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管理制度规范5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装修管理规定一、装修资质要求1、 凡使用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2、 承接简易工程的(如仅做面层涂料、贴墙纸、铺面砖)个体从业者,须持有相关的技能等级证明书持证上岗;3、 无的单位、无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个人,不得承接居家装饰装修工程。二、装修申请业主或受业主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对室内进行装饰前,必须到管理处领取,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方案、施工人数,拟开工、竣工时间等内容;涉及拆改间隔结构、水电功能结构的须画出装修更改设计图纸,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饰
2、或超过50m2以上的须报消防部门审批,改移煤气管道须向煤气公司申请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三、装修审批报批时,施工单位须带齐企业副本和或加盖公章的的复印件、委托装修函。个体装饰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上岗证书,审查合格后装修单位每人应向管理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两张免冠照片,同管理处签订,交装修押金 元和相应的工程配合费、垃圾清运费、证件押金、施工人员管理费。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发放,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四、装修施工管理1、 装修队进场装修时必须按管理处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如实际需要变更增加项目必须报管理处审批,管理处出具变更通知后方可进行施工;2、 装修期间施工队须遵守,业主
3、要经常在现场监理,确保装修队严格遵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对施工队违章装修,管理处责令其整改或作出警告:有权发出警告责令停工、罚款等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可拒绝其进入小区;3、 装修时间:在业主(住户)未入住时,装修时间为早晨7时至晚9时;业主(住户)入住后装修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18时;4、 禁止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禁止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凿、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另建或封堵门窗;禁止使用大理石或明显加大楼板荷载材料;5、 禁止拆改围护墙、穿凿分户墙体,禁止任意刨凿楼顶板、楼板,在顶板上安装大型吊灯或超负荷吊顶;6、 禁止用户擅自更改煤气管道设施、安装燃
4、气用具。安装、改装、拆移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煤气公司进行或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和装修单位不得拆改、安装挪移;7、 禁止改移单元内的电路开关(配电盒),不得在装修室内乱拉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增加电力负荷;重新加改布线时必须要申请,埋没暗线或天花吊顶穿线必须使用PVC套管;8、 为保证消防安全,禁止使用过量的易燃材料装修,禁止在木柜、木制品上安装开关、插座;9、 装修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以保证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10、 装修施工垃圾严禁向楼下丢抛,因丢抛引起的事故由当事人、施工单位和业主共同承担后果;11、 防盗
5、网或内置式防盗网、不锈钢门或铁门必须按管理处规定统一花型、式样、尺寸制作和安装,每栋楼须全部统一,禁止另行安装;12、 空调安装前业主(住户)须事先到管理处查询,在指定的位置接好空调排水管,管理处派人到现场指导;13、 装修垃圾由装修者按规定清运到管理处指定的地方堆放集中运走,超长超宽超高的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措施吊装运至楼上,沙、砖等装修材料需袋装,搬运时不得污染电梯;14、 天台、楼道等公共场所不得堆放材料或装修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加工装修作业;15、 不得在室外安装防盗网、牌、罩等物件或招牌。16、 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15天,较大工程为20天,最长不超过3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到管理
6、处办理延期手续。五、施工监督管理处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有权对装修单位检查、抽查。装修人员出入证和装修施工情况,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不得到与装修无关楼层、处所游窜、逗留,一经发现违章,按章处罚。六、验收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须向管理处申请验收,管理处将会同消防、电工、房管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隐蔽部分必须事先进行,对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管理处可拆除遮挡部分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或施工单位共同负责。验收不合格的装修单位必须整改直至合格为止。装修验收合格后,使用三个月后再进行复验,经确认装修工程无渗漏等明显工程质量问题,押金退回业主或装修队,在装修过程中如发现超出申报内容、违章装修将按规定扣除押金(多退少补)。七、相关文件1、 装修工程安全责任书;2、 装修审批流程图;3、 装修出入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