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办理须知1. 继续教育办理条件:申报初级职称:本科毕业满1年;大专毕业满3年,接受1次/科目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可申报初级职称。在我中心评定初级职称者人事档案须在我中心放满一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获得初级职称后,持续四年,每年接受1次/1科目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可申报中级。硕士硕士毕业满3年(读研前有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2年)接受1次/科目继续教育即可直接升任中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获得中级职称后,持续五年,每年接受1次/科目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可申报高级。2、办理继续教育培训流程:根据自身状况确定所学科目-登记、填写学员名册-凭收费通知单至服务大厅收费处缴费-领取教材和上课时间通知单(新学员领取新继续教育证)-准时按规定参加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继续教育证。3、继续教育收费原则:195元/科目注意事项:1、请各位参训或代办人员确定好自己所学科目和内容,一旦缴费完毕开具发票后出现反复报名、报错科目等现象一概不予退款,后果自行承担。2、必须本人携身份证准时参加培训,无端迟到、旷课者一律不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