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店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泉店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职责1、安检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行使全矿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安检六合一人员组成的安全大队,负责对全矿井下生产头面点线跟班实施全面监督。2、机电科、通风科分别为机电专业、通风专业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履行本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3、生产科、地测科等单位为各自的业务技术保安范围负责。4、纪委、政工管党,工会管网,团委管岗,三条线安全管理,采取不同形式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5、机关科室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督察小分队,坚持深入井下,对安全生产实行检查和监督。二、检查形式1、矿每旬定期由矿长或分管安全副矿长主持,安检科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全矿范围内
2、的安全大检查。2、各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井下进行一次专项全面安全检查。3、安全检查科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巡查人员对各施工地点进行巡视抽查。4、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安全监督网员和青年安全监督岗员进行定期检查。5、各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对自己的分管区域进行自查自纠,充分发挥班队长抓安全第一责任者这一机制的监督管理作用。6、各单位每月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并按制度认真整改。7、各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汇总到安检科,由安检科和各部门分别下发隐患整改单进行落实。8、对不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或在检查中不负责任的责任人,按矿发号文实施处罚。内容总结(1)泉店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泉店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职责1、安检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行使全矿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2)3、安全检查科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巡查人员对各施工地点进行巡视抽查(3)6、各单位每月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并按制度认真整改(4)7、各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汇总到安检科,由安检科和各部门分别下发隐患整改单进行落实(5)8、对不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或在检查中不负责任的责任人,按矿发号文实施处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