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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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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北京***工程项目监理部
12月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北京***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北京***工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
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为4年, 其中施工期2年, 自然恢复期2年。按照《未来科技城北区( 土沟村)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定向安置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要求, 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 住宅工程区、 代征道路工程区、 代征绿地等3个防治区。
本项目建设占地22.6hm2。其中, 住宅建设区14.37 hm2, 代征道路及绿地占地8.23 hm2。项目区挖填土方总量为62.27万m3。其中, 挖方总量为31.14万m3, 填方总量为30.89万m3。产生弃渣总量为0.24万m3, 外运弃渣总量为0.24万m3。本项目不设置取土、 弃土( 渣) 场, 产生的建筑弃渣全部运输到昌平区利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阿苏卫弃土消纳场消纳。本工程没有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二、 监理工作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号;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11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3.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1992) 。
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1995年5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号;
5.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1995年5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号;
6.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水利部、 国家计委、 管家环保局、 水保[1994]513号;
7. 《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水保第89号;
8.《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 ( 水保[ ]184号) ;
9.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433- ) ;
1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434- ) ;
11. 《土壤侵蚀分类及分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190-96) ;
12.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277- ) ;
13.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定向安置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三、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 一) 项目监理部组织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总代
信息控制员
安全监督员
进度控制员
质量控制员
投资控制员
( 二) 监理人员构成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性别
职称
监理工程师资格与培训情况
1
总监理工程师
男
高级工程师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2
土建监理工程师
男
工程师
培训证
3
4
土建监理员
男
技术员
培训证
5
设备监理工程师
女
工程师
培训证
6
电气监理工程师
男
工程师
培训证
7
造价监理工程师
女
工程师
8
安全/资料监理工程师
男
工程师
培训证
四、 监理工作流程:
水保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检查
存在水保问题
重要问题
签发水保问题工作联系单
现场直接指出存在的水保问题, 要求限期处理
跟踪处理结果
拒绝
拒不解决 期满未解决
与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协商后签发水保问题监理通知
建议建设单位委托她人完成
增加的费用和损失处理
期满未解决
跟踪处理结果
跟踪处理结果
五、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一) 住宅工程防治区控制要点:
1. 建筑物防治区:
占地面积总计4.17hm2, 包括小区楼宇建筑物、 构筑物所占用净面积。扰动破坏形式以基础开挖、 临时堆土为主, 在项目区内扰动区域以点、 面为主; 施工结束后为建筑物所覆盖, 水土流失趋于轻微, 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施工准备期做好表土剥离、 运转、 堆存、 防护等项工作, 施工期间做好施工期临时堆土的防治和施工降水的合理利用。
2. 小区道路工程防治区:
占地面积总计2.55hm2, 包括场区主干交通道路所占的面积。施工期扰动破坏形式以机械碾压、 临时堆土为主, 在项目区内扰动区域以点、 线为主; 施工结束后为硬化路面覆盖, 水土流失趋于轻微, 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施工准备期做好表土剥离、 转运、 堆存、 防护等项工作, 施工期间做好施工期临时堆土的防治和利用施工降水洒水降尘。
3. 施工场地防治区:
占地面积7.65hm2, 包括建筑物之间、 建构筑物于道路之间的区域。施工期间为建材临时堆放, 人员、 机械活动的场区。施工期扰动破坏形式以机械碾压、 临时堆土为主, 施工结束后为广场、 绿地覆盖, 在自然恢复期还有一定的水土流失, 待透水砖铺设、 绿地郁闭后水土流失趋于轻微, 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施工准备期做好表土剥离、 运转、 堆存、 防护等工作, 施工期间做好施工期临时堆土的防治和利用施工降水洒水降尘, 施工结束后尽快实施绿化整地和植被恢复。
( 二) 代征道路工程防治区控制要点:
指代征道路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防治区域。施工期扰动破坏形式以机械开挖、 碾压、 临时堆土占压为主, 施工结束后为硬化路面、 道路绿地所覆盖, 待绿化措施郁闭后水土流失趋于轻微, 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施工准备期做好表土剥离、 运转、 堆存、 防护等项工作, 施工期间做好施工期临时堆土的防护和利用洒水降尘, 施工结束后尽快实施绿化整地和植被栽植。
为便于措施布设, 在本防治区设下管槽工程、 道路工程2个防治单元。
1. 管槽工程防治单元:
指配合道路建设而实施的市政管线综合工程。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施工准备期做好表土剥离、 运转工作, 施工期间做好管槽施工临时堆土的防治和利用洒水降尘。
2. 道路工程防治单元:
指市政管线综合工程完工后, 实施道路路基挖填、 平整等土方施工, 道路面层施工以及后期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的区域。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施工期间做好临时堆土的覆盖和利用洒水降尘等。
( 三) 代征绿地防治区控制要点:
指代征绿地占地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防治区域。本工程的生产生活区、 临时堆土场( 包括表土临时堆放、 回填土临时堆放) 安排在代征绿地范围内。为便于措施布设, 在本防治区下设施工生产生活区、 表土临时堆土场、 回填土临时堆土场3个防治单元。
1. 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单元
指施工人员办公、 生活以及为保证施工而建的临时仓库、 材料堆放场等区域。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施工期间做好建材砂石、 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堆放, 临时覆盖措施、 污水处理工作。
2. 表土临时堆土场防治单元
指为临时堆存剥离的表土而占有的区域。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施工准备期做好表土堆放的围挡防护、 临时排水、 沉沙、 临时覆盖等措施。
3. 回填土临时堆土场防治单元
指施工准备期回填土临时堆放所占用的区域。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是做好待回填土体的堆放的围挡防护、 临时排水、 沉沙、 临时覆盖等措施。
本项目按照北京市水务局 7月下发的”北京市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的规定, 并结合本项目特点, 在水土保持方面要达到如下防治标准:
1. 土石方利用率>90%;
2. 表土利用率>98%;
3. 建筑垃圾消纳率95%;
4. 施工降水利用率>80%;
5. 临时占地与永久占地比<10%;
6. 住宅区硬化地面控制率<30%;
7. 雨洪利用率>90%。
六、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 一) 工作方法:
1. 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巡视过程中了解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重点工序、 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 掌握水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2.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理指令, 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3. 发现对水土保持工作不重视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承包单位, 以及对监理指令拒不执行的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将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 二) 措施:
1. 要求三个标段的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并予以审核。
2. 要求各标段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 各类作业人员的职责, 做到程序化、 规范化管理。
3. 要求各标段承包单位在表土剥离、 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控制工作。
4. 检查各标段出入口洗车池( 沉沙池) 的设置及使用情况。
5. 监督各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生活区、 办公区、 场区道路、 材料堆放场地等处的地面硬化处理工作。
6. 监督各承包单位按要求将表土、 回填土分别在临时堆土场集中堆放, 并做好围挡及土工布覆盖工作。堆土场周边应设临时排水沟。
7. 管线的回填土应用编织袋挡护, 不得随意弃渣, 以防新的水土流失产生。
8. 做好施工区、 生活区的排水工作, 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应有处理设施, 禁止随意排放。
9. 施工过程中,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 分类处理。严禁焚烧各类垃圾。
10.做好临时防护措施的影像资料收集, 并作为监理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竣工验收时备查。
11.施工期间, 采用洒水车进行场地洒水, 以降低扬尘。
1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临时堆土场处的表土, 并实施临时绿化措施。
13.配合水土保持检测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检测工作。
14.要求各承包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增强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防止水土流失。并安排专人对施工环境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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