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员工打卡管理规定32020年4月19日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二十四、 员工打卡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 悉依照本办法办理。第二条 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 下午上下班应打卡, 住在市区内的业务人员, 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进卡, 外出工作时打退卡。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 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 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 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 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第五条 员工上下班, 必须亲自打卡, 若替人打卡, 打卡者及被打卡者, 均给予各记大过一次处分。第六条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 其出入均不必打卡, 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 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 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 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 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 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 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第七条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 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 并签名后, 卡片放回原处。第八条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 公司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 工厂由门卫负责。第九条 在公司用餐时, 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 在外面用餐时, 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