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湾县住房建设调研报告10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一章 沙湾县住房建设调研报告一、 住房建设现状(一) 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概况 截至当前,共有3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我县备案而且开展业务,近两年来,先后开发了金域名门、书香满城、梧桐丽景、香榭丽等33个项目,开发建筑面积达94.4万平方米,提供住房9000余套,完成投资19亿元。 至 销售新建商品房3885套,销售面积面积达35万平方米。全县房地产市场呈现“增长速度较快、供需总体平衡、结构更趋合理、价格稳中有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建设用地与居住用地概况沙湾县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16.38平方公里,居住
2、用地395.5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4.14%,人均居住用地40.90m2,已超过国家标准对于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的上限( 气候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28.0-38.0m2/人),可见土地集约程度较低。(三)住房发展特征近年来,沙湾县住房发展水平稳中有升, 末,沙湾县县城新建住宅13.47万平方米,比上年上升15.23%。 末,沙湾县县城新建住宅49.03万平方米,表1 沙湾县历年城镇新增住宅面积统计表年份城镇新增住宅面积(万平方米) 总值19.00增幅- 总值4.61增幅-75.74% 总值15.77增幅242.08% 总值11.69增幅-25.87% 总值13.47增幅15.23% 总值49
3、.03增幅72.52%图1 沙湾县历年城镇新增住宅面积与增幅关系 (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特征依照沙湾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 - )中 的住房调查,至 底,县城有城市低收入家庭1500户,其中住房困难家庭500户。 前沙湾县已建成廉租住房366套,“十二五”期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确认表中截至到 ,沙湾县已完成272套廉租住房的配建工作。由于我县高度重视调查住房保障管理状态工作,根据关于对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建办保 77号)文件要求,专门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工作安排,而且制定以下保障性住房相关制度:关于印发沙湾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核
4、、入住、退出管理办法(沙政办【 】8号)关于印发沙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及公示管理办法(沙政办【 】151号)沙湾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 】168号)沙湾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沙政办字【 】171号)沙湾县住房保障监督办法(试行)(沙政办【 】27号)沙湾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沙政办【 】6号)沙湾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年度复核制度(沙住保办字【 】2号)沙湾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制度(沙住保办字【 】3号)沙湾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制度(沙住保办字【 】4号)沙湾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日常管理制度(沙住保办字【 】5号)沙湾县城镇低收入
5、家庭廉租住房退出制度(沙住保办字【 】6号)沙湾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轮候制度(沙住保办字【 】7号)沙湾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公示制度(沙住保办字【 】8号)等管理文件。我县自 至 共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74套,公共租赁住房824套,经济适用住房30套,棚户区改造2128户,现将年度建设情况分解汇报如下: 目标任务建设廉租住房192套,经济适用住房30套,现已全部完成任务,并投入使用; 目标任务建设廉租住房110套,现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目标任务建设廉租住房100套,棚户区改造312户,现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目标任务建设廉租住房110套,公共租赁住房240套,棚户区改造1020
6、户,现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目标任务建设廉租住房100套,公共租赁住房253套,棚户区改造409户,现已全部完工; 目标任务建设廉租住房100套,公共租赁住房331套,棚户区改造387户,现已主体封顶。二、我县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情况随着沙湾县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持续提高,住房需求将持续增长;住房保障标准逐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渐扩大,住房保障需求将继续扩大。1、保障对象按照沙湾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制度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具有沙湾县常住户口并长期居住,且至少有一个人为沙湾县非农业户口,保障对象主要有1)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无房户;2)家庭住房困难(人均住房面积在13m2以下的家庭)
7、的低保家庭;3)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低于11000元);4)住房为危险房屋(危房鉴定达到C、D级)的住户(含人均住房面积13m2以上)5)近期需要拆除重建的简易住房(含人均住房面积13m2以上)。沙湾县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暂定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租金标准暂定为1.2元/平方米月,当前的廉租住房均按照50m2进行建设。2、保障目标“十二五”期间沙湾县共计划建设387套廉租住房,其中 建设53套, 建设62套( 目标基本已完成)。依照沙湾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 - )中 的住房调查,至 底,县常住人口4.3万人,城有城市低收入家庭1500户,其中住房困难家庭500户。
8、沙湾县十二五期间的廉租住房建设主要是针对这次住房调查的住房困难家庭。按照沙湾县城区住房困难家庭户数占城区常住人口的比例,至 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户数约1265户,2020年约1352户。因此至 廉租住房应配建1265套,2020年应为1352套。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多渠道多形式改进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因此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廉租住房建设1300套,2020年1500套。截至到 ,沙湾县县城共有638套廉租住房,本规划按照沙湾县住房十二五规划, - 新增廉租住房
9、115套, -2020年新增廉租住房747套。表2 沙湾县中心城区规划新增廉租住房汇总表年度套数面积(平方米) - 1155750 -202074737350(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1、保障对象沙湾县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沙湾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沙湾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房是以微利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
10、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规划参照沙湾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0元(月均1416元)和沙湾县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将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月收入定位在500-1400元之间。2、保障目标沙湾县现状户均2.78人,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计算,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36m2以下方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从居民住房需求调查分析报告中可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36m2以下的约占4.63%。至2020年沙湾县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15.95万人、5.74万户,约2656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36m2以下;按照符合住房保障户数占90%的比例计算,2020年共需配套2391套经济适用房,其中已建设108套。
11、考虑到沙湾县住房十二五规划中 至 并未将经济适用住房列入建设计划,因此规划新增的2283套经济适用房均安排在 -2020年之间建设,平均每年应新增457套经济适用房,按照国家要求套均60m2进行配置。表3 沙湾县中心城区规划新增经济适用房汇总表年度套数面积(平方米) - 00 -20202283136980(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1、保障对象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是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住房条件的“夹心层”。本规划按照相关精神,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保障目标规划重点考虑中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的暂住人口,结合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等其它要求,按照40%的比例配套公共租赁房,则 暂住人口2.23万人,需3208套公共租赁房;2020年暂住人口4.32万人,需6216套公共租赁房。近期依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新建公共租赁房387套, 新建公共租赁房958套, -2020年补充公共租赁房缺口4047套,每年需新增810套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套均45m2进行配置。表4 沙湾县中心城区规划新增公共租赁房汇总表年度套数面积(平方米) - 134560525 -2020404718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