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合作企业(有限合作)合作协议修正案依据中国合作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企业法)、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合作人于XX年X月X日做出变更决议,对本合作企业合作协议修正以下:一、协议第七条原为:合作人出资额、出资方法及合作人性质1. 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一般合作人。2. 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3. 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4. 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2、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5. 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6. 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现将该条修改为:合作人出资额、出资方法及合作人性质1.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一般合作人。2.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3.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4.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5.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6.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以货币方法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人性质为有限合作人。二、协议其它条款不变。实施事务合作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