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政发20101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业经省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规划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进一步提高对我省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重要性的认识。新能源产业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重点推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围绕资源条件,发挥产业基础优势,把握国内外新
2、能源产业发展趋势,抓住当前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有利时机,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在合理开发新能源资源的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和新能源材料等产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二、利用好资源条件,实现新能源开发及新能源装备、材料产业协同发展。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要重点发展以下10个领域:一是做大做强风电产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研究的通知(国能新能2009348号)要求,由省发改委组织开展风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研究,整合各家零散测风资源,集约规划风电并网,争取更多的风电开发空间。要在东部、西部等全省风电主导开发区域内,按“十二五”发展目
3、标,超前开展优质风电资源整合优化、电网接入、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投资融资等相关前期工作。要利用好优良风电资源,积极培育能够代表我省享有清洁能源份额且具有龙江特色的风电领军企业,积极支持地方风电企业上市,在资本市场上树立龙江风电企业的优良形象,提升风电企业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和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竞争力。二是加快水电开发。重点以内河资源为主,按照流域规划,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坚持梯级、有序、滚动开发,重点加快呼玛河、牡丹江下游、海浪河干流和松花江依兰航电枢纽开发建设,同时加快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的小水电建设。要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快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荒沟等抽水蓄能电站,
4、提高电网调峰能力和电网运行质量。三是加快发展核电装备产业。抓住我国核电快速发展的机遇期,依托一重集团、哈电集团优势,牢牢站稳二代加改进型百万等级核电市场,突出重点,加快第三代核电关键设备制造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国产化进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大型铸锻件、辅助设备和电气设备等核电装备产业集群,把我省核电装备产业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核电装备制造基地。四是加快风电装备产业发展。发挥好装备制造优势,整合人才资源,重点发展风力发电机组和配套零部件产业,培育风力发电装备产业集群,建立比较完整的风力发电装备产业链条,推动全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同盟向实体化发展,建设国内知名的风
5、力发电装备基地。五是适时发展光伏产业。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利用好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在光伏产业发展上做到适度超前,兼顾技术先进与经济效益,重点发展硅基材料,搞好太阳能发电示范项目,推动全省太阳能发电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六是积极开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装备。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产学研联合攻关,提高IGCC关键设备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研发和制造能力,重点发展重型燃气轮机、气化炉及辅助装备,保持国内领先地位,为拓展市场和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七是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设备、生物质能装备等其它新生新能源装备产业。要加快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加强核心技术和集成技术攻关。拓展市
6、场,推进产业创新,把新产业做成强产业、把小产业做成大产业。同时,巩固水电装备的全国龙头地位。八是加快新能源材料发展。重点发展高效太阳能发电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电池材料、石墨材料,培育新能源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和完善新能源材料产业链,提升竞争力,打造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九是加快新能源多领域应用步伐。要统筹资源使用,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建设一批农村地区秸秆气化、固化及生物质发电项目,要稳固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煤层气等能源综合利用,作为常规能源补充。十是加快新能源科技开发。依托我省现有产业基础和科研能力,加强新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大力提高一次能源利用效率和终端用能效率。三、改
7、善和积极创造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环境。为确保规划的实施,力争在“十二五”时期打造一批成长性好、市场竞争力强、规模化运营的新能源企业,把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成为产值超千亿元的新兴战略产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改善和优化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环境,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新能源产业体系。鼓励新能源上下游企业和研发机构之间组成战略联盟、行业联盟和技术创新联盟,实施优势互补,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我省新能源产业总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要加快新能源企业的战略性调整与重组,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行业龙头。要形成完整的风电、水电
8、、核电等新能源装备产业链条,推进我省新能源产业集聚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二是健全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财税体系。完善新能源领域制度设计,综合运用财政投入、财税政策引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优惠上网电价等措施,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完善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科技体系。完善新能源科技创新体制,加强新能源科技投入和基础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省部合作和国际间合作,争取国家对我省科技创新与自主创新智力支持,加快新能源科技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骨干企业和重点研究机构优势,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实行产学研联合,发展新能源科技咨询产业。四是构筑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坚强电网体系
9、。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特高压通道及500千伏环网规划建设,推动电网智能化改造升级,力争“十二五”期间我省电网能够基本适应新能源发展需要。尽早建设荒沟等抽水蓄能电站,提高电网调峰能力,突破新能源上网瓶颈,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创造条件。五是利用新能源资源优势和市场发展潜力,带动新能源产业整体发展。提高新能源项目建设与新能源制造业关联度,尤其要提高风电、核电、生物质能利用项目所选用的设备与此类制造业的关联度,通过优良资源的开发来培育和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六是创建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体系。创新新能源管理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管理,理顺新能源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新能源行业
10、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新能源管理体制。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推动政府机制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把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调度管理范围,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监督考核,逐步将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2010年2月11日 黑龙江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 第一部分 黑龙江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一、黑龙江省新能源现状及发展基础(一)新能源资源状况。1.风能。 (1)风能资源总量。我省地处中高纬度西风环流控制之中,常年多风,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5个省份之一。
11、全省风能资源分布受地理环境、季风、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很大,具有明显的季节特征和区域特征。根据省气候中心最新研究成果,全省50米高度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约为2.3亿千瓦。其中,风能资源丰富区,风功率密度在300瓦/平方米且风速在6.4米/秒以上,总面积为8.3万平方公里,风能资源潜力约为5500万千瓦;风能资源较丰富区,风功率密度在250瓦/平方米且风速在6.0米/秒以上,面积约为16.9万平方公里,风能资源潜力约为9500万千瓦;风能资源一般区,风功率密度在200瓦/平方米且风速在5.6米/秒以上,总面积约为17.5万平方公里,风能资源潜力约为8000万千瓦。 (2)风能资源分布。我省10米高度
12、年平均风速为3.0米/秒,最小值在漠河,风速为1.9米/秒,最大值在依兰,风速为4.0米/秒。从季节变化看,春秋以及冬季风速较大,夏季风速最小。空间分布为东部和西部的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及松花江谷地风速较大,北部的大小兴安岭、东南半山区及丘陵地带风速较小。我省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东北部和中部部分地区偏小,其它大部分地区均在6.0米/秒以上。其中风速最大区域在依兰、林口、伊春、鸡东、泰来、萝北和鹤岗等地,平均风速在7.0米/秒以上。我省5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的分布与风速的分布趋势基本一致,绝大部分地区在200瓦/平方米以上。其中依兰、桦川、桦南、富锦、集贤、宝清、穆棱、鸡东、伊春、萝北、鹤岗以
13、及嫩江、讷河、龙江、泰来等地在300瓦/平方米以上。按照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分区标准,根据50米高度数值模拟分析结果,我省风能资源可分为4个区。风能资源丰富区: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包括依兰、桦川、桦南、富锦、鸡东、林口、鹤岗、伊春、龙江、泰来等地。此区5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300瓦/平方米以上,年平均风速在6.4米/秒以上,有效风速时数在7400小时以上。风能资源较丰富区:包括西南的大部分地区和三江平原大部分以及牡丹江、鸡西等地。此区5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50瓦/平方米以上,年平均风速大部分在6.0米/秒以上,有效风速时数在7200小时以上。风能资源一般区:分布在中、北部地区
14、。此区5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00瓦/平方米以上,年平均风速在5.6米/秒以上,有效风速时数在7000小时以上。风能资源贫乏区: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和中部。此区5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低于200瓦/平方米,年平均风速在5.6米/秒以下,有效风速时数大部分地区在7000小时以下。 2.水能。我省水能资源比较丰富,境内河流纵横,分属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黑龙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为国境河流,支流松花江(包括嫩江)贯穿全省。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1918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至300平方公里的有1587条、300平方公里至1000平方公里的有220条、1000
15、平方公里至1万平方公里的有93条、1万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18条。根据2003年全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我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总量为9878兆瓦,居东北地区之首,约占东北地区的50%左右,具体分布为黑龙江干支流(不含松花江和乌苏里江)4306兆瓦、松花江水系5068兆瓦、乌苏里江水系285兆瓦、绥芬河水系219兆瓦。全省0.5兆瓦以上水电站技术可开发量为8328兆瓦。 3.生物质能。生物质资源种类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畜禽粪便、城市垃圾、农产品加工业副产品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农作物秸秆。 (1)农业生物质资源。我省是农业大省,根据黑龙江统计年鉴2009,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98.8万公顷
16、,粮食总产量4225万吨,按草谷比计算农作物秸秆产量在5500万吨左右。根据预测,随着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全省粮食总产量及农作物秸秆资源总量将持续增长,到2015年将分别达到5050万吨和7200万吨。我省农村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寒冷气候条件的影响,农作物秸秆一直是农民用于炊事、采暖的主要生活燃料,约占总量的50%,其余则被在田地焚烧或废弃。依据统计资料,正常年份时全省农业生物质潜在利用量为2020万吨。 (2)林业生物质资源。我省是林业大省,林地面积2007万公顷,林业资源丰富。据调查统计,林业生物质潜在利用量为960万吨。 (3)畜禽粪便。全省目前每年可产生畜禽鲜粪约1.1
17、亿吨,可生产沼气60亿立方米。 (4)城市生活垃圾。根据调查统计,预计到2015年,全省77座县级以上城市新增生活垃圾2万吨/日,具有较大利用空间。 4.太阳能。我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年总辐射量为4400兆焦/平方米至5028兆焦/平方米(1222千瓦时/平方米至1397千瓦时/平方米),资源总储量约为2.30106亿千瓦时(含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相当于750亿吨标准煤。其总辐射的空间分布趋势为西南部太阳总辐射值最大,中东部和北部地区太阳总辐射相对较少。我省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大于5000兆焦/平方米(1389千瓦时/平方米)的面积为0.2263万平方公里,总储能11.6103亿千瓦时,主要分布
18、于泰来县和齐齐哈尔市;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在4800兆焦/平方米至5000兆焦/平方米(1333千瓦时/平方米至1389千瓦时/平方米)的面积为14.12万平方公里,对应总储能709.1103亿千瓦时,主要分布于西南的大部分地区,包括大庆、齐齐哈尔、绥化、黑河和哈尔滨的部分地区以及牡丹江市;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在4600兆焦/平方米至4800兆焦/平方米(1278千瓦时/平方米至1333千瓦时/平方米)的面积为22.43万平方公里,对应总储能1080.5103亿千瓦时,主要分布于中部地区,包括牡丹江、鹤岗、七台河以及佳木斯、双鸭山、伊春、黑河和哈尔滨的大部分地区。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在4400兆焦/
19、平方米至4600兆焦/平方米(1222千瓦时/平方米至1333千瓦时/平方米)的面积为10.52万平方公里,对应总储能485.2103亿千瓦时,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大兴安岭和伊春北部。 5.地热能。我省地热能资源较为丰富,以中低温地热为主,主要分布在松辽盆地北部。根据松辽盆地北部地热资源评价和大庆市东风区块地热资源评价研究测算,4个主力资源层地热水资源量达4099亿立方米,蕴含能量621.1亿千焦,折合标准煤21.22亿吨;按可采系数0.1计算,可采资源量410亿立方米,折合标准煤2.12亿吨。 6.核能。我省目前没有探明的核燃料资源,中核公司提出在我省开展核燃料资源勘探。有关单位对我省建设核
20、电可能性初步研究表明,相比我国其他开展核电前期工作的内陆省份,我省建设内陆核电站具有厂址资源优势,松花江流域可提供核电站厂址。 (二)新能源发展现状。我省新能源集中建设起步于2004年,目前,已形成了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为主的多元发展格局。截至2008年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为164.18万千瓦,占全省的9.06%;新能源发电量27.21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3.68%。 1.风能。自2004年以来,全省累计核准风电总容量220万千瓦,目前已投产94.6万千瓦,在建125万千瓦,此外还有2000万千瓦装机容量等待核准。 2.水能。我省水能资源比较丰富,但由于主要资源集中在中俄界
21、江黑龙江干流上,短期内开发难度较大,而内陆流域资源有限,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低。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已建成并网水电装机容量94.15万千瓦,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5%,占新能源装机容量的57%。全省已建成大中型水电站2座,其中莲花水电站是牡丹江下游的一座大型调峰水电站,总装机容量55万千瓦;镜泊湖水电站总装机容量9.6万千瓦。其余小水电站,分布在9个市地25个县,总装机容量29.55万千瓦。 3.生物质能。 2004年后,我省开始实施以生物质直燃为主要利用方式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目前已建成并网发电项目3个、总装机容量7.2万千瓦,占新能源装机容量的4.39%,另有15个项目核准在建,总装机容量2
22、9.3万千瓦。 垃圾发电方面,哈尔滨新世纪能源和双琦垃圾发电项目日可处理城市垃圾750吨,约为哈尔滨市区日产垃圾的1/4,现已累计处理城市垃圾69.2万吨,发电1.92亿千瓦时,社会效益十分明显。牡丹江市郭家沟城市生活垃圾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2台450千瓦机组已经投入运营,成为我国高寒地区第一家同类型行业运转较好的企业。 4.太阳能。除通信中继站等领域少量应用外,我省在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基本处于空白。2009年国家“金太阳”工程安排我省2个10兆瓦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可研论证。 5.地热能。目前,我省地热发电尚未应用,大庆油田热干岩地热分布式热电站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6.核能。受
23、各种因素制约,我省核电前期工作始终未能正式启动,哈尔滨、大庆等城市的低温核供热项目也一直处在研究探讨之中,核能应用尚处于空白。有关市地和发电集团对投资核电积极性很高,大唐集团、中广核公司等单位正在开展核电站选址研究工作。 (三)电网现状及发展规划。 1.电网现状。我省电网是东北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东北电网的北部。目前由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绥化、黑河、伊春、大兴安岭、七台河、双鸭山13个地区电网组成。最高电压等级为500千伏,已经运行的最大发电机组为600兆瓦。截至目前,我省电网共有500千伏变电所8座,运行容量为8806兆伏安,拥有500千伏线路22条,线路
24、总长度为3653.9公里;拥有220千伏变电所79座,运行容量为15577兆伏安,拥有220千伏线路196条,线路总长度为9786.8公里;目前500千伏系统与220千伏电磁环网还无法打开,220千伏电网为主要送电网。通过四回500千伏线路和四回220千伏线路与东北主网相联。 2.电网“十二五”规划。 (1)以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规划纲要为指导,2010年前,完成坚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的制定,参与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和各环节的试点工作;到2015年,广泛应用关键技术和装备;到2020年,全面建成坚强智能电网,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安全稳定水平以及电网与电源和用户之间的互动性得到显著提高。 (2)落实东
25、北特高压电网规划,将宝清煤电基地电力通过特高压电网输送到东北地区的电力负荷中心,建设宝清和哈尔滨特高压变电站及双回输电线路。 (3)加强和完善西部500千伏电网结构,建设500千伏齐南、庆西和哈尔滨五家变电站,相应建设西部第二个输电通道从而建成西部500千伏环网。结合宝清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的建设,以加强送端系统建设为原则,分别建设群林至集贤、集贤至庆云的第二回线路并接入宝清特高压站,建设庆云至鸡西第二回线路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将哈尔滨的五家变电站和永源500千伏变电站分别以双回线路接入特高压哈尔滨站,形成以特高压哈尔滨站为依托的哈尔滨南部500千伏双环网。建设双鸭山(集贤)至建三江(前进)、
26、鹤岗至伊春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满足电网末端用电需求增长的要求。在黑河换流站至绥化兴福变电站之间的500千伏线路上分别建设安北和黑南2个500千伏变电站,用于解决长距离输电的稳定问题,同时满足电网北部地区用电需求的增长,进而也为将来500千伏电网延伸到大兴安岭地区创造条件。结合西部、依兰、方正、通河等东部富风地区开发规划,建设500千伏变电站,汇集百万级风电集中通过中部电网并借用特高压通道外送。 (4)随着500千伏主网架的形成和完善,相应调整220千伏电网结构,220千伏电网在大型受端实现分区运行。2013年前,根据需求的增长和系统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实现每个县至少建设1座220千伏变电站的
27、目标。合理优化220千伏变电站布局和建设规模,使220千伏电网的容载比趋于合理,以提高电网投资的效率。哈尔滨及各地区中心城市电网结构应满足电网N-1供电安全准则的要求。随着220千伏电网结构的调整,并根据用电需求的增长和局部电源结构的变化,相应调整110(66)千伏电网布局和增加变电容量。扩大20千伏配电网的供电区域,科学规划建设和改造好中低压配电网。 3.电网2020年及远景规划。 2020年西部重点完善黑河、大兴安岭地区电网,建设安北、讷河、塔河、黑南的500千伏电网环网。中东部重点完善伊春、鹤岗、饶河、海林地区的电网,建设群林至伊春的双回500千伏线路,新建500千伏饶河变电站、海林变电
28、站。 2030年电网网架结构达到进一步完善,建成松北、兴福、群林、伊春、安北、大庆和哈南、方正、庆云、集贤、嘉荫、黑南、讷河、齐南的500千伏内外两侧环网,局部电网形成中部、西部、东部及大兴安岭地区若干个500千伏环网。 (四)发展新能源面临的主要问题。我省新能源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加之其开发利用投资多、成本高、风险大,涉及到技术研发、市场竞争、政策扶持、体制机制等,在发展中还存在诸多限制性因素,亟待突破。 1.经济发展限制新能源发展空间问题,特别是电力市场消纳新能源电量能力还较弱。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都有一定差距,尤其电力需求增长比较慢。发电量减少导致对风电的吸纳量下降,直
29、接影响新能源的发展。我省电力市场空间小,如果发电量持续走低,必然对新能源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预计我省风电装机2010年将达到240万千瓦,占全省总有效装机的比重接近20%,超过国内电网所能够容纳的上限。 2.新能源和常规能源协调发展问题。我省电源结构不尽合理,水电装机占5.2%,火电装机占91%,火电比重大,电网运行有一定困难,特别是在冬季风电增大的时期电力调度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风电的发展无疑对电源结构的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年电网投资较大,“十一五”前3年平均投入60亿元改造电网,使电网主网架有了较大改善,但是并没有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因素,电网建设和运行相对于新能源的发展需求仍显滞后
30、。风电在国家价格税收政策引导下起步快,发展迅猛,给电网的运行造成很大压力。如果国家在太阳能发电方面出台新的价格税收政策,未来太阳能也可能会像今天风电那样进入快速发展期,上项目集中。而太阳能发电同样也是间歇发电,电网规划、建设以及调度等应提早做好准备,适应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发展。 3.水电电价偏低问题。我省水电项目多数承担防洪、供水、灌溉、防火等社会公益责任,环境和社会效益好,但受气候及环境条件制约,工程投资大、单位造价高、运行小时少、投资效益差,多年以来始终处于前期论证多、投资建设少的落后局面。水电上网电价偏低是制约我省水电开发建设的关键问题。 4.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
31、。与新能源产业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相比,我省新能源产业核心与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不强,尚未实现根本性突破。近几年,风机等新能源装备产业在全国发展迅猛,尽管我省相关产业已经起步,但相比之下,培育和发展机制还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与国内先进省份和企业差距较大,制约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5.我省新能源建设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关联度低。新能源资源优势和市场发展潜力未能带动新能源产业整体发展,对我省经济贡献率低。风电、生物质能利用项目选用设备与我省制造业没有明显关联,对装备制造业支撑少。二、黑龙江省发展新能源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及重点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紧紧围
32、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新能源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大力发展风能、生物质能、水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构筑城乡和谐的现代能源体系,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规划原则。科学发展新能源的总体原则是: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相促进,坚持近期开发与长期储备相结合,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匹配,坚持技术引进与自我创新相兼顾。风能开发,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电网接纳和市场消纳等因素,区域性大规模集中
33、开发与零散优良开发相结合。水能开发,以内河资源为主,按照流域规划,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坚持梯级、有序、滚动开发。生物质能开发,均衡总量,合理布局,适当开发,稳步推进。太阳能开发,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适度超前,兼顾技术先进与经济效益。地热能开发,加强资源勘探,引进开发先进技术,逐步扩展应用范围,兼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核能开发,适时进行核燃料资源调查,开展必要的选址研究。 (二)发展目标。 1.风能。按照我省电力需求预测,结合电网接纳(电网结构和安全稳定运行)和市场消纳能力,规划到2010年,我省风电装机容量为240万千瓦,占全省需发电容量预测值的20%,2015年达到420万千瓦,占全省需
34、发电容量预测值的25%;2020年达到720万千瓦,占全省需发电容量预测值的30%。3个阶段分别新增风电装机140万千瓦、180万千瓦和300万千瓦,总计新增620万千瓦。考虑特高压电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及“北电南送”的进一步实施,若2020年南送电量达到500亿千瓦时,我省风电装机规模可达1020万千瓦。 2.水能。 2008年以来,我省加快了主要河流流域开发规划工作,目前已完成呼玛河干流、海浪河干流、汤旺河干流、绥芬河流域(黑龙江省境内)、牡丹江干流(莲花以下河段)等河流梯级水电站规划报告,为进一步开发水电资源奠定了良好基础。规划到2015年,全省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40万千瓦,抽水蓄
35、能装机容量由零达到120万千瓦;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60万千瓦,占全省水能资源可开发总量的31.25%,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240万千瓦。两个阶段分别新增常规水电装机的45万千瓦和120万千瓦,总计新增165万千瓦。 3.生物质能。根据生物质能分布情况,选择生物质能潜在利用量丰富、交通便捷、有一定基础设施条件的农林区作为生物质能发电的重点规划区,并且考虑项目之间的资源安全隔离区间。规划到201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8万千瓦,2020年达到120万千瓦。两个阶段分别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和72万千瓦,总计新增112万千瓦。 4.太阳能。规划到2015年,太阳能光伏
36、发电总容量达到15万千瓦;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总容量达到50万千瓦。 5.地热能。 2010年启动全省地热资源勘查,完成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工作,适时启动地热发电站示范项目建设。 2015年基本掌握全省地热资源底数及分布状况,形成完善的开发与管理体制机制,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取得突破,地热资源开发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争取建成地热发电示范工程。 6.核能。我省的核能利用应遵照国家的核能政策和核电发展规划。考虑到远期我省能源供应与需求,远期在我省境内发展1座核电站,装机容量暂按4100万千瓦级考虑。 (三)新能源发展重点。 1.风能。 (1)可集中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虑我省地形和50
37、米高度风能资源状况以及电网条件,在全省风能资源丰富区和较丰富区,共筛选划分11个风电重点开发区域(具体分布图)。黑龙江省风能重点开发区域图(略) 风电重点开发区域1:主要包括依兰、桦南、林口北部、方正和通河的东部地区,面积约1.2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大部分在6.4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7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900万千瓦,其中依兰南部年平均风速在7.0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350瓦/平方米以上。风电重点开发区域2:主要包括逊克东南部、嘉荫县的南部、伊春的东部和北部、鹤岗和萝北的北部,面积约为2.1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4米/秒
38、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6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800万千瓦。风电重点开发区域3:主要包括桦川、集贤、友谊、绥滨、佳木斯东部和富锦西部等地区,面积约为1.5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4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7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600万千瓦。风电重点开发区域4:主要包括海林、牡丹江、穆棱南部和东宁的北部,面积约为0.8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2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5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380万千瓦。风电重点开发区域5:主要包括逊克南部、绥棱东北部、伊春西部和铁力东部,面积约为1.0万平方公里,区域内
39、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2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7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360万千瓦。风电重点开发区域6:主要包括肇州西部、肇源及大庆的南部,区域面积约为0.68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1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6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340万千瓦。风电重点开发区域7:主要包括龙江及齐齐哈尔的西南部,面积约为0.53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1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8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260万千瓦,其中龙江县南部年平均风速在7.0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350瓦/平方米以上。风电重点开发
40、区域8:主要包括富裕、讷河及甘南的东北部地区,面积约为0.57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2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8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250万千瓦。风电重点开发区域9:主要包括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西南部和泰来地区,面积约为0.54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2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28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180万千瓦。风电重点开发区域10:主要包括宝清中部和虎林西部地区,面积约为0.4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4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30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130万千瓦。风电重点开
41、发区域11:主要包括鸡东西北部、鸡西东北部和勃利南部,面积约为0.36万平方公里,区域内5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6.6米/秒以上,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320瓦/平方米以上,潜在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2)非重点集中区域优良资源。在以上11个风电重点开发区域外,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如饶河、抚远、同江、五常、尚志行政版图内的个别小区块,根据企业实测数据整理分析,虽然资源总量不是很大,但项目资源优良,风速高,风能密度大,电网接入距离短,对环境破坏小,整体经济性和社会性好,可适度开发。这部分区域优良资源潜在发电装机容量可达到200万千瓦。(3)工作原则。一是按照规划优先原则,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风电资源。重
42、点围绕我省东部和西部两大风能资源密集区,综合各地测风数据和多年气象资料,利用先进技术工具和软件系统,对全省风能资源进行系统描述和科学评价。根据风能资源的蕴藏量来科学规划风场的装机规模,避免对大块风能资源进行肢解和拆分造成资源浪费,提高风能资源的利用率,使风电建设向“建设大风场、融入大电网”方向发展,实现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培育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风电产业投资主体。围绕能源基地建设和做大做强风电产业,重点培养能够使地方经济发展直接受益的风电产业投资主体,确保我省能源基地建设和风电产业发展能够有可持续的资金保证。三是努力促进风电设备制造产业的健康发展。搞好风电发展和风电设备制造等产业的衔接,
43、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使风电设备制造逐步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四是努力保护生态环境。在风电项目建设和投产后的运行管理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努力避免树木砍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使风电产业的发展能够促进我省生态省建设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4)近期实施重点。一是在我省东部地区打造百万千瓦以上规模的风电基地。我省东部地区风资源比较丰富,是主风区,但基本是山地、林地和农田,也是目前风电建设相对集中区域。从电网网架、电力市场的角度看,东部地区吸纳风电能力逐渐趋于相对饱和,环境保护压力随着风电开发会越来越大。对风电开发到了必须进行科学开发、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的阶段。打破行政区划
44、,统筹规划风能资源区,统一规划设计各风能资源区接入系统方式及开发条件,有步骤地按规划开工建设。“十一五”期间适度开工建设50万千瓦至80万千瓦,重点支持一些前期工作相对成熟及接入成本较低、环境破坏相对小、风资源利用率相对较高的风电项目。对能够大规模集中开发的风电场,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打造百万千瓦级以上规模的风电基地,在“十二五”时期组织实施。二是在我省西部地区集中进行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西部地区风资源相对丰富,盐碱地及荒地占有一定比重,要集中进行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统筹开展测风及风资源评价,合理布局,科学开发,重点规划平原大风场,结合利用盐碱地、荒地等非农用地,把风电做大做强
45、。力争在“十二五”前2年陆续规模化开工建设西部风场。三是兼顾个别零散优良风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局部、小区块零散优良风资源,综合项目建设的各方面条件,按照优劣程度,在科学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规划。2.水能。(1)推进大中型水电站、航电枢纽建设。呼玛河干流梯级开发。规划呼玛河干流实施塔林西水利枢纽、十八站水电站、白哈桥水电站、三间房水利枢纽、余庆屯水电站5级开发,总装机容量78万千瓦,年发电量20.26亿千瓦时。牡丹江干流莲花水电站以下江段梯级开发。规划牡丹江干流莲花以下河段建设龙虎山(原二道沟水电站)、小莲花、长江屯、神水潭、曙光(原白虎哨水电站)、九龙潭6座梯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8.2万千瓦,
46、年发电量5.79亿千瓦时。海浪河干流梯级开发。规划建设海杨、太平沟、七峰、兴农、林海、开化、发河、团结和火龙沟9座梯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3.09万千瓦,年发电量5.34亿千瓦时。松花江依兰航电枢纽。规划的依兰航电枢纽具有航运、发电、水利、公路、水产养殖、生态环境、旅游等多种功能,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显著。其中电站装机容量12万千瓦,年发电量5.13亿千瓦时。(2)加快小水电建设。规划期重点建设小水电站68座,总装机容量65.42万千瓦。把水电开发与水电农网改造、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以改善偏远地区人民生活,促进地区发展。(3)大力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我省电网以火电为主,且供热机组占有较大比重,系统调峰能力较差。我省抽水蓄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优良,大力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对提高电网调峰能力、优化电网电源质量、促进新能源开发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期重点建设荒沟、前进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240万千瓦。3.生物质能。均衡农林资源总量,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建设一批农村地区秸秆气化、固化及生物质发电项目。生物质发电受燃料运输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