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区大联动监管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常态和联动联勤水平,现就在全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大联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环境面貌和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把打造成为洁美靓丽、舒适宜居的现代化湖湾型城区。二、工作目标以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为抓手,通过整合全区各级城市管理资源和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着力构建集服务、管理、执法为一体的,上下联动、问题联处、齐抓共管的
2、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三、组织构架按照“指挥统一、权责明晰、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搭建城市管理的四级联动平台。一级联动平台:在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一级联动平台,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的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为: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将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街道,落实责任,监督实施。指导镇、开发区、街道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协调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和镇、开发区、街道,解决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责任全面覆盖、不留盲区。对城市管理“大联动”过
3、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组织多方研判,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对市容顽症问题的解决和处置能力。二级联动平台:在经贸、民政、建设、交通、水利、卫生、环保、房管、城管、公安、交巡警、工商、规划、国土等区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二级联动平台。主要职责为:根据“大联动”管理内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职责,对一级联动平台下达的各项“大联动”目标任务,牵头制定联勤联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三级联动平台:在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三级联动平台。主要职责为: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对各项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任务,根据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联动处置,自觉承担起职
4、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大联动”属地责任。四级联动平台:按照“四级网络、重心下移”的原则,将全区所有村作为四级联动平台,具体负责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巡查监管。主要职责为: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情况;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共创文明社区。四、联动内容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将农贸市场管理、背街小巷管理、村容村貌管理、道路桥梁管理、城区河道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社区日常保洁、建设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违法建设整治、废品回收站和洗车场点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五小行业管理、城中村和老新村环境综合改造治理、环境保护管理等15大类项目,纳入城市管理“大联动
5、”管理主要内容。20XX年,率先对农贸市场、建设工地、违法建设三项内容实行“大联动”管理试点,具体实施意见由区城管委办公室另行发文。五、推进措施及相关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长效化水平的一项创新举措。各镇、开发区、街道以及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2、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城市管理“大联动”一级联动平台,要切实加大对“大联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考核力度,加强对问题整改解决情况的督查督办。各镇
6、、开发区、街道及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大联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指挥平台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处置、有效解决,真正形成行之有效、常态互补的条块联动新格局。3、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区城市管理“大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围绕“大联动”管理的各项内容,按照市、区有关要求,牵头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处置、化解各类显见性的市容难点顽症,确保区域市容环境面貌整洁有序。4、强化问责,抓好考评。要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大联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强化对成员单位联动处置情况的绩效考评,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大联动”工作中推诿扯皮、拖延处置或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或个人,要参照市城市管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予以问责。5、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宣传动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主动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城区大联动监管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