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计划书(定稿)
郑州港区一中建设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
新华招标有限企业
11月
郑州港区一中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程序是以招标人和其代理人及相关监督单位为主进行关于招标活动程序,是按照一定时间、空间次序动作次序、步骤、方式。整个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及代理人需要重点注意问题和招标程序简明说明以下:
(以下为公开招标程序,邀请招标可参考执行)
一、招标准备阶段
1、招标人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汇报,代理人帮助招标人制订招标初步方案,招标初步方案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附件,随可行性研究汇报一并报送关于行政监督部门立案。招标初步方案内容: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招标范围及招标工作初步安排,指项目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各步骤招标内容、招标时间等工作初步安排意见。
(3)招标各步骤拟采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或邀请招标方式)。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要说明理由;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公布范围、指定媒介名称及级别。
(4)对拟邀请投标人资质、人员、设备和技术、业绩、资信等方面要求。
(5)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附委托书及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情况等材料。
(6)评标委员会教授起源、组成结构。
2、代理人帮助招标人编写招标申请材料。招标申请由项目法人报关于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1)申请招标应具备条件:
a 招标人按照国家关于要求已推行项目关于审批手续;
b招标人应该有进行招标项目标对应资金或资金起源已经落实;
c 建设用地已依法取得;
d满足招标需要关于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已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
e 其余条件。
(2)招标申请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同意文号、概算、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拟邀请投标人资质、人员、设备和技术、业绩、资信等方面要求,现场条件。
3、招标人依照同意施工图纸委托具备造价咨询资质专业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在出售招标文件前提供给代理人。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发给各投标人。
4、招标人依照项目情况合理划分标段。通常能够将一个项目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本项目可分为教学楼、试验楼等若干标段),还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因:
(1)招标项目标专业要求。如主体土建和二次精装修能够分为两个标段。
(2)招标项目标管理要求。主要考虑各个独立承包商管理协调问题。
(3)对工程投资影响。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有利于承包商统一管理,人工、机械设备、暂时设施等能够统一使用,又可能降低费用,便于项目施工中进展阶段管理,招标人有利于控制整体投资。
(4)工程各项工作衔接。假如建设项目标各项工作衔接、交叉和配合少,责任清楚,则能够考虑分别发包;反之则应考虑将项目最为一个整体发包给一个承包商,此时由一个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轻易做好衔接工作。
5、对于工程中一些差价较大材料,比如瓷砖、电气开关等,招标人应预先进行充分市场调研、询价,可经过材料比选等方式确定相关材料品牌、质量及价格,为工程量清单中包括到暂估价做好准备。
二、招标阶段
1、代理方依照招标准备阶段相关资料起草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到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港区招标行政管理部门包含但不但限于:经济发展局、建设环境保护局、财政局、监察审计局)。
资格预审公告主要内容:(招标公告可参考执行)
(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资金起源、质量要求、时间要求;
(2)对申请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壹级或贰级建造师资格)资质要求及应提供关于文件;
注: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应依照项目详细情况确定,以满足或略高于项目施工要求为宜,资质要求过高或过低对于项目本身都是不利。
(3)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4)资格预审日程安排包含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方法、时间、地点、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
(5)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费用;
(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络人、电话。
2、代理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资格预审公告(同前面所述)
(2)资格预审须知:
a总则:工程概况、资金起源、资格预审时间安排
b资格预审强制条件(资质、经验、财务、人员、设备、分包、诉讼、履约等条件)
c招标范围
d要求申请人提供关于证实和材料
e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资格预审申请表关于说明
f其余要求: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份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与确认等
(3)资格预审申请书。编制成统一表格,让申请人填报。
a企业简历表
b人员情况表(包含拟为本项目提供人员情况)
c设备情况表(包含拟为本项目提供设备情况)
d财务情况表:基本资料、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e近三年业绩表
f现在正在进行工程情况表
g近三年包括诉讼案件情况表
h其余资料表(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4)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代理方依照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文件初稿
(1)招标文件编制标准:
a恪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b真实可靠、完整统一、详细明确、老实信用
c公平合理
(2)招标文件编制前准备工作
a搜集资料、熟悉情况
b确定招标范围、发包承包方式
c合理划分标段
(3)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A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或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经过通知书)
b投标须知(包含工程概况、资金起源、发包要求、投标使用期、招标项目标性质、数量、招标方式、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开标、评标、中标程序安排、需要载明其余实质性要求事项等)
c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定法)
d协议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e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假如有话)
注:招标控制价能够不随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人,但最迟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发给各投标人。
f图纸
g项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
h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资格和资信证实文件、资金担确保明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及编制要求、投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标管理机构、拟分包情况、资格审查资料、其余资料等)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审核、修改、定稿
(1)初稿完成后,代理人内部逐层进行审核、修改;
(2)向经济、技术、法律教授咨询,依照教授提议进行修改;
(3)报招标人审核,依照招标人意见进行修改。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经招标人最终审核后定稿。
6、资格预审文件报送关于行政监督部门立案
(1)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公布七日前,资格预审文件报关于行政监督部门立案;
(2)代理人与招标人共同报送;
(3)依照关于行政监督部门意见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4)(港区招标行政管理部门包含但不但限于:经济发展局、建设环境保护局、财政局、监察审计局)监督部门最终需在郑州航空港区招投标工作委员会文件资料阅批表盖章确认。
7、招标文件报送关于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1)招标文件在出售十五日前,报关于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2)代理人与招标人共同报送;
(3)依照关于行政监督部门意见修改招标文件形成最终稿。
(4)(港区招标行政管理部门包含但不但限于:经济发展局、建设环境保护局、财政局、监察审计局)监督部门最终需在郑州航空港区招投标工作委员会文件资料阅批表盖章确认。
8、发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1)代理人在国家发改委制订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2)若港区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在《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则在该网站公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2)发出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9、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1)在指定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收取工本费为宜
10、对资格预审文件答疑
(1).投标人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对资格预审文件各种疑问。
(2)招标人和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回答,并同时通知全部购置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
11、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申请人在要求时间之前提交其填报资格预审文件;
(2)在要求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和代理人拒收任何迟到资格预审文件;
(3)在要求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申请人不得修改其填报资格预审文件;
12、招标人依照报名情况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考查,能够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基本情况:
a查看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实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以上资料最好能够直接验看各证书正本,企业名称是否都是一致,资质证书是否是暂时性、是否都经过了年检并保持有效。
b查看拟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验看注册单位是否为该企业、是否有效。
(2)财务情况:
查看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附注。 经过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看出改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平均货币资金余额、主营业务收入比值、银行授信额度、流动资金、速动比率等指标,从而初步得出是否有充分流动资金应用于该项目。
(3)业绩情况:
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分为近年已经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
经过现场考查近年已经完成项目并与项目业主座谈,能够看出企业施工质量及与项目业主在施工各个时期配合情况。
经过现场考查正在施工项目并与项目业主座谈,能够看出企业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场地安排是否合理、工序安排是否高效等情况。
经过了解新承接项目能够看出企业是否有充分资金用于本项目,是否能够配置高效合理项目部进行本项目标施工及管理。
(4)信誉情况:
企业信誉是指企业在市场中所取得社会上公认信用和声誉,它反应一个企业履约信用。主要考查企业以往履约情况、不良统计、信用具质、偿付能力、资本、经济情况等方面情况。
(5)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几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能够经过验看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关于法律文书来考查企业协议推行过程中一些情况。
(6)其余招标人认为应该了解情况。
13、投标申请人澄清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1)招标人和代理人对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中各种疑点进行质疑;
(2)投标申请人应据实回答;
(3)不允许投标申请人修改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14、评审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1)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参加人员:招标人代表、关于专业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2)资格预审评审程序
a评审委员会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检验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完整性,检验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合格性,只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申请人才能进行深入评审。
b评审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中制订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
(3)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汇报,评审汇报主要内容:工程项目概要;资格预审工作介绍;资格预审评审程序;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合格投标人短名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名单。
15、资格预审评审汇报及关于评审材料报关于行政监督部门核准
16、向投标申请人通知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招标人和代理人向全部经过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申请人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在要求时间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投标。
17、招标人和代理人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出售招标文件
(1)在要求时间、地点向经过资格预审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2)做好出售招标文件登记工作,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3)招标人和代理人不得向他人透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数量;
(4)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
19、收取投标确保金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约定时间,由代理人收取投标人投标确保金。
(2)做好投标确保金收取登记、入账工作。收取投标确保金后,应向投标人开具收据;
(3)投标确保金数额通常不超出投标总价2%,最高不超出80万元人民币,形式可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4)投标确保金收取数额、形式、提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要求。
20、投标人踏勘现场
(1)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招标人能够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目标是让投标人了解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信息。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判断和决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现场关于情况
a现场是否达成招标文件要求条件;
b现场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c现场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
d现场气候条件;
e现场环境条件;
f工程在现场中位置或布置;
g暂时用地、暂时设施搭建。
(3)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如有疑问,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1、答疑
(1)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地点召开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目标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疑问和问题;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足够时间充分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答疑文件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依照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作书面通知。
22、开标、评标前准备
(1)准备开标、评标文件包含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投标人签到表、参会人员记录表、投标文件密封状态确认表、教授签到表、唱标统计表、评分表、评分汇总表、主持人讲话稿、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纪律、评标纪律、投标汇报格式等。
(2)由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通常项目标评标教授应从政府关于部门提供教授库或代理人教授库中确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项目标评标教授能够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关于经经济、技术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教授不得少于组员总数2/3。
a与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评标教授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各级政府人员也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教授。
b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对外应该保密,全部接触评委名单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并应登记备查。
c邀请关于行政监督部门参加开标、评标。
d确定参加开标、评标会议工作人员,布置工作、落实责任。
e确定招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数。
f联络开标评标会场、布置开标、评标会场。横幅到位、会签排放整齐。
g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做好登记、检验、保留工作。在接收中应查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志,假如投标文件密封不合要求,招标人和代理人有权拒绝接收。
23、开标
(1)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包含招标人代表、代理人工作人员、投标人代表、关于行政监督部门代表人员等。
(2)开标会议由代理人组织并主持。
(3)开标会议在关于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
(4)查对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身份和出席人数并安排投标人签到。核查投标人提交证件和资料,审查投标文件完整性、文件真实性、投标确保金等。
(5)唱标时应高声宣读,唱标次序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倒次序进行。
(6)唱标主要内容包含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投标确保金、优惠条件等。
(7)对开标过程中主要事项进行统计,包含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详细参加单位、人员、唱标内容、开标过程是否经过监督等。
(8)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参加开标会议。
(9)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
(10)各方应维护开标会议正常秩序。
(11)允许投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拍照、录音、录像。
(12)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必须重新招标。
(13)开标会议程序:
a主持人宣告开标会议开始
b宣读开标会议会场纪律
c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和人员名单
d宣告监督、唱标、监标、统计人员名单
e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项目关于情况
f宣告评标纪律
g投标人检验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验结果
h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i唱标人当众进行唱标,投标人查对唱标内容
j 宣读评标期间关于事项
k宣告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程序
24、评标
(1)评标工作应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全部接触评标情况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评标情况向外透露并应登记备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评标标准:严厉认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客观全方面、竞争优选、严格保密。
(4)评标工作人员应做好评标过程服务和统计工作,维护评标会正常秩序。
a查对评标委员会组员身份和人数,并安排其签到,进入评标现场,评委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b向评委分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
c为评委提供评标使用工具;
d做好评标过程中主要事项统计;
e维护现场秩序;
f与评标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5)评标工作在关于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全过程监督。
(6)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客观、公正地推行职务、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
(7)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要澄清或者说明,这些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所澄清和确认问题,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8)评标应按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投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或评标细则进行。对未经过符合性判定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不进行深入评审。
(9)评标程序:
a推荐评标委员会责任人
b评标委员会责任人宣告评标会开始
c评标委员会责任人布置评标详细工作
d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清理资料、搜集问题
e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
f 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g 详细评审
对经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进行价格折算,确定其评标价(适适用于经评审最低平标价法);
依照评分标准对经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进行评分(适适用于综合评定法)
h评标委员会有低到高次序推荐1~3名中标获选人。
i编写评标汇报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应该重新招标。
(10)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人数应限定在1-3名。
(11)评标汇报主要内容:
a工程综合说明
b招标过程: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报审情况;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时间;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情况;勘察现场和标前答疑会情况;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c开标过程: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单位和人员名单,开标详细情况。
d评标过程:
评标考虑内容:投标文件符合性判定情况;技术、商务评审情况;投标文件澄清情况;对投标文件分析论证和评审意见。
e推荐意见按照优劣或者得分高低排出投标人次序,提出合格中标候选人推荐意见。
f评标汇报应经评标委员各组员和关于行政监督部门组员签字认可。
g附件、评标委员会和关于行政监督部门组员名单
25定标
(1)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汇报后十五日内,招标必须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标准上应该从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次序确定中标人。若前位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标书或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经关于行政监督部门认可后,能够按次序向下确定中标人。
(3)代理人帮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投标工作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内容包含:唱标统计、开标情况表、符合性判定表、技术参数比较表、评标价格比较表、评标委员会组员情况(姓名、职务、职称、单位、联络电话)、评标汇报、定标确认书。
(4)招标人应该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代理人帮助下向关于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工作书面汇报。
(5)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工作书面汇报经关于行政监督部门核准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退还其投标确保金。
26、订立协议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订立协议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可采取现金、支票、汇票或保函形式,履约确保金数额通常为协议金额5%-10%。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余协议。
(3)代理人帮助招标人进行协议订立,为招标人提供中标人投标文件。
(4)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协议后,中标人应及时向代理人提交协议副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时退还其投标确保金,并按发改委1980号文及857号文件要求收取中标人招标服务费。
(5)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协议中确定标准、内容、价格应控制在同意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超出要求范围,须在协议订立前,报原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部门审查同意。
(6)中标人应该按照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各级政府关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将检验结果给予公布。
27、委托评价、工作总结
(1)招标人对代理人招标代理工作进行评价。
(2)评价意见存档备查。
(3)代理人工作总结,发觉问题,提出改进方法。
28、文件和资料整理、存档
(1)整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阶段文件和资料,这些文件和资料包含: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和资料、评标汇报、定标确认书、中标通知书、招标工作意见反馈表等。
(2)全套文件和资料按项目分类整理存档,立案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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