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1、 会计档案是存放在磁盘上会计文件和书面形式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实资料和相关经济文件以及软件开发全套文档资料。2、 借阅会计档案, 若本单位使用时必需经过财务责任人同意; 若外单位使用, 须持单位介绍信, 经单位领导同意, 并对调阅日期、 内容、 理由、 单位证实进行登记。3、 对存放软盘备份建立登记簿制度, 标明存放内容、 保管地、 正付本别、 各次复制时间、 各次使用时间及使用情况。4、 程序软盘, 文档资料, 硬盘文件及正式备份软盘,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修改和出借。5、 备份软盘应装在保护套包装盒内, 分别存放在系统管理员和电算主管处, 并应确保留放地点安全、 防热、 防潮、 防磁、 防尘。6、 磁盘文件六个月重新复制一次, 并检验会计数据信息完整性, 对损坏数据要立刻修复。7、 其她事项按会计档案管理措施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