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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M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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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PLM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66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XXX公司 PLM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 招标人:X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XXX公司 7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 14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15 – 17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18– 20 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21 – 22 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 23 – 32 第七章 附件 ………………………………………………… 33 – 4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日 期: 7月28日 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 一、XXX公司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 目 名 称 数量 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系统(PLM系统)采购实施 一套 二、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合格投标人可在XXX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三、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 7月28日起每天9:00-11:00, 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 向XXX公司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所有投标书应于 8月19日北京时间14:30分之前交到XXX公司,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 兹定于 8月19日北京时间14:30分,在 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 XXX公司 详细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XXX公司 详细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使用范围 ”投标资料表”列明的项目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投标资料表”指定合同项下的款项。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 ”招标人”系指XXX公司。 2.2. ”招标项目”、”投标项目”系指适合招标人需求的PLM系统及实施。 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服务商。 2.4. ”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四,格式5) 2.5. ”实施主体”、”招标方”系指最终与合格中标人签署合同并接受服务的招标人。 2.6. ”中标人”系指最终提供合同服务的投标人。 2.7.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及相应硬件设备、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 2.8.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培训以及其它的承诺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具有PLM系统供应并实施能力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供应并实施投标项目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其它要求。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 第七章 附件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由于招标文件不齐全而导致投标错误,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天以加盖法人印章的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于有必要澄清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她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修改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将确认文件送达或传真通知招标人。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文件的编写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招标人对招标项目采取招标范围内的总揽招标,招标项目涵盖招标人及所属所有实施主体,投标人不得仅对个别或部分实施主体进行投标。 9.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照第11、12和13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有关资料。 (2) 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第15条要求出具的投标项目报告,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项目的适合性,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 第18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所附投标报价说明完整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有关清单。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对投标项目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12.2.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额外条件的报价。 12.3. 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软件模块站点费用、用户授权费用、咨询实施费用、二次开发费用、培训费用、技术资料费用、相关税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 12.4.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有条件进行价格调整的投标,将能够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6. 技术服务将作为供货内容的一部分,包括安装、调试、设计、设计联络、技术协助、校验、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卖方义务。 13. 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 (1) 第七章附件4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报告的全部资料 (2)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标人组织机构、所属集团、历史、产品经营范围等内容概述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最近三年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6) 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为投标人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7)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 产品相关授权许可证书(复印件) (9) 近三年以来相同或类似投标项目的业绩及主要客户清单。 (10) 产品或服务荣誉证书(复印件) (11) 与投标项目相关的企业技术、人员保障能力说明 (1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及文件 15. 投标项目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5.1. 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要求逐条说明投标项目的适用性和响应情况。 15.2. 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项目实际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的证明文件。该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3. *投标项目的说明和详细技术方案。投标详细技术方案中需响应<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条款,此次招标报价仅涵盖”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的要求内容。 15.4.关于系统维护、系统升级、响应时间及提供终身售后服务的”承诺书”、质量保证书、有关部门的检测、鉴定报告(如有)。 15.5. 外购软件须提供来源和相应授权。 15.6. 投标人须提供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基础数据、流程、系统安装调试、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试运行、验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的具体描述和说明。 15.7.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所提出的目标、需求、性能要求等,并非全部模块或需求,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根据X企业的现状结合PLM系统的完整性、适用性全盘考虑,提供整体化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15.8. 其它必须提供的资料。 1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开标以后且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失效。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8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7.1.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供投标文件目录和页码。 17.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17.3. 字迹潦草、表示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 17.4. 投标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7.5.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资料表”规定,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并附电子文本一份(建议用U盘),投标文件的副本应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应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开具的汇款底单扫描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招标人避免因为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须知第18.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8.3. 投标保证金为由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中明确的户名、银行、账号和要求数额办理,限定使用电汇/转账(确保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入账,任何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或担保均无效),投标保证金只允许在开标前单独递交或放置在”供开标使用”的信封中。 18.4. 对于未按招标须知第18.1和18.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投标保证金未能或无法按时入账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根据投标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22.5条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18.6.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25.2条的规定予以原额退还。 四、投标 19. 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9.2. 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1) 招标人、招标文件所指明的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2) 招标项目名称; (3) 招标文件编号; (4) 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5)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副本”。 19.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表明(供开标使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招标文件密封袋中。 19.4. 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20. 投标截止期 20.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0.2. 招标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3. 在投标截止期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投标申明,招标人拒绝接收。 20.4. 在投标截止期限前,投标人有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在投标截止期限后,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投标文件撤回、修改、补充或说明等任何请求。 20.5. 投标人有权在投标截止期限前经过递交密封的投标申明函的形式对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修改或补充,投标申明函须经合法签章,并优先于其它投标文件。 五、开标及评标 21. 开标 21.1.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开标一览表”、有关文件修改或价格折让的”投标申明函”以及其它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进行公开唱标。 21.3. 招标人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1.4. 招标人有权拒绝未购买招标文件或未提交投标申请表的投标人的投标。 22. 评标 22.1. 招标人根据需要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的审查、评价及比较。 22.2. 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2.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 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盖章并签字的; (3)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4)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 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9)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将服务外包; (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许可证的配置和数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确保合法有效。 22.4. 对于满足22.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 投标项目方案设计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先进性 (2) 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 (3) 项目实施能力; (4) 售后服务承诺及提供的便利性和可能性; (5) 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 (6)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等。 (7) 投标人具备汽车发动机行业PLM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以投标方为主体的合同复印件。 (8)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关键人员的简历,简历中需含有汽车发动机行业的PLM项目实施经验。 22.5. 投标文件中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5.1. 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22.5.2. 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22.5.3. 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2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6.1. 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 22.6.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章。 22.6.3. 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可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2.6.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2.6.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能够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22.6.6.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经过修改或撤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7.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22.8.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22.9.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参评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2.10.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干预、影响评标工作的任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22.11. 中标的基本条件: (1)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 投标人业绩、资信及商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项目技术先进,实施能力强。 (4) 投标报价合理,具有竞争力。 (5) 售前售后服务可靠有保证。 23. 资格后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一个或几个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依据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23.2. 授标或推荐中标候选人决定时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实施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 23.3. 如果审查经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或向招标方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审查没有经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4. 授予合同 24.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4.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增减部分功能模块和调整工作站点数目,增加功能模块或站点数量的,投标总价不变;减少功能模块或站点数量的,投标总价应按照减少后的模块或站点数量及原单价确定。 25. 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10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 在中标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以后,但最迟不晚于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25.3.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5.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签订合同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6.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买卖双方共同承认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 拒签合同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18.5条处理。 28. 中标人违约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组织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七、其它事项 29. 中标服务费 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标准为中标总金额的0.7%,中标服务费可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支,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30. 通讯地址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招标单位: XXX公司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XXX公司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投标资料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XXX公司PLM系统建设项目 1 合同名称:XXX公司PLM系统软件及服务采购合同 2 业主名称:XXX公司 招标机构名称:XXX公司 2 招标人地址、电话、传真号: 地址: 电话: 招标机构地址、电话、传真号: 地址: 电话: 11 开标一览表中须报出投标总价,并对分项内容进行完整报价 12 投标总价包含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税费等。 12.3 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软件模块站点费用、用户授权费用、咨询实施费用、二次开发费用、培训费用、技术资料费用、相关税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 14 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从事企业PLM项目实施 以上经验,投标人在中国大陆有销售业绩且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列明客户清单和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以投标方为主体的合同复印件),系统使用无重大事故和不良投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软件行业资质、软件知识产权证书等的复印件。 15.4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响应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八、项目实施要求。 15.6 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项目最终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算起,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项目维护。 16.1 投标有效期:120天。 17.5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完整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建议用U盘)壹份。 18.1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转账/电汇)。 18.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30)天内有效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帐 号: 收款或受益人:XXX公司 请投标人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供保证金,并将保证金银行回单与”开标一览表”一起放在”供开标使用”的信封内,并在汇款时注明”0666-16STDT1312363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按要求注明,所导致保证金无法入账、查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按电汇或转账方式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单位账户。 19.2 投标邀请的标题和编号:0666-16STDT1312363 19.3 单独提供的”供开标使用”的信封中应包括: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银行电汇/转账凭证、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该信封放置单独提交。 20.1 投标书递交至:XXX公司 20.1 投标截止期: 8月19日14:30分(北京时间) 21.1 开标日期: 同投标截止期 开标地点: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1、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周期。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所述。 2、投标价格: 2.1投标方应按第六章项目需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软件模块费用、用户授权费用、咨询实施费用、二次开发费用、培训费用、技术资料费用、交通和食宿费用等。 2.2根据软件行业的惯例,项目实施完成上线验收合格后招标方需要每年支付一定比例的项目维护费用,此项费用投标方需单独报价,不包含在总价内,作为选择中标方参考条件之一。 2.3系统升级费不包括在此次系统实施的合同总价内,但需要投标方需单独报价,作为选择中标方参考条件之一。 2.4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增减部分功能模块和调整工作站点数目,投标方应在总价内列明各模块、站点的单价,详细说明模块之间的功能联系,对于不可缺少的模块必须标示清楚。增加功能模块或站点数量的,投标总价不变;减少功能模块或站点数量的,投标总价应按照减少后的模块或站点数量及原单价确定。 3、验收 实施完成后,投标方提交系统实施总结、上线试运行测试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双方组织验收小组共同进行相应的项目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投标方必须再次进行项目实施完善后,并再次提交系统实施总结、上线试运行测试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依次类推,直到验收合格。因验收不合格导致迟延交付的,供应商应按约定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4、质量保证: 4.1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投标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高于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功能要求,也是质量保证和验收的重要内容,投标方必须遵守。 4.2投标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高于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质上是投标方向招标方提出的新要约,招标方乐于接受并有助于提高投标方的评标得分。 4.3投标方确保提供的PLM产品为正版授权软件,提供的底层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环境、开发平台、数据接口、中间件、防毒杀毒、加密解密软件等,如系PLM系统自行配套的一部分,则应保证其安全可靠并不受第三方追究。如系招标方要求免费选配的,只要投标方事先申明就可免除投标方责任。 4.4投标方应提供全部正版软件文档和培训资料、操作手册。对实施后的操作流程与软件标准流程有改动的,或者系统规定了多种可选操作流程,而实际只选择了其中一种或部分流程的,投标方都应根据实际编制操作手册,保证招标方操作人员能依据其简便无误进行操作。 5、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签订完毕且投标方进驻招标方公司进行需求调研时,招标方需支付相应招标合同价的20%;实施完成后最终验收支付相应合同价的70%;余款10%一年免费质保期满支付。如招标方更改付款方式,投标方应积极响应。 6、索赔条款: 如发生系统运行的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后的约定服务响应时间内给予解决,否则,投标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因投标方软件侵犯她人的知识产权导致招标方损失的,投标方全额赔偿。 投标方提供的软件、硬件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投标方无条件更换,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赔偿损失。 7、逾期交货违约金计算办法: 7.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 7.2 投标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0.05%计收,延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的30%,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最迟交货期后30天,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投标方提出索赔。违约金不足弥补招标方损失的,投标方全额赔偿损失。 8、不可抗力: 8.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8.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9、合同争议: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经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0、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10.1 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10.2 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10.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方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正本份数: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合同附件与招投标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5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1. 整体方案设计、管理咨询、流程调整、项目实施、二次开发、系统试运行、各类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等具体内容。2. 对系统使用期内的售后服务。 10.6 除非另行规定,计量将使用公制系统。 10.7投标方应在系统交付时提供下列资料: l 用户服务卡和质量证明书 l 提供维护售后服务内容; l 系统操作、维护说明书。 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合同条款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投标人对合同条款、合同条款资料表和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涉及的商务条款有任何不同意的地方,均应在商务偏离表中列明,否则视同完全接受。 条款号 内 容 一 项目现场: 二 除非另行规定,计量将使用公制系统 三 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八、项目实施要求。 四 卖方应在系统及设备交付时提供下列资料: l 每套系统、设备提供两套操作维修说明书; l 每套和系统相关的设备提供一套详细零件目录; l 用户服务卡和质量证明书; l 提供系统维护及设备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售后服务内容; l 系统应提供操作菜单和技术描述; l 其它的技术参数资料。 五 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项目维护。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八、项目实施要求。 六 系统、设备的验收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 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投入试运行,12个月验收。 交货地点: 八 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签订完毕且投标方进驻招标方公司进行需求调研时,招标方需支付相应招标方合同价的20%;实施完成后最终验收支付相应合同价的70%;余款10%一年免费质保期满支付。如招标方更改付款方式,投标方应积极响应。 九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合同附件与招投标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 技术规格 一、投标说明和适用范围 1、本包用于XXX公司PLM系统软件建设方面内容。 2、*投标方应具有PLM建设的成功经验,并给出近三年内的业绩、用户清单和联系方式。 3、*投标方应具有汽车零部件行业PLM建设的交钥匙工程的成功经验,并给出以投标方作为主体的合同复印件证明。 4、*投标方应对本包所涉及内容进行逐项报价及详细的技术方案描述,报价内容包括整个系统的设计、相关必须的硬件、运输、安调、培训验收等所有费用,其投标总价为交钥匙工程价。 5、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技术参数,投标方不满足这些关键技术参数的任意一项将导致废标。关键技术指标以外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对一般技术指标(包括功能要求、参数要求)的偏离(不满足)累计超过10项也将导致废标。 二、招标货物名称 1、 招标货物名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系统)。 2、*数量:1套(含50个合法用户) 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个月投入试运行,12个月验收。 4、*具体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系统) 一套 含50个合法用户 三、业务现状 1、企业基本情况 2、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及职责 3、IT系统及研发工具现状 三坐标测量仪 4、业务现状 4.1 企业管理层 管理层无法实时了解项目进度和风险; 缺乏任务数据,难以对部门、项目、人员进行绩效管理; 多项目并行时资源常发生冲突,难以准确评估项目之间受影响程度; 4.2 项目管理人员 并行设计的产品数量较多,对时间要求最高,项目间争夺资源状况频繁; 需求管理较弱,需求变化较多,经常打乱项目计划,进度难以保证,结果不好跟踪; 项目管理手段和工具比较薄弱,项目信息滞后; 跨部门协作、信息传递、接口管理不够准确、及时。 4.3 研发人员 需求及需求变更的传递、及时性、准确性不够; 按流程执行能力较弱,部分输出交付物质量不高; 软件开发管理薄弱,当前只对源代码进行配置管理。 4.4质量保证人员 流程执行力度不够,过程及质量管理有待提升; 缺陷管理不能与项目关联,对处理信息后共享不及时; 难以统计项目各类数据。 四、项目实施范围 1、实施范围:XXX公司 2、实施地点: 3、实施思路:PLM软件系统独立建设。 五、总体要求 1、平台技术需求 1.1应采用成熟的平台化产品作为该项目的基础平台,要具备一定的先进性、灵活性、安全性、稳定性、拓展性和易操作性。 1.2*选用平台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支持SOA架构,具有二次开发平台能够进行配置和二次开发。 1.3后台需支持Oracle数据库,并支持生产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分离存储,并支持对生产数据或历史数据的查询功能。 1.4*支持集团级部署架构和异地协同研发的需求,需具备未来工艺、仿真、维修维护业务的扩展性。 1.5*提供开放式的二次开发接口,开发人员能够在平台中增加独立开发的功能模块或与企业内部系统相互整合,减轻开发人员整体开发工作量。 1.6需具有用户密码设置、用户菜单定义、用户角色定义、功能权限分配和语言字典配置等基本功能,系统用户管理需支持域控模式。 1.7系统功能必须成熟,没有逻辑错误和严重BUG,能防止人为误操作,不会因个别客户端错误或网络问题造成服务器宕机或数据丢失。系统应具有成熟可靠的数据备份方法和工具,在必要时能快速恢复原有系统功能和数据。 1.8系统要做到界面友好、易于理解、管理和操作等,可支持多种自定义功能,如自定义工作界面和菜单等。 1.9系统应确保7×24小时稳定、可靠运行。 2、二次开发技术要求 2.1*要求系统提供开放的二次开发平台和集成接口,并能经过可配置的工具快速实现基础数据建模、二次开发、数据库配置、界面开发、集成开发和维护升级等。 2.3*提供的二次开发平台需支持主流的开发技术和配置工具。 2.3系统需提供业务模块和二次开发接口与自定义配置工具,保证系统实施完后,系统管理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二次开发功能,并保证二次开发功能不受软件升级的影响或能提供平滑升级方案。 2.3*要求系统提供平台部署与配置管理工具,系统管理员能够在工作台中完成系统的运行设定、安全管理、部署配置及数据库创立、更新工作。 2.5需要经过必要的二次开发完成PLM系统和ERP系统、MES系统,PLM系统与NX、PRO/E、AUTOCAD的集成接口开发,确保系统间业务数据的实时传递。 2.6*提供历史数据导入工具便于前期大量数据的批她量导入和未来其项目拓展时快速的基础数据迁移。 3、系统安全性要求 3.1对不同角色人员能够配置相关的使用权限,支持对各类业务功能和数据模型的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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