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投资协议书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丙方(原股东): 甲、 乙、 丙双方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过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 友好合作意愿,就乙方投资甲方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并郑重申明共同遵守: 一、 甲方、 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企业注资。二、 新发行股份认购1、 各方同意, 乙方认购甲方新发行股份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元, 乙方以货币资金方法出资, 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其中XX万元记入注册资金, 其它XX万元记入资本公积。2、 各方同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此次股权投资事宜相关董事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 修改后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
2、XX个工作日内, 乙方支付全部出资, 即人民币万元。3、 各方同意, 甲方企业账户是:户 名: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银行 支行4、 各方同意, 乙方在支付完成人民币万元出资款后,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出资义务即告完成。5、 各方同意, 乙方对甲方出资仅用于正常经营需求(关键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经企业董事会同意其她用途, 不得用于偿还企业或者股东债务等其她用途, 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企业主营业务不相关其她经营性支出; 不得用于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三、 变更登记手续1、 甲方应该在企业股东名册中将乙方登记为企业股东。由甲方负责办理对应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 甲方承诺, 在乙方将出资
3、款支付至甲方帐户之日起XX天内, 根据本协议约定完成对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立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四、 各方同意, 此次股权投资完成后, 乙方含有以下权利: 1、 若甲方 年实现利润未达成人民币 XXXX万元, 则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原投资金额加上年化10%利息收购乙方股份。2、 甲方后期若再引进投资者, 其入股价格不得低于乙方此次入股价格。3、 甲方此次增资扩股后, 以任何形式进行股权融资时, 乙方有权根据其持股百分比优先认购, 且认购价格、 条款和条件与其她新进投资者相同。4、 投资完成后, 甲方董事会组员应不超出 XX人, 乙方有权提名 1名甲方企业董事(和甲方
4、董事会秘书), 各方同意在相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投票赞成上述乙方提名人士出任企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甲方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同时办理董事、 董事会秘书变更手续。5、 假如新投资者依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造成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乙方投资价格或成本, 则甲方应将其间差价返还给乙方, 或者由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甲方企业部分股份给乙方直至本协议乙方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投资价格相同。6、 投资完成后, 如甲方给予任一股东(包含引进新投资者)权利优于本协议乙方享受权利, 则本协议乙方将自动享受该等权利。7、 若甲方企业原股东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其股份给第三方, 乙方可按第三方给出相同条款和条件购置原股东拟出
5、售股份; 或按第三方给出相同条款和条件, 依据原股东及乙方当初持股百分比共同出售股份。乙方选择相同条款和条件与原股东按持股百分比共同出售股份给同一受让方, 原股东应确保受让方优先购置乙方股份。8、 投资完成后, 乙方在持有甲方股权期间, 乙方享受甲方经营管理知情权和监督权, 乙方有权取得甲方企业财务、 管理、 经营、 市场或其它方面信息和资料。乙方应该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1)每日历月度最终一日起15天内, 提供甲方月度管理账, 含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2)每日历季度最终一日起30天内, 提供甲方月度合并管理账, 含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3)每日历年度最终一日
6、起45天内, 提供甲方年度合并管理账, 含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4)每日历年度最终一日起120天内, 提供甲方年度合并审计账。9、 甲方全部对外投资计划和内部新投资项目价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需取得乙方书面同意。五、 确保和承诺1、 各方确保其就本协议签署所提供一切文件资料均是真实、 有效、 完整。2、 甲方确保, 甲方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置或以任何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以股东、 合作人、 董事、 监事、 经理、 职员、 代理人、 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置新生产同类产品或与企业业务相关联其她经营实体, 作为管理层企业股东不得在其她企业兼职, 不管该企业从事何种业务。3、 乙方确保此次
7、股权投资资金为本人自有资金, 起源真实正当, 承诺对资金起源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愿负担对应法律责任。六、 违约及其责任1、 本协议生效后, 各方应根据本协议要求全方面、 合适、 立刻地推行其义务及约定,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 均组成违约。2、 各方同意,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 本协议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总额 10, 即人民币 万元。3、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 违约方应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七、 协议变更、 解除和终止1、 本协议任何修改、 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 并就修改、 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
8、解除: (1)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书面通知之日起XX天内不予更正, 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 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3)因不可抗力, 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3、 提出解除协议一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她各方, 通知在抵达其她各方时生效。八、 争议处理1、 本协议效力、 解释及推行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2、 各方在实施本协议中发生一切争吵应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假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 协议生效及其她1、 协议未尽事宜, 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 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整体, 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 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用汉字书写, 一式 份, 各方各持 份, 各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3、 本协议签署地为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协议各方签署: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年 月 日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