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
杏园互通式立交改造工程
房建监理细则
房建监理驻地办
第一章
总则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杏园互通式立交改造工程房建工程是顺利通车运营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工期紧、任务重、工程质量要求高。为了加强杏园互通式立交房建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使房建监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GB50300—2001各项《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及国家GB/T 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优良等级的按期完成,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理细则。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杏园互通式立交房建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全方位监理,在合同期内按质按时完成监理任务,满足业主要求。
第二章
工程概况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杏园互通式立交改造工程
第三章
监理组织机构
一、 监理组织
根据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杏园互通式立交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设立一个房建高驻办。房建高驻办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签认,全方位开展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的监督和控制工作,确保房建监理内容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
二、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杏园互通式立交改造工程房建监理组织机构图
高驻办
房建第一监理组
房建第二监理组
房建工程师
房建工程师
房建工程师
房建工程师
第四章
职责范围
总监办根据合同授予的职权范围,建立健全各项监理程序以及规章制度、程序文件等并确保落实,突出以质量为核心的监理工作。同时,对监理人员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各高驻办的作用,使各项监理工作始终处于超前、主动状态。
一、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职责(房建部分)
(一)依据监理服务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授权范围,统管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工作直接对业主负责。
(二)全面负责总监办、高驻办的内部管理;任命总监办职能部门负责人;授权各级监理机构职责范围。
(三)统一制定各项监理规章制度、施工管理办法、工作程序及施工、监理表格等,使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和合同及资料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四)对全线监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检查指导各高驻办的监理工作,组织监理培训及考核,开展经验交流,处理监理队伍及工程质量中存在问题,进行全线总结表彰及处罚。
(五)统计汇总全线各标段房建工程各类信息数据(完成计划、计量支付、质量动态等)。
(六)审批施工单位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段总开工报告。
(七)组织对全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工程进度进行巡查和检查,并进行总结评比。
(八)审核房建各标段工程量复核;参与制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会同管理处、设计代表审核所有设计变更方案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九)审核经高驻办初审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方面事项。
(十)组织参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监理例会,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现场各种专题会,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有关单位。
(十一)制定工程计量支付办法,审批计量支付月报表。
(十二)编制全线工程监理月报。
(十三)完成业主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总监办内部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和主持总监办日常工作、人员聘任等全面事项,在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对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负总责,对总监办各项工作具有决定权,各项工作直接对业主负责。
2、组织建立监理机构,授权各级监理机构职责范围。任命总监办各职能部室负责人。
3、审定并签发各项监理工作制度、程序、办法等,使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4、对全线监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检查指导各高驻办的监理工作,组织监理培训及考核,开展经验交流,处理监理队伍中存在问题,进行全线总结表彰及处罚。
5、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并签发开工令。
6、主持总监办组织的各种协调会与经验交流现场观模专题会,并签发会议纪要。
7、审查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
8、审批施工单位的重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工艺和总体进度计划。
9、参与制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会同管理处,设计代表审核所有设计变更方案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10、审查签署月计量支付报表。
11、组织对全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工程进度进行巡查和检查,进行总结评比。
12、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最终支付证书。
13、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管理总监办工程部,督促检查和指导高驻办的监理日常业务工作,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制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办法,具体负责执行并落实各项监理措施。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各高驻办高级驻地工作情况并提出有关具体意见。
4、对总监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进行具体协调与管理,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提出具体意见。
5、参与审查重大设计变更,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制定,参与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和合同争端的处理。
6、具体组织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工程进度和监理工作状况的检查,并对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7、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表总监办处理重大事项和协调外部关系。
8、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报告。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合同管理工程师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统计报表等工作。
(2)掌握各类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定,紧密配合路面、绿化、交通安全设施专业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作好计量和月进度报表工作。
(3)对合同条款中含糊或不清楚的地方向上极汇报,在咨询得到准确的答复后进行解释。当施工合同条款(包括枝术规范)有必要修改或补充时,协调好各方面的意见并准备补充条款,上报总监办。
(4)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施工延期及费用索赔、设计变更、合同纠纷等事宜。
(5)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特别对施工单位已提出或将提出的有关合同问题应随时跟踪,做到心中有数。
(6)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中期支付报表和最终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工程变更、动员预付款、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准确地呈报工程进度报表,并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和签认工作。
(8)负责收集汇总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
(9)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和工程日志均应妥善保管,以便查阅;随时向总监办准确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10)参与工程变更项目报价的审查工作。
(11)复核施工进度计划报上一级监理工程师审查。
(12)熟练掌握计量与支付工作的计算机操作程序,快速计算和查阅各项计量数据及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13)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2、房建工程师职责
(1)负责总监办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与技术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房建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进度进行全面控制。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工程建设标准,负责编制各项施工管理办法、工作程序及施工、监理表格等。
(3)审核施工单位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段总开工报告。
(4)参与审核施工单位的重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工艺。
(5)检查指导各高驻办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监理工作。参与组织监理培训与考核工作。
(6)经常巡查工地现场,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和进度的检查与抽查,随时掌握工程施工动态,当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时,可直接下达巡查通知或提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处理意见,报告总监办领导。
(7)负责对各施工、监理单位内业资料填写、整理、归档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8)参加设计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
(9)负责制定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并督促检查高驻办和施工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
(10)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和交工验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试验工程师职责
(1)检查指导中心试验室、高驻办、施工单位试验室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随机对试验资料、频率及试验台帐、各种记录进行检查。组织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审核施工单位试验室、高驻办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提交的重要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原件以及验证试验(包括外委)结果,提出可否用于本工程的具体意见。对外委试验提出统一的要求。
(3)结合中心试验室复核(对比)试验成果,审批由高驻办上报的标准试验成果(附施工单位试验成果、高驻办平行试验成果)。
(4)随时监督、检查、抽查施工单位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材料进场质量和高驻办、施工单位按规定频率进行的自检、抽检情况。
(5)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6)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4、安全环保工程师职责
(1)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执行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2)指导、协调全线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组织安全、环保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检查指导各高驻办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3)督促各高驻办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工作,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4)编写总监办监理月报中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方面的内容。
(5)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职责
(一)高驻办是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组建的现场监理机构。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主持所辖区段的监理工作。
(二)按照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高驻办的各项监理工作。执行总监办发布的监理程序、规定、办法、指令和通知,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监理工作向总监办负责。
(三)审核施工单位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核意见上报总监办审批。审批施工单位的单(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并由高级驻地签认。
(四)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机械、材料、人员进场合同履约情况,有权指令更换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材料,并及时上报总监办备查。
(五)依据合同文件检查施工单位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合同文件资格和数量或不满足工程需要时,有权指令施工单位增加,并及时上报总监办备查。
(六)检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处、总监办的要求,发出调整进度计划或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七)100%检查确认施工单位的导线、高程复测及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提出具体意见报总监办审定。
(八)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状况。经总监办同意,有权指令施工单位更换不称职的技术管理人员。
(九)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试验检测工作和试验资料(原始记录、各类台帐及记录)经常进行检查和有效监督管理,全过程旁站施工单位和工程重要部位的取样和独立试验。
(十)现场核对图纸(含设计变更图),对图纸中的差错漏项,一般性的予以澄清或改正,对重大的差、错、漏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总监办。
(十一)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开工报告。
(十二)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对各工序或单(分)项工程完工后的中间检查验收,整理有关内业资料并及时进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十三)依据管理处、总监办审定的工程量,建立工程计量支付台帐,审核施工单位的计量和支付申报表,上报总监办。
(十四)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现场记录施工障碍、施工干扰和自然灾害情况;依据记录核实施工单位提出的延期、索赔资料,经总监办、管理处确认后进行签认;参与延期、索赔事件的处理。
(十五)按监理规范的规定,组织召开每月不少于二次的高驻办工地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发送有关单位。参加施工单位的工地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十六)编写监理月报,审核施工单位的月进度报告;提供项目管理处和总监办要求的报告及资料。
(十七)按本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规定,审查签认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文件,并编制完成高驻办监理竣工文件。
(十八)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高驻办内部岗位职责
(一)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和主持高驻办的日常工作,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和组织所辖区段的监理工作,对高驻办的各项工作有决定权。
2、对合同文件中出现的问题和异议提出解释和修正意见并上报总监办。
3、详细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总监办。
4、核实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核实并随时监督施工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以上人员及劳动力进场和在岗情况。
5、核实工程施工机械,并随时监督施工单位机械进场情况和完好率。
6、核实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审批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批签认单(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7、签发中间交工验收证书,核实并签认中间计量证书,初审签认中间支付证书。
8、主持与施工单位的工地会议,主持工地监理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尽可能地防止索赔,对发生的索赔、工期延误、争端等问题及时做出反映,及时上报,并收集和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10、所有工程变更及时呈报,提供所需资料,提出处理建议。
11、审查施工单位材料来源和进场材料。
12、对工程质量事故及时做出反映,并妥善处理。
13、编制监理月报。
14、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项目监理组长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重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工艺,提出变更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或技术要求。
2、具体处理技术规范及图纸中的遗漏、差错、矛盾、含糊不清等问题。参与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确定、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3、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工地巡(检)查,将质量巡查情况及时向总监和主管领导汇报。平时随机进行工序抽查,具体参与质量大检查,提出返工、停工及整改意见。
4、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其它问题。
5、审核该工程方面的变更方案及变更数量。
6、编写总监办监理月报中有关该工程施工方面内容。
7、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和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合同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高级驻地负责,负责本合同段的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统计报表等工作。
2、为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管理的信息。
3、复核专业工程师核实的中间计量表,并与合同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
4、审核中间支付报表。
5、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理索赔、延期、单价变更、价格调整、罚金和违约赔偿事宜。
6、审查施工单位实际进度、计划与支付的关系。
7、初审竣工报表和最终报表。
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种手续的签认,并实事求是的注明日期和时间。
9、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安全环保工程师
1、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执行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2、指导、协调全线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组织安全、环保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检查指导各高驻办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3、督促各高驻办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工作,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4、编写总监办监理月报中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方面的内容。
5、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监理依据
一、委托的监理技术服务合同和监理规划
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选用的标准图、技术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四、建筑工程(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五、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法规和要求等。
第六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一、总监办的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级监理组织机构和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二)编制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总监办根据房建工程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等,并结合本工程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统一编制《青岛至兰州公路陕西境壶口至雷家角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经业主组织上级领导部门和专家评审后,下发给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三)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各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总说明等)。
(四)组织召开各合同段第一次工地会议。
(五)下达各合同段开工令。
(六)监督、指导高驻办审查承包人的一般原材料和配合比。
(七)会同高驻办审查承包人进场测定的地面线。
(八)检查各单位各同履约及进场情况。
(九)检查承包人标养室的建立。
(十)对高驻办上报的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遗漏、含糊不清、与工地现场情况不符合等问题给予解答,或报管理处给予解决。
二、 高驻办的主要工作
(一)、监理工作准备
1、监理人员进场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协议规定的日期派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其进场人员及人员更换必须征得管理处、总监办同意。
2、监理设备进场
监理合同协议规定的由监理单位自备的监理设备应在实际开工期以前基本完善,保证工作使用。监理合同协议规定的可以租用的监理设备,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租赁合同。
3、熟悉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
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对其中存在的遗漏、含糊不清、与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应查证清楚,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或报请总监办给予解决答复。
4、现场复查
项目监理组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文件和图纸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和方案性问题,应书面报告总监办。
5、启动运用有关图表
熟悉并启动监理用表;解答施工单位对总监办统一制定的施工图表中的疑问,并对填写和填报方法给予指导。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1、项目监理组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并验收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包括驻地建设,提出书面建议报高驻办审批。
2、检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1)项目监理组应按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2)项目监理组应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所报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并应要求其一直在工程现场用全部的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
(3)项目监理组应派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有试验仪器都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按期进行标定,其试验室应得到专业管理机构许可。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重要试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
(4)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工作重点
①自检各个分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向项目监理组提供自检资料;
②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③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④按本“细则”规定的抽样检测频率、时间、方法进行取样和试验;
⑤及时检测工程各部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得认可;
⑥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分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和评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⑦对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产地、功率、出厂日期、完好率与投标书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
(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施工单位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撤离工地;施工单位要求替代或更换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5)已进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4、 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场材料
重要材料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其它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5、审核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
第七章
监理内容
一、参加由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主要了解设计方的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
二、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方的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审查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施工流程、顺序、方法和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进度计划和各种资源需用量计划;主要的技术及组织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三、审查施工方提交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主要建筑材料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严格坚持验收制度,凡进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验收,杜绝三无产品进入现场。特别是装饰材料,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含有10种有害物质的产品,要选用绿色环保产品。
四、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并按上述规范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分项分部工程及各处隐蔽工程仔细的进行验收和评分,严禁未经验收签证认可进入下道工序,否则,返工责任自负。
五、检查进场的施工专用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资料和使用说明,对旧设备必须有检修证明,要求各类设备一机一闸一接地装置,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停机整改。
六、审查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维修电工、塔吊司机等的专业培训和上岗证。对无证和有证未年检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七、定期向业主方提供监理报告,以及对已完工程的形象进度和工程施工质量、工程款支付情况的报告。
八、监督施工方有关施工计量和检测制度的执行。在实施配比中,必须保证准确,要有过磅记录,对送检的材料、试块等应与现场监理工程师一起送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确保检验的可靠性。
九、组织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对不同性质的事故,分别按程序进行审查、分析、确定处理方案、督促施工方处理方案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质量进行验收签证。
十、组织有业主方、施工方参加的竣工前的预验收,对检查的问题督促施工方按其进行修正,然后在进行第二次复验。认为全部符合要求后,可正式批准施工方向业主提供峻工验收。同时监理方向业主方提交监理项目的监理总结,并对工程质量应予详细评估。
十一、督促和检查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技术档案资料(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技术资料、检查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施工企业资料归档目录进行整理归档,并装订成册。
第八章
监理方法和措施
为了实现工程质量符合国家GB50300—2001各项《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及国家GB/T 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优良等级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必须采取有效的监理方法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认真抓质量的事前控制,认真审核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不能满足要求,不得开工。
二、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都必须分别进行检查。对管材、电缆、电线、电器零件,卫生洁具及装饰材料,都要事先看样品,检查“三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水泥、混凝土添加剂、建筑钢材、建筑玻璃、卫生陶瓷、塑料管材、管件、铝型材、建筑涂料、新型墙体材料),必须审核发证单位、编号、有效证明等。对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标准。对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工程。本工程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砖、预制板等必须实地考察,进入现场应立即进行复测和复试。总之,所有材料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经检查合格,资料齐全有效,现场实物标志与资料相符,才予以同意使用,使工程质量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到方面得到有效保证,这是质量合格的前提。
三、质量的事中控制,这也是保证质量的重心,我们采用严格的控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验收、签到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而积累造成更大范围的不合格。对重要部位,特别是常见病多发病部位,如卫生间和屋面防水处理,我们争取做到事先有交底,施工中跟踪监理,在确实无渗漏情况下,尽快覆盖面层保护,争取一气呵成(重新装饰造成渗漏除外)。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坚持旁站监理,认真填写旁站记录,发现违规施工和违章作业,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提出,保证及时得到纠正。如整改不利或劝告无效,监理工程师除了发质量通知书外,当问题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决策。
四、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尽量加快工程提前
(一)必须有严密的计划,特别是短期计划。这个计划不但是施工进度计划而且要有材料供应来保证,做到计划进度与物资均衡供应、密切衔接、有序通畅。
(二)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不偏离,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现场例会,由各方有关负责人参加,各方就其只能提出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讨论下一步重点和意见要求,使进度计划牢牢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之内、确保工期按步骤、按计划完成。
(三)必须保证资金到位,使工程进展有一个坚实的基础,我们将按时向业主提供施工方完成的工程量,客观的、公正的签证工作进度款。
(四)我们处理认证的做好监理工作外,对业主方,施工方有关工程施工方向的工作积极参与,尽力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出现质量等问题认证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意见,积极参与补救工作,尽可能使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
第九章
监理实施部分
一、钢筋、模板、混凝砼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主要是对钢筋、模板、砼质量的监控。其重点是:
(一)钢筋接头和锚固,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
(二)梁、柱箍筋加密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三)慎重钢筋代换,特别是主要受力钢筋的变更,一定要有设计人员出变更单。
(四)对进场钢筋必须把握材料的质量关,按其程序进行检验。不准使用锈蚀和被油污染的钢筋,或采用措施除锈和油污后使用。
(五)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锚固长度、接头位置要详细检查,梁柱节点与梁板交接处及箍筋加密区更要重点检查。
(六)模板施工中轴线、尺寸、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模板钢度和强度应满足要求,支撑应传力明确,底部着落点牢固,支撑拉结牢固。
(七)脱模剂涂刷均匀,严禁使用废机油。
(八)拆模时间必须符合规定,文明拆除,防止碰伤结构。
(九)浇筑混凝土前垫块、限位块的位置必须精确到位。
(十)混凝土的浇筑是监理的关键工序,故必须有相应的监理旁站纪录。
(十一)要把住原材料配合计量关,按规定频率抽检混凝土坍落度,并做好纪录。
(十二)捣制混凝土时,应铺设架空脚手架,严防踩踏上部钢筋,振震要符合规范要求,防漏震、防过震,对于节点处钢筋和箍筋加密区,要采用细震和人工捶捣。
(十三)注意保持钢筋在混凝土内正确位置,不准在新浇筑的混凝土面上堆放重物和行走。
(十四)施工缝应留在结构受力最小的位置或便于施工的位置,按规范要求设置。
(十五)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和试压,按规定频率随机取样,在监理见证下制作,并按标准养护条件养护或送试验室代养护,以便提供试压强度。
(十六)梁、柱、板钢筋保护层控制,应根据不同保护层厚度,预制强度好的垫块,检查垫块间距是否正确,固定是否牢靠,确保保护层达到设计要求。
(十七)混凝土养护用草帘或麻袋及时覆盖,并按规定浇水养护,养护期应在7天以上。
二、室内外土方回填
在室内外土方回填时,监理人员必须做到旁站监理,将坑内杂物清理干净,分层回填夯实(在机械无法夯实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夯实),分层厚度见证随机取样,做密实度检测,按设计要求达到93%以上。
三、砖混部分
(一)进场的砖品种、强度等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监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掌握沙浆配合比计量关。
(二)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坚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度宜10mm,但不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三)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他临时间断处,留槎的作法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1、在砌体墙达到高度后,顶部一层斜砖隔天砌筑,其方法按设计规范要求执行,以保证墙体与框架的整体性。
2、卫生间地面严格控制排水坡度,以及地面材料的选择。
四、其他方面的监理实施部分,由表格形式列出。
序号
工程部位
(项目)
质量控制点
控制手段
1
基坑
降水:水位控制在挖土标高水位以下。
开挖:方案、标高、审查、测量。
支护:方案、强度、审查、旁站监理。
审查、检查。
审查、测量。
审查、旁站监理。
2
基础工程
轴线及标高。
外形及截面尺寸。
钢筋型号、直径、数量、间距。
混凝土强度、配合比。
基础灰土回填、配合比、含水率。
测量。
测量。
现场检测。
审核配合比、现场取样制作审核试验报告。
现场抽查并作必要密实度试验。
3
钢筋混凝土
主体结构工程
轴线、高程及垂直度。
截面尺寸。
钢筋:数量、直径、位置、接头、绑扎、保护层。
混凝土强度:配合比、坍落度。
予埋件:型号、数量、位置。
测量
量测
现场、检查、量测。
现场制作试块、审核试验报告。
现场检查、测量。
4
砌体结构
样体砌筑,砂浆、灰缝及施工方法。
门窗的位置。
予埋件埋设管线。
检查配比、巡视和旁站监理。
测量。
现场检查和量测并旁站。
5
室内装饰
材实配合比(尽量选用安全材料)。
室内模灰厚度、平整度、垂直度。
室内地墙厚度、平整度。
试验。
要求作样板部位。
要求作样板部位。
6
门窗工程
塑钢门窗、嵌填、定位、安装、关闭开启。
作拉压、气密性、水密性试验。
检查、量测、在窗洞两侧和窗台(1:2.5)20mm防水砂浆、向外找坡。
请有资质单位作试验检查报告。
7
室内外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安装位置、坡度、接头。
管阀连接位置、接头。
水压试验。
水表、消火栓、卫生洁具、器件等排水系统,坡度。
观察、量测。
观察、量测。
旁站水压试验、检查各部位有无渗漏。
观察、量测
通水试验。
8
室内电器线路安装工程
配电设备安装:位置、线路、连接
屏柜、附件及线路安装
绝缘、接地
观察、量测
观察、量测
观察、用仪器检测
9
安全、防护
脚手架
现场用水、电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标志
测算、检查并纪录
检查
检查
第十章
进度计划监理
一、 总体进度计划(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一)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
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以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现金流动估算计划,以取得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报高驻办审核后,由高驻办报总监办审批。
(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首先由高驻办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再与施工单位进行探讨和澄清,最后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上报总监办,总监办会同管理处和施工单位进一步研究,澄清并落实,再由施工单位根据对总体进度计划研究、讨论、澄清有关问题的意见及要求进行修改上报,然后由总监办对施工单位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予以批准。
(三)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总体进度计划涉及到施工单位与业主的有关责任和义务,审查过程应是讨论、澄清和落实的过程,并为进度计划实施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审查时应重点考虑如下问题:
1、施工总体安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
2、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是否与施工单位能力相适应;
3、施工工序之间安排是否相协调;
4、施工计划安排是否与业主提供场地的时间相适应;
5、各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在时间安排上是否充分考虑雨季、冰冻、低温、炎热等不良气候的影响;
6、各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配备的人员和机械设备是否满足计划完成工程量的需要,关键工序是否有充足的措施,材料供应计划是否与计划完成的工程量相协调;
7、计划安排是否为一些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施工而留有余地;
8、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测量控制方法和试验手段是否可靠并符合规定标准、规程;
9、安全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0、初步现金流动估算计划是否与各项计划完成工程量相一致;
11、与投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比较,哪些项目的组织措施得到加强和改善,哪些项目变动较大且是否可行或合理。
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包含年度计划、月(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一)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
在批准了总体施工计划后,施工单位应尽快提交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在每月28日以前,施工单位应提交本月完成进度计划和下月的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季度施工进度计划是否需要可根据施工具体情况而定。
年度进度计划一式五份。
(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年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已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月(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已批准的年度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使其一层更比一层表示的各项工作内容更具体明了,符合实际,便于操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本阶段总体安排(用横道图、斜率图、柱状图表示出阶段开展的工作项目及完成的工作量)。
2、影响进度的关键工程、难点工程分析及相应的保证措施。
3、施工队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及调配情况(附人员机械进场数量表)。
4、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5、计划完成的工程量(金额)。
6、希望业主解决的征地拆迁和变更设计等问题提出具体内容和时间。
(三)阶段性进度计划的审批
年度施工计划先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后报高驻办,高驻办进行审查后上报总监办批复。
月(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由高驻办审批,并报备总监办备查。
三、 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
施工单位应在各单位工程开工前至少14天提交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作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组成部分随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一起提交高驻办。
(二)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已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技术规范和设计图,主要内容包括:
1、本分项工程的划分范围及工程简况;
2、施工组织机构;
3、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附施工工艺流程图);
4、施工安排(用横道图表示各项工作开工、结束时间及各阶段完成的工程量)。
5、各施工阶段配备的人力,主要机械设备及到位情况。
6、主要材料的采购计划及备料情况。
7、质量保证体系(含测量、试验人员和仪器到位情况)。
8、安全、环保措施。
9、工地准备情况。
(三)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
首先由高驻办对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审查批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解并与施工单位讨论澄清,再由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最后与开工报告一起批准。
四、进度计划调整和控制
(一)分项工程进度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控制作用。分项工程的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且施工单位未获得延期批准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
(二)施工单位获得延期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延期批复调整工程进度计划。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三)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指令后施工单位未有明显改进,致使合同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四)建设单位或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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