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支一扶招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笔记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1、哲学、世界观、措施论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世界观。措施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主线措施。2、哲学基本问题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第首先,是有关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主线根据。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与否具有同一性问题,即人意识能否认识和反应物质世界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主线根据。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尚有一种世界处在什么状态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对立。3、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
2、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4、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特性是它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统一。5、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一)物质观发展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详细形态。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构造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最小粒子。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本质,做出唯物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形而上学,历史观是唯心主义。(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多种物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
3、总和中抽象出来。”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哲学范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它不依赖于我们感觉而存在,为我们感觉所复写、摄影、反应”。物质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6、辩证唯物主义运动观物质是运动物质,运动是物质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运动详细形式是多种多样。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多种物质运动之间区别与联络: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高级运动包括低级运动形式;多种运动形式同步并存、互相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静止是有条件、临时和相对,运动是无条件和绝对。静止是一种特殊
4、运动状态。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本质必然联络。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反复性。7、世界物质统一性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整个世界主线观点和总见解,是对整个世界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科学反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出发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8、意识来源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产物:无机物反应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刺激感应性;低等生物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感觉和心理;动物心理进化为人意识。意识是社会劳动产物:劳动增进了人脑,增进了语言产生,增进了意识形成。9、意识本质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
5、脑机能,是客观存在反应;意识形式是主观,是客观事物主观映象,意识不等同于客观事物,而是客观事物反应到人脑中观念形态。10、物质世界普遍联络联络客观性、普遍性:联络复杂性、多样性:不一样联络对事物发展产生不一样影响和作用,所谓规律,就是事物内在、本质、必然联络,对事物存在和发展起重要作用。系统论扬弃了先分析后综合老式科学措施,开拓了从整体出发,从事体与部分有机联络中认识把握事物新措施。它规定人们综合地、系统地考察事物,并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关系,使部分功能向整体最优化方向发展。系统论运用和证明了辩证法有关普遍联络原理,有力地驳斥了孤立、片面地认识事物形而上学观点11、物质世界永恒发展发展是指事
6、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朴到复杂运动变化过程。发展实质是旧事物死亡和新事物产生。事物互相联络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发展与事物联络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发展是旧事物死亡和新事物产生。任务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集合体”,对详细事物来说,过程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朴到复杂发展历史。12、对立统一规律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矛盾同一性是指矛盾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性质;矛盾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性质。矛盾同一性是有条件,相对;矛盾斗争性是无条件,绝对。矛盾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和源泉,内因是事物发展主线原
7、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必要条件,这是唯物辩证法有关事物发展动因基本观点。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一直;矛盾特殊性是指不一样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一样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特点:不一样质事物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一样发展阶段上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矛盾各个侧面在不一样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1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关键和实质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络和发展观点为基本特性,由一系列规律和范围构成科学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关键和实质原因在于:(1)对立统一学说提醒了事物辩证法主线内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互相依赖、互相对立联络,归根结底是对立统一关系
8、,这个联络,是事物最本质、最主线联络。(2)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事物发展动力和源泉。事物发展,是自身矛盾所引起自已运动和自我发展。(3)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之中。1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革命反应论可知论和反应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基本立场。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进了科学实践观和辩证法,阐明了认识本质,处理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主线缺陷,实现了认识论主线性革命。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应论所导致认识脱离社会实践消极直观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种充斥矛盾运动过程,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应论僵死不变形而上
9、学缺陷;由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引入对历史发展和历史意识问题作出了唯物和辩证法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统一。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和基本观点。15、实践及其基本形式实践及其特点: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活动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实践基本形式:(1)生产实践: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实践活动,也是其他实践活动基础和前提。(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中最为重要实践形式是建立和调整生产关系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和处理阶级关系实践活动,是社会实践重要内容。(3)科学试验:16、实践是认识基础实践是认识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10、,重要体目前:(1)实践是认识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动力;(3)实践是检查认识对的与否唯一原则;(4)实践是认识目。17、认识辩证发展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反应,是来自客体多种刺激和主体感知系统互相作用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详细性特点。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本质和内在联络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特点。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条件:(1)必须把剪发认识即理论同详细实践相结合;(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计划、方案、措施
11、;(3)要将理论、计划、措施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自觉行动。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18、真理和谬误互相转化真理和谬误可以互相转化,重要分为两种情形:(1)真理和谬误对立和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另首先,在不一样条件下,不一样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也许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界线,又是相对。(2)失败和错误为对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19、真理客观性真理属于认识范围,是一种意识现象,是客观存在主观映象,其内容是客观,其形式是主观。客观性是
12、真理之因此成为真理主线条件,是真理本质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种,是惟一,真理多元性以认识多元性取代真理一元性,否认真理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对的认识客观事物也许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不可知论。20、真理绝对性真理绝对性是指真理客观性和无限性。(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对的反应。(2)真剪发展是无限,绝对。21、真理相对性真理相对性是指真理有限性和条件性。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22、历史观基本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基本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基本根据。神学史观、英雄史观、人道
13、主义史观属于历史唯心主义。23、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原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决定性原因。地理环境和人口原因构成社会存在和发展自然物质基础。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统一,是社会发展决定力量,重要表目前:(1)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前提和基础。(2)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基本性质和面貌。(3)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发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更替和变革24、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总体反应,社会意识构成可分为:按社会意识主体构成: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按社会意识构造划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心理还
14、可分为个人心理和群体心理,阶级心理是阶级社会中一种重要群体心理,民族心理也是人类社会十分重要群体心理;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抽象化、系统化,具有相对稳定形式、自觉社会意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它们具有鲜明阶级性,另一类是多种自然科学以及一部分社会科学,它们自身没有阶级性,可为不一样社会制度和不一样阶级服务。25、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是人类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不停向前发展。生产力对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它决定了生产关系性质、形式和变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体目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相对独立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能动作用两个重要方面。
15、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总和,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和设施。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关键。上层建筑性质,直接受经济基础决定,间接受生产力制约。26、阶级和阶级斗争阶级产生:剩余价值出现,是阶级产生物质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确立,是阶级产生直接原因。阶级对立实质就是一部分人可以占用另一部分人劳动
16、。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直接动力。阶级分析措施是观测和分析阶级社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基本措施。27、国家、国体和政体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产物,是阶级统治工具,在本质上,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阶级进行阶级统治工具。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地位,由于国体不一样,先后出现过奴隶主阶级专政等不一样类型国家。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相似国体国家可以采用不一样形式政体。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只有根据国体才能判明国家性质,政体对保证国家性质起着重要作用,我国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第二部分邓小平理论1、邓小平理论形成首先,邓小平理论是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17、历史经验和教训,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产物。近代,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精神批判,产生了近代空想社会主义成为社会主义思想史开端;马恩继承空想社会主义优秀思想成果,总结了工人运动经验,运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论证了社会主义替代资本主义历史趋势和一般规律,找到了埋葬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实力量。另一方面,现代国际形势新发展所形成新时代特性,规定社会主义顺乎世界时尚,反应时代变化,这是邓小平理论形成国际大背景。2、邓小平理论探索与实践过程十二大后来,确立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及时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一种中心,两个基本点”思想。十二大到十三大,提
18、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十三大系统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论述了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理论方面获得成果,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阶段、任务、动力、条件、环节以及所处国际环境和时代特性问题,构成了邓小平理论基本轮廓。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基本内容做了全面概括和论述,并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的,至此,邓小平理论形成比较完整科学体系。3、邓小平理论精髓和首要问题邓小平理论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其两者共同规定是:人主观认识要符合客观实际,要伴随实践发展而发展。首要问题是要弄清晰什么是社会主
19、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到达共同富裕”。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性首先,我国已具有了社会主义社会一般特性: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文化;以公有制和按劳分派为主体经济基础。另一方面,我国尚处在不发达社会主义阶段。第三,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一种较长历史阶段。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重要矛盾有关建国以来党若干历史问题决策指出:“在社会主义基本完毕后来,我国重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社会生产力之间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重要矛盾决定了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主线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
20、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重要矛盾处理,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论述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基础,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主线出发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7、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主线任务首先,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另一方面,就我国来说,发展生产力是处理社会重要矛盾主线途径。最终,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社会主
21、义物质技术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不可缺乏条件。8、三个有助于判断原则判断原则是:“与否有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否有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与否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出1984年10月,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充足发展,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必要条件。”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特性与资本主义经济共同特性:企业自主经营,资源配置市场性,经济活动开放性,完善市场体系,市场管理法制性,宏观调控间接性,市场竞争平等性。社会主义市
22、场经济自身特性:(1)在所有制构造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在分派制度上,坚持按劳分派为主体,多种分派方式并存制度。(3)在宏观调控上,能把人民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手段长处。(4)在政治制度上,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民主政权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11、国有企业改革重要目的与指导方针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了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的:“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主线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需求,基本完毕战略性调整改组,形成比较合理国有经济布局和构造,建立比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
23、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十五届四中全会同步指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指导方针:(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3)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5)推进企业科技进步;(6)全面加强企业管理;(7)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8)全心全意依托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关键作用;(10)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12、现代企业制度形式和特性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关键、以专家经营为特性新型企业制度。企业制度形式:个人业主企业;合作制企
24、业;企业制企业我国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性:(1)产权清晰重要是由法律明确界定出包括国家在内出资者权利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利,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2)权责明晰指所有者(出资者)同企业经营者有各自明确权利和责任。出资者按投入企业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根据其所有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财产保值增值责任。(3)政企分开企业和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机构从属关系,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4)管理科学指建立科学企业领导体系和组织管理制度,调整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
25、间关系,形成鼓励和约束相结合经营机制。建立合理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除了全面理解和把握以上四条基本特性外,还要突出抓好如下几种环节:继续推进政企分开;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形式;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企业制改革;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3、市场体系内容及互相关系市场体系是互相联络各类市场有机统一体,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最基本内容,是市场体系三大支柱。市场体系内部各类市场之间存在着互相制约、互相依赖、互相增进关系,要使市场体系整体功能得到发挥,必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大市场。14、市场体系中各类市场(1)商品市场狭义商品市场是指有形物质产品
26、互换场所,其重要功能有:为商品互换实现提供条件;评价商品;影响供求。商品市场重要包括消费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消费资料市场特点:多样性、层次性、分散性、流动性。生产资料市场特点:购置者以各类企业为主;以中间产品互换为主;生产企业对生产资料需求变化小但需求量大;需求相对稳定,决定了生产资料市场有也许相对集中和相对独立,有助于发展期货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功能:制约社会发展速度和规模;制约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构造;制约社会经济资源配置。(2)金融市场金融是指货币资金融通,包括货币发行、流通和回笼,货款吸取和提取,货款发放和收回,投资资金筹集等一切与货币流通有关活动。金融市场重要作用:引导资金合理配置资源
27、;汇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影响利率实现宏观调控;提供竞争改善经营管理。(3)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通和交流场所。其作用是运用市场机制调整劳动力供求关系,推感人才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上流动是人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供求是由市场机制决定,劳动力市场特点在于:具有很强地区性;具有流动性;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双向选择性。(4)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组织形式重要有六种:A.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采用公开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发售或划拨土地使用权。B.房地产开发市场。重要包括资金筹措和建筑施工两大环节活动。C.房地产交易市场。指有组织、有
28、领导建立有形房地产交易市场。包括所有与房地产经营有关活动,如集资建房、房屋互换、房地产信托代办、新居发售和预售、旧房买卖和租赁。D.商品销售市场。有两种形式:房屋产权发售;房屋使用权转让。E.房地产金融市场。F.涉外房地产市场。(5)技术和信息市场广义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互换关系总和,包括技术商品开发、应用和流通全过程;狭义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互换场所。(6)期货市场狭义期货市场是指期货交易场所,即期货交易所;广义期货市场是指构成期货交易所有要素,包括交易所、经纪企业、结算所、期货交易者等。15、宏观调控目的和手段宏观调控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收入分派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构成社会主义社会
29、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党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有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定中规定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目的:保持社会总供应与总需求基本平衡;保持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构造;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充足就业;公平收入分派;国际收支平衡。宏观调控基本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宏观调控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1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构造党十五大明确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构造,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十五大汇报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并且还包括
30、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17、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内容(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关键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大纲,起到赔偿劳动者收入损失功能。(2)社会救济。其目是协助社会组员获得最低程度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低大纲。(3)社会福利。一种国家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重要反应,是社会保障体系最高大纲。(4)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特殊大纲。(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是社会保障体系补充大纲。18、改革是社会发展动力改革是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推进社会主义发展直接动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的是逐渐完善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包括:建立和完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
31、,其他分派方式为补充足配制度,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健全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特性在于: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9、社会主义建设政治保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两个基本点之一,是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建设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关键,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线保证。深入、扎实、持久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是党建设首要任务。2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建设是要处理整个民族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要
32、处理整个民族科学文化互责问题。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发展协调共进方针是:必须围绕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增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反对“斗私批修”、“大批判”错误作法。21、中国外交政策和外交战略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主线原则,维护我国独立和主权,增进世界和平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基本目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对外政策基本方针和首要任务。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是我国外交为之奋斗基本目的。22、一国
33、两制形成和发展1979年邓小平同志出访美国时表达:“只要台湾和大陆统一,我们将尊重台湾生活方式和现行制度。”初次体现了一国两制思想。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对有关恢复香港主权问题,明确提出可以用“一种国家,两种制度”措施处理。1984年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第三部分法律1、法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承认并保证明施,反应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行为规范体系。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体现。基本特性
34、:(1)法是调整人行为或社会关系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导、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关系(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作用:引导作用;增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多种关系;处理经济活动中多种纠纷;维护正常经济秩序。(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目前:政治关系发展变化是影响法发展变化重
35、要原因;政治体制改革也制约法内容及其发展变化;政治活动内容更制约法内容及其变化。党政策指导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政策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步又对党政策起到一定制约作用。3、法律制度有关概念法制定:指一定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献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立、改、废活动。立法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主线任务。立法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
36、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取、借鉴历史和国外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为原则,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稳定性和持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法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公约。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4、法律实行中有关概念法律实行包括执法、司法和遵法。法律合用规定:精确,指适使用方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晰,证据要精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
37、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对的、合法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法律合用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法律关系基本特性: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违法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5、宪法基本理论宪法是规定国家主线制度、集中体现多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国家主线法。宪法法律特性: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主线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
38、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主线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政治特性:宪法是民主政治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保障;宪法集中体现多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西方宪法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6、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领导关键,是执政党。(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政治基础。(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
39、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基本方针。(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重要内容。(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目的。(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主线活动原则。7、复合制国家构造形式复合制国家构造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种主权独立国家基本共同目结成比较松散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组员国构成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性有:(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关系是联邦与各组员国关系,各组员国如下政府才是地方政府。(2)联邦与各组员国权力及互
40、相联络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3)除联邦宪法外,各组员国还可以有自己宪法。(4)除联邦国籍外,有国家各组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国籍。(5)各组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主权和外交权。8、国家机构(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职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
41、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是一种相对独立国家机关,其重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公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公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同意和废除同外国缔结条件和重要协定。(3)国务院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42、持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4)中央军事委员会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6)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治权:根据当地方实际状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决策、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状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同意,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当地方维护社会治安公安部队。(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9、行政法概述行政法上“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
43、事务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行政法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献;国际公约、通例。10、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根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根据,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行政行为应建立在合法考虑基础上,不得考虑不有关原因;平等适使用方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行政应急性原则11、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重要特性有:附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
44、效力先定性;强制性。行政行为合法条件:A.行政行为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合适;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行政行为无效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尤其重大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对应行政主体职权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实行将导致犯罪;E.没有也许实行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撤销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合适。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行政法上“行政”有其特定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行政法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体现形式,分为一
45、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具他规范性文献;国际公约、通例。13、行政法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根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根据,符合法律规定。(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行政行为应建立在合法考虑基础上,不得考虑不有关原因;平等适使用方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
46、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监督;应急权力行使应当合适,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范围内。14、行政主体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转化形式,重要包括如下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执行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惩罚权;行政司法权。行政职责重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遵遵法定程序。15、行政行为效力与特性行政行为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行政行为特性:附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条件行政行为合法要件:行政行为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权限范围
47、;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合适;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无效条件:行政行为具有尤其重大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违法情形;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对应行政主体职权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实行将导致犯罪;没有也许实行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无效法律后果: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对应行政行为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导致实际损失,均应赔偿。17、行政立法程序与原则根据国务院行政法制定程序暂行条件规定及近年来立法实践,行政立法程序包括: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与签订;公布与立案。行政立法原则:依法立法原则;“依法”中法指宪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民主原则;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行政立法分类:(1)根据立法权来源不一样,可分为一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