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一、 为了搞好脱硫工程防火安全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脱硫施工、特别是防腐作业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 项目部专业专工、安监专工对动火作业票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四、 实施细则如下: (一)一级动火区,是指在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动火;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三级动火是指一般动火。 (二)动火作业票为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动火人或监护人持有;第二份由施工单位持有;第三份留项目部安监专工备案。 (三)动火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作业票1天有
2、效,二级动火作业票3天有效,三级动火作业票10天内有效。 (四)动火作业票的申请: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逐栏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动火的地点、工作内容、动火人、监护人等的内容相符。 (五)动火票的签发: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票由大唐环境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签发; (六)动火票的审批: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票由防腐施工单位和大唐环境项目部安全专工审批。三级动火票由施工单位安全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员要亲临现场检查:动火区域及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清理干净;防火措施是否牢固可靠,对没有清理干净的和未做防火隔离措施的应拒绝签字; (七)动火票的确认:动火人必须清理动火部位及周围的易燃、
3、易爆物品,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后并在动火前确认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一级和二级动火票动火单位负责人、安监、消防负责人共同确认,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作业班组确认。 (八)、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 (1)一级和二级动火时,项目部安监专工、动火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2)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业。 (3)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4、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九)动火后确认:动火结束后,一、二级动火负责人和监护人应仔细检查,确认无火种留下并在动火后确认签名后方可离开。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火及不履行职责者,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容总结(1)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一、 为了搞好脱硫工程防火安全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三级动火是指一般动火(3)(三)动火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作业票1天有效,二级动火作业票3天有效,三级动火作业票10天内有效(4)(九)动火后确认:动火结束后,一、二级动火负责人和监护人应仔细检查,确认无火种留下并在动火后确认签名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