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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检验作业指导书.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4413763 上传时间:2024-09-19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175.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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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发放序号: 文件编号: XX企业桥(门)式起重机 检验作业指导书 第一版 编制:审核:同意: 文件层次:第三层 受控状态: 公布日期:20XX年X月X日 实施日期:20XX年X月X日 1 目标: 为确保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范和统一,确保检验质量,特制订本检验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本检验作业指导书则适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维修验收检验、定时检验和特殊检验。 3检验依据: 本检验作业指导书判定了桥式起重机监督检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方法。 GB/T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14405-通用桥式起重机 GB/T14406-通用门式起重机 JB/T1306-电动单

2、梁起重机 JB/T2603-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JB/T3695-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GB/T1005.2- 起重吊钩铸造吊钩技术条件 4 验仪器设备(见表1) 表1 序号 名称 型号 分辨 精度 1电压表 DT266 V 0.15 2 电流表 DT266 0.1A 5 3 湿度计 00C1500C 10 5 4 绝缘电阻测试仪 261 0.01M 5(500V) 5 接地电阻测试仪 C.A6142 0.01 5 6 游标卡尺 mm 100mm 0.021 7 深度游标卡尺 mm 1000.02mm 1 8 钢直尺 mm 3000.5mm 1 9 钢卷尺 5m 1mm 1 10 力矩扳手 1

3、1 塞尺 4mm 0.01mm 1 12 钢丝绳探伤仪 MD-2 13放大镜 20倍 14 声级计 15水准仪 DSG320 5 基本情况 5.1 检验人员抵达现场后,应对被检设备资料进行审查及熟悉、了解。 5.2 基本情况需要明确是:1).设备使用单位 2).安装位置 3).地址 4)联络人 5).邮编 6).联络电话 7).制造单位 8).产品出产编号 9).安装单位和安装时间 10).维修单位和维修时间。 6 设备主要参数 6.1 名称 指桥式起重机。 6.2 额定起重量 起重机在正常工作时允许起吊物品重量,称为额定起重量,单位为kg。如使用其余辅助取物装置和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夹钳

4、等)时,这些装置自重应包含在起重量内。 6.3 起升高度 起升高度是指起重机工作场地地面或起重机运行轨道顶面到取物装置上极限位置高度(如用吊钩、量到吊钩中心;如用抓斗及其余容器时,则量到最低点)。当取物装置能够放到地面以下或轨道顶面以下时,其下放距离称为下放深度。起升高度和下放深度之和称为总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惯用单位为米。 6.4 馈电方式 分为:1)安全滑触线 2)软电缆 3)导电祼滑线三种 6.5 跨度 指起重机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距离,单位是米(m)。 6.6 运行速度 指运行机构电动机在额定转速下起重机大车或小车运行速度。单位是米/ 分(m/min)。 6.7 起升速度 指起升机构电动机

5、在额定转速下运转时取物装置上升速度。单位是米/分(m/min)。 6.8 操纵方式 分为司机室和地面。 6.9 工作环境 分为室内和露天。 7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方法。 7.1 起重机制造、安装、维修和使用单位应提供表(2)中所要求各种技术资料其内容完整、正确、规范。 7.1.1 检验方法:检验、审核表(2)所要求各种技术资料。 表(2) 申报时检验应提供资料 制造厂提供资料: a.产品合格证;b.使用维护说明书;c.电气原理图及代号说明;d.电气敷线图;e.部件安装图;f.安装说明书。 安装单位提供资料: a.自检统计和检验汇报;b.安装过程中事故统计与处理汇报; c .由起重机使

6、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变更设计证实文件。 大修单位提供资料: 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大修部分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必要时提供图纸和计算资料。 使用单位建立档案资料: 包含安装验收时提供资料,维修、保养统计、故障统计;建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7.1.2 结果判定:如表(2)中所要求各种技术资料内容完整、正确、规范则判定该项为合格,有一项不符合则为不合格。 7.2 作业环境及外观检验 7.2.1 采取司机室操纵起重机,用于有毒、有豁环境作业时,应有保护司机安全与健康必要防护方法。 7.2.1.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2.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 7.2.1 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

7、,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2.2 起重机显著部位应有清楚可见额定起重量标志和产品铭牌,有司机室时铭牌应设在司机室内;在用起重机应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2.2.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2.2.2 结果判定:有起重量标志和铭牌且清楚可见,则判定该项为合格,无标牌或标牌不清楚为不合格。 7.2.3 红色安全色:大车祼滑线非导电面、缓冲器(橡胶缓冲器除外)、扫轨板(若有)和轨道端部止挡;黄黑相间安全色:吊钩滑轮组侧板、大车滑线防护板、有些人行道端梁外侧以及移动式司机室走台与梯子接口处防护拦杆;红色灯光标志:大小车滑线(电缆除外)两端。 7.2.3.1 检验方法:目测。 7.2.3.2结果判定

8、:如检验结果满足7.2.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2.4 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成部位周围人行通道和人需要抵达维修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安全距离大于0.5m,其它部位应大于0.1m 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防护设施。 7.2.4.1 检验方法:a:将起重机开至固定物最低点下方垂直位置,用 5m 卷尺测出距离。 b:当起重机大车处于立柱位置时,用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起重机凸出部分与立柱距离,测量每一立柱与端梁凸出部位距离,其最小值为该项目标统计值。 7.2.4.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2.4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2.5 起重机上应有

9、安全方便检修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检修平台。 7.2.5.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2.5.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2.5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2.6 通向起重机及起重机上通道应确保人员安全、方便抵达,其梯子、栏杆和走台应符合GB6067关于要求。 7.2.6.1 检验方法:用5m卷尺测量结合外观检验。 7.2.6.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2.6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 金属结构及连接 7.3.1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整体失稳、严重腐蚀、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 7.3.1.1 检验方法:目测主要受力构件处(主梁、端梁、主端梁连

10、接、支脚、支脚与梁连接等处)不得有显著可见连接缺点和腐蚀、开裂等缺点。对是否开裂不能确定,可用肥皂水泥渗透试验,若有汽泡为开裂,无汽泡为不开裂。 7.3.1.2 结果判定:上述检验分项目均符合要求判为合格;若有一个分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 7.3.2 金属结构连接焊缝无显著可见焊接缺点:螺栓或柳钉连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点;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预紧力矩。 7.3.2.1 检验方法:用力矩扳手、放大镜结合外观检验。 7.3.2.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3.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3 主梁上拱度和下挠度 7.3.3.1 3.3.1 新制造起重

11、机主梁上拱度为(0.91.4)S/1000。载荷试验后主梁上拱度应不0.7S/1000。 7.3.3.1.1 检验方法:a:起重机空载,小车位于跨端,或支脚处(有悬臂起重机)。在跨距内最少取五个测量点,用拉钢丝或水准仪进行测量,经计算或画拱度曲线图,求得上拱值。 b:载荷试验后,按上述方法再测一遍主梁上拱度。 7.3.3.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3.3.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3.2 3.3.2在用起重机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达成水平线下 S/700 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7.3.3.2.1 检验方法:用拉钢丝或水准仪进行测量。 7.3.3

12、.2.2 结果判定:在用起重机在额定载荷下,主梁下挠值不应超出水平线以下S/700。若检测结果符合以下要求为合格,不然为不合格。 7.3.4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用1m平尺测量,在离受压区翼缘板H/3以内小于0.7。(为腹板厚度) 7.3.4.1 检验方法:用1m平尺测量。 7.3.4.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3.4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5 新安装起重机,出现啃道现象时,应测量跨度偏差:当S10m时,S2mm; 当S10m时,S2+0.1(S10)。 7.3.5.1 测量部位为大车两车轮左端面或右端面,以车轮端面为基准用钢卷尺检测。测量时

13、,钢卷尺应自由下垂,不随风飘动,钢卷尺拉力和测量修正值,起重机跨度偏差等于实测值加测量修正值和钢卷尺计量修正值与理论跨度之差。假如对车轮两个端面测得不一样数值时,取二者平均值作为跨度实测值。 7.3.5.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3.5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6 小车轨道 7.3.6.1 3.6.1当Q50t正轨及半偏轨箱型梁轨距偏差: 两端:2mm; 跨中:当S19.5m,为15mm;当S19.5,为17mm;其余梁不超出3mm。 7.3.6.1.1 检验方法:在跨中和跨端分别用钢卷尺测量,用测得三个数值与轨距公称尺寸之差最大值定为小车轨距偏差值。 7.3.

14、6.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3.6.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6.2 轨道接头高低差、错位和间隙应符合要求。 7.3.6.2.1 检验方法:用钢板尺和塞尺测量。 7.3.6.2.1 结果判定: 检验结果应满足 :a、接头处高低差D1mm; b、 接头处间隙e2mm; c、 接头处侧向错位f1mm;如检验结果满足7.3.6.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6.3 两端轨道长度应1.5m,且在端部加挡块。 7.3.6.3.1 检验方法:用5m卷尺测量。 7.3.6.3.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3.6.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

15、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7 司机室 7.3.7.1 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且连接牢靠、可靠。 7.3.7.1.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3.7.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3.7.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7.2 应有适宜灭火器、绝缘地板。 7.3.7.2.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3.7.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3.7.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3.7.3 应有良好视野和足够空间;门开向应符合要求,且有门锁装置。 7.3.7.3.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3.7.3.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

16、3.7.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4 大车轨道 7.4.1 新安装起重机,出现啃道现象时,应测量轨距偏差: 当S10m时,S3mm; 当S10m时,S3+0.25(S10) mm。 最大不超出15mm。 7.4.1.1 检验方法:用 30m 钢卷尺测量,注意加上测量修正值,所用拉力大于150N。 7.4.1.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4.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4.2 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纵向倾斜度1/1000;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标高相对差10mm。 7.4.2.1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法检测。 7.4.2.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

17、.4.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4.3 轨道接头高低差、错位和间隙应符合标准要求:轨道接头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7.4.3.1 检验方法:用塞尺和钢板尺测量。 7.4.3.2 结果判定: 大车轨道应:a、接头间隙2mm;b、温差间隙46mm; c、横向错位1mm;d、接头高低差1mm; 如检验结果满足以上a b c d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一项不合格则为不合格。 7.4.4 轨道实际中心与梁实际中心偏差不10mm,且小于吊车梁腹板厚度二分之一。 7.4.4.1 检验方法:用卷尺测量。 7.4.4.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4.4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

18、判为不合格。 7.4.5 轨道不应缺乏螺栓和压板,压板固定牢靠,垫片不得窜动。 7.4.5.1 检验方法:a、外观检验。 b、用力矩扳手检验压板是否压紧。 7.4.5.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4.5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4.6 轨道选型正确,且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缺点。 7.4.6.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4.6.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4.6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 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7.5.1 吊钩 7.5.1.1 5.1.1吊钩应有标识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7.5.1.1.1 检验方法:

19、外观检验。 7.5.1.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1.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1.2 5.1.2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点,存在缺点不得焊补。吊钩几何尺寸(危险断面磨损、开口度和扭转变形)应符合 GB/T1005.2-或GB/T6067-1985标准要求要求。 7.5.1.2.1 检验方法:a). 目测吊钩应有吨位标识;查阅资料,吊钩应有产品合格证。 b). 查阅吊钩材质证实,结合目测,要求不许用铸造吊钩,并要求吊钩横梁、吊钩螺母连接可靠。 c). 目测吊钩表面应光洁,外观无裂纹、剥裂缺点,无焊补。 d). 用直尺和深度游标卡尺测量吊钩开口尺寸和

20、吊钩磨损量,对照吊钩图纸,计算开口度增大率和吊钩磨损率;要求开口度增大率小于10%,吊钩磨损率10%。 7.5.1.2.2 结果判定:上述四个分项全部符合要求,为合格;若有一个分项不合格,则为不合格。 7.5.2 抓斗应开闭灵活、连接可靠、零件无缺损。 7.5.2.1 检验方法:目测结合动作试验。 7.5.2.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3 钢丝绳及其固定 7.5.3.1 钢丝绳先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正确穿绕,绳端固定牢靠、可靠,且应有防松或自紧性能。 7.5.3.1.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5.3.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

21、果满足7.5.3.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3.2 除固定圈数外,卷筒上最少应保留两圈安全圈。 7.5.3.2.1 检验方法:将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除固定绳尾圈数外,必须2圈。 7.5.3.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3.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3.3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为。 7.5.3.3.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5.3.3.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3.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3.4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

22、、断芯等变形现象。 7.5.3.4.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必要时用钢丝绳探伤仪。 7.5.3.4.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3.4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3.5 钢丝绳直径减小小于公称直径 7%;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出GB/T6067-1985要求数值。 7.5.3.5.1检验方法: a、 钢丝绳上任取间隙为1m两个测量点,用游标卡尺在每一个测量点90成 旋转测量两个值,求出共四个值算术平均值,由该平均值和钢丝绳公称直径,计算钢丝绳直径降低许。 b、 外观检验钢丝绳断丝数,如钢丝绳在一个棯距内断丝数达成表(2)所列数值时,则应给予报废。 钢 断 丝 安 丝

23、 绳 全 数(根) 系数 钢丝绳结构(GB8918-) 绳6W(19) 绳6(19) 绳6(37) 一个节距中断丝数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小于6 12 6 22 1167 14 726 13 大于7 16 8 30 15 7.5.3.5.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3.5.1a、b两项全部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4 滑轮 7.5.4.1 滑轮直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要求倍数。 7.5.4.1.1 检验方法:用长钳笔游标卡尺测量。 7.5.4.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表(3)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表(3) 卷筒、滑轮直径选

24、取 机构工作级别 M1M3 M4 M5 M7 M7 M5 卷筒(h1) 14 16 18 20 22.4 25 滑轮(h2) 16 18 20 22.4 25 28 7.5.4.2 滑轮应转动良好、无裂纹、轮缘无破损,槽表面应光洁平滑,不应有严重磨损和损伤钢丝绳缺点。 7.5.4.2.1 检验方法: a、 裂纹用目测或用放大镜观察; b、 磨损测量是对照滑轮图纸检验。检验时可用卡钳和游标卡尺。 c、 外观检验,防跳槽装置。 7.5.4.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4.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4.3 应有预防钢丝线脱槽装置,且可靠有效。 7.5.4.3

25、.1 检验方法:外观检测。 7.5.4.3.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4.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5 制动器 7.5.5.1 每个动力驱动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吊运危险物品或用于主要场所起升机构应设两套制动器。 7.5.5.1.1 检验方法:外观检测。 7.5.5.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5.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5.2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7.5.5.2.1 检验方法:运行试验。 7.5.5.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5.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

26、5.3 制动器零部件不应有缺件和缺点;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且油位正确;制动片磨损原厚度50%或露出铆钉时应报废。 7.5.5.3.1检验方法:a、用游标卡尺或钢板尺测量制动片磨损; b、外观检验零部件是否有缺件和缺点。 7.5.5.3.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5.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5.4 制动轮与磨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缺点或油污。 7.5.5.4.1 检验方法:a、外观检验是否有油污; b、用塞尺测量松闸间隙,测量深度小于制动衬垫宽度 1/3,在接触面全长取大于2个测点,取最大间隙值,每边应在0.61mm范围内。 7.5.5

27、.4.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5.4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5.5 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含表面淬火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1.5mm,不得有铆钉引发划痕。 7.5.5.5.1 检验方法:用深度游标卡尺测量。 7.5.5.5.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5.5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6 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不得松动和缺损;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烧和漏油。 7.5.6.1 检验方法:运行试验。目测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和缺损。用声级计测量其噪音值不得大于85dB。 7.5.6.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6中

28、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7 开式齿轮啮合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分磨损。 7.5.7.1 检验方法:外观检测。 7.5.7.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7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8 车轮不应有过分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 50%时,或踏面磨损达原厚度15%时,应报废。 7.5.8.1 检验方法:用钢板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7.5.8.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5.8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9 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连接无松动,动转时无激烈撞击声。 7.5.9.1 检验方法:运转各联轴器,目测各联轴器工作

29、性能。 7.5.9.2 结果判定:各联轴器运转时无撞击、振动、连接无松动、零件无损坏为合格,一项不符合则为不合格。 7.5.10 卷筒 7.5.10.1 卷筒直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要求倍数。 7.5.10.1.1 检验方法:用长钳和卷尺测量卷筒直径。 7.5.10.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表(3)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10.2 卷筒不应有裂纹,厚度磨损达20%时应报废,电动葫芦不应有显著轴向窜动。 7.5.10.2.1 检验方法 a、应先去除油垢,用卡尺测量筒壁未磨损处壁厚,0 用卡钳测量卷筒未被磨损处直径D,再用卡钳量出磨损最严重处直径D,应0 满足下式要

30、求: 磨损量 (DD)/20.2 00b、 检验裂纹时,应先清洗油垢,再用肉眼或放大镜检验。 c、 目测电动葫芦运行时是否有显著轴向窜动。 7.5.10.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 7.5.10.2 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5.10.3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点。 7.5.10.3.1 检验方法:运行试验结合外观检验。 7.5.10.3.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 7.5.10.3 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 电气 7.6.1 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 7.6.1.1 造型正确,构件齐全完整;固定牢靠,绝缘

31、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无变质;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7.6.1.1.1 检验方法:查阅技术资料结合外观检验。 7.6.1.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1.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1.2 馈电滑线应平直;集电器应沿滑线全长可靠接触;移动式软电缆应有适宜收放方法。 7.6.1.2.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6.1.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1.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2 额定电压小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冷态时不低于0.8M,潮湿环境不低于0.4 M。 7.6.2.1 检验方法: (1)断

32、开为起重机供电地面上总电源开关,并设专员守护; (2)测量主电路绝缘电阻时,应断开动力线路、照明、信号及控制电路电源,并取下熔断器熔体; (3)起重机上总电源开关和控制屏上主电源开关,均应处于闭合状态; (4)机构电动机直接采取凸轮控制器控制时,控制器应处于闭合状态;采取主令控制器和接触器控制时,接触器应用手或工具使之处于闭合状态; (5)用手或工具使总电源接触器处于闭合状态; (6)因为单相负载存在,测量带电体对地绝缘电阻时,可能造成绝缘电阻为零,从而产生误判断,所以测量时应断开各相线上单相负载; (7)用兆欧表测量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带电体对金属结构电阻,测量时,金属结构上测量点应选择鱼嘴夹轻

33、易夹住部位,用锉刀除掉铁锈、油漆,露出金属光泽。 7.6.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3 地面上应在易于操作地方设置总电源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电气设备。 7.6.3.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6.3.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4 电气保护 7.6.4.1 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余隔离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必须具备隔离作用。 7.6.4.1.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和通电、断电试验。 7.6.4.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

34、4.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4.2 短路保护:总电源回路和二次回路最少有一级短路保护。自动断路器整定值、熔断器熔体选取应符合要求。 7.6.4.2.1 检验方法:审查电气原理图和外观检验。 7.6.4.2.2 结果判定:起重机总电源回路最少有一套短路保护,由空气开关或熔断器都能够,自动开关应有瞬时动作过流脱扣器,断路器或熔断器规格应与起重机相匹配,符合以上要求,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4.3 零位保护,除按钮控制外,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 7.6.4.3.1 检验方法: a).机动电动机采取凸轮控制器直接控制,检验方法是:关断总电源,并把其

35、中一个控制器手柄扳离零位,然后做接通总电源操作,总电源应不能接通。把全部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总电源才能接通。 b).机构电动机采取主令控制器和接触器控制,检验方法是:关断总电源,把主令控制器扳离零位,置于运行位置,再接通总电源。总电源接通时,机构电动机不能同时起动。 7.6.4.3.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4.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4.4 失压保护,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止时,必须能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步能自行接通。 7.6.4.4.1 检验方法:通电试验,将紧急事故开关处于接通状态,全部保护装置联锁触点应

36、处于正常闭合状态,合上地面上总电源开关和起重机上主隔离开关,起重机上总电源接触器不能同时动作;按动起动按钮或者操作自动断路器操纵手柄时,总电源接触器或断路器动作,总电源接通。 空载拉下地面上总电源开关或起重机上主隔离开头,起重机上总电源接触器或断路器同时动作,断开总电源回路。 7.6.4.4.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4.4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4.5 过流保护,起重机上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 (1) 绕线式电动机能够采取过电流继电器。每相整定值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 2.5 倍,总过电流继电器整定值应小于最大电动机额定电流2.25 倍加上其余各

37、机构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 (2) 笼型电动机可采取热继电器或带热脱扣器自动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整定值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1.1倍。 7.6.4.5.1检验方法:目测和通电试验。 试验时,无须把过电流继电器从线路上拆下来,由电机实际运行产生过电流,可用钳型电流表测量动作电流。适当调小过电流继电器整定刻度值,并操作起重机相对应机构,过电流继电器应能够动作。如不动作,再继续调小过电流继电器整定刻度值,直至最小,过电流继电器动作为止。如刻度调至最小仍不能动作,过电流继电器经过电流还未达成应整定动作电流计算值,能够采取非正常操作或改变切除电阻次序方法取得较大电机电流。过电流继电器能够动作时,统计动作电流刻

38、度值,与实际动作电流应相符。 7.6.4.5.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4.5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4.6 超速保护,铸造、淬火起重机主起升机构,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余因为调速可造成超速起升机构,应有超速保护方法。 7.6.4.6.1 检验方法:主要检验超速保护设置和整定,通常不做超速试验。检验联锁保护功效,应人为触动超速保护开关或断开超速保护用继电器联锁触点。此时,机构电动机应不起动。 7.6.4.6.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4.6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

39、4.7 失磁保护,电磁式起重机电磁铁交流测出电源线,应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以确保起重机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失电,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场所,电磁式起重电磁铁可设置备用电源。 7.6.4.7.1 检验方法:仅针对电磁式起重机,检验设置和通电试验。 7.6.4.7.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4.7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5 照明与信号 7.6.5.1 司机室、通道、电气室和机房应有适宜照明。照明电源应从进线端引接与动力电源分开:照明电源应单独供电,或采取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使用自藕变压器和采取金属结构作回路。 7.6.5.

40、1.1 检验方法:目测和通、断电试验。 7.6.5.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5.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5.2 司机室控制时,应设总电源分合指示灯,安装在室外示警音响信号装置。 7.6.5.2.1 检验方法:目测和通电试验,观察指示灯、音响信号装置是否有效。 7.6.5.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5.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6.1 电气设置接地,正常不带电金属外壳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接地连接,连接有非焊接处时,应另设接地干线跨接线。 7.6.6.1.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6.6.1.2 结果

41、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6.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6.2 金属结构接地,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低压系统时,接地型式应采取TN(接零)或TT(接地)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应4;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应10。 7.6.6.2.1 检验方法:a) 沿大车轨道全长检验应有接地线与轨道可靠连接,各金属结构及全部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和变压器低压侧均应经过大车轮与轨道接触而可靠接地。 b) 检验大车轨道每一接头处要求有跨接线可靠连接。 c) 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起重机上任一接地端,其电阻值均应4。如采取接零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 10地。 使用接地电阻测

42、量仪,测量时,将它E、P、C三个接线柱分别接于被测接地体、电压极、电流极,以大约120r/min速度转动手柄。对指示数逐步调整,当指针指零时,可直接从刻度盘上读取被测接地电阻。 7.6.6.2.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6.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7 操纵装置 7.6.7.1 操纵装置应有功效方向标志,动作方向正确。 7.6.7.1.1 检验方法:目测和动作试验。 7.6.7.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7.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7.2 操纵装置近旁均应设有紧急断电开关。开关应采取非自动复位型式,并能切断起

43、重机总电源。 7.6.7.2.1 检验方法:目测和能、断电试验。 7.6.7.2.2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7.2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7.3 便携式按钮得胜回朝应采取安全特低电压控制,并设承力绳,外壳坚固无破损。 7.6.7.3.1 检验方法:外观检验。 7.6.7.3.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7.3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6.7.4 当起重机采取多个操纵方式时,各操纵装置间应设必要联锁装置。 7.6.7.4.1 检验方法:目测,操作试验检验联锁装置是否有效。 7.6.7.4.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7.6.7

44、.4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7 安全装置及安全防护方法 7.7.1 起重机应设有起升高度限位器,电动葫芦起重机还应有下降限位。吊运炽热金属时应设两套,且动作应有先后、应控制不一样断路装置、并尽可能采取不一样结构型式。 7.7.1.1 检验方法:起升机构到起升高度2/3时,点动上升,在吊钩滑轮与小车装置距离500mm时,应有限位开关动作,使起升机构不能继续上升。重复试验两次,上升限位都应可靠动作。 7.7.1.2 结果判定:如检验结果满足 7.7.1中要求,则判定该项为合格,不然应判为不合格。 7.7.2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且可靠有效。 7.7.2.1 检验方法:开动起重机大车,使大车位于行程两端,点动运行机构,使其向极限位置运行,要求应在缓冲器动作前,有一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使起重机不能继续向极限位置运行。每一极限位置重复试两遍,要求限位器都能可靠动作。 7.7.2.2 结果判定:每一个极限位置都装有限位器而且工作可靠为合格;若有一个限位器不能可靠工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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