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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小白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全攻略
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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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采众长,独树一帜
——蝶小白卷四论述题全攻略
——本攻略重点参考了邹建章、陈璐琼、淳于闻、王旭、杜洪波、韩友谊等司考名师的
观点,虽不能自成一家,倒也算博采众长,在此谨向诸位战斗在司考辅导第一线的老师们致
以诚挚的谢意!
当前司考培训界精研卷四论述的“名家”有邹建章、王旭、杜洪波、陈璐琼、淳于闻等
老师,另外讲授部门法的老师如韩友谊、林鸿潮等在各自的部门法讲授中就如何答论述题传
授了一些专门的做题方法。关于卷四论述如何答,怎么能得高分,其实是一个仁者见仁,智
者见智的问题。应当说,每个老师的观点都是其知识经验的总结,不乏真知灼见,可是百花
齐放,百家争鸣的结果也导致一些考生无所适从。坛子里就经常有考生问:韩友谊老师说千
万不能用模板,陈璐琼老师却说一定要用模板,到底听谁的好呢?还有考生问:这邹建章老
师的答题套路和陈璐琼老师风格很不一样啊,到时候我用谁的啊,纠结……更有考生问:杜
洪波老师、陈璐琼老师都说要引用名人名言,淳于闻老师却说不要引用名人名人而要用法言
法语,该听谁的呢?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其实,你按照任何一个老师的套路认真去做,最终都
能有不错的成绩。这就好比唐宋散文八大家,文风固然迥异,篇篇都是好文。可是为了方便
考友,本人还是试图从几位老师的观点中抽出共同点和各自的精华部分来,外加本人的一点
心得体会,归纳成审题、布局、行文、说理、观点五个方面,汇集成本文,与诸位分享。
一、审题。
答论述题,审题是重中之重,无论如何都要放置在首位。许多同学没有耐心审题,结
果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这是冲动的惩罚;也有一些同学审题了,没审准,中途写到一半,
发现自己跑偏了,这时想推倒重来,时间不够了,或者是卷面已经没有答题的位置了,这样
也想得高分,无异于缘木求鱼。
那么如何审题呢?这里隆重推荐邹建章老师的审题30字诀:“审问题,定方向;审事
实,提问题;审法律,定规则;审原则,定要点;审要点,定评言。”审问题,定方向,定
的是学科方向,首先要判断本题是在考法治理念、法理学还是某个部门法,这个很关键。有
讲法理学的老师讲“任何论述题都能够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答”。诚然,法理学的确是一副万
能药,可是就如万金油一样,万能了也就没有了针对性,效用降低了。就卷四学科分配的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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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现状而言,除了第一道以外,其它题都是由某个部门法老师出的,而且给出了参考答案。
你用法理学取答我的行政法,可能能拿到基本份,但得高分,基本上很难。30字诀的其它
部分本人不再赘述,窃以为邹建章老师论述的精华就在这30字诀上,感兴趣的不妨去听一
听。答题不跑偏是个基本要求,如果跑偏了,基本上这道题就废了一半了,再去讲布局、行
文意义也不大了。
二、布局
论述题其实就是个作文题,因此布局谋篇很重要。说到这里,有人要问了,我要不要用
模板?答曰:这完全取决于你的作文水平。当今中国教育有一个最令人诟病的地方就是大量
的时间浪费在了外语上(实际的工作中往往用不到),以至于很多人母语没学好。如果你本
科毕业,写不出一片流利的文章出来,不要自卑——因为很多人都跟你一样。相当一部分同
学,很畏惧论述、申论之类的东东,盯着试卷,满肚子话倒不出来,或者半个小时写不出一
个100个字来。对于这样的同学,本人认为你很需要一个模板,考试前最好逮几个模板狂背
一番,在此隆重向你推荐陈璐琼老师的《 论述题其实只是一个填空题(背诵版)》。
当然,也有一些同学才思敏捷,文采斐然,那就不需要使用所谓的模板,只需要掌握正确的
方法,完全能够自己布局谋篇,写出好文来——对于那些见惯了模板类八股文章,早已审美
疲劳的阅卷老师来说,你的文章肯定会让她们眼前一亮的,想得低分也难。因此,关于要不
要用模板,其实不是听信哪一个老师的问题,而是一个“小马过河”的问题,结合自己的实
际情况,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下面着重讲一下如何文章布局的问题。
1、标题和文体。很多讲论述题的老师都忽略了这个问题。就阅卷实践来看,没有标题
不会扣分,但有标题会加分,这话是淳于闻老师说的,淳于闻老师在博客中还从“标题、文
体、文字、逻辑”四个方面对布局谋篇提出了有益建议,感兴趣能够去看一下。好的标题的
确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让你文章的档次和格调一下子就能得到升华,更容易引起阅卷人
的注意和共鸣。
“论述”=“论证”+“引述”(淳于闻)。很显然,论述题的文体就是议论文,虽然是
一个常识问题,还是要强调一下,应该不会有写成小说、诗歌、散文或说明文的吧?既然是
议论文就要注重引述和论证。所谓“引述”就是要有的放矢,根据材料阐发观点,具有针对
性。所谓“论证”,既要给出结论,更要陈述理由,所述理由还需能够证明结论具有正当性
——要“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
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淳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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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布局的总体要求。杜洪波老师在论述课的第一堂课中开章明义,提出做论述题
的十六字诀:“整体协调、论证充分、观点正确、结构合理。”其中“整体协调、结构合理”
就是针对文章布局的要求。如何能做到整体协调,结构合理呢?首先是结构方面的要求,论
述题全文分四到五段为宜——这也是许多老师的共同观点,现在三段论已经被淘汰出局了。
其次结构要匀称,各段字数分布要合理。杜老师认为第一段和最后一段各100字左右,中间
各段150字左右为宜。这样全文加起来刚好650字左右,超出规定字数(500)150字,刚
好。淳于闻老师也指出,字数以多出100-200字为宜但也不能超出答题纸的方格之外。关于
字迹,只要字迹清楚、工整即可,千万不要在考前刻意去练字——有这个时间不如背诵卷一
了。考试是特别不要拘谨,担心字写得不好影响成绩,有这个心魔的话,很影响卷四的答题
思路和审题效果。
三、行文
行文的基本要求有三:语言要简洁流畅;持论要中正平和,引用要充分恰当。语言简
洁流畅很容易懂,不解释,平时多练,不要读起来自己都觉得晦涩难懂拗口,没有人愿意读
这样的文章,阅卷老师也一样(有特殊甲骨文癖好的除外)。所谓持论中正平和是指行文语
气要平和、淡定、超然。忌讳使用颓废、激越、玩世不恭、恶搞式的语言,现在愤青很多,
愤青式的语言喊起来很爽可是缺乏足够的理性,不像个法律人。为了让大家能看得更加明白
些,现从正反两方面予以举例说明。
适宜适用的法律词汇有:权利、义务、作为、不作为、积极、消极、意思自治、立法、
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三个至上、法律原则、法律规则、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
原则、实质公正、形式公正、相邻权、抗辩权、邻接权……
适宜适用的法律谚语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禁止
即自由”、“法无授权即禁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司法考试中曾出现过的法律谚语:“任何人不得因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法律仅仅
适用于将来(古罗马)”;“法律不强人所难”;“紧急时无法律”;“在当代以及任何其它的时
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奥地利法学家
埃利希)”……
行文应避免适用过激词汇:道德败坏、丧尽天良、丧心病狂、狗急跳墙、千刀万剐、十
恶不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要避免适用一些太白话的词汇如:欺负、告状、不讲究、
很过分……过于文学化的语言也要避免使用如:不要让正义的眼睛哭泣、自由的耻辱、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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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在,呜呼哀哉!朗朗乾坤,明镜高悬,是可忍孰不可忍……或者大话西游调侃式的语言,
如“悟空她要吃我,只不过是一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你又没有证据,她又何罪之有呢?”
诸如此类的语言看起来似乎很酷,却缺乏法律人应有的冷静和严谨,不会很讨喜。
引用要充分恰当,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引用材料要充分,所谓“充分”不是指大幅度引
用原文,而是指要用最简洁的语言把材料的要点引出来作为立论的基础,让阅卷人看到你不
是在无的放矢。二是指引用法律谚语、名人名言要恰如其分,不能是为了引用而引用。杜洪
波老师、、陈璐琼老师都指出引用法律谚语、名人名言是个加分亮点,指出一定要有,甚至
说,如果实在想不出来,就自己用古语编一个——反正阅卷人也无法考证。杜老师甚至给出
了法律谚语出现在各段的最佳位置。但淳于闻老师却认为“名人名言不是法言法语”,要多
使用“法言法语”,“轻易不要使用名人名言”。本人认为淳于闻老师讲法有一定道理,因为
名人名言和法律谚语引用得恰到好处才是个加分点,可是如果是为了引用而引用,用的跟你
要说的几乎不搭界,那肯定会适得其反。至于胡编乱造就更没有必要了,我想阅卷老师都还
是有阅历的人,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真没有也就算了,不能锦上添花咱也别弄巧成拙吧,不
鼓励这种做法。也有些散文写得好的同学可能写东西会喜欢引用些诗句、流行歌词什么的,
这也绝不是一个好主意。
有同学问怎么才叫恰如其分,适当引用?这里本人给出一个标准来:如果你在写文时,
福至心灵,脑海中忽然跳出一句法律谚语来,正好适合行文氛围,那么就是恰如其分的适当
引用。如果你想“杜老师说第五段句首无论如何要整句谚语”,于是就在那里搜肠刮肚,苦
思冥想,甚至胡编乱造,我想这样整出来的所谓谚语,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恰如其分。行文
应如行云流水,不滞于物,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过于矫揉造作反而不美。
四、说理
如果说审题布局只是为你的文章搭好了一副好的骨架,那么说理或者说论证的过程就是
为骨架填上血肉了,只有血肉丰满,言之有物才能称得上是好文章。所谓“论理”就是一个
论证的过程。如何完成这个过程呢,各个老师就简答题和论述题分别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
先说简答题。陈璐琼老师的简答题方案是:定概念——说联系——抄材料——喊口号。
指南针王旭老师的方案是:定概念——讲原理——说关系——做总结。两套方案都是把简
答题当填空题来做,基本上大同小异。根据邹建章老师的建议,做题大忌之一是大幅度引用
材料凑字数。因此对于陈璐琼老师的第三步“抄材料”不可作字面理解,应当理解为适当引
用材料阐明或佐证观点。王旭老师的方案中,第三步“说关系”是指“将第一段解释的概念
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套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实际上是要经过该段论述加强原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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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之间以及概念彼此之间的联系,比如“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
是社会主义法治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
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王旭老师的方案没有专门引述材料的
步骤,这不是说材料就不需要引用了,而是把引述的过程整合到各个环节中去了。引述材料
是非常重要的,既然是材料题,而不是任意发挥题,就绝不能让所写的东西看上去跟提供的
资料毫不搭边,没有材料也能写出这些东西,一句话就是要结合材料给出的实际加以论述。
如是,本人认为,其实能够有一种最终方案,把简答写成五段模式:引述材料——定义概
念——讲解原理——分析联系——总结提升。
再说论述题。陈璐琼老师的方案是:定事实——站立场——析概念——说理由一——
说理由二——说理由三——再强调——做评论。这种八段式论述方法本人将之戏称为八段
锦、八股文。王旭老师的方案是一套图表,本人总结为:定问题——提观点——讲道理(并
列式、递进式、正反式)——做总结。王老师是五段式打法,前两步跟陈璐琼老师的步骤
一样,第三步“讲道理”其实就是议论文论证观点的过程,能够采用并列式、递进式和正反
式等多种手段论述观点,这里要分成两段。最后一步,做总结是指全面总结自己的观点,提
出对策,给出建议,画龙点睛的一个过程——杜洪波老师指出本段第一句务必要适用法律谚
语。
模板其实是很空的一个东西,需要具体内容来充实。比如如何定事实(问题)?如何提
观点?如何讲道理?讲什么道理?如何做评论?做什么评论?这里本人要指出的是,论证从
来都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无论是八段式还是五段式,具体要怎么写,都必须要结合开头的
“审题篇”所讲的诀窍即:“审问题,定方向;审事实,提问题;审法律,定规则;审原则,
定要点;审要点,定评言。”这也是邹建章老师论述的精髓所在。邹老师虽然没有给出具体
模板,但她的答题套路其实是一个并列式模板,尝试概况一下就是:定学科——论证一
——论证二——论证三——定评言;其中每个论证过程又分为:定原则——定规则——下
定义——评案情——下结论。以行政法为例就是:(1)第一段,结合材料分析可知违背了
行政法的原则(定学科)。(2)第二段,违背了行政法的合法行政原则(定原则),某规定违
背了某某法(定规则),合法行政就是……(下定义),本案中……(评案情),因此行政行
为不合法(下结论)(3)第三段,还违背了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就是……合理行政
原则要求……(4)第四段,某机关的行为还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5)综上所述,某政
府不但,而且……建设和谐社会(三个至上)要求我们要……因此……(定评言)
淳于闻老师也给出了一套做题思路,即:权利义务分析——合法性判断——程序的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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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理由的陈述。这也是一个科学严密的论证体系,当然操作起来需要较高的技能。在
定事实的部分,如果能加上权利义务分析,能使文章的格调增色不少,至少能让你看上去像
个法律人。
简单做个小结,按照杜洪波老师的说法,论述题写成三段论或六段以上都不好,前者太
集中,后者太散乱,以写成五段为宜。这里就有个选择模板的问题。本人认为,陈璐琼老师
模板中间部分说理由1-3以及再强调,能够按照并列或递进关系浓缩成2大段,这样更饱满
有力些。结合以上几个老师的答题套路,本人也在借鉴的基础上给出一个万能答题套路,供
大家参考。
整体结构是:引论——论证(分3段)——评言;其中第一段引论,本段不要超过100
字,又包括:权利义务分析——提出问题——确定学科;论证可采用并列、递进、反正等
方法,每一论证过程包括:法律原则适用——法律规则适用——概念定义——理由陈述
——下结论;评言部分不要超过100字,包括:法律谚语(名人名言)——总结观点——
提出建议。
啰嗦这么多其实大部分都是别人的观点——俺也是个正在准备的考试的考生啊,撰写本
文一是为了整理解题思路加深学习印象,二是汇编一下各位老师的观点,让时间少的同学有
个偷懒的捷径。
五、观点
关于论述题还有一个关于观点的问题:对于要求做倾向性评论的题目,做肯定式回答
还是做否定式回答?这里本人给出五点建议,谨供参考:首先,大部分老师都认为立论要
旗帜鲜明,一边倒。特别是刑法题,比如裸聊问题,有罪就是有罪,没罪就是没罪,你不
能说既有罪又无罪,刑法是禁止骑墙的。其次,如果案例中出现的做法是党中央、国务院
或司法部的做法一定要做肯定回答,你懂得,不解释。第三,如果是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做
法,要慎重,赞成最保险,即使否定,也别一棒子打死。比如去年那个最高法要求行政和
解、鼓励撤诉的问题,很多老师都有讲,不啰嗦了。第四,如果是某个地方政府的行为,
一定是错的,要坚决反对。司法考试也是监督合法行政的阵地啊,呵呵。第五,一般民事
行为,随意。个人认为,除了刑法题,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答题,部分肯定部分否定,
最后号召一下如何兴利除弊,也是不错的套路,因为论述题一般是正反都有理,不然也不叫
论述了——变案例分析了。
——尾声
最后讲一下时间分配的问题。只有考过的人才知道,时间分配其实是个很要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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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有个朋友,作文功底不错,去年也曾参加考试,卷四考了103分,一开始就做简答和论
述,这个做题顺序并不错,但她洋洋洒洒,下笔千言,却没能一挥而就,两道题总共花去了
100多分钟,做其它题时间就不够了,到最后5分钟的时候发现还有两道大题空着,于是连
题干也不看看了,随便写写收场……最后差了几分,没过。
那么应如何合理分配时间呢?韩友谊老师提出按分数分配,一道题有多少分就分配多少
分钟。这个方法比较功利,有效果但肯定不是最佳效果,因为很显然有些题,如简答题,是
费力少而得分多,有些题却是费力大而得分少,如去年的刑法和刑诉题。陈璐琼老师提议简
答题和论述题要在90分钟内完成,但以我那个朋友100分钟完成两道题为例,本人认为这
个分配有点冒险。杜洪波老师说,简答题无论如何要在20分钟内完成。杜老师认为简答题
没有多大技术含量,就是法治理念背好了直接写上去,20分钟很足了。诚然,要是当成简
答,20分钟的确够了,要是当成作文来写,有标题,有引论,有分析,有结论,那么20分
钟很不够。折中一下,30分钟,最后一道论述40分钟,两道题总计70分钟完成,应该是
个很不错的时间。如果在分配的时间内还没有完成,那么就要按照韩友谊老师所说的,立即
停止,去做其它的题,最后有时间再折返过来,以求得分最大化。毕竟你写这么多了,回头
匆匆弄个结尾还是有办法的,可是案例分析题你想弄个结尾就难了。
篇幅所限,本文只介绍了一些答题技巧,并没有给出模板的范文。因为模板其实是很多
的,各大培训学校都有推出,比如指南针王旭老师的《论述题就是个填空题》,再比如万国
陈璐琼老师的《论述题其实是个填空题》。另外淳于闻老师在她的博客里也就历年卷四真题
写了范文,实在不行,对着范文每天抄个2篇,考试时多少就有点感觉了。最后,预祝大家
考个好成绩!
——本文著作权属于蝶小白,如有转载,请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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