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 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2、。 第七条、对于30c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八条、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第九条、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业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第十一条、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
3、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二条、现场如需要电炉子,用前必须经当地电业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除公司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项目部消防主管部门要每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四条、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公司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兼职消防员
4、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第十六条、凡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第十八条、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第十九条、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第二十二条、对发生火警事故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内容总结(1)建设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2)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3)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