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章程.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4460121 上传时间:2024-09-23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5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章程 1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章程(初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领导和分团委指导下的体育系全体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德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团委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并接受她方建议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宗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热爱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素应用型优秀人才。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系同学服务。 (四)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加强同兄弟系乃至兄弟院校的联系、交往和友谊。 (五)参与体育系、师院各项建设。 第五条 本章程是体育系学生会基本条例。在学生会运行过程中所指定的各项规范、条例等制度性文件均不得违背本章程所规定的条款,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第六条 本会在宪法、法律、法规、法纪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中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具有正式学籍、承认本会章程且入学后未有特殊声明的全体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正当权利受保护、被服务和申述权; (三)活动参与权; (四)监督、讨论、建议、批评、质询本会工作权。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系里各项规章制度,文明自律,尊师爱系(院),自觉维护校园秩序,自觉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自觉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为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而努力; (二)遵守本会章程,坚决执行本会各项决议,坚决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和安排,积极完成本会下达的任务,对本会负责; (三)积极行使会员权利,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自觉、严格遵守会员义务。 第三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在校学生会、系党委、团委的指导帮助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系学代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构为系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系学委会),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 第十二条 系学代会无特殊情况应每2-3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期间若有特殊情况可举行1-2次学代会补充会议(须经由常委讨论表决,赞成票超过常委人数2/3,再报请系领导审批无异议后方可召开)。 第十三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即两委会)职权: (一)修改本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任何章程部分的修改都需经学生委员会经过并提案,于代表大会召开时表决经过(赞成人数为超过全体代表总数2/3的多数),方可生效; (二)监督章程内各条例实施,需要时可向委员会提出质询,再由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进行变动; (三)选举、任命、罢免我系学委会委员; (四)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工作方针和任务等; (五)监督学生会各部运作情况; (六)征集、汇总提案,递交提案报告并反馈相关提案的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 系学代会代表名额按各班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参见《学代会代表产生与任免办法》。代表一般任期为2-3年(即两次大会间隔时间),若有特殊需要可补充选举或重新选举。 第十六条 系学代会代表权利: (一)有优先成为干事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会提出建议、意见和实施监督的权利; (三)有审议和表决学生会工作报告的权利; (四)有向学生委员会递交提案的权利。 第十七条 系学代会代表义务: (一)主动遵守本会章程,积极维护章程良好有效的执行;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三)坚决执行学代会决议; (四)主动了解本系学生建议、意见,并据此提交提案。 第十八条 系学委会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必要时向学生代表大会提交章程修改意见;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内各条例,并监督其实施; (三)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各事务,负责学生会运作; (四)监管各部运作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审议、听取学生会各部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各部工作计划; (六)审议、回复和提请各项提案; (七)组织建立学生会的各类工作机构,并任命、罢免各负责人; (八)组织纳新(具体参见《干事招收办法与工作条例》); (九)学代会提案落实; (十)筹备学代会; (十一)召开委员会议等其它应由学委会处理的事项。 第十九条 学委会委员任期一般为2-3年,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具体参见《学生会委员产生与任免办法》。 第二十条 学委会委员权利: (一) 被任免权。接受学委会的职务任免,并接受相应职务的职权。 (二) 会内相互监督权。 (三) 学委会职权内基本职权。 (四) 评优评先优先权等。 第二十一条 学委会委员义务: (一) 坚决维护本会章程,坚决维护章程良好有效的执行; (二) 积极行使委员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 主动了解本院系学生的需求,并提出相关提案,积极为本会工作出谋划策; (四) 认真参加与本会相关的各会议及活动; (五) 积极主动高效完成好本职任务,坚决服从各项决议及上级安排; (六) 熟悉本章及各部章程,能为同学答疑解惑,号召同学响应本会各项号召。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核心组织层由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组成(必要时可设置顾问一职,同主席级)。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照具体情况决定1-2名(2名情况下实行责任分管制),主席、副主席为本会最高领导者和协调者,统筹管理学生会一切事务,对“两委”(团委、学生会)负责。具体参见《各职产生与任免办法及工作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本会由7个职能部门组成,分别为:办公室、学习部、文体部、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劳卫部。其中办公室直属主席管理。具体参上条。 第二十四条 干事为本会基层储备干部,由纳新产生,与班委会负责人同级,须按章办事,并无条件接受主席领导、调配,若有特殊需要,主席可在不违章的前提下,据会内实际情况,开设特别小组,将人员分配,直接为同学服务,具体参见条例细则。 第二十五条 班委会是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一般由班长及委员若干构成,班长为班委会负责人,一般由全班选举产生,接受本会工作领导及协调,具体参见《班委会工作条例》。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 每年定期会议为:学生会全员大会1-2次;部长干事常规大会2-3次;部级会议不少于4次,各部内正式会议每部每年不少于4次。活动准备会议不属常规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全部会议(正式、非正式)须接受学生会的统一安排,报批方可召开,十分注意时效性,遵守章程,接受监督,会议签到。 第二十八条 会议内容(另附) 第五章 活动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一切活动的开展须在遵守章程的前提下,接受本会负责人统一领导,报批经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 具体活动,按《活动办法》(另附)操作。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本会每年对各部及会内人员进行考评,给予优秀部门及个人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有突出贡献且为本系争得荣誉的团体及个人,上报审批后另予奖励,并通报全系以示鼓励。 第三十二条 会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个人活动,或不经许可进行活动,一切以安全为前提,对于违章办事的组织和个人,学生会有权据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会有权整改或撤销其组织,并将责任人及相关学生转交上级处理;情节较轻者,则会内批评、警告,一切以章程为准(【通用】有细则的以细则为准)。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享有会内最高监督权和处理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所有。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两委审批经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初案试行时间一年,学生会有权拒实情进行适当改动。 宁德师范学院体育系学生会 3月 章程细则 其一 学代会代表产生与任免办法 1、产生方式: 班委会选派上报名单——>办公室汇总名单并审核——>经过后交学委会审议,无异议后选定并回馈结果 2、产生条件(基本): (1)了解、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2)班委会成员或有特别成绩受班委会推荐; (3)思想上进,学习成绩稳定,品行端正,个人无较大不良记录; (4)能公正评选并代表同学利益; (5)其它必备条件。 3、罢免条件: (1)基本条件任何一点不符,实行一票否决; (2)任期内表现与代表应有素质不符; (3)学委会监督下得到不良回馈,决议后经过罢免案; (4)任满且无特殊职务; (5)毕业等特殊情况离职。 其二 干事招收办法与工作基本条例 1、 产生方式: (1) 纳新时:登记——>纳新表(纳新前于班委会领取)递交正确——>参加面试并经过——>学委会汇总审议——>录取会议——>工作考核——>正式会议公布重议的干事名单——>发放聘书(正式干事); (2) 非纳新时:纳新表递交至办公室——>特别面试并经过——>学委会审议经过——>工作考核——>发放聘书(正式干事); (3) 特殊:有突出能力表现且经现任学委会委员特别推荐并审议经过经工作考核;有突出能力且经现任正式干事推荐,另由两委会审议后经过工作考核。 2、 产生条件(基本): (1) 了解、尊重和承认本会章程,一切以本会为重,一切以本会章程为准,自觉维护本会利益,对本会有基本认识; (2) 自觉服从学生会负责人领导,听从各部长、主席指挥,接受并有能力完成好上级分配的任务; (3) 有足够政治觉悟和思想可塑性,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组织、管理及工作能力和必要的热情、积极性; (4) 能够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指导、批评指正,并及时改正; (5) 认真填写纳新表格,经过考核,品行端正,个人无不良记录; (6) 有会内实名推荐者优先; (7) 具有本会必要品质或必要品质可塑性 第五章 罢免条件: (1) 基本条件不符且无迅速改正意识,一票否决; (2) 任期内表现与干事应有素质不符(学习、政治、作风); (3) 学委会监督下得到不良回馈,决议后经过罢免案; (4) 违章办事,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 (5) 2次以上会议无故缺席或3次以上会议无正当理由请假; (6) 本职工作多次完成不良(降级)或对本部负责人安排多次推脱,对本部活动不热心参与; (7) 因故主动离职等。 4、 干事权利: (1) 会内发言权、监督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2) 表现优异被选为学委会新一任委员候选人; (3) 临时处理优先权(无负责人在场,干事代理,任何人须配合); (4) 优秀人才推荐等。 (4) 干事义务: (一)坚决遵守本会章程,坚决维护章程良好有效的执行; (二)积极行使干事权利,认真履行干事职责; (三)坚决执行学委会决议,尽心完成上级委派的任务; (四)积极提高个人各基本素质,积极融入本会。 PS:干事对各自部长及主席负责; 纳新时,一周内整理公布纳新名单。 其三 会议内容 1、 各部一般会议主要内容:各部职能范围内组织与筹备,如:部门规划发展;部门常务;部章执行情况等。 2、 学生会一般会议主要内容:学生会职能范围内组织与筹备,如:学生会现状;会务总结与规划;会务处理;人员安排;各职任免、述职、指导等;干事纳新;活动筹备;会章执行情况;两委任务安排等。 3、 会议注意事项: (1) 正式会议须校内正式会场进行;非正式会议可随意安全场地,随意不打扰她人的时间地点;一学期可有一次自愿原则娱乐会议活动; (2) 任何会议同活动一样处理,须提前报备部门负责人批准(包括预备议程); (3) 正式会议须有图文材料; (4) 会议资源使用参《资源管理条例》; (5) 正常情况下,不得以会议为名进行其它活动或处理任务; (6) 各部正式会议时间一般为0.5h—1h,学生会正式会议一般为0.75h—2h; (7) 定期召开全员大会,一般每学期一次(学期初),时间由会内正式会议决定。会议内容主要为:会务公开,工作总结与计划通告,人事任免情况通报,部门及人员考评、奖惩,章程精神传达,上级文件、决议公开及会内处理决议,交流联系,活动安排及其它适时布置等。 其四 学生会委员产生与任免办法 1、 产生方式: 正式干事——>委员候选——>竞选胜任——>成为委员 2、 产生条件(基本): (1) 正式干事,且任内各方面表现优秀(特别《章程》规定的); (2) 现任委员或顾问(若有)推荐; (3) 能够胜任委员及学生会部级职务。 3、 罢免条件:基本与干事相同。 其五 活动办法 1、 体育系活动以体育活动为主,据学生会发展情况,统一部署相应规模的校园活动。 2、 活动的组织以文体部为中心,办公室沟通整体,其它部门围绕中心展开组织工作,主席负责总指导。 3、 一般情况下,每年组织6-8次全系活动。 4、 各活动举办前须事先填写好活动申请表(文体部执笔),并上交审批,经过后存档并正式启动。 5、 正式活动须递交策划案至审,策划案必要内容:概况(简介)、主题、意义、形式、时间、地点、参与范围、主(承)办方、赞助方、嘉宾、组织人员分工、宣传方式、流程、需求、奖励、预算等。 6、 活动完各部须上交一份文字性总结,说明不足、心得等,召开总结会议,汇总全部活动资料存档。 其六 资源使用管理条例 2、 活动等需要借用外部资源须提早半月报管理层审批(填写申请表),经过后向下派署任务向上协调资源调度。待批复下达管理层,管理层下达批示后方可使用。 3、 使用资源须做好维护工作,如保持清洁、完好及布置还原等。 4、 内部资源使用须提早3天申请,管理层审议经过后即可使用。生效为一次使用,用后做好回收工作。 5、 直系干事不定时巡视监督。 其七 财务管理条例 5、 日常运作资金主要由团费产生,活动资金来源于赞助。 6、 专人管理,每笔款项须上报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用费不明,违章处理。每笔款项使用前后须公示,总用度情况每学期公示一次。 7、 直系干事不定时巡视监督。 其八 班委会工作条例 4、 班委会成员一般由各班主要班委组成,数量暂定为10人每班。 5、 各班班长默认为班委会负责人,若班长于会内有任职,则由学委会讨论后再作决定。 6、 班委会自觉承认本会各章程,服从本会领导,积极主动宣传解释本会精神和决议,配合本会做好基层管理工作。 其九 各职产生与任免办法及工作条例 1、 主席(1名): (七) 学生会总负责人,联络团委、学生会,行使权力默认代表学生会,对两委会负责。主持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学生会一切权利的执行权、维护权,包括部分人事任免等,学生会上下自觉服从主席领导,听从主席指挥。 (八) 成为主席必须先成为学委会委员,而且对学生会有足够的熟悉,在会内有一定公信力;做到秉公执法,依章办事,同时又不失处理事务的灵活性和外交的基本口才以及突出的实干能力;有较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可塑性,学习成绩不得低于年级前20%;须有饱满的热情,自愿为学生会服务,学习、工作须做到平衡;自觉维护本会权益,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做到创新……一切以学生会为重,一切以学生会章程为准,时刻以超越前辈为目标,以前辈的建议意见为谏言,保护好学生会生命力并予以发展,接受监督。 2、 副主席(1-2名): (1) 学生会负责人,联络团委、学生会,行使权力默认代表学生会,对两委会负责。协助主席统筹管理学生会一切事务,享有本会基本权利和会务的紧急处理权,必要时经主席授权可享有主席同等权利乃至代行主席权力。 (2) 成为副主席必须先成为学委会委员,而且对学生会有一定的了解,对学生会有突出贡献或个人、团队有突出成绩,一切以学生会为重,一切以学生会章程为准,自觉维护本会权益;带头自觉服从两委及主席的领导,听从主席指挥,接受并完成好两委分配的任务;有较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可塑性,学习成绩不得低于年级前30%;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工作能力,有一定应急处理能力和公信力以及足够的热情、积极性;能够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和批评指正,并及时改过;秉公执法,依章并督促会干、会员依章办事。 (3) 副主席可由大一新生担任(1名)。两名副主席的情况下,分别分管3个部门,具体依实际情况商定。 (五) 部长(暂7部): (1) 学生会委员,对学委会负责。一般情况下,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 (2) 部门情况: 办公室: ①一般情况下,隶属于主席直接管理,是学生会的枢纽,承上启下,机构精、简、速、密。 ②职能:参谋(协助学生会负责人的工作和学生会日常工作安排,推进决策进行、实施与总结);承办(上传下达与监督执行);文书(所有有关文件、材料类的审核、起草、制作、修改、存档及管理等);协调(氛围关系建立、事务通知与安排、考核评议、思想建设等);其它制度漏洞等大小事务总代理。 ③办公室主任同部长级,自身须有极大积极性,较强且全面能力。 ④监管会章执行情况。 学习部: 保障同学正常学习,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搞好学风建设,组织各种学习、学术研究方面经验交流活动、讲座、竞赛等,提高同学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奖惩与学习有关人、事。 劳卫部: 全权负责系卫生、环境的监督、管理、评比与宣传,沟通校同类部门。可组织与劳卫有关活动。 外联部: 筹资(各活动赞助的联系与资金的筹措);联系(与她系、学校乃至外校的交流沟通和联系)。 文体部: 配合系里组织学校体育活动;作为组织中心,负责系内各活动的筹划与组织;帮助指导外系要求下的体育援助等。 宣传部: 为各活动的组织进行全方位宣传;公开并解释学生会决议等基本信息;负责宣传栏及办公室布置等。 生活部: 学生会日常资金申请及管理;收集建议、意见并上报;负责生活事务的督促及小型纠纷的处理;做好新生入学的安置与适应。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