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土方工程开挖监理交底 一、 土方开挖施工准备 1、 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土方开挖及基坑边坡围护监测方案并经审批,对关于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 组织关于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地形、地貌、实地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情况。 3、 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桩位交接、验收及复测工作,测设土方开挖控制点。 4、 土方开挖前应详细查明施工区域内地下、地上障碍物。对于基坑内管线,相距较近地上、地下障碍物已按拆改或加固方案处理完成。 5、 依照给定控制坐标和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要求,引测到现场,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控制网,做好轴线、水准点控制测量校核。 6、 夜间施工时,应准备好有足够照明设备方法,在危险地段应布置显著标
2、志,要有合理开挖次序,预防错挖、超挖控制方法。 7、 应依照施工区域地形与作业条件,土壤类别与厚度,总土方工程量和工期,配置足够挖掘机,土方运输车辆,探明土方堆场,现场所经过道路,应布置完善,做好道路加固,以免运输车辆下陷。 8、 准备好充分降水、排水、水泵等机械设备,布置好排水方位。 二、土方开挖施工工艺、方法方法 1、 工艺流程:测量放线确定开挖次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均匀开挖基坑边坡及时围护加固排降水修坡清底坡道收尾。 2、 开挖基坑时应按确定好开挖路线、深度、开挖次序进行,分段、分层均匀开挖。 3、 基坑水位应降至开挖面以下 0.8米才能进行土方开挖,预防施工机械下沉。做好施工现场降水、排
3、水工作,场地周围设置必要截水、排水沟。 4、 汽车运输坡道应小于1:6,当坡道挖好后应及时填筑塘渣,确保不出现塌陷。 5、 基坑边缘堆置场及运输工具,通常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二米,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出1.5米,重物堆放、汽车行走距离边坡不少于3米。 6、 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宽度,分块分层挖土,第一层开挖深度应在1.5m以内,边坡及时进行围护,坑底宽度每边应比基础宽出大于0.5m,方便施工操作。 7、 基坑开挖应有施工人员跟踪指挥,及时测量开挖深度,基坑底标高,在机械无法作业部位,修整边坡坡度以及清理基底等均应有足够操作人员施工。 8、 机械开挖基坑,应采取方法预防基
4、底超挖,每层挖土中心地段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挖至基底应留在设计标高以上0.3m处停挖,采取人工抄平清底。 9、 工程桩密集部位,机械挖土时,施工指挥人员及时提出应进行工程桩保护,预防撞断、撞坏,应改用小:挖斗及人工挖土。 10、开挖基坑土方,在现场地有条件堆放时,应留足回填好土,多出土一次运走,防止二次运走,土方开挖时应随时检验基坑开挖位置、标高是否准确,排水、降水系统是否正常,工程桩高出应切割部位及时测出标高。 11、 质量标准。基坑底标高允许偏差值-50毫米,长度、宽度:+200 到-50毫米,表面平整度20毫米。 12、 土方开挖时,应预防临近已经有建筑物、道路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在
5、施工中随时进行沉降、位移观察,挖土时对边坡支护结构做好保护,以防碰撞损坏。 13、 预防基底超挖,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应遵照“分层开挖,禁止超挖”标准。 三、安全文明施工 1、 机械基坑开挖,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m,不得对头挖土,每人每台挖机工作面大于6,挖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次序进行,禁止先挖坡脚或逆坡开挖,或采取底部挖空塌土方挖法。 2、 基坑开挖深度超出1.5m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超出2m时,必须在边缘设两道防护栏杆,夜间设红色灯等标志,人员上下基坑应设坡道式爬梯。 3、 基坑开挖时,如发生边坡裂缝或不停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
6、立刻撤离操作地点,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处理方法。 4、 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验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分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护栏。 5、人工挖土时,使用镐、锹人相互间应保持一定距离,预防相互致伤。 6、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开挖间距应大于m10,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20m,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挖掘机作业时旁边禁止站人。 7、土方运输不得超载,汽车相互应相隔一段距离,运土方汽车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防止运输中遗撒,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沉淀池和简易洗车装置,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洁净,洗车污水经沉淀后可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8、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用密目网满覆盖,或采用固化措施,防止大风天气造成扬尘。 9、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噪声管理制度,预防噪声扰附近居民。 10大风大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慈溪监理企业界牌旧村安置房改造工程项目部 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