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时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现就2006年度全区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教育全体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从而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建设和谐镇海,率先在全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1、评议对象:组织关系在我区的所有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2、评议内容:主要评议党员在理想信念、组织纪律、宗旨意识、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各党委、党工委可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对评议内容作具体细化或量化。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1)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建设和谐镇海,率先在全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5)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6)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评议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党内民主评议与党外群众代表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时间统一安排在2006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实施步骤为:
1、学习教育阶段
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江泽民文选》等文件和资料,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为评议做好准备。
2、评议定格阶段
主要是召开支部民主评议会,基本程序为:
(1)党员自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由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在是否合格及优秀上自我认定,并进行总结交流。
(2)党内互评:在党员总结、自评后,所在支部党员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
(3)群众测评:党内互评后,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或者采用民意测评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让群众对每位党员进行测评。群众代表人数由各支部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注意代表性和广泛性。
(4)支委定格。召开支委会,将各个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汇总、分析,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中反映的有关情况,并参考测评结果进行评议定格(预备党员只评议不定格,但评议结果作为是否按期转正的依据)。党内、党外优秀得票率均在50%以上的,一般可定格为优秀(评议为优秀的比例要从严掌握);基本合格(含以下)得票率在30%以上的,一般可定格为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得票率在30%以上的,一般可定格为不合格党员(有明显符合不合格党员认定依据且事实确凿,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需要核实的情况,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定格。评议为优秀和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要填写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审批,并存入个人档案。
3、表彰处理阶段
(1)表彰激励。对定格为优秀的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
(2)谈话教育。对评议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
(3)整改处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后,及时做出限期整改、劝其退党、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凡是本人要求退党的,应予以批准。
组织处置程序为:
第一步:由所在党支部调查核实被处置党员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第二步:支部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第三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第四步,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的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第五步,党支部收到党委的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并将有关材料存入受处置党员的个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程序性,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负责地对每个党员做好评议和鉴定,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评议工作,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现象。在评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泄露在调查和评议过程中掌握的应注意保密的有关情况。对参加“双向三卡”活动的机关事业在职党员,各党支部要征求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把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的情况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评议工作结束后,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要对本系统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与《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优秀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名单表》及《优秀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登记表》等相关表格一并于2007年2月1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附:1、党委(党工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汇总表;
2、优秀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名单;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5、民主评议基本合格党员登记表;
6、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组织部
2007年1月15日
附1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汇总表
党(工)委名称 (盖章)
党支部数
党员总数
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数 名
开展评议的党支部数
参加评议的党员人数
评议
情况
优秀党员 名,占 %;
合格党员 名,占 %;
基本合格
党 员 名,占 %;
不 合 格
党 员 名,占 %。
不
合
格
党
员
确
认
依
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理: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2、信仰法轮功、宗教或经常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3、参与赌博和集体打架斗殴等,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以上处罚,或生活作风腐败,群众影响坏的;
4、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散布煽动性言论或组织和参与不正当集体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5、包庇、纵容、放任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和殡葬改革政策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6、在征地、拆迁等过程中,不服从大局,抵制政策落实影响城市化进程的;
7、道德意识淡薄,不履行赡养义务或家庭成员和邻里之间关系十分紧张,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8、有其它明显违反党章、党纪和法规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处
理情况
诫 勉 名;
限期改正 名;
劝 退 名:
除 名 名。
注:此表于2007年2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附2
优秀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名单
党(工)委名称 (盖章)
类别
姓名
出生年月
职务
入党时间
所在支部
定格原因
优秀党员
基本合格党员
不合格党员
注:此表于2007年2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
附3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评议分类
姓名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党员( ) 群众代表( )
备注:对党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对照党章关于党员标准,综合党员在日常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定,在4个选项中任选一项,用“√”表示。
附4
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个
人
总
结
附5
民主评议基本合格党员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个
人
总
结
附6
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个
人
总
结
党小组或党支部会议评议意见
年 月 日
支委会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本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意见
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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