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制度公司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目 录一、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二、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三、 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四、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五、 电 梯 常 规 检 查 制 度七、 电 梯 维 修 保 养 制 度八、 定 期 报 检 制 度九、 电 梯 作 业 人 员 培 训 考 核 制 度十、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十一、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梯作业人员守则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 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
2、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 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1.2范围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2、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 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 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 原理、 构造、 用途。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掌握新技术、 新规程, 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 不使用故障电梯, 不使用
3、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 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2.7不擅自离岗, 做到文明服务。2. 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 失控、 冲顶、 蹲底等情况。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 降低电梯故障率, 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 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1.2范围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 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 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2、 职责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
4、、 法规,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 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 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 性能、 使用方法。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 并监督执行。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 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2.1.7组织、 督促、 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2.1.9负责建立、
5、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2.2电梯驾驶人员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 法规。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做到持证操作, 定期复审。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 爱护设备。2.2.4做到懂性能、 懂原理、 懂构造、 懂用途, 会操作,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 不开故障电梯。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 卫生。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2.3
6、.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 法规, 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 不漏检, 误检。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 性能, 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做到持证上岗。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 及时处理。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 认真填写报修单。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
7、生事故, 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1.2范围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 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 步骤。2、 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2.1基本要求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 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 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 功能, 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 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在
8、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2.2.3每天开始工作前, 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 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2.2.4层门关闭后, 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 当层门、 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2.2.6经常清洁轿厢内、 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2.3.1在服务时间内, 不可擅自离岗, 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 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 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2.3.3不允许装载易燃、 易爆的危险品, 如遇特殊情况, 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
9、施后才可装运。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 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2.3.5电梯的厅门、 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 也不可用其它物件塞住, 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 轿厢安全门的开启, 来装运长物件。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 勿倚靠在轿厢门上。2.3.8轿厢顶上部, 除电梯固有设备外, 不得放置她物。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 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 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
10、或”停”电梯, 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2.3.11行驶中, 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 头、 脚伸出轿外, 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 头、 脚伸入井道内, 以防轧碰事故。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 电梯应立即停用, 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2.4.1层、 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2.4.3层、 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2.4.5内选、 平层、 快速、 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2.4.6发觉有异常噪声, 较大振动和冲击时;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 有超越端站位置而
11、继续运行时;2.3.8安全钳误动作时;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 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 严禁拨门外逃, 一方面经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 虽然断电, 还无法控制时, 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 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 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 断开电源, 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 则应重新接通电源, 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 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 应再
12、切断电源, 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 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 使轿厢停止, 切勿跳出轿厢, 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 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 并用手扶住轿厢, 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2.5.3发生电气火灾时, 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 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 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 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 方可把水排除掉, 以防发生触电事故。2.5.6电梯发生事故, 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 抢救受伤人员, 保护现场, 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听候处理。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13、。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 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 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 层楼指示, 轿厢照明, 关闭锁上电梯厅门、 轿门, 防止她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2.6.4在潮汛期间, 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 应开离基站。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 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1.2范围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 步骤。1.2.2电梯日常检查和
14、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 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 电梯日常检查、 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 部件的检查、 调整、 清洗, 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2、 基本要求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 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 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 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
15、告标志和防护栏。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 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她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3、 安全作业规程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 不得载客或载货,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3.2电梯在进行检查、 维护、 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 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3.3电梯在检查、 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且应有防护罩。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 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 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 方可开展工作。底坑、 机房、 轿顶不得同时作业。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
16、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 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 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 维护人员单任, 并保持相互呼应。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 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 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 保养时应谨慎小心;(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 清
17、理工具、 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 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3.9紧急救助措施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 电梯日常检查、 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 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 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3.9.3.1因外界停电、 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 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 不能擅自拨门外逃, 然后, 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 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 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
18、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 至电梯开锁区, 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 营救被困人员。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 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 不能擅自拨门外逃, 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 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 放下救助扶梯, 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 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2.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电梯常规检查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 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 保证电梯正常运行。1.2范围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 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2、
19、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 月检、 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 协助领导, 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 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 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 定时、 定措施”的原则进
20、行处理, 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电梯维修保养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 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1.2范围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经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 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 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 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 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2、 电梯维护保养制度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
21、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 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 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 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 并进行存档保管, 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 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 存档。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
22、合同的内容、 周期进行。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 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电梯定期报检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 安全的工作状态, 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1.2范围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2、 职责电梯安全
23、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3、 定期报检制度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 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 水淹、 地震、 雷击、 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 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 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 一份
24、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 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 政策, 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1.2范围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 方式, 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 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2、 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3、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
25、包括: 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 教育档案, 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 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 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 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 法规、 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 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
26、应的费用。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 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 迅速消除事故源, 及时抢救伤员, 抢修受损设备, 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 减小事故的损失。1.2范围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 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2、 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3、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3.1电
27、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 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 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 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 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 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 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 成员人员都必
28、须参加。3.4演习内容、 时间、 排险方法、 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 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3.5演习结束后,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 并进行总结, 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 修改。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 分析电梯故障原因, 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 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1.2范围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 保管、 借用等方面的要求。2、 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 管理工作, 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 保管工作。3、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 电梯随机出厂文
29、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 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 装箱单、 机房井道布置图、 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电梯功能表、 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 易损件目录);B、 电梯开工申报单;C、 电梯安装施工记录;D、 竣工验收报告;E、 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F、 日常检查、 维护保养记录, 大修、 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G、 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H、 事故及故障记录;I、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J、 同意注册的登记表。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 政策, 做好档案、 资料的接收、 登记、 整理、
30、 保管、 借阅等事宜, 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 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 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 按时归还借阅资料。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 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预防
31、起重机械事故, 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 电动葫芦、 升降机等。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第四条 安装、 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 修理单位进行。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 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三、 建立安全管理
32、规章制度, 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3. 起重机械维护、 保养、 检查和检验制度;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 考核制度;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2. 安装、 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3. 使用、 维护、 保养、 检查和试验记录;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 包括年度检查、 每月检查、 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
33、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 必须及时处理, 严禁带病运行。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 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 挂钩工、 指挥工、 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 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操作。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 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 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 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34、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 视情节严重程度, , 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附: 起重机械年检、 月检、 周检、 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能够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 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 运行、 回转、 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 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 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二、 每月至少检查
35、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 制动器、 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2. 吊钩、 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3. 钢丝绳、 滑轮组、 索道、 吊链等有无损伤;4. 配电线路、 、 集电装置、 配电盘、 开关、 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5. 液压保护装置、 管道连接是否正常。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 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 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 制动器、 离合器、 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 紧急报警装置, 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2. 轨道的安全状况;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