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也有一个梦想读后感看完了林达的我也有一个梦想心中有许多感触,下面主要写了我自己感触最深的三点,有书中主要讲诉的美国的种族问题,还有一些我自己关于战争,关于司法制度的看法。 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看完了林达的我也有一个梦想。华人夫妇丁鸿富,李晓琳,通过自己在美国居住的见闻,用林达做笔名,以书信的方式,给我们展现了一系列美国的制度。我也有一个梦想是他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的第三本,主要给我们讲诉了美国的种族问题。虽然我知道,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历史的转折,一个国家的进程,是不可能只用一本书就描述完的,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或令人感动或令人痛心的故事,都遗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但是书中展现的,也已经
2、远远超过了我所知道的一鳞半爪,林达通过对几件典型案件的回顾,像是从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待、来讲述这段历史,一本书看下来,就像是看几个精彩的故事一样,它们不断吸引这我,这比生硬枯燥的历史课本让人更容易接受的多,这也是我即使断断续续,也能一直坚持读完的原因。看完这本书,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感想,一是人性和人心是没有种族上的区别的,区别只是在文化和认知上,这也同时也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二是有关令人痛心的南北战争,战争一旦发动后果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和无法预料的,我们要珍惜我们的和平生活,最后就是有关美国的司法制度了。一、差异在于文化,问题在于人性和人心,无关种族我们的生活远离那个复杂的时代,也不曾到过美国
3、,更无从近距离接触那段历史。现在的我们只能通过简单的文字记载来了解这些过去。其实,在看完这本书之前,我对种族问题,对黑人奴隶问题的了解,仅限于初中历史书上涉及到的三角贸易,只知道近代黑三角贸易是葡萄牙和西班牙最先开始经营;只知道它有出程、中程、归程;只知道殖民者们贪婪,残忍,罪恶;只知道奴隶们的命运惨不忍睹,像牲口一样被买卖,甚至有的奴隶价值还不如牲口。初中时候,每次听老师讲课或是翻开历史书复习到这里的时候,都无法抑制满心的怒火,就像每次看到近代中国不断被列强欺压,人民一次次被屠杀一样的愤怒与痛心。就因为种族的不同,那些欧洲的白人们是怎样说服自己的良心,心安理得的用黑人们的自由来换取手中的财富
4、,甚至对黑人的死活不管不顾。如此惨无人道的事件怎么会发生在这个文明的世界,那些欧洲的白人奴隶贩子可曾在乎过他们的手上沾满的鲜血与罪恶。关于种族,英语课上也经常提到像在公交车上黑人必须给白人让座,黑人白人分开教学之类的问题,因此有那么一段时间甚我至这些厌恶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白人,他们凭什么仅仅因为肤色就评定一个人的高贵与低劣,在这个自由平等的社会,这些白人们有什么资格。直到看过了这本书,我才反应过来,就像白人不能因为肤色就奴役黑人一样,我也不能片面的因为一个历史事件就对白人产生反感,就觉得是白人种族愧对黑人种族,就厌恶那些惨无人道的白人刽子手。不在同一个时代,自然也很难以现在的思维来理解、来接受
5、那些过去的问题,更不可能以现在的社会的平等来要求那时代的人,文明已经进步,我用现在的文化认知来捆绑过去的人无疑是一种错误,差异在于文化。在书中,我看到有关一个西非最大的奴隶市场“卢姆波科”的描述,而奴隶市场里的卖主却都是西非当地的黑人首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又一次给了我震撼,我能够理解白人奴隶主购买和奴役了黑人,这可以归咎于他们的种族歧视和贪欲。但是,我要怎样同样用这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接受,黑人本身也是制造这个人类悲剧的一份子。可怕的不是种族差异,而是是贪欲。在贪欲下,黑人奴隶的悲惨命运不仅仅是由殖民者造成的,同时还有他们自己黑人兄弟的推波助澜,善与恶的分裂,人性和兽性在内心的抗争存在于任何一个人
6、类的种族,原来问题都存在于人性和人心。同样的,也是在书中,我看到了裘迪森法官,一个众所周知的持有种族偏见的人,他曾站在为为克兰黛尔维护利益的律师对面,宣称过:黑人不是公民,因此并不应该享有宪法权利。就在他担任“阿姆斯达案”主持法官,让美国政府松了一口气,让反黑人奴隶主义者们提心吊胆的时候,他却做出了一个出乎大多数人意料的判决。他在审判时始终维持着内心公正,并没有任何迹象显示,由于他的种族偏见,而在某一个细节侵犯了这些黑人受到公平审理的权利。而且最后裘迪森法官宣布的是这些黑人生而自由,从未在古巴或是任何属于西班牙的领土上定居,“阿姆斯达”号上的黑人为自由人,并要求总统根据法律,将他们送回非洲。我
7、看到了裘迪森法官内心的公正,在面对“大是大非”,以及是否符合人性和是否人道的时候,裘迪森法官做到了抛开了自己种族立场的影响。还有约翰昆西亚当斯律师,他坚信父辈提出的基本原则“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并且坚信不论白人黑人,都有同等权利,以73岁高龄为这些来自非洲的黑人的自由,进行法庭辩护。 除此之外,我还看到更多的无名的反黑人奴隶主义者,在“阿姆斯达案”中,是他们一心想要营救这些黑人,是他们坚持为黑人辩护,这支基本上是由白人组成的团队,始终坚守着心中的信仰。他们持有一种宗教性的深切同情和慈悲心怀,无私的伸出援手,以极大地热情投入这场没有报酬的“挑战”。还看到在洛杉矶暴
8、乱中也有许多黑人只是在审判后聚集在教堂和平的抗议,也有许多帮助援救遭难的白人,并且在暴力发生时祈祷和平。可见真正的问题不在于种族,而在于人性和人心,在善与恶之间,在人性与兽性之间,在面临大是大非的时候,就看人们能否坚守住心中的底线,在基本人性的标准下,向人的方向靠近,即使在现在这个公平文明的社会,也存在着许多的令人愤怒和令人痛心的问题,人性和人心是人类内心面临的永恒的标准。虽然这些一心帮助黑人解放的反黑人奴隶主义者们,最终还是认为解放后的黑人必须另外为他们找一个居住的地方,他们不愿意与黑人们进行文化的融合,毕竟相互还存在着文化和认知的差异,在他们的眼中这是一群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这就是文
9、化落后的问题了,试想如果当时黑人社会也有那般发达的文明,而不是面对法官律师,充满了不解与戒意双方沟通之下,问题一定会简单许多。清末中国人中最能够接受新思想的开明人士之一康有为,在那个时候面对从未见过的黑色人种也是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甚至他还有过一些比奴役更为可怕的主张,我觉得这是因未曾接触过,有着认知上的不足,才造成的。面对这些历史时间,关于种族,我们不能简单憎恶白人,怜悯黑人,真正的问题与差异不在于种族,而是人们在认知上的不足,和相互间文化上的差异。还有一个最关键的人性和人心问题,每个人心中都有着基本人性的底线,没有守住,堕入万人唾骂的罪恶的深渊,守住了你是可以是维护公平坚守正义的勇士。二、
10、关于南北战争谈到战争,这永远都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就像我原本对黑人奴隶的了解一样,最初我对南北战争的了解也是历史书上提到的,我一直以为南北战争是一场伟大的解放黑人奴隶的运动。但是从书上我看到了关于战争的另一面,最初南北双方的矛盾的确是在于奴隶制问题,对于南方的蓄奴北方也曾一再妥协,但是南方的力量却一再壮大,在这个问题上南北双方矛盾日益尖锐。南方厌倦了一直处于废奴口号的阴影下,厌倦了去在僵持中争取上风,看到自行废奴的州越来越多,他们萌生了退意,想从这场矛盾中脱身出去。用作者的描述来说就是:不就是说我们不符合美国的建国理念吗?那我们不做美国人了还不成吗?我们退!可是这样一来,联邦怎么办,虽然最初联
11、邦的约定核心就是自由,南方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要走,并在南方结合成一个邦联,然而正要上任的林肯却感觉自己承担不起美国要在自己手上分裂的历史责任,竭力的想把南方拉回来。南方打响了第一炮,林肯把美国定义成一个和其它国家一样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一来南方就被定义为分裂的叛乱,林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掀起一场内战”。因为对于这场战争的前景估计不足,对于战争过于乐观,没有人预料到这是一场多么残酷的战争。双方都为了爱国而战,他们没有谁对也没有谁错,南方的爱国是保卫他们的家乡和南方“邦联”不受侵犯,而北方的爱国,是保护美国联邦的整体不被分裂,他们的确都是为爱国而战而悲剧在于,此“爱国”非彼“爱国”也。这让我感
12、受到了战争开始就像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永远都不能妄想去预估战争的结果,更不可能做到操纵一场战争,当一场战争的火药被点燃,再天真的想要去把它捂灭,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很喜欢作者的这个描写,预定要响的炸药,一个个都会响起来,不管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战争的车轮谁都无力阻挡,它就这样带走一个又一个年轻的生命。面对双方将士50万的伤亡,最终林肯为战争的目标作了一个主题切换,把联邦对这场战争的诉求从防止联邦的分裂转换为废除奴隶制度解放黑奴。在最后南方大势已去的时候林肯总统继续高举解放奴隶的旗帜,一路打到胜利。直到看完了有关南北战争的这一段,我才知道原来这其中有这么多复杂的转折,原来这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关
13、于解放黑人奴隶的战争,还关系到一个国家,关系到人民不同角度内心的信仰,同样的爱国情怀却爆发出如此大的矛盾冲突。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远离了战火、救赎、死别,或许平常一个朋友间的吵架都感觉像是天塌了,对战争天真的认识,我们也许很难真正的体会到那种为国家而战的那种感觉。至少,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战争的悲剧,同一个民族站在不同的立场,兄弟间的相互残杀,看到战争不断的收走一条条年轻的生命,发动一场战争,付出的代价是无法估计的。三、关于美国的司法独立作为一个法科生,幸运的是看到书中书夹杂了许多案例的分析。我对于法学一片空白的来到这所大学,跟着一门门专业课,一点点了解最基础的法律知识。对于
14、一些外国的法律制度,老师偶尔会提出来对比比较,深入得少。我也有一个梦想中提到了许多相关案件,有洛杉矶暴乱的起因,对醉酒驾车被警察殴打的洛德尼.金的案件的审判;有斯皮尔伯格的电影阿姆斯达的历史原型,反奴隶主义者们古巴奴隶争取自由的案件;也有为了废除宗主隔离制度,中北方的激进人士所进行的对司法的挑战;还有在民权法案实施之后,南方的极端保守地区发生的触目惊心的针对黑人,甚至是对帮助黑人的白人进行的,残酷的私刑等。在给我们讲述这些案例的同时,相当于是为我们铺开了美国的司法制度。我感慨于美国司法制度的独立,在“阿姆斯达案”中,把总统无法干预司法体现的淋漓尽致。在西班牙频频催促美国总统交还“阿姆斯达”号和
15、它的全部乘客时,凡布伦总统却因这个案子的状态,已经“超越了行政分支”的权限而无计可施。 来自佐治亚州的外交部长佛西斯需要努力给西班牙女皇的公使阿噶兹无法解释明白,为什么“在美国的宪法制度下,司法分支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的部分,总统也无法干扰司法进程。”书中还有一个让我觉得很有趣的描写:西班牙人路易兹根据他在自己国家的经验,认为既然美国总统在西班牙的干涉下想放他出来就一定能够放他出来,尽管布特拉向他解释过美国总统无权干涉民事法庭,他依然坚持放他出去是美国政府的责任。结果,路易兹在牢里坐了四个月。大概终于相信了美国总统的“无能”,还是自己付了保金出来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这还真不能怪凡布伦总统,凡
16、布伦总统也曾因苦于无法对司法分支插手,干脆也作为申诉人之一,想通过以这种方式来合法的进入法庭,为自己要求执行“平克尼协定”,找到一个法庭辩解的机会。这并不是因为美国总统“无能”,而是因为美国宪法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分权和制衡,政府的确是不能也是不允许干预司法的。甚至在之后我们看到新闻界报道出有关白宫策划干预司法进程的故事和一些报纸指出,在一审判决中,法庭已经确认“阿姆斯达”号的黑人,是从非洲被绑架来的自由人,而代表美国人民的总统,却帮助非法的古巴奴隶主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凡布伦总统竞选连任失败。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为了避免权利的滥用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而且美国能在这么多
17、年前就能坚持落实,虽然这与美国本来就是联邦国家,成立时间晚,受原殖民者的影响有关,但是回想在当时中国,我们还处在在封建王朝中央集权顶峰的时期,相较之下,我们的司法落后了不止一点。不过,任何一个体制都不是完美的,即使在美国有独立的司法制度和以广大普通民众作为陪审团作为前提的保障下,也还是产生过有如佐治亚州培尼案,凶手最终被无罪释放这样的不公平时刻。同时在这个背景之下,作者引入了“民主要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这个思考。失去理性的民众往往刻意夸大民众私刑“符合公众正义”的“合理性”,借以抹去自己对参与残暴行为甚至谋杀的罪恶感,民意也有可能带来更为可怕的暴政,这并不是耸人听闻。坚持司法独立 ,同时还是要加大对全体国民的教育,不论在只是文化方面还是道德修养方面,文明平等的社会需要大家都能始终坚守基本人格的底线,我们需要人民的素养达到一定的程度,防止陷入“多数人暴政”的民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