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协助矿长负责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和审查本部门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做好新工人岗前培训工作。
4、负责劳动工资、定额、奖金、津贴等的审核管理工作,确保各种安全奖罚制度的兑现实施。
5、负责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6、负责审核工伤人员申报工作。
7、负责职业病预防治文件制定,并监督落实。
8、负责检查全矿劳动纪律,对违纪职工依据《职工奖惩条例》予以处分。
9、负责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工作。
10、负责加强新增人员岗前培训和企业内部转岗技能鉴定工作。
11、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公司、矿及单位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奖惩。
考核标准:
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按照矿相关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4、未按规定组织考核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各项管理制度,负直接责任。
5、对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按照公司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考核。
6、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按照公司、矿相关规章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服从抢险指挥部指挥,不参与抢救,按照相关制度给予处分。
内容总结
(1)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协助矿长负责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
(2)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协助矿长负责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第1责任人
(3)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4)考核标准:
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考核处分
(5)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服从抢险指挥部指挥,不参与抢救,按照相关制度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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