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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试行).doc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444488 上传时间:2023-10-02 格式:DOC 页数:74 大小:5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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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甲中心关于ABC单位 XYZ(货物/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ZX-2008-GK0001 项目名称:XYZ(货物/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ABC单位 代理机构: 甲中心 200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注:基建工程、经批准采购进口机电产品的项目,应注明相关法律依据)等规定,经 ×××财政厅(局)××××××号确认书 批准,现就ABC单位XYZ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01 …… N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上; 2.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 ;下午 。 2.发售地点: 路 号 ××× 大厦 ××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投标人应于×月×日X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月×日X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月×日X时(时间)在××××(地点)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当地政府网站,如有) 十二、业务咨询: ABC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2345 甲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54321 传真:057×-5432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057×-87654321 附件: ABC单位XYZ项目招标需求 招标组织单位    年  月  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自行确定标▲条款) 编号: 采购单位名称:ABC单位 一、项目要求 标项 采购内容 规格及型号 单位及数量 用途 …… 二、技术需求表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 a1、 a2、 ... aN 辅助功能 b1、 ... bN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c1、 c2、 c3、 ... cN 次要指标 d1 ... dN 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验收条件及标准 验收方法及方案 (其中,采购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验收) ... 三、商务要求表 质保期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地点: 付款条件 货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总额的 %,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支付总额的 %(不计息)。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四、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 政策性加分条件 符合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业绩要求 原厂商授权 需专业技术服务支持的项目,可要求主要设备材料的原厂商对本项目进行招标前或招标后授权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五、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理由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公开渠道 内容摘要 六、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 文件或资料名称 发布机关 公布渠道或获取方式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ABC单位XYZ(货物/服务)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 %向 收取)。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 5 现场踏勘(如有): 6 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 7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 1 份;技术、商务、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份;《ABC单位XYZ政府采购项目评分表》一式×份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11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2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当地政府采购网,如有)等网站或媒体。 1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提供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甲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5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6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 17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等 18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或采购专户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 19 投标文件有效期:××天 20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ABC单位XYZ(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或: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 月 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评分表四部份组成。 1.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收据(可单独提交);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产品销售许可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8)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9)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可选): (10)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11)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12)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3)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4)投标人关于产品生产时间、升级或者更新淘汰计划、配件供应以及本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见投标声明书) (15)投标人情况介绍; (1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技术文件 A 技术服务类项目的投标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3)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 (4)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6)工程量/原材料、人工费清单(均不含报价) (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8)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B 货物类项目的投标技术文件 (10)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 (11)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12)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精度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精度实测数据) (13)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14)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15)技术响应表; (16)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1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9)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20)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2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C 货物并安装服务类项目的投标技术文件,应包含上述A、B项的全部内容 (22)项目评分表(一式 份单独封装,与技术文件一并提交,格式见第四章)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汇票、电汇、支票等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资信/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7.由主持人公布预算价或标底,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9.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人(和采购人代表 人,共 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或者聘请 公证处公证员或 × × × 政府采购督导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货物的质保金,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该款无息退还。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Ⅰ 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技术服务及其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 ABC单位XYZ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ABC单位XYZ(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A分(货物工程类 30-60分;服务类10-30分)、技术分B分(不低于除价格分外总分值的50%分)、商务分C分、资信及其他D分(不低于20%)等四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A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A%×100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其价格分作零分处理,投标产品如不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将失去中标资格。 3.上限价或预算价在 时公布。 (二)技术分(35分) (ⅰ)适用于工程、服务、技术方案类采购项目 1.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5分),必要功能每缺一项扣 3-5 分;不合理解决方案每一项扣 1-3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2.项目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5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得4-5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 2-3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3.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5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得5分,技术力量欠缺扣 3-4 分,人力资源安排不足扣 1-3 分 4.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5分),方案不严密扣 3-5 分,措施不得力扣 1-3 分。 5.保证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5分),方案不严密扣 3-5 分,措施不得力扣 1-3 分。 6.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5分),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 2-3分,最高得5分 7.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软件项目的可扩展性、应用便捷性)的总体评判(5分,不超过技术分总分值的10%),设计先进、方案合理、技术力量强得5分;设计、方案、技术均一般的,最高得3分;设计、方案、技术存在欠缺的,每项扣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ⅱ)适用于技术复杂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 1.满足招标货物的所有功能(10分),缺少必要功能的投标无效;功能项目齐全且明显多于招标需求的,得10分;功能项目齐全且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5-8分;缺少选用(辅助)功能的,每项扣 3-5 分,缺少选用(辅助)功能 3 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2.满足招标货物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10分),任何一项性能指标或者不可偏离的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的,投标无效;所有不可偏离指标均满足且多数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的,得10分;不可偏离指标满足且多数指标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5-8分;允许偏离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 3-5 分,指标负偏离 3 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3.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5分),有严密的质量监控措施和先进的质量检测设施的得5分,无质量控制措施的扣 3-5 分,无质量检测设施的扣1-3分。 4.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5分),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5分;方案措施欠佳的,每项扣 1-2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方案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每项扣 2-3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5.产品性能、质量、方案的整体评价(5分,不超过技术分总分值的10%),多数性能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质量可靠、各项方案和措施均严密有效的,得5分;多数性能指标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2-3分;产品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存在升级淘汰、更新替代风险的,或者有关方案措施不严密、存在明显缺陷的,本项不得分。 (三)商务分(10分) 1.质保期(2分),质保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每增加半年得 1 分,最多得2分(质保期必须提供原厂商承诺书); 2.售后服务优惠承诺(2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2分,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 1 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3.配件及耗材优惠(4分)(已列入投标报价的专用耗材除外),配件及专用耗材供应价格低于《投标设备明细报价表》平均幅度达 5 %的,得 2 分;高于该幅度的,每一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得4分;低于该幅度的不得分。 4.确保供货的措施与方案(2分),投标人有现货(现行成熟且有案例的技术解决方案,下同)供应的,得2分;无现货供应但措施有效、方案严密的,得 1 分;措施及方案存在欠缺、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供货的,该项不得分;供货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每少(7—10)天得 0.5 分,本项满分为2分。 (四)资信及其他分(25分,投标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1.政策分(10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鼓励发展或者享受政策支持和扶持的,给予适当的政策性加分)。 (1)投标产品(核心设备、主要原材料等)列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得5分;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目录的,每项得 3 分;投标产品本身属于回收利用资源加工制作的,得3分;投标产品出自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 分;投标产品属于中小企业生产的,得 1 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投标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每项给予加分 1 分; (2)按照产品单位能耗指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0.5 分,第三名得0.2 分,第四名以后不得分;按照产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指标、回收利用难易程度等进行环保综合性能排列,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0.5 分,第三名得0.2 分,第四名以后不得分。 (3)本项最高得10分。 (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二份或者二份以上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国家节能产品目录、国家环保产品目录的,经专家评审,在质量和性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自主品牌及荣誉(3分),投标产品属于自主品牌产品、且投标人或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级荣誉证书(含国务院及所属部、委、办、局、行业协会等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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