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海海关关总总署署公公告告2019 年第 232 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127 号),我署调整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报文格式(报关单报文格式及修改内容说明详见附件,相关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使用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的企业可按公告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文向海关申报。有关系统接入、联调测试等工作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 2 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办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文格式 V4.5海关总署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