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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专职岗位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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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专职岗位工作标准 5 2020年6月23日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专职岗位工作标准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客户专职岗位的工作项目、 任职条件、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责任和权限。 1.2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专职岗位的工作。 2. 工作项目 客户专职岗位受用电主管的领导, 负责组织、 督促、 指导、 协调公司所属各供电所用电客户工作的计划指标、 考核办法、 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措施等工作。 3. 任职条件 3.1思想道德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 实事求是, 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 诚恳待人。 3.2上岗资格要求: 3.2.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2.2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 3.2.3具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3工作经历要求: 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三年以上。 3.4技术知识要求: 3.4.1熟悉《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 3.4.2掌握电力生产、 供电系统和市场营销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3.4.3掌握客户主要生产设备的负荷性质和供电要求, 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方式。 3.4.3掌握上级公司和本公司关于用电客户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专业知识。 3.5岗位技能要求: 3.5.1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方针、 政策及上级文件指令, 结合本企业的目标任务, 正确开展调查研究, 针对本岗位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5.2能起草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 能撰写有关调查报告和总结材料。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和使用的法规政策和上级下达的有关用电客户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管理制度。 4.2参与编写、 制定各项有关高低压客户电气装置规程和通用电气设计标准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4.3指导、 督促各供电所正确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4.4检查、 指导各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在用户业扩、 定期下厂等工作的实施情况。 4.5参与大型客户业扩项目供电方案确定、 客户内部变电所图纸审定、 竣工验收等工作。 4.6组织各供电所对客户雷雨季节、 防汛防台、 重大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安全用电检查。 4.7组织各供电所做好节假日客户拉停电容器工作。 4.8负责统计汇总客户用电事故情况。参与客户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触电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并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9组织各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4.10检查、 指导各供电所对客户电工的安全和技术培训及发证等工作。 4.11参与新型变配电设备的审定、 检验和推广应用。 4.12按时完成各类报表并作出分析。 4.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 责任和权限 5.1对各供电所是否准确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检查权和考核权, 并对此负责。 5.2对各供电所发生的客户用电事故有检查权和考核权, 并对此负责。同时有责任研究如何降低客户事故的有效管理办法。 5.3有权参与对违章用电或窃电行为的检查, 并提出处理意见。 5.4有责任对市场经济条件下, 如何开拓市场、 争取客户进行调查研究, 并有权提出改革的意见和方案。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市场营销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审核人: 汪一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应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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