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合同股权质押股东会决议文件模板 协议编号: 借款合同 本合同缔约人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_,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缔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还款2.1 借款用途: 乙方承诺用于 经营周转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须合法使用。 2.2 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个人资产、经营收入等 。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 , 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
2、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4.1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借款利率、计息和付息方式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百分之 ,即 ;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息。 第六条 借款还款账户6.1乙方指定的接收出借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七条 合同展期乙方若申请展期还款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明示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未书面明示同意借款展期,但仍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资金利息的,不当然视为甲方同意借款展期。 第八条 乙方承诺 8.1、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本合同第二条2.1之约定用途; 8.2、保证按期偿还
3、借款本息; 8.3、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8.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资料,并配合甲方调查、审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资信、借款用途及个人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九条 甲方承诺 9.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9.2 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第十条 提前收回借款10.1甲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提前5日书面告知乙方,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限计算。10.2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包括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乙方之任何损失负责:10.2.1.乙方未将本借款资金按本
4、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或者将本项目资金挪作其他用途,或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甲方出借资金及项目资金安全的情形; 10.2.3.其他足以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情形。第十一条 保证条款11.1 乙方自愿提供以下财产为本合同项下债务担保: 担保物名称:乙方在XXXX的股权及权益。 担保物所有权人(或拥有充分、合法处分权的权利人):XX。 担保种类:权利质押。 担保期限:主债务到期后两年。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借款本金逾期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借款利率进行计算。12.2、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应向甲方支付未还借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一的违
5、约金,直至本息清偿为止。12.3、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不低于争议金额的5)、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三条 债务和费用的清偿顺序乙方、保证人为履行清偿责任或担保责任而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13.1、实现债权之费用(含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13.2、损害赔偿金; 13.3、违约金; 13.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 13.5、主债权之利息; 13.6、主债权之本金。 第十四条 通知和确认14.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全
6、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电子数据交换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14.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乙方应自收到通知或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通知或要求提出书面意见(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根据法律规定提交诉讼(仲裁)程序。逾期,应视为乙方接受全部通知或要求内容。甲方有权根据通知或要求内容对合同作出调整。14.3、各方均应保证本合同确认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的安全和通畅,一方发出的通知和要求只要符合一般社会公众的发送或传递方式且到达相应地址或系统,应视为发送或传递行为已完成且
7、对方已收到该通知或要求。14.4 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确认:本合同文首双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双方间所有法律文书、函件(包括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需提起诉讼或仲裁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需送达的法律文书等)的预留送达地址,一方发送给对方的文书、函件,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发送的法律文书,按本合同预留地址正常寄出即视为送达。若该地址中途发生变更,发生变更方应在地址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附件效力合同项下所有与本合同利害关系人签署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8、一切争议通过以下第 二 种方式解决。提交XXX仲裁委员会裁决。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份数17.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17.2、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股权质押登记机关留存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八条 缔约人的意思表示:缔约人对本合同的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意思表示完全真实、自愿。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_,身份证号: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XX年XX月XX日签订的
9、编号为XXXX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以其持有XXX(以下简称“XXX”)XXX%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乙方依主合同拟出借给甲方人民币: XXXX , 小写¥XXXXX 元。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股权为甲方(即上述主合同出让方)持有XXXXXXXXX%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XXXX注册资本为XXXX元整,质押股权出资额为XXXX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第三条批准与授权甲方就质押事宜已征得 XXXX 股东一致同意。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1)在发生以下
10、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及其派生权益,以实现质权: A.出质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B.除本合同所述主债权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以及债权人实现其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C.出质人构成本协议项下违约的。(2)如果按本条第(1)款处置质押股权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出质人应承担责任的,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权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
11、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权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A.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B.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权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C.无论XXXX是否发生体制变更、债务重组或股权结构改变等,本担保书始终对XXXX和出质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对XXXX及出质人的继承人具
12、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权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权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第六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经工商部门登记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及质权人按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或根据双方其他有关约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将完成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过户手续的,本协议将提前终止。第七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主合同规定相一致。第
13、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对乙方对应付款项。第十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2)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一份交登记机关,另一份留XXXX备查。【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名并按印): 乙方:(公章)XXX法定代表人: _签约时间:XX年XX月 日 签约地点:_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时间 :XXX年X月XX日地点:公司会议室出席人员 :XX、XX、XXX会议主持人: xxx董事长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形成如下决议:一、 一致同意公司股东XXX将其持有的XXX的公司股权(XXX)质押给XXXX,作为XXX为双方于XXX年 XX月XXX日签订的编号XXXX 号借款合同项下义务履行的担保。 二、一致同意授权执行董事指派专人办理上述事项所需要的全部手续。全体股东签字按印: XXX XXX年XX月XX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