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集团公司章程范本21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 _有限公司章程_ 年 _ 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运作,保护集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有关企业集团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集团是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经过产权联结关系和生产经营协作关系,并以产权为主要联结纽带,由母公司、控股公司和协作成员等多个独立法人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第三条 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和其它具有法人资格的成员,在各自的职权、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第二章 企业集团名称、
2、住所及母公司的名称、住所第四条 企业集团的名称为:_第五条 企业集团的住所:_ 第六条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为:_母公司住所:_母公司法定代表人_ 母公司注册资本:_万元 母公司股东_占_% 母公司股东_占_%母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_第三章 集团的结构 第七条 本企业集团的成员分为核心层(母公司)、紧密层(控股公司)。第八条 本企业集团的紧密层成员共3家。 紧密层成员名录: 1.企业名称:_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_ 注册资本_万元 法定代表人:_ 注册号:_ 母公司所占股份比例:_% 2.企业名称:_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_ 注册资本:_万元 法定代表人:_ 注册号:_ 母公司所占股份比例:_%
3、3.企业名称:_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_ 注册资本:_万元 法定代表人:_ 注册号:_ 母公司所占股份比例:_%第四章 企业集团的目的、宗旨 第九条 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目的,是发挥企业群体优势,提高整体经济效益;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技术进步;实现规模经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实力。第十条 集团的宗旨是充分发挥集团成员各种优势,实现集团在建筑装饰装修、营销、服务、贸易、科技、信息一体化,凭借产业化、专业化协作、集约化和规模经营的整体、综合优势,增强集团实力,提高集团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降低成本,获得较高收益,给集团成员满意的回报,并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第五章 企业集
4、团成员之间的联结、协作方式 第十一条 本集团的主要联结纽带为产权关系。 集团内部其它联结纽带为:(1)人事纽带;(2)财务纽带;(3)资金纽带;(4)投资纽带;(5)战略规划纽带;(6)市场纽带;(7)资源纽带;(8)技术纽带:(9)产品纽带;(10)信息纽带;(11)生产协调纽带;(12)契约纽带;(13)企业纽带:(14)品牌纽带;(15)外贸纽带;(16)行政、计划纽带。 经过以上多种纽带把集团成员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 第十二条 集团内实行统一规划,自主经营,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集团成员拥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力,母公司以控股、协作的形式参与集团成员企业的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
5、对集团企业成员可根据集团的总体规划进行指导、协调,对重大开发项目可由集团的母公司进行投资、参股或控股。第十四条 对松散层的集团成员企业,可经过母公司建立稳定的购销协作关系。第六章 母公司的作用 第十五条 母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控股、协作成员行使股东权力。 母公司在企业集团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外代表企业集团。 第十六条 母公司的主要作用和职能: 1母公司是集团的投资中心、融资中心、财务中心、供销中心、技术中心和信息中心。 2母公司在集团中的主要职能; (1)规划职能。制定集团统一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近期计划、中长远发展纲要,并作为公司共同遵守的发展纲领。 (2)投资职能。集中必要的人、财、
6、物或其它资源对涉及集团全局性、战略性的市场、产业、产品、技术改造进行投资。 (3)决策指挥职能。对涉及集团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决策,并适当限制子公司的某些决策权力,以保证集团意图的贯彻执行,保障集团的总体利益。 (4)人事控制职能。经过产权关系依照股权比例派遣董事、监事,或者推荐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5)融资职能。统一调剂成员企业的资金余缺,集中资金优势,在集团内统一调度,统一对外融资或贷款担保,或者统贷统还。 (6)财务职能。统一制订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进行财务预算、核算和决算以及成本核算和监管,统一集团内部结算,统一银行开户和资金存贷,统一纳税以及财务审计监
7、督。 (7)资产经营职能。经过投资、兼并、收购、出让、租赁、拍卖、托管等手段,进行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扩大集团资产规模。 (8)信息集散职能。广泛、迅速地收集、汇总,分析、筛选、加工、存贮、传递、发送各类相关信息,引导成员生产经营,适应市场、技术环境变化需求。 (9)科技开发职能。集中集团科技力量并吸纳社会科技力量,进行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技术改造攻关、工艺设计、技术革新、科技合作、技术转让,申请科技成果、专利等。 (10)统购统销职能。公司统一为成员企业采购原材料、设备、技术,统运输、仓储,统一进行产品销售以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流通费用、促销费用,保证质量。 第七章 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
8、十七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产权转让和重组等权利;对参股公司享有与所持股权份额相应的权利。 第十八条 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参加集团组织的联合开发、研究活动; 2.对(母)公司、集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 3.参与集团决策; 4.参与共同投资; 5.优先得到集团提供的资金、人才、信息服务; 6.经同意直接或间接使用集团名称、标识; 7.依法行使本企业内部经营自主权; 8.决定本企业管理人员人选; 9.决定本企业员工招聘、解雇和奖惩; 10.提出本企业资金收益分配预案; 11.紧密
9、层企业有权成为其它企业集团的半紧密层、松散层的成员; 12.有权申请退出集团。 第十九条 集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认并遵守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2.关心集团的建设和发展,维护集团的信誉,不得损害集团和集团成员的利益; 3.保守集团和集团成员的秘密; 4.接受集团的规划、监督、协调、指导;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的需要,按时向集团提供有关资料和报表; 6.积极参加集团的共同活动和协作配合; 7.在本企业业务范围内向集团成员提供优先和便利条件; 8.向集团的有关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 9.接受政府和集团的审计、监督; 10.执行集团统一的各项规章制度;11.按时向
10、集团汇报工作。第八章 产生办法、职责及其负责人的产生办法、任期及职权范围 第二十条 本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协商议事机构,理事会由集团的紧密层的法定代表人及母公司董事组成;集团不设专门的管理机构,由_的董事会代行其日常管理事务。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集团的理事会设总裁一名、副总裁一名,常务理事二名,总裁由*母公司)的董事长兼任。副总裁可由集团理事会选举产生。总裁、副总裁的每届任期为3年。 集团理事会成员名单: 总裁:_副总裁:_、常务理事:_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形式,例会每30天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由总裁、副总裁或二名以上
11、的常务理事提议召开。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由总裁召集,应于会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副总裁、常务理事、理事。通知应载明召集事由、会议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由总裁主持,总裁因故不能参加时,由总裁指定的副总裁主持。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决议由2/3以上的理事会成员经过即为有效。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 1.研究和统一集团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经营方针; 2.根据集团发展的需要,指导集团成员单位的发展; 3.根据集团发展的需要,审定和批准申请加入和退出集团的要求; 4.协调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关系; 5.研究提高企业集团竞争能力的措施: 6.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 第二十八条 集团
12、总裁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集团理事会的决议; 4.负责协调集团成员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和经营活动事宜; 5.代表集团对外处理一切业务关系;6.定期不定期的召集集团成员代表人会议。第九章 企业集团名称的使用及权限 第二十九条 紧密层、松散层的集团成员企业能够使用集团字号,其企业名称中能够冠以“建设装饰集团”字样,并可使用集团标识符号。能够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但不得以集团的名义签订合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凡是集团的协作企业成员,经过集团理事会同意,可在集团允许的范围内使用集团名称、标识。第三十一条 凡退出集团的企业,不得再使用集团名称、
13、标识,并应及时清理上缴已印制的带有集团标识符号的所有材料。第十章 参加或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十二条 参加企业集团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承认集团章程,愿意为发展集团做出贡献; 3.同集团成员之间有稳定的经济协作关系。 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加入集团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经过集团理事会批准,签订相应的协议并经过集团登记机关登记后,即成为企业集团的成员。 第三十四条 企业集团成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申请退出集团: 1.公司、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全部被转让的; 2.集团成员被依法撤销; 3.集团成员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协作层成员解除协议。 第三十五条
14、集团成员申请退出的,必须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集团理事会应在3个月日内作出决议,经过集团理事会批准同意的,应在10日内解除相应协议,退出集团;在批准并解除相应协议前擅自离开集团并对集团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依据前第三十四条中第2、3款退出集团的,视为自动退出,集团理事会予以公告,并告知集团全体成员。第三十七条 紧密层、半紧密层成员需退出集团的,应首先征得母公司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退出企业集团。 第十一章 企业集团的终止 第三十八条 企业集团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予终止: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认为不再继续存在的; 2.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关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己不再具备企业集
15、团基本条件的;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发生破产、解散等重大变化,被依法撤销时; 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有关部门责令解散时; 5.企业集团理事会决定终止时; 6.其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迫使企业集团无法生存时。第三十九条 企业集团终止时,由集团母公司配合集团理事会清理各种文件、资料和清算有关财产,向企业集团全体成员公布清算报告,经企业集团成员同意认可,在报纸上公布并经过集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企业集团宣告终止。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制订实施细则,效力与集团章程一致。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及其实施细则凡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集团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集团理事会。 第四十三条 本集团章程由集团全体成员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因集团终止时自行失效。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