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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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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规范化管理台帐之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 应琛波
审批: 李瑞祥
宁波中澳捷达机械有限公司
6月
目 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3、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治理的整改
5、安全生产的责任与奖惩制度
6、设备维护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10、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各级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职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全体部门、职工。
2、引用标准及政策规定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七十号。
3、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1基本原则
(1)公司安全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2)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总经理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职工必须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3.2 企业领导安全职责
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3.2.1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主持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决议,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7)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进劳动条件;
(8)检查并考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9)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10)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1)落实”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每季度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
(14)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做好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15)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规划,逐项落实工作安排;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3.2.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本(企业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审查安全技朮规程、安全鉴定及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执行。
(3)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班组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指导企业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协助各单位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负责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并作好档案记录。
3.2.3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或参加生产部门上报的事故调查工作,并按 ”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3)组织生产部的安全检查,落实生产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负责生产部和车间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定期召开生产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生产部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7)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职责;
3.2.4财物部经理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专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执行财政部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3)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经费使用和各类物资采购情况;
(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查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2.5技术部经理安全职责
(1) 技术部经理技术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技术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 组织技术部职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6) 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
(7)负责本公司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8) 负责公司生产现场特殊作业技术措施的制定。
3.2.6 综合部经理安全职责
(1)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2)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3.2.7 销售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2.8安环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节能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行车、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0)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3.2.9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新员工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并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主管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3.2.10公司安全员职责:
(1)公司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公司分管安全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生产设备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公司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安全基础资料管理,做到齐全、准确、实用和规范化。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生产设备部做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公司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对车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2.11工人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能,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各种危害;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厂规厂纪;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5)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如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7)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8)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
(9)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她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领导报告。
3.3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考核职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牵头、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考核;由安全环保部会同相应部门、车间领导、车间兼职安全员、班组长负责对各工种人员的考核;
(2)考核频次:每年对各部门考核1次,每季度对各工种人员考核1次;
(3)考核标准:根据各部门安全责任制度的相应条款,和各工种人员安全责任制度的相应条款;
(4)考核方法:建立表格,按条款要求打分;
(5)考核记录: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将每次记录累积成档案;
(6)奖惩办法:公司年终据此给予奖惩。
2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协调和部署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
2、会议形式及频次
2.1 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等。
2.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开。
2.3参加会议人员
2.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3.2 安全例会
由主管总经理主持,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2.3.2 安全专题会议
由总经理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3.1.1 听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项,并做出决策;
3.1.3 听取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决定处理方案;
3.1.4 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3.2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2.1 传达上级和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报、通知等;
3.2.2 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工作布置;
3.2.3 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检查上月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3.2.4 发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
3.2.5 分析、通报公司及各单位上月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2.7 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提出对事故、隐患的进一步整改意见;
3.2.8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3 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3.3.1 传达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并进行工作布置;
3.3.2 听取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
3.3.3 专题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
3.3.4 安全工作阶段性安排、布置、总结和奖惩等。
4、记录
各类安全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到相关部门。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外包工及外来培训、实习、参观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车间(部)、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由安环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各车间、部门。
3.2 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生产部经理及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例案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
3.3 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4、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4.1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公司级由安环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入厂职工;
4.2 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环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5、特殊教育
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区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按时参加复审;其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5.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应定期复审。
5.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独立作业。
5.4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考核方法
6.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市安监局组织进行。
6.2 其它管理层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环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
6.3职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4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的整改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识别危害因素,及时控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任务与要求
2.1 基本任务: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2.3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3.1按相关安全检查的要求,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3.2按时参加安全检查.
3.3按分工做好分管的检查工作;
3.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3.5对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归纳整理;
3.6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检查再报告制度。再报告后,主管领导未办理,则主管领导负全责。
3.7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4、安全检查的内容
4.1 安全管理检查
4.1.1 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况;
4.1.2 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4.1.3 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4.2 现场安全检查
4.2.1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施工现场;
4.2.2 检查员工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2.3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4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2.5 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检查的形式
5.1 综合安全检查
5.1.1 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
5.1.2 公司每季度不小于一次,车间每月不小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
5.1.3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车间由生产设备部经理组织本车间相关人员参加。
5.2 日常安全检查
5.2.1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5.2.2 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5.2.3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6、隐患治理
6.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经被检单位确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部门应督促隐患的整改;
6.2各部门必须在<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并按要求回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6.3对于涉及面较广,整改时间较长,投入资金较多的事故隐患应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组,建立管理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6.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对隐患的整改情况登记建档,并在下次检查中进行复检确认;
5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每个部门设定当年的安全指标;
3.2 安环部负责各部门上报事故的统计;
3.3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发展适时提出安全激励措施;
3.4 各部门根据以下奖励细节,向公司提出奖励要求;重大奖励事项,由安环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5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向本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建议,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3.6发生事故的部门,由公司根据本制度进行处罚,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处罚结果。
4、具体奖励与处罚办法
4.1 奖励
4.1.1 对个人的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1.1.1 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成绩显著者;
4.1.1.2 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1.1.3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1.1.4 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1.1.5 为改进劳动条件,创造或改进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1.1.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1.1.7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它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 处罚
4.2.1 管理处罚
4.2.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当月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或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进行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例会,又不请假者。安全例会迟到者,扣安全责任奖50元/人。
4.2.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当月安全责任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它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责任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或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b. 未按规定对新职工(包括外协人员、临时工、民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c.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d.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f.各车间不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记录不全的;
g.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4.2.2 违规处罚
按照<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和<安全责任考核奖惩细则执行>。
4.2.3 事故处罚
4.2.3.1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部门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20%;
4.2.3.2 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起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奖总额的30~50%;
4.2.3.3 发生事故(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责任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责任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安全奖的300%;
4.2.3.4 发生责任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责任部门当月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2.4 罚款处理
4.2.4.1 对扣罚工资的处罚,由财物部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处罚通知办理;
4.2.4.2 其它罚款由各职能部门出据罚款单进行扣罚,罚金直接交财务管理部门,交款人要及时将交款凭证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不按时交纳或拒交者,按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6设备维护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电梯、公司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安装、修理和使用起重机械、电梯、公司内机动车辆设备、压力容器的部门以及其它设备设施。
3、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验收
3.1所有来我公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环保质监部审核。
3.2承担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3.2.1安装和维修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安装和维修资格。
3.2.2负责安装、维修的技术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下发的特种操作证的人员来施行。
3.2.3具有完善的设备安装、维修用工具和检测手段
3.2.4制定有关保证设备安装、维修质量的检验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3.3特种设备安装必须具有完整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包括:
3.3.1土建布置图
3.3.2产品合格证
3.3.3电气原理图
3.3.4电气原理说明书
3.3.5使用维护说明书
3.3.6产品保修单
3.4特种设备修理的各项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3.5特种设备安装和修理竣工时,必须经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要求
4.1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4.2须经主管部门操作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4.3操作证和维修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培训。
5、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5.1压力容器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各使用和采购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安全监察规程。
5.2购置新的压力容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资料。
5.3压力容器,在安装使用前,携该设备与安全有关的出厂技术资料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登记申报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4各部门对压力容器必须坚持国家有关<条例>、<规程>,不能擅自维修和制造。
5.5来我公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有关安装和维修资格。
5.6来我公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经过审核。
5.7使用、运输和储存气瓶的部门,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按气体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
7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1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条件:
a)高处作业人员包括:作业者、监护者;
b)人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具有高处作业知识和技能;
2)经过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标准。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美尼尔氏综合症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c)高处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2 明火作业
明火作业管理
电焊、气焊,喷灯,电炉等裸露的火焰和炽热工作为明火作业:
a)易燃、密闭禁火区域内从事明火作业应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b)明火作业区域应有设置警告标志;
c)遇烟尘、气体、弧光、火花、电击、热、辐射及噪声危害的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
d)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监护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
3 高温作业
(1) 人员要求
高温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高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允许从事高温作业。
(2)个人防护
应选用耐热,透气性好的工作服,并根据不同作业的需求,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3) 防护设施:
a)对作业的高温地面或靠近人体的高温壁板,当表面平均温度高于40℃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b)应利用天窗、敞开式厂房等措施进行自然通风;安装风扇、排风机、空调设备等进行局部降温;设置高温作业工间休息室,并配备防暑降温药品。
(4) 防护管理
a)白天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延长午休时间,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
b)应设置中暑抢救室或与附近医疗机构配合制订救援预案;
c)暑期应做好高温避灾、救灾措施,提前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暑防热保障。
4 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位器停车;
2)吊运物不准从人员上空经过,不准重载悬空停留;
3)吊钩降至最低点时,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保持四圈以上的安全圈数;
4)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5)当起重作业中发生断电及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将操作手柄置于零位,随即报告有关人员;
6)司机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
4、职责
4.1 安环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负责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发放的审批工作;
4.2 财物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筹措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财物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审计监督;
4.4 财物部负责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4.5 安环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验收、储存、发放工作;
4.6 各车间、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7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5、内容
5.1 采购
5.1.1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从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要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确保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1.2 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5.2 验收与保管
5.2.1仓库按照有关标准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申请入库;
5.2.2安环部按照有关标准对采购部申请入库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
5.2.3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5.3 发放
必须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领用要有记录、记录上必须要有领用者签名:
5.3.1 仓库按照发放标准定期发放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5.3.2 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作业人员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人员发给与作业人员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5.3.3离开岗位学习、培训、病假、待岗、事假等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女职工休产假五个月以内(含五个月),按出勤标准发放,第六个月以后,停止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3.4凡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的职工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按其变动后的岗位标准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5.3.5凡发给集体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妥善管理,不得丢失,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必须按期交还,如拒不交还者,照原价扣款,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已有;
5.4 使用
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9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1、目的
1.1为伤害和事故的分类提供指导,并建立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
1.2保证事故发生后及时地上报和调查,并进行事故根源的分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3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工伤保险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治安、未遂等事故的管理。
3、职责
3.1发生事故,当班操作人员,应马上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3.2事故班组职责:
3.2.1在事故发生后,班组应立即向总经理和安环部经理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安环部;
3.2.2轻伤事故、未造成系统停车的火灾爆炸,车间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后5日内将事故报告和相关证据报安环部。
3.2.3完成整改措施,并有相关记录。
3.2.4负责本单位事故的管理工作。
3.3安环部
3.3.1负责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交通、 治安、未遂事故的管理工作。
3.3.2负责审核事故班组上报的事故报告。
3.3.3负责组织调查职权范围内的各类事故。
3.3.4负责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管理工作。
3.4 办公室
负责参与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3.5财物部
负责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和有关待遇的办理和支付工作。
4、事故管理
4.1 事故分类
4.2 抢险与救护
4.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积极抢救,妥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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