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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喷涂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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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1.适用范围
1.1本规范规定了在深圳市威宏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金属零件和组合件进行粉末喷涂的工艺要求及质量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粉末喷涂的工艺鉴定和批生产质量鉴定。
1.3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金属基结构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但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可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271-1988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
GB/T 9274-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9754-1988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11186.2-1989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 颜色测量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6739-1996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13452.2-199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3.术语
3.1主视表面:在工件的某些表面上,其电镀层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起着重要作用。
3.2局部厚度:在规定区域内进行规定次数厚度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3.3批:指同一天在相同条件处理的、材料和形状相似的零件的总和。
4. 工艺鉴定要求
4.1 总则
生产者的工艺装备、工艺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其主要的工艺文件中加以说明。生产者的工艺质量必须满足第4节的要求。
4.2 设计要求
生产者应保持并遵守经威宏志公司正式批准的设备、工艺和检验文件。
4.3 喷涂设施要求
4.3.1喷涂间应保持环境清洁,避免灰尘、油污等污染。
4.3.2喷涂间的温、湿度应能控制在以下范围:
温度: 15~35℃ 湿度: 30~80%
4.3.3喷涂间最好设有单独的零件进、出通道,特别是要控制进入喷涂间的零件不会受到污染。
4.3.5压缩空气应无油无水(操作者可用压缩空气对着干净的镜子吹2~3min,检查镜子上应无油、水痕迹)。
4.3.6烘房内温度应保持均匀,有效烘烤区的温差应控制在±5℃以内;温度控制,显示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级
4.4 喷涂操作要求
4.4.1操作者必须带上干净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4.4.2表面处理后的零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喷涂处理(打砂后应在8小时内喷涂)。
4.4.3喷涂前无表面处理要求的零件,应采用对基本材料无腐蚀作用的溶剂进行清洗,且不待溶剂挥发立即用干燥的布擦干,干燥后立即喷涂。
4.5 鉴定程序
被鉴定的工厂必须完成以下全部试验工作,实验必须在零件批生产所用的条件下完成:
*试样加工
*表面处理(注1)
*试样检查及测试
*提供试验报告(注2)及试片给威宏志公司的检验部门以便复检。
注1:所有试片必须同时进行处理;
注2:试验报告的发出者必须是威宏志公司质量鉴定部门认可的实验室或单位。
4.6试验及试板要求
4.6.1试板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或商定,试板规定为:
马口铁板(G32520):50X120X0.2~0.3mm;
钢板(GB912)普通碳素冷轧钢:50X120X0.45~0.55mm;
铝板(GB3880 LY12):50X120X1~2mm
表面粗糙度:Ra ≤ 1um
表面预处理:铝为硫酸阳极氧化
马口铁板按照GB9271-1988进行溶剂清洗
漆膜厚度:23±3微米
烘烤:150℃×30min
喷 涂:喷涂所用涂料应按照威宏志公司规定的样板所对应的涂料产品相同或者设计图纸规定的涂料,且应该在表面与处理后24小时内进行喷涂操作:
4.6.2试验项目及试片数量
下表给出了工艺鉴定所需的试验项目和试样数量的要求:
试验项目
试样数量(件)
外观
所有试样
颜色
所有试样
光泽
所有试样
涂层
所有试样
厚度
3
附着力
3
铅笔硬度
1
耐水性
3
耐溶剂(无水乙醇)性
3
4.7 试验方法及质量指标
4.7.1外观
4.7.1.1所有的试件均应按GB 5926-1986进行外观检查。
4.7.1.2涂层应均匀、连续、色泽一致,无结瘤、缩孔、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流挂、露底、加杂脏物等缺陷,无特殊纹理要求时不能出现桔皮现象。
4.7.1.3电镀件允许有轻微夹具印。
4.7.2颜色
4.7.2.1所有试片均应进行颜色检查。
4.7.2.2按GB11186.2-1989测量涂层颜色,在与相应的标准样板比较时,其色差值△E应不大于0.8。
4.7.3光泽
4.7.3.1所有试片均应进行光泽检查。
4.7.3.2按照GB9754-1992测量涂层的光泽,应在涂料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
4.7.4涂层厚度
按GB/T12352.2-1992测量涂层的厚度,一般涂层其厚度为20~30μm,特殊纹理涂层的厚度应在其工艺说明书要求的范围之内(如:砂纹涂层应为25~40μm,桔皮砂纹涂层应为30~60μm)。
4.7.5符着力
按照GB/T9286-1998进行附着力试验,要求所有试片的涂层都应100%附着。
4.7.6抗冲击性
按照GB/T1732-1993进行试验,要求每一试样上的涂层都应达到50g.cm。
4.7.7涂层硬度
按照GB/T 6739-1996测定涂层的铅笔硬度,要求不低于2H。
4.7.8耐溶剂(无水乙醇)性
室温下,用无水乙醇润湿脱脂棉球或白色棉质软布,然后以1Kg压力和1秒钟往返1次的速度来回擦拭涂层表面同一位置20次后,目测涂层表面应无失光、明显掉色等会表露出被擦拭的痕迹。
4.8盐雾试验:
按照GB/T1771-1991进行漆膜耐中性盐雾性能试验,在96小时的盐雾试验中喷涂表面不能起泡和剥落,对划线的部分锈蚀渗透从划线的任何一侧分别计量不可超过15mm;
4.9常见几种油漆涂料性能比较(THCHNICAL DATA OF H.M.H. POWDER)
树脂类别
丙烯酸系
环氧/聚酯混合系
聚酯系
醇酸树酯系
特性
•密着性 特佳
•高硬度性 有特优机械性
•施工性能好
•耐腐蚀力特佳
•耐黄变性佳
•超优机械物性
•平滑的涂漠 美观高雅
•耐黄变性特佳
•耐侯性佳
•边角包覆性佳
•耐腐蚀性特佳
•耐侯性佳
•挠曲性优良
•薄涂时有良好平坦性
光泽度
5—100
20—100
40—100
20—100
膜厚
20—30
50—60
50—60
50—60
密著性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耐侯性
佳
佳
特佳
佳
耐酸性
48小时无异状
48小时无异状
24小时无异状
34小时无异状
耐碱性
48小时无异状
48小时无异状
24小时无异状
34小时无异状
耐冲击性
佳
佳
佳
佳
耐溶剂
佳
佳
普通
佳
屈曲性
6mm不龟裂剥离
6mm不龟裂剥离
6mm不龟裂剥离
6mm不龟裂剥离
硬度
H—4H
H—4H
H—4H
H—4H
盐水喷雾
特佳
佳
佳
特佳
耐黄变
佳
佳
特佳
特佳
5.0说 明:本公司可根据客户的要求配制不同光泽的粉末,及砂纹、花纹和含珠、银等各种美术型涂料。也可按客户要求,经过专门配方设计及生产过程监控,使产品的重金属含量达致ASTMF963及EN71的规格要求。
适用范围:家电行业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热水器电饭锅等;仪器仪表;轻工行业如照明灯具、钢制家具、日用铝制品等。
树脂类型:环氧树脂/聚酯树脂/丙烯酸树脂/醇酸树脂/氨基树脂
序号
项 目
引 用 标 准
指 标
1
筛余物(125um)
0%或商定
硬 度
GB/T6739-96
≥2H
光泽(60°)
GB/T9754-88
高光泽 ≥80% 半光:30%—80%全哑光:≤30%
附着力(划格法)
GB/9286-88
0极
弯曲试验
GB/T6742-88
≤2mm(美术型≤3mm)
耐冲击性
GB/T1732-93
≥50kg.CM(美术型:40kg.CM)
耐酸性
GB9274-88甲法
漆膜无变化(3%HCL,240小时)
耐碱性
GB9274-88甲法
漆膜无变化(5%NaOH,168小时)
耐盐雾性
GB/T1771-91
400小时无起波、皱皮、起泡、开裂
施工条件:
1.采用静电喷枪喷涂施工,施工时,静电电压为40-60KV或电场为20-40uA,枪嘴与工件距离保持在15-20cm,喷涂厚度控制在30-40μm,喷涂粘度(涂4#25℃)在11-13S,气压控制在2.5-4Mpa;
2.采用手工喷涂施工时,喷枪口径在1.1-1.3mm为佳,气压控制在0.3-0.4Mpa。
固化条件:
150-200℃/15-20分钟(工件温度)(高光为150℃/15分钟;半光、哑光为180℃/15分钟);为保证工件处于上述条件下固化,使工件具有良好的涂层,对于不同的工件应采用试验的方法来确定适宜的固化条件,特别是大型或较厚的铸件,应提高烧拷温度和延长烧拷时间。涂漠的烧拷能够采用带有良好循环风的烤箱或烘道,可采用远红外辐射、电能、柴油、液化气等多种的加热方法。
注意事项:
对于需喷涂的工件要经过脱脂、除锈、磷化、干燥处理后方可进行喷涂。所使用的压缩空气也必须经过除油、除水、干燥处理。在使用油漆产品前应将喷枪及油桶清洗干净后再使用,应避免与其它油漆混合使用以防止产生缺陷。在静电涂装过程中要保证工件完全接地,且要定期清除挂具上的涂层,保持喷涂场所的整洁。油漆喷涂柜应以每4小时打捞一次为佳,以确保环境干净,油渣应用塑料袋装好。
贮存条件:
粉末涂料应存放于25℃以下,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的环境中,贮存时应注意防潮、防晒,避免与油、水、天那水直接接触。
包装规格:本产品用铁桶包装,净重为20公斤。
保 质 期:本产品的保质期为半年,若超过此期限应参照检测指标,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工艺补充要求
5.2.1 油漆静电喷涂间应保持清洁,温度和湿度分别控制在以下范围:
温度: 15~35℃湿度:30~80%
5.2.2 在整个与处理及喷涂操作过程中操作者必须带上干净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5.2.3 喷涂操作应在零件表面预处理后24小时内进行(打砂后应在8小时以内喷涂)。喷涂前无表面处理要求的零件,应采用对基本材料无腐蚀作用的溶剂进行清洗,且不待溶剂发挥立即用干燥的布擦干;干燥后立即喷涂。
5.2.4 所用的涂料产品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
5.2.5 所有特殊工艺都必须做如相应的监控记录。
5.3 涂层质量检测方法:
5.3.1 外观
5.3.2.15.5.1.1 所有零件均应进行目视外观检查。
5.3.1.2 涂层应均匀、连续、色泽一致,无夹杂外来物,无缩孔、起泡、针孔、开裂、剥落、颗粒、露底等缺陷;无特殊纹理要求时不能出现桔皮现象。
5.3.1.3 零件的颜色、光泽和纹理均应与标准样板一致。有争议时,按照GB11186.2-1989或GB9754-1988
测试色差和光泽,其结果应符合4.7.2和4.7.3的规定。
5.3.2 涂层厚度
5.3.2.1每批零件抽样检查。
5.3.2.2在零件的平面区域按GB/T12452.2-1992测量涂层的厚度。一般涂层其厚度值应为20~30μm;特殊纹理涂层的厚度应在相应工艺文件要求的范围之内(砂纹涂层应为30~40μm;桔皮纹涂层应为40~50μm).
5.3.3 附着力
5.3.3.1附着力检查在试片或者样件上进行,试片要求见4.6.1规定;
5.3.3.2每批零件检查一块试片或者样件,试件或者样件应与该批零件同时进行同样的表面预处理及喷涂。
5.3.3.3按GB9286-1998进行涂层附着力试验,要求涂层应100%附着。
5.3.4 抗冲击性
5.3.4.1附着力检查在试片或者样件上进行,试片要求见4.6.1规定;
5.3.4.2每批零件检查一块试片或者样件,试件或者样件应与该批零件同时进行同样的表面预处理及喷涂。
5.3.4.3按照GB/T1732-1993进行试验,要求每一试样上的涂层都应达到50kg.CM.
5.3.5耐溶剂(无水乙醇)性
5.3.5.1附着力检查在试片或者样件上进行,试片要求见4.6.1规定;
5.3.5.2每批零件检查一块试片或者样件,试件或者样件应与该批零件同时进行同样的表面预处理及喷涂。
5.3.5.3室温下,用无水乙醇润湿脱脂棉球或白色棉质软布,然后以1Kg压力和1秒钟往返1次的速度来回擦拭涂层表面同一位置20次后,目测涂层表面应无失光、明显掉色等会表露出被擦拭的迹象。
5.3.6 盐雾试验:
按照GB/1171-1991进行漆膜的耐中性盐雾性能试验,在96小时的盐雾试验喷涂面不能起泡和剥落,对划线的部分锈蚀渗透从划线的任何一侧分别计量不可超过15mm.
附加:手喷房操作规范
对产品批量数量较少、无工装治具涂装,检验及质量要求等同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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