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业务科室机电设备责任制各业务科室机电设备责任制 各业务科室在科室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部门搞好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一通三防科负责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业务管理工作。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令、法规,做好矿井机电设备安全技术与管理工作。 2、负责进行矿井年度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组织参与主扇特性测定、矿井反风实验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3、及时掌握主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编制修定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能力、巷道贯通、盲巷等技术管理措施。 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井下“一通三防”各种设施,负责“一通三防”各种设
2、施的保养、维修、调试和校验工作(包括局扇、风门、风筒、断电仪、洒水灭尘设施、通风仪器、仪表、放炮器等),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5、全面掌握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的管理、安装、使用情况,做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 6、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监督检查“三专两闭锁”的可靠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处理。 7、参与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审工作,并按要求落实机电设备方面的计划。 8、参加局、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 9、参加重大事故的救灾与调查处理工作。第二条 生产技术科负责在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1
3、、安排矿井生产和布置掘开巷道时,要考虑设备运行条件,以便于设备的正常运行,采掘工作面衔接,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采掘区队使用好采掘工作面机电安全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机电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第三条 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1、对全矿各单位所承担的机电设备安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检查并现场监督落实机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 3、落实机电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重大隐患的整改;组织无计划停电事故的追查处理; 4、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严重存在机电设备事故隐患的作业地点,指令其停工整顿; 5、组织对机电事故、及严重违反机电各有关规定的单位和
4、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6、参加编制和修订矿井重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第四条 地测科负责机电设备所需地质资料的测定和提供 1、及时预报地质构造变化情况并通知机电部门,以便对设备的管理适时调整。 2、准确掌握本矿井田范围内采空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突然贯通,影响矿井设备正常运行或酿成重大事故。 3、巷道掘进穿过采空区或地质构造时,做好探测工作,防止水和瓦斯涌出、突出事故的发生。第五条 总工办负责相关工程机电设备内容的配套设计把关,负责机电设备技术保障 1、在矿井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包括外委)中,必须编制配套的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专门设计。 2、把好设计关,在进行与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有关的设计时
5、充分考虑到防治火、防治突发停电安全的需要。 3、保证机电设备技术难题攻关项目的立项。 4、推进高新技术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第六条 计划科负责机电设备计划与资金保障 1、编制年度专用资金计划时,应优先保证机电设备、仪表的需要。 2、根据机电副总经理审批后的机电设备计划,安排工程的施工及设计工作。 3、编制矿井年(月)度生产计划时,应考虑设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第七条 供应科负责机电设备所需物资的供应和质量 1、保障矿区所需设备、器材、材料的及时供给; 2、必须保证设备产品的质量; 3、应根据机电设备计划组织采购与发放,相关科室参与验收,共同保证质量。第八条 财务科负责机电设备所需资金保障
6、1、保证机电设备所需资金按计划及时拨给; 2、编制成本计划时充分保证机电设备所需费用。 3、按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兑现机电设备奖惩资金。 第九条 调度室负责机电设备工作动态的调度指挥 1、及时掌握矿井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机电重大隐患和事故情况,并做好记录、汇报工作。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机电设备方面的隐患和事故。 3、在调度指挥中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4、积极配合机电部门进行设备隐患处理。 第十条 人事劳资科负责机电设备人员保障 1、按定员配足机电设备所需人员。 2、确保机电人员按规定应享受的待遇。 第十一条 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机电人员的培训 1、保证机电职工培训计划; 2、会同劳资部门对机电各工种定期组织职业培训、考核、发证,并保证机电职工培训质量。 第十二条 其它相关部门 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与机电设备有关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机电部门搞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总结(1)各业务科室机电设备责任制各业务科室机电设备责任制 各业务科室在科室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部门搞好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2)第一条 一通三防科负责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业务管理工作(3)第十条 人事劳资科负责机电设备人员保障 1、按定员配足机电设备所需人员(4)第十一条 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机电人员的培训 1、保证机电职工培训计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