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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政策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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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厦门市及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股权投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解读2016年5月19日01申报流程0203股权投资扶持奖励政策政策体系奖励类型政策体系奖励政策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2013】355号)(5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厦府【2015】27号)(5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114号)(5年)0101经营奖励02020303开办奖励投资奖励0404风险补助0505总部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税收优惠实施细则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金融

2、办【2016】20号)认定标准申请奖励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应符合厦门市股权投资类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厦府办2015182号)的认定标准 股权投资企业:依法设立并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接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按照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第105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与备案。基础材料1.厦门市股权投资类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原件,应包括

3、企业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金设立、投资进展以及期满清算等情况);3.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材料;4.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5.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企业注册资本证明、首期出资额证明(如验资报告等)。奖励类型开办奖励出处:出处:厦府办【2015】114号标准:标准: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象:对象: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含注册在区内、实际经营在区外),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资金累计投资规模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统计口径为股

4、权投资管理企统计口径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本市及其他地区开展的业在本市及其他地区开展的股权投资业务资金规模之和股权投资业务资金规模之和开办奖励材料:材料:除基础材料外,还应提交:1.所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资金到位证明;2.股权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等);3.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章程;4.股权投资款划转证明。投资奖励出处:出处:厦府办【2015】114号对象:对象: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对我市企业股权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的管理机构股权投资企业应注册在自股权投资企业应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其委托管理的贸试验区;其委托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注册

5、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注册在本市在本市统计口径为股权投资企业对本市企业开展的股权投资业务统计口径为股权投资企业对本市企业开展的股权投资业务资金规模之和(包括对同一企业的多轮投资,或投资于外资金规模之和(包括对同一企业的多轮投资,或投资于外地企业,但外地企业被投资后迁至本市)。股权投资类企地企业,但外地企业被投资后迁至本市)。股权投资类企业再次申请投资奖励的,对同一企业的投资额已享受投资业再次申请投资奖励的,对同一企业的投资额已享受投资奖励的部分,不再奖励。奖励的部分,不再奖励。投资奖励标准:标准: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对我市企业股权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对我市企业股权投资额的

6、0.5给予奖励。上述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投资奖励材料:材料:除基础材料外,还应提交:1.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资金到位证明;2.股权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等);3.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章程;4.股权投资款划转证明;5.上一年度已申请投资奖励的对我市股权投资规模。经营奖励出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2013】35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厦府【2015】27号)类型:办公用房补贴、股权转让收益所得税奖励、高级管理人员个税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对象:在本市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类

7、企业标准:购地自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自用率达到60%以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办公用房建设费用补贴;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房价的10%(每平米最高不超过1000元)给予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五年平均支付;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连续三年每年按经核定的房屋租金水平的3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负责具体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负责核定核定办公用房补贴材料:除基础材料外,还应提交:1.购房或租房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2.企业实收资本到位证明;3.企业出具的享受奖励期间自用不转租承诺函(原件);4.企业出具的十年内不迁离厦门承诺函(原件)。股权转让

8、收益所得税优惠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本市办理商事登记并实行统一结算、在厦独立缴纳所得税的股权投资类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首期出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首期出资额不少于300万元。标准:自股权投资收益(含股权转让收益和管理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分成)在厦门缴纳首笔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起五年内,按照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90给予奖励。股权转让收益所得税优惠材料:材料:除基础材料外,还应提交:1.所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资金到位证明、持股原始成本证明、股权投资类企业出资额相关证明;2.股权投资协议

9、(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等);3.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章程;4.股权投资款划转证明;5.投资期满股权回购、股权转让或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证明,企业分配税后利润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公司决议、审计报告等;6.股权投资收益款项入账证明;7.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需提供经本市税务部门受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股权转让税收优惠政策一览高级管理人员个税奖励对象:在上述股权投资类企业任职满一年的高级管理人员(非股东或合伙人)标准:从第二年起,按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40(注:在“两岸金融中心(含海西股权投资中心)”为50)给予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

10、指在股权投资类企业担任董事长(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执指在股权投资类企业担任董事长(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同等职务人员(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股东或出资务合伙人及同等职务人员(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股东或出资合伙人除外),该高级管理人员须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合伙人除外),该高级管理人员须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上备案备案,且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年度,且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超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过8 8万元万元。领取奖励资金时,该高级管。领取奖励资金时,该高级

11、管理人员须仍为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在职人员。理人员须仍为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在职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个税奖励材料:材料:除基础材料外,还应提交:1.申请人员个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说明首次任现职时间;3.经本市税务部门确认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4.个人高管申请高管个税奖励授权委托书(原件)。风险补助出处:厦府办【2015】114号对象: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股权投资企业标准: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项目投资损失的,按其实际投资损失金额20给予风险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额200万元,同一股权投资企业申请风险补助累计不超

12、过500万元。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1.在我市注在我市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成立期限在资格,成立期限在5 5年以内的非上年以内的非上市企业;市企业;2.2.符合符合工信部工信部 国家统国家统计局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2011300300号)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3.3.所处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产业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展

13、规划,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属于20122012年起市科技局认定的创新年起市科技局认定的创新型企业或创新型试点企业。型企业或创新型试点企业。风险补助材料:除基础材料外,还应提交:1.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资金到位证明;2.股权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等);3.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发展情况报告;4.股权投资款划转证明;5.投资期满清算资金入账证明;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资损失专项审计报告。奖励政策一览表 类型型 企企业 注册地注册地开办奖励投资奖励经营奖励风险补助总部奖励办公用房补贴股权转让收益所得税奖励高级管理人员个税奖励自自贸试验区区两岸金融中心两岸金融

14、中心(含海西股(含海西股权投投资中心)中心)厦厦门市市申报流程优惠政策时间申请开办奖励、投资奖励、风险补助的企业应为厦府办2015114号文生效日(2015年6月24日)后新注册成立,并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厦府办2015114号文生效前已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和厦府办2015114号文生效后厦门市内迁入自贸试验区内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其新增的股权投资资金规模达到该办法规定标准的,也可享受开办奖励、投资奖励政策。优惠政策时间 申请办公用房补贴、股权转让收益所得税奖励、高级管理人员个税奖励的股权投资类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时间为其在厦注册成立之日起。申请总部奖励的股权投资

15、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时间按照本市总部经济相关扶持政策规定执行。申报流程 符合政策规定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申报奖励,应向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审核、报市金融办复核后由各区(管委会)财政部门给予兑现落实。股权投资类企业应在符合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的次年9月底前提出申请;申请兑现本细则发布以前年度优惠政策的,应于2016年底前提出申请。联系方式单位位所在部所在部门联系系电话厦门市金融办行业发展处2660997 2668659自贸试验区财政金融局2621675思明区区财政局预算科2667182湖里区区财政局预算科 5722446 集美区区财政局综合科6068192海沧区区金融办6890630同安区区财政局7319226翔安区区财政局预算科7886230火炬管委会 计财局5380054谢谢!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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