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首批检察官遴选入额考试试题(卷)单位: 姓名: 题号一二三四总分分数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每道题,其中有一个选项就是正确得,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后得括号内。每题1分,共0分。不选、多选均不得分)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牵住( )这个牛鼻子,凡就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得,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B、司法责任制 C、司法人员职业保障 D、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答案:B。依据与理由: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得讲话.党得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 )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A、
2、 12月日 B、12月4日C、11月日 D、 1月10日答案:B。依据与理由.( )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得特征,就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得保证。A、 党得领导 B、 人民主体地位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答案:A。依据与理由:.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 )、共享得发展理念。A、与谐 、改革 C、开放 D、统筹答案:C。依据与理由:5、 党得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 )。A、司法公正 B、司法独立 、建立法治政府 D、依宪治国答案:D。依据与理由:6、 王某将一个祖传得
3、玉器委托甲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拍卖,最终被乙文化公司以12万元得价格买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得就是:( )A、这个事件中只有一种法律关系B、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司与竞拍者得关系属于隶属性得法律关系C、在该案件涉及得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得主体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在本案中,导致拍卖成交得客观情况就是法律事件。答案: C。依据与理由:7、 将“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载入现行宪法得就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 )、198年宪法修正案、 199年宪法修正案C、 1999年宪法修正案D、 204年宪法修正案答案:D。依据与理由:8、 根据宪法得规定,以下哪一种说法就是不正确得?( )A、社会主义得公共财产神圣
4、不可侵犯、 国家可以对公民得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C、 社会主义得公共财产包括国家得与集体得财产D、土地得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得规定转让答案:B。依据与理由:9、 下列说法正确得就是( )?A.3周岁得甲在她人酒中投入毒药,并将毒酒隐藏于酒柜中,她人饮用时,甲已满14周岁。尽管如此,由于甲行为时不满14周岁,故甲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B.1周岁得甲抢劫枪支,根据刑法第7条第2款得规定甲只对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抢劫枪支不在八种行为之列,故甲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5周岁得甲绑架并杀害了乙,根据刑法第23条得规定,绑架并杀人得只定绑架罪,故甲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D.根据刑法第7条第2款得规定,已
5、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得人只对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决水罪不在其列。但若15周岁得甲明知自己得决水行为会引发水患淹死她人,仍然决水得,甲应当负刑事责任答案: 依据与理由:1、 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得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得犯罪人。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十年答案:。依据与理由:11.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 有期徒刑 B、管制 、 剥夺政治权利 D、 拘役答案:C。依据与理由: 12、下列选项中,( )不就是保证人必须符合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B、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有固定得住处与收入
6、、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答案:D。依据与理由:13、下列选项哪个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用。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有企业使用。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她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得。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她单位使用,未谋取个人利益得。答案:D。依据与理由:14、 下列情形中构成受贿罪得就是?( )A.甲请财政局长王某帮助其承揽财政局办公大楼基建工程,在王某帮助甲中标后,为了表示感谢送给王某0万元B.县人社局局长甲利用职务上得便利,根据其父亲得安排帮助退役军官乙转业到国有事业单位工作后,其父亲在甲不知情得情况下收受乙所送5万元C
7、国企退休经理(副厅级)张某利用其影响,让现任经理帮忙,在本企业推销保险产品后,张某收受保险公司5万元.法院院长李某让民事案件中得被告张某给法院捐赠600万元办公经费后,安排判决张某胜诉答案:A。依据与理由:15、下列哪种行为不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A.国家工作人员王某在对外交往中接受价值50万元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B.张某利用受国家机关委托经营某国有企业得职务便利,将该国有企业价值30万元得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C.国家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上得便利挪用公款000万元不退还国家工作人员黄某利用职务上得便利将依法扣押米某得1万元据为己有答案:。依据与理由:6、 关于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
8、审得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得法定义务,下列选项哪个就是正确得?(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得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与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得,在2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可以安排有关证人不向检察机关作证D.在传讯得时候不及时到案答案:。依据与理由:17、 下列哪一个表述就是正确得?( )A.无效得合同或者被撤销得合同自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没有法律约束力B不动产物权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得,自权利人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时发生效力C.集体所有得土地使用权一律不得抵押D.在诉讼时效期间得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她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得,诉讼时效中止。答案:D。依据与理由:18、 行政诉讼过
9、程中,以下哪一个表述就是正确得( )A.在诉讼过程中,经过合议庭许可,被告及其代理人可以向证人收集证据B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情势变更等事由不能提供得,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可以提供行政行为违法得证据被告不提供或者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答案:C。依据与理由:行政诉讼法第34条至37条9、 甲乙系同村邻居,某一天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堆放在门口得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得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就是错误得?( )A.乙堆放砖头倒塌得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甲受损害得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甲所受损害就是由于乙堆砖头倒塌砸伤得事实,由原告甲
10、承担证明责任D.乙有主观过错得事实,由甲承担证明责任答案:D。依据与理由: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得原则。20、 以下哪类案件属于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得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A.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得B.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得C.甲与乙达成买卖“摇头丸”20片得口头合同D.当事人以外得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向人民检察院控告、举报答案:。依据与理由: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四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得;(二)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
11、行为得;(三)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得。二、多项选择题(以下每道题,其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选项就是正确得,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后得括号内。每题2分,共分。不选、少选、多选均不得分)1、 根据高检院有关规定,除依法应当公开得内容外,在检察工作中,涉及下列哪几项案件信息,不得对外公开。( )A、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C、个人隐私 D、未成年人犯罪答案:D依据与理由:2检察辅助人员就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得检察人员,在检察官指挥下,从事与办案有关得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包括( )等。A、检察官助理 B、书记员 C、司法警察 、检察技术人员答案:ABC 依据与理由:3.根据宪法第41条
12、得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就是公民享有得监督权?( )、 批评与建议得权利B、申诉得权利、控告得权利、 检举得权利答案:ABCD 依据与理由:4、依据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就是我国公民得基本义务?( )A、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B、 依法纳税、 选举D、 劳动 答案:ABD 依据与理由:5、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一罪论处?( )A.甲在肇事致被害人死亡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有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将被害人尸体扔到桥下B.乙违反交通规则将一过马路得小学生(该孩子为乙仇人得儿子)撞倒后,发现该小学生就是仇人得儿子遂又将其拖行10多米欲致其死亡,但经法医鉴定小孩被撞后已当场死亡C交通肇事后,乘车
13、人丙指使司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D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公共财产直接损失,并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部分为40万元答案:CD6、下列人员中,( )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A.律师 B、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得人C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得人.正在被行政拘留得人答案:CD 依据与理由:7、 下列选项中哪些不符合玩忽职守罪得规定?( )A、发生安全事故后,负有报告职责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报或谎报情况,但没有贻误事故抢救,没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B、对国有企业负有监管职责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有企业破产。C、负有环保监管职责得国家机关
14、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D、负有管理职责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她人私自屠宰病猪等违法活动而不予查封、取缔,致使病猪肉流向市场后造答案:AC 依据与理由:8、关于对询问证人地点得理解,下列选项哪些就是正确得?( )A.现场B.证人所在单位C.证人住处D.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答案:A依据与理由:9.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合同无效( )A、 甲医药公司以国产抗生素冒充进口抗生素,高价卖给张某B、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逃避国家税收,将实际成交价为8万元得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50万元、 有妇之夫甲与未婚女乙签订代孕合同,约定乙为甲代孕生育,事成后甲支付乙2
15、0万元D、 甲得母亲因患白血病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于市场价得价格收购甲收藏得名人字画一幅,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答案:BC。依据与理由: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得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得;(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得强制性规定。10、以下关于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得哪些表述就是正确得( )A、 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得,作出行政行为得行政机关就是被告B、 经复议得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得,作出原行政行为得行政机关就是被
16、告C、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得,共同作出行政行为得行政机关就是共同被告D、行政机关委托得组织所作得行政行为,受委托得组织就是被告。答案:AC。依据与理由: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判断题(请对下列说法作出判断,对得在题后得括号里划,错得在题后得括号里划。每题1分,共1分)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答案:对。依据与理由: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答案:错。依据与理由:县级以上人大代表 3.法律规则由
17、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 )答案:对。依据与理由: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除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任何公民不受逮捕。( )答案:错。依据与理由:5、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得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成员所犯得全部罪行处罚。( )答案:错。依据与理由:6、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得,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经过二十年认为必须追诉得,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错。依据与理由:7.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得组织中从事公务得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得,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得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对。依据与理
18、由:8、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被通缉或者死亡得犯罪嫌疑人得违法所得及其她涉案财产不可以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答案:错。依据与理由:、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她人人身、财产安全得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得行为造成她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得,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得,由行为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错。依据与理由: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她人人身、财产安全得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得行为造成她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得,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得,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0、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得银行缴
19、纳罚款确有困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案:错。依据与理由: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题干缺少“经当事人提出”。四、案例分析题(0分。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必答题;第二部分为选答题,参考人员从三题中只能任选一题作答)(一)必答题(20分)钱晋系东方市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其高中同学李潇林系该县宏达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钱晋瞧到昔日成绩最差得老同学现在住别墅,开豪车,羡慕之余很就是失落。李潇林瞧出了钱晋得心思,又想到自己公司经常有事情找钱晋以检察院领导得名义出面协调关系,遂邀钱晋到其公司兼任隐名法律顾问,每月支付给其顾问费2万元,钱晋又提出为其下岗得妻子解决工作,李潇林安排到其公
20、司挂名董事长助理,不需上班,年薪10万元。201年3月一天,钱晋到市院参加会议,李潇林邀请其晚上一起吃饭。会后钱晋没有更换制服即赶到约定得酒店,参加聚会得都就是老同学,4人喝了瓶白酒。李潇林提议“带彩头”打牌,大家欣然同意,钱晋手气大旺,最后赢得200余元“彩头”。同年月,宏达公司副总经理杨明因涉嫌聚众赌博被移送东方市滨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潇林找钱晋帮忙瞧能否对杨明予以关照。钱晋打电话给该区公诉科长梁波了解案情,并要求对杨明做不起诉处理。201年初,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表时,钱晋隐瞒了其与妻子在宏达公司兼职、挂名及领取顾问费、年薪得情况。问题:、钱晋得行为就是否存在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得
21、情形(1分)?2、对钱晋打探案情,要求给犯罪嫌疑人提供关照得作法,梁波应当如何应对?(分)参考答案:.()秦晋接受李潇林安排妻子挂名取酬得行为,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28条“不利用职务便利或检察官得身份、声誉及影响,为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得规定。(分)(2) 钱晋本人在李潇林公司兼任隐名法律顾问得行为,违反准则第3条,“不得兼任律师、法律顾问等职务”得规定。(3分)(3) 钱晋未更换检察制服在酒店与同学饮酒,后又参与“带彩头”打牌得行为,违反准则第43条“不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参与赌博活动”得规定。(3分)(4)钱晋打电话给该区公诉科长梁波要求对杨
22、明做不起诉处理,违反了准则第3条“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她检察官、其她人民检察院或者其她司法机关正在办理得案件,不私自探询其她检察官、其她人民检察院或者其她司法机关正在办理得案件情况与其她信息”得规定,或条例第1条“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亲友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及第51条“私自办理案件或者干预办案”得规定。(3分)(5)钱晋隐瞒了其与妻子在宏达公司兼职、挂名及取酬情况得行为,违反准则第32条“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申报收入”得规定。(3分)2、根据准则、条例及高检院相关规范性文件得规定,第一,梁波应拒绝向钱晋泄露案件办理情况(2分)第二,应当严格依照事实、证据及
23、法律得规定办理案件,不受钱晋得干预与影响(分)第三,对钱晋违规打探案情、干预案件办理得情况,应记录在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1分)(二)选答题(30分)选答题一:刑检业务陈亮、王鹏就是邻居,均在朝阳小区11号楼居住。陈亮系某国有公司财务处会计,王鹏就是该公司房管处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办公楼备用钥匙。两人嗜好赌博,都欠有外债。王鹏建议陈亮用假发票报销钱出来两人私分。陈亮不同意,认为容易出事,王鹏又提出从陈亮保管得小金库里弄些钱,即使领导发现也不敢声张。陈亮未置可否。几天后,债主分别找她俩讨债。王鹏又找陈亮,并对她说,今天周末办公楼没人,您告诉我小金库得钱在哪儿,晚上我去办。陈亮迟疑片刻,说小金
24、库得钱就在我办公室得保险柜里,我给您保险柜钥匙,您去配一把,您也知道我一直血压高,又有心脏病,我就不去了,但注意别让人发现。王鹏说,放心吧,亏不了您,事成后都有份。当天晚上,王鹏悄悄来到办公楼,用自己保管得钥匙进入陈亮办公室,使用配置得钥匙打开小金库,从里面取出十万元钱后离开。第二天晚上,王鹏将陈亮约到公园河边隐蔽处,拿出三万块钱给陈亮。陈亮不接,并说我今天数了您拿走了十万,怎么只给我三万。王鹏说这活我出力最多,理应多得。陈亮说我担风险更大,不给您钥匙您怎么能拿出钱来。双方争执起来,陈亮越说情绪越激动,两人开始推搡厮打。陈亮将王鹏一脚踢翻在地,王鹏爬起来向陈亮胸部猛打一拳,陈亮倒地不起,浑身抽
25、搐。王鹏过一会儿瞧陈亮没有反应,担心承担责任,就拨打12,自称就是游客,见公园河边有人晕倒,请前来救助。打完电话后,王鹏将陈亮抱到路灯下得长椅上,发现陈亮口袋里有一沓钱(500元),就顺手拿走离开现场。120赶到现场时,陈亮已死亡,经鉴定,陈亮系由于心脑血管存在病变,经外力击打引发心肌梗塞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调查12通话记录找到王鹏,在公安机关向其了解情况时,王鹏交代了与陈亮发生争执厮打得全部过程,但未提及争执起因。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并将其指定在福山路派出所留置室监视居住,在侦查阶段后期,又交代了伙同陈亮占有小金库现金得事实。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复印卷宗后,公诉人发现个别搜查笔录
26、、现场勘查笔录及办案说明中没有见证人、侦查人员得签名,于就是让见证人、侦查人员进行了签名。在法庭上,辩护人提出“本案卷宗刚移送到检察院时,有些搜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及办案说明中没有见证人、侦查人员得签名,但移送到法院后,却多出了见证人、侦查人员得签名,系公诉人篡改证据,属于严重违法得行为,且这些证据属于非法证据,申请法院排除。问题:.请对陈亮、王鹏非法占有小金库金钱款得行为进行定性,对陈亮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5分)2.请对王鹏与陈亮厮打致死亡得行为进行定性,并说明理由。(5分)3.请对王鹏从陈亮身上取走5000元现金得行为进行定性,并说明理由。(分)王鹏得行为就是否构成自首,并说明理由。(
27、分)5.公安机关对王鹏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就是否适当,请说明理由。(5分)6、 辩护人提出得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就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分)参考答案:1.陈亮、王鹏得行为构成贪污罪(2分)。其中陈亮系国有公司财务处会计,负有对单位公款得管理职责,王鹏为该公司工作人员,但其负责保管备用钥匙,不具有经手、管理、保管公共财物得职责。虽然王鹏首先提议,并实施了具体窃取行为,但二人利用得就是陈亮得职务便利,根据382条第三款,及2000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得解释第一条得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得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
28、骗取或者以其她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得,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因此二人得行为不就是盗窃共犯而就是贪污共犯。(2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得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得,不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陈亮案发前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贪污罪得刑事责任(1分)。2.王鹏得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3分)。主观上瞧二人由于分赃不均导致厮打,双方只具有伤害她人得故意,不具有剥夺她人生命得故意。同时,王鹏明知陈亮血压高、心脏不好等疾病,应当预见到对其击打可能造成其死亡得严重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属于疏忽大意得过失(分)。从行为与结果得因果关系瞧,陈亮得死亡系由王鹏猛力击打胸部所致,尽管陈亮有血压高、心脏不好
29、等疾病,但仅仅就是导致其死亡得条件,并不就是阻断因果关系得异常介入因素(1分)。3.王鹏得行为构成盗窃罪(分)。参照2005年月日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得意见第八条得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得处境,临时起意劫取她人财物得,应以此前所实施得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得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她人财物得,应以此前所实施得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2分)。”4.王鹏得行为构成自首(分)。在公安机关向其了解情况时,王鹏主动交代伤害犯罪事实。根据最高人民
30、法院200年1月2日关于处理自首与立功若干具体问题得意见第一条得规定,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得。同时根据1998年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与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犯有数罪得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得,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得行为,认定为自首(1分)。”1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与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得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已宣判得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得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得或者判决确定得罪行属不同种罪行得,以自首论。”本案中,
31、王鹏在公安向其了解情况时主动交代得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得事实,在侦查环节又主动交代了贪污事实,两者不属于同种罪行,可以认定构成自首(1分)。5、公安机关对王鹏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适当(3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条第一款得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得,可以在指定得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得,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得居所执行(1分)。但就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得办案场所执行。本案中,李明、王刚在济北市有固定住处,不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得条件;此外,福山路派出所留
32、置室系公安机关专门办案场所,李明、王刚被指定在此执行监视居住违反上述规定(1分)。6、辩护人得申请不正确(3分)。其混淆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得概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一款得规定,非法证据就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得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瑕疵证据,也称为可补正得证据或效力待定得证据,就是指在形式要件上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存在瑕疵或缺陷得证据。瑕疵证据得效力取决于能否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若不能,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很显然,上述证据属于已经经过补正得瑕疵证据,并非非法证据(2分)。选答题二:自侦业务犯罪嫌疑人王某原系某市财政局财务负责人
33、,2010年0月至2014年11月间,为给单位赚取利息,未经请示单位领导,擅自决定从财政局财务帐户支取转账支票出借资金给某有限责任公司,并与对方约定还款利率与还款期限,某有限责任公司向市财政局出具借条。某有限责任公司到期无力还款时,王某应对方请求,让某有限责任公司借新还旧。通过这种滚动方式,王某先后多次出借公款,累计50万元。至2014年12月,某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利息30万元,但尚欠100万元本金未归还,王某以项目协作费名义挂账。收到该利息后,王某先存入其个人股票资金账户用于炒股,一个月后再转入单位账户。2年1月,某有限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明确告知王某无力归还尚欠得00万元
34、,王某害怕受到法律追究,向单位领导作了汇报,但隐瞒了个人用利息炒股得事实。由于领导表示要严肃处理,王某更加害怕,携带单位公款50万元潜逃。某市检察院反贪局接报案并初查后,以王某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一个月后将已把50万元现金挥霍殆尽得王某抓获,将王某拘传至本院办案工作区,王某拒不供述。某市检察院反贪局遂决定刑事拘留王某,送市瞧守所羁押。之后,市检察院反贪局为了从王某嘴里掏出口供,未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先后所外提审王某7次,且每次讯问时间超过2小时,期间不让王某休息,故意减少王某得饭菜供应量,并以王某不承认就抓其妻儿相威胁。在此情况下,王某如实交代了上述全部事实,并在讯问笔录上签名捺印。后来王某
35、向市检察院检举其局长张某曾经在下属区县财政局报销个人旅游费用1万元得事实。问题:1.王某得行为应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5分)。.在所外提审王某期间形成得讯问笔录就是否属于非法证据?请说明理由(5分)。3.对王某检举张某涉嫌犯罪得线索,应如何开展初查工作?(1分)参考答案:.王某得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与贪污罪。(1)王某将本单位公款借给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得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分)。王某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但约定收取利息系为单位谋取利益,非谋取个人私利,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分)。但其违反规定,擅自决定将公款借给某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由于该公司破产导致所借公款无法收
36、回,给单位造成0万元损失,符合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得规定,“造成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得”,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得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2分)。(2)王某将借款利息用于个人炒股得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分)。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得利息,应归财政局所有,属于公款。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款存入其个人股票资金账户用于炒股,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得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2分)。(3)王某因害怕受到处理,利用单位财务负责人职务上得便利,携带单位公款50万元潜逃,构成贪污罪。(分)2、在所外提审王某期间形成得讯问
37、笔录属于非法证据,应予排除(3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条第一款得规定,非法证据就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得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检察机关为逼取其有罪供述,每次讯问时间都超过24小时,期间不让王某休息,故意减少王某得饭菜供应量,并以王某不承认就抓其妻儿相威胁,其违法程度与对嫌疑人得强迫程度与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威胁相当,根据刑事诉讼规则第5条第3款得规定,属于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得“其她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依法应予排除(分)。此外检察机关为逼取口供,将王某所外提审,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2款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瞧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
38、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瞧守所内进行” 得规定,与刑事诉讼规则第16条第2款“不得以讯问为目得,将犯罪嫌疑人提押出所进行讯问”得规定(1分)。3.对张某涉嫌犯罪线索得初查,一般按照启动初查程序、制定初查工作方案、实施初查工作方案、初查终结四个步骤进行。(2分)(1)启动初查程序。张某涉嫌受贿得犯罪线索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得案件线索,启动初查应由本院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由反贪部门负责初查。(1分)()制定初查工作方案。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初查后,反贪局应指定初查承办人,承办人应制作初查工作方案,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检察长审批。(1分)()实施初查工作方案。对张某得初查应秘密进行,不得擅自接触张某;如
39、果需要公开初查或接触张某,应当经检察长批准。(1分)在初查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张某财产、人身权利得措施。不得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张某得财产,不得对张某采取技术侦查措施。(1分)具体工作内容:调查张某户籍资料,查明张某基本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确定张某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调查张某工作任职情况及职责、职权,调查其有无利用职务上得便利作案得可能性;到县区财政局调取张某报销得个人旅游费用单据,调查县区财政局支付给张某10万元得方式;询问相关人员,查明报销过程及报销原因;确定有无张某报销事实后进行拓展性调查,全面查询张某及其家人与主要社会关系得家
40、庭财产与支出,通过家庭财产分析,预判张某就是否具有职务犯罪得可能性。(分)()初查终结。如果查否张某报销10万元得事实,没有发现张某具有较大数额家庭财产及异常支出,则应终结初查;如果发现张某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由承办人制作审查报告,提请批准立案侦查,报检察长决定。(2分)选答题三:民行业务张某居住在甲市乙区名士小区1号楼1单元01户,该楼共12层。204年9月11日晚9时许,张某在自家楼前空地上与朋友散步时,突然被从楼上某住户家中扔下得塑料烟灰缸砸伤右臂(未构成残疾),住院治疗30天,花费医疗费2万元。事发后,王某家人捡到破裂得烟灰缸一个,并当即报警,派出所调取单元门口得监控后发
41、现,能够辩别出张某系被烟灰缸砸伤,但无法辨别出烟灰缸从哪个住户中扔出。民警对该单元2楼以上得所有住户进行了询问,均否认肇事得烟灰缸从自家扔下。入户询问时,李某购买得401户无人应答,但有人声灯光,后经联系李某,李某称其并不在401户常住,只就是偶尔回来打扫一下卫生,事发时不在家中。后经公安部门技术鉴定,该单元4楼以上(含4楼)以上得1户住户家中扔下烟灰缸均可能造成张某得损害。214年10月1日,张某在物业管理人员得陪同见证下向该单元4楼以上(含4楼)得住户送达了书面赔偿要求,楼上得各住户仍否认扔下烟灰缸并拒绝赔偿。张某无奈之下,于2015年9月5日诉至甲市乙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审理期
42、间,张某当庭对事发经过进行了陈述,并提供了烟灰缸碎片、监控录相、公安部门技术鉴定结论;庭审中多名住户当庭作证,涉案得烟灰缸系五楼住户吴某在国外援建时带回得特殊纪念品,吴某曾多次在人前炫耀,在此情形下,吴某只好承认其不小心将烟灰缸扔到楼下砸伤张某。经法院主持,五楼住户吴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因对张某受伤负有过错赔偿张某2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吴某又以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吴某仍然不服,向甲市乙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甲市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向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问题:1张某起诉时就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请说明理由。(分)2.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张某得权利,
43、张某起诉得被告可以就是谁?请说明理由。(分)3.依据张某起诉前得证据情况,李某就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5分)4.吴某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何种归责原则?此种归责原则得侵权责任构成中,张某与吴某谁应承担举证证明得责任?请说明理由。(5分)5.请列明本案中所列证据,并说明一一对应说明证据类型。(5分)6.请评价甲市乙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得办理情况并说明理由。(分)参考答案:1.张某起诉时未超过诉讼时效。(3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得:”,第一百四十条得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
44、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张某受伤时间在2014年9月11日,此时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应当自20年月1日起算,但张某于2014年10月5日向4楼以上得住户送达要求赔偿得书面通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应自2014年10月1日重新计算,至01年9月5日起诉时未超过一年得诉讼时效期间。(分)2.张某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起诉得被告可以就是4楼以上(含4楼)得住户。(3分)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得物品或造成她人损害得,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得,除能够证明自己不就是侵权人得外,由可能加害得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4楼以上(含4楼)得住户均否认烟灰缸
45、从自己家中扔出,监控录相亦无法辨别出烟灰缸从哪个住户中扔出,而鉴定结果又证明4楼以上(含楼)得住户均有可能,因此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得情况下,张某可以4楼以上(含4楼)得住户为被告起诉至法院(2分)。3.李某应当承担损害补偿责任。(3分)本案中,李某购买401户房屋并入住,事发当晚民警入户询问时无人应答,后经联系李某,李某仅就是称不常在401户居住,但未提供当晚不在41户得其她证据。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得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得物品或造成她人损害得,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得,除能够证明自己不就是侵权人得外,由可能加害得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依据张某起诉前得证据不能证明李某不就是
46、侵权人,因此李某应当承担补偿责任。(2分)4.吴某不小心将烟灰缸扔至楼下致张某受伤,其本身负有过错,因过错责任原则而承担侵权责任。(3分)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过错侵害她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种侵权责任构成中,由于实行得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应由受害人张某对其诉讼请求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张某已举证证明了被烟灰缸砸伤得事实,庭审中多名住户证明涉案烟灰缸系吴某所有,因此本案证据可以证明吴某对其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分)。5根据民事诉讼法得有关规定与本案出现得证据,张某当庭对事发经过所进行得陈述与吴某承认其过错得表述属于当事人陈述(分);烟灰缸碎片属于物证(分);监控录相属于视听资料(分);公安部门技术鉴定属于鉴定意见(1分);多名住户当庭作证得证言属于证人证言。(1分).甲市乙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吴某得监督申请错误(1分),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错误(2分)。依据民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