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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化学试题及答案A卷.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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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是指法定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破坏行是指法定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破坏行政法律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所实施的惩戒政法律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所实施的惩戒行为。行为。特征:特征:1 1、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体。2 2、对象是外部相对人、对象是外部相对人3 3、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性质是一种以惩戒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违法相对方权益的限制、剥夺,或对其科以新的义务5、行政处罚决定的可诉性6、行政处罚功能的多重性(惩罚、威慑和教育)各国关于行政处罚的观念和制度(参见胡各国关于行政处罚的观念和制度(参见胡建淼书)建淼书)第一类:将行政处罚理解为国家对公民、组织第一类:将行政处罚理解为国家对公民、组织违反行政法规范,破坏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违反行政法规范,破坏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包括刑罚在内处罚。如:日本和我所给予的包括刑罚在内处罚。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国台湾地区。行政处罚指行政处罚指“根据统治权,作为一种制裁措施,根据统治权,作为一种制裁措施,对行政上的义务违反者以刑法中有刑名规定对行政上的义务违反者以刑法中有刑名规定的刑罚或罚款。这种刑罚也称行政刑罚,罚的刑罚或罚款。这种刑罚也称行政刑罚,罚款也称行政上的秩序罚款也称行政上的秩序罚”(室井力,(室井力,168168页)页)“行政罚分为两种行政罚分为两种(1 1)对于违反行政法之义务)对于违反行政法之义务者,可以刑法上所定刑事名之制裁,是为行者,可以刑法上所定刑事名之制裁,是为行政处罚,如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政处罚,如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对于违反国家总动员法令者,所科之死刑、对于违反国家总动员法令者,所科之死刑、无期徒刑、拘役、罚金等是;(无期徒刑、拘役、罚金等是;(2 2)对于违反)对于违反行政法上之义务者,科以刑名以外的制裁,行政法上之义务者,科以刑名以外的制裁,是为行政上的秩序罚,如违警法上的拘留、是为行政上的秩序罚,如违警法上的拘留、罚锾、罚役、申诫是,间有将行政上的秩序罚罚锾、罚役、申诫是,间有将行政上的秩序罚的处罚权交于法院者。的处罚权交于法院者。”(林纪东:(林纪东:行政行政法法,三民书局,三民书局1998,3611998,361页。)页。)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通过法院判处监禁和罚款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通过法院判处监禁和罚款等刑罚手段来保障行政法上义务的实现,这等刑罚手段来保障行政法上义务的实现,这与日本相似,其行政处罚概念可归为第一种。与日本相似,其行政处罚概念可归为第一种。第二类,将行政处罚理解为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外的特别法规定的处罚措施和程序惩戒行政违法行为的活动。如德国制定了违反秩序法、奥地利制定了行政罚法来追究相对人违反行政法义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在这些国家,行政处罚有自己的实体和程序规定,不包括刑事处罚。n n第三类,将行政处罚理解为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制裁行政违法行为的活动。如,我国。(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二者合称行政制裁,都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范围。行政处分指二者合称行政制裁,都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范围。行政处分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惩戒措施。()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前者,由享有行政处罚权()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前者,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后者,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的行政主体作出。后者,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所制裁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所制裁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后者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法人或其他组织;后者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采取的形式不同。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务员。()采取的形式不同。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行为的性质不同,前者,外部行政行为,后()行为的性质不同,前者,外部行政行为,后者是内部行政行为。者是内部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处罚依据的是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处罚依据的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如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后者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等。后者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整,如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整,如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法等。等。()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对处罚不服的,除法()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对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申请复议或提起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复议与行政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行政诉讼,通过复议与行政诉讼获得救济;而对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两种行为的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权的一部分,刑罚()两种行为的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权的一部分,刑罚的权力归于审判权的范畴。的权力归于审判权的范畴。()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司法()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司法机关。机关。()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当相对人既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又违反了刑事法律相对人,当相对人既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又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也可能对其实施两种处罚;而刑罚只能对违反刑事规范,也可能对其实施两种处罚;而刑罚只能对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犯罪分子实施。法律规范的犯罪分子实施。()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前者依行政程序,后者依()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前者依行政程序,后者依刑事诉讼程序作出。刑事诉讼程序作出。()处罚的形式不同。刑罚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处罚的形式不同。刑罚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3、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1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即对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处罚决定不因相对方种制裁,即对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处罚决定不因相对方停止或应允停止实施违法行为而解除,失效,且罚、没款停止或应允停止实施违法行为而解除,失效,且罚、没款不能返还。行政强制执行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不能返还。行政强制执行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施即应停止。(2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惩戒。履行法定义务,而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惩戒。(3 3)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强制执行除由行政机关实)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强制执行除由行政机关实施外,主要由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处罚只能施外,主要由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n n某造纸厂在未经许可违法排污,环保部门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并限期治理。但该厂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环保部门应当:()n n、不能采取任何行动、再对其罚款n n、请求上级行政机关处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行政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拒行政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义务人反复地科以新的金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义务人反复地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执行方法。执行罚属于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执行方法。执行罚属于行政强制的范畴,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例如,税行政强制的范畴,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例如,税收管理中的滞纳金。收管理中的滞纳金。(1 1)目的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制裁的法律)目的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制裁的法律制度,而行政执行罚则是为了迫使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上的制度,而行政执行罚则是为了迫使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属于行政强制。义务,属于行政强制。(2 2)适用方式不同。针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是一次性,)适用方式不同。针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是一次性,尤其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尤其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必须遵循必须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而行政执行罚则具有持续,而行政执行罚则具有持续性。性。(3)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没收、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而执行罚主要表现为征收滞纳金、加处罚款等可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形式。处罚法第51条第1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加处罚款”就属于执行罚。19981998年年8 8月月7 7日,王某因贩卖注水牛肉而被工商机关日,王某因贩卖注水牛肉而被工商机关处以处以200200元的罚款,限期元的罚款,限期5 5日缴纳。日缴纳。8 8月月1515日王某日王某到工商机关缴纳罚款时被告知因其未按时缴纳,到工商机关缴纳罚款时被告知因其未按时缴纳,依法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依法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1818元,共计元,共计218218元。元。下列关于下列关于200200元罚款与元罚款与1818元罚款的性质说法正确元罚款的性质说法正确的是(的是()、都是行政处罚、都是行政处罚 、都不是行政处罚、都不是行政处罚、200200元罚款不是行政处罚元罚款不是行政处罚 、1818元的罚款不是行政处罚元的罚款不是行政处罚n n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益和社会秩序,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于1996年3月17日审议通过了行政处罚法,并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第三条)(二)处罚公正原则(第四条)(三)处罚公开原则(第四条)(四)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二十四条)(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第五条)(六)保障相对人权利原则(第六条)(一)处罚法定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1)实施主体及其职权必须是法定的。并非所有的行政主体都能实施行政处罚。(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依据,并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及幅度等内容必须是明确(3)行政处罚的程序必须是法定的。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案例:案例:20052005年年2 2月月1212日,张某自驾货车,跨省运送日,张某自驾货车,跨省运送卷烟,行至某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某市公安局卷烟,行至某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某市公安局查扣。市公安局在检查时发现张某采用集装箱运查扣。市公安局在检查时发现张某采用集装箱运送的方式伪装运输卷烟,并且其所运送的送的方式伪装运输卷烟,并且其所运送的200200件卷件卷烟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即购销合同。于是,市公烟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即购销合同。于是,市公安局当场扣押了这安局当场扣押了这200200件卷烟。件卷烟。2 2月月2020日,市公安日,市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认定张某采用集装箱伪装运输局作出处罚决定,认定张某采用集装箱伪装运输中华烟中华烟200200件,并阻挠检查,且经查当事人无任何件,并阻挠检查,且经查当事人无任何准运手续,其行为严重违反准运手续,其行为严重违反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的规的规定,决定将依法扣押的卷烟予以全部没收,并处定,决定将依法扣押的卷烟予以全部没收,并处罚款罚款50005000元。元。分析分析n n主体:根据主体:根据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工的规定,烟草专卖工作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证运送烟草作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证运送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应由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处罚,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应由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处罚,公安机关无权实施处罚。公安机关无权实施处罚。n n内容:内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第5555条,非法运条,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 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超过100100件(每一万支为件(每一万支为1 1件)的,由烟草主管部件)的,由烟草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故本门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故本案中对张某的正确处罚只是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案中对张某的正确处罚只是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而没有罚款这一处罚内容。专卖品,而没有罚款这一处罚内容。(二)处罚公正原则(二)处罚公正原则n n“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保证行政处罚的正确,要保证行政处罚的正确,必须贯彻必须贯彻“公正和公开公正和公开”原则,公正是指处罚结原则,公正是指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情节相适应,而公开是指处罚的依果应当与违法情节相适应,而公开是指处罚的依据及相关内容必须是公开的。据及相关内容必须是公开的。n n美国最高法院的韦德法官认为:美国最高法院的韦德法官认为:“程序公正和符程序公正和符合规律,是自由不可让度的实质内容。严厉的实合规律,是自由不可让度的实质内容。严厉的实体法只有得到公正和毫无偏袒的执行才能为人们体法只有得到公正和毫无偏袒的执行才能为人们所忍受。所忍受。”(应松年,第(应松年,第373373页。)页。)n n处罚公正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重要补充,是行处罚公正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重要补充,是行政合理性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政合理性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1 1)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做到客观、公平、)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做到客观、公平、合理,做到过罚相当,即是否处罚,处罚种类及合理,做到过罚相当,即是否处罚,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不能畸轻畸重;会危害程度相当,不能畸轻畸重;(2 2)行政主体行使行政处罚权时,要符合立法目的,)行政主体行使行政处罚权时,要符合立法目的,出于正当的动机,否则构成滥用职权;出于正当的动机,否则构成滥用职权;(3 3)行政主体进行行政处罚时要公正对待,一视同)行政主体进行行政处罚时要公正对待,一视同仁,相同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仁,相同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能反复无常。能反复无常。(三)行政公开原则(三)行政公开原则处罚依据、过程公开:处罚依据、过程公开:1 1、作为处罚的法律、法规和、作为处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事先向社会公开,行政主体不能依据未规章必须事先向社会公开,行政主体不能依据未公布的规定或内部文件实施处罚公布的规定或内部文件实施处罚2 2、处罚的过程即处罚的程序必须公开,包括执法身、处罚的过程即处罚的程序必须公开,包括执法身份的公开、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份的公开、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申辩、举行听证等听取当事人申辩、举行听证等3 3、处罚结果必须公开,不管是当场处罚,还是事后、处罚结果必须公开,不管是当场处罚,还是事后依照一般程序处罚,行政主体都必须采取书面形依照一般程序处罚,行政主体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即填写或制作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式,即填写或制作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案例:栾某,个体鱼贩,在县城菜市场租有一摊位案例:栾某,个体鱼贩,在县城菜市场租有一摊位出售水产。顾客季某向栾某购买鳊鱼一条,出售水产。顾客季某向栾某购买鳊鱼一条,4.84.8斤,斤,每斤每斤3.403.40元。付账时,正巧计量员王某过来,王元。付账时,正巧计量员王某过来,王某复称重量为某复称重量为4.74.7斤。为此,买卖方发生争吵,计斤。为此,买卖方发生争吵,计量员王某要求退还一两鱼的钱给季某,但栾某坚量员王某要求退还一两鱼的钱给季某,但栾某坚持认为少一两与多一两是正常的,不予退钱,还持认为少一两与多一两是正常的,不予退钱,还出言不逊,骂季某小气,侮辱王某的人格。事后,出言不逊,骂季某小气,侮辱王某的人格。事后,县计量局根据本局关于处罚的一些内部规定,以县计量局根据本局关于处罚的一些内部规定,以“仿造数据仿造数据”为理由,对栾某罚款为理由,对栾某罚款300300元,栾某不元,栾某不服,认为少一两就罚服,认为少一两就罚300300元,没法律依据,也很不元,没法律依据,也很不公正,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公正,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n n案例分析:本案中,栾某少称一两鱼是事实,属于违反计案例分析:本案中,栾某少称一两鱼是事实,属于违反计量管理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但是,栾某违法行为的情量管理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但是,栾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市场价,一两鱼仅值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市场价,一两鱼仅值0.340.34元,却元,却被处罚被处罚300300元,依处罚合理原则,计量局的处罚明显带有元,依处罚合理原则,计量局的处罚明显带有个人好恶的情感,其处罚的程度显然超出了栾某违法所得,个人好恶的情感,其处罚的程度显然超出了栾某违法所得,因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应予撤销。另外,县计量局以本局因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应予撤销。另外,县计量局以本局关于处罚的一些内部规定为依据而对栾某作出处罚,显然关于处罚的一些内部规定为依据而对栾某作出处罚,显然违背处罚依据须公开的原则。违背处罚依据须公开的原则。n n依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仅限于行依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仅限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政行为的合法性,但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第5454条第(四)项作条第(四)项作了例外规定,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因了例外规定,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因此,本案中,县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处罚决定的判决。此,本案中,县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处罚决定的判决。(四)一事不再罚原则(四)一事不再罚原则(24条)条)n n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防范重复处罚的乱罚现象。n n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1 1)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以同一)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依据实施两次以上的处罚。事实和同一法律依据实施两次以上的处罚。A A、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同一个行政法规范,一个处、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同一个行政法规范,一个处罚主体或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同一个法律规范罚主体或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同一个法律规范再次实施处罚。再次实施处罚。B B、如果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如果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行政法规范,并应由两个以上不同的行政机同的行政法规范,并应由两个以上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实施行政处罚的,则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关分别实施行政处罚的,则不违反一事不再罚,但不能重复罚款。即先实施处罚的机关已给予罚但不能重复罚款。即先实施处罚的机关已给予罚款的情况下,其他处罚机关就不能再次予以罚款,款的情况下,其他处罚机关就不能再次予以罚款,但可依法进行其他法定形式的处罚,如没收、吊但可依法进行其他法定形式的处罚,如没收、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销许可证和执照等。(2 2)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如果同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如果同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刑法和民事法律规范,需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时,行政刑法和民事法律规范,需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时,行政处罚责任不能替代刑事、民事法律责任。这并不违反一事处罚责任不能替代刑事、民事法律责任。这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根据处罚法第七条,相对人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不再罚。根据处罚法第七条,相对人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行政机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可以相互折抵。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可以相互折抵。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省的地方性法规某省的地方性法规XXXX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城镇街道和道路扔置规定: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城镇街道和道路扔置垃圾,否则由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给予垃圾,否则由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给予5050至至20002000元的罚款。元的罚款。20012001年,该省内的某市设立了年,该省内的某市设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述法规设定的在该,上述法规设定的在该市的处罚权归入了市的处罚权归入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22002年年2 2月,邹某在其沿街开设的个体布行经营月,邹某在其沿街开设的个体布行经营时,把许多垃圾扔置到街面上。城市管理行政执时,把许多垃圾扔置到街面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勤人员发现,立即上前责令其清除垃圾。法局的执勤人员发现,立即上前责令其清除垃圾。邹某不听,且与执法人员大声争吵。邹某不听,且与执法人员大声争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最后对邹某做出一个处罚决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最后对邹某做出一个处罚决定,内容包括:内容包括:(1)(1)对邹某罚款对邹某罚款10001000元;元;(2)(2)责令其当责令其当即清除垃圾。即清除垃圾。同年同年3 3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依据相关工商管理法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依据相关工商管理法律、法规,吊销了邹某的营业执照,并告知邹某律、法规,吊销了邹某的营业执照,并告知邹某有权要求听证。邹某对两部门的处罚决定皆不服,有权要求听证。邹某对两部门的处罚决定皆不服,认为行政处罚要遵循认为行政处罚要遵循“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因的原则,因此罚款了就不能再被责令清除垃圾;,也不应该此罚款了就不能再被责令清除垃圾;,也不应该再被吊销营业执照。再被吊销营业执照。分析:本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邹某做出的一个分析:本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邹某做出的一个决定,包含了两项内容:决定,包含了两项内容:(1)(1)对邹某罚款对邹某罚款10001000元;元;(2)(2)责令其当即清除垃圾。依据:我国责令其当即清除垃圾。依据:我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法第第2323条规定: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行为不属于法定行政处罚种类,而是一种行责令行为不属于法定行政处罚种类,而是一种行责令行为不属于法定行政处罚种类,而是一种行责令行为不属于法定行政处罚种类,而是一种行政命令行为。不构成对政命令行为。不构成对政命令行为。不构成对政命令行为。不构成对“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的违背。的违背。的违背。的违背。正因为这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包含上述两正因为这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包含上述两项属于不同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决定形式定名为项属于不同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决定形式定名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是不妥的,应当定名为是不妥的,应当定名为行政行政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另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依据相关工商管理另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依据相关工商管理法律、法规,吊销了邹某的营业执照,并告法律、法规,吊销了邹某的营业执照,并告知邹某有权要求听证。吊销营业执照与罚款知邹某有权要求听证。吊销营业执照与罚款属于不同种类的处罚,针对邹某同一违法行属于不同种类的处罚,针对邹某同一违法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行政局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这也不违反处罚,这也不违反“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原则。原则。本案中,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邹某做出的一本案中,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邹某做出的一个处罚决定包含两项内容是否属于一事重罚个处罚决定包含两项内容是否属于一事重罚?n n同一违法行为可能同时违反两个以上不同方面的同一违法行为可能同时违反两个以上不同方面的行政管理秩序,触犯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该原行政管理秩序,触犯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该原则从理论上讲是完备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运则从理论上讲是完备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运作,如何使该原则具有操作性,则颇费周折。虽作,如何使该原则具有操作性,则颇费周折。虽然然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2424条只是确立条只是确立“一事不得给予一事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两次以上罚款”的原则,但中国的行政法理几乎的原则,但中国的行政法理几乎公认:公认:“一事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即一事即一事不再罚不再罚)。“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决不意味着:同一行政决不意味着:同一行政主体针对同一相对人的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项处主体针对同一相对人的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项处罚内容以上的处罚,如决定既给罚款又给拘留的罚内容以上的处罚,如决定既给罚款又给拘留的处罚。处罚。思考思考1、甲,持伪造的驾驶证行驶,交警给予处罚,无证驾驶罚款1900元,使用伪造驾驶证罚1500元,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竞合,应从依重,伪造驾驶证)2:对同一个违法行为既由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又由其他机关追究民事责任。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n n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第5 5条第条第1 1、2 2款。款。n n处罚法对青少年的特别规定(第处罚法对青少年的特别规定(第2525条)、对条)、对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等规定(第规定(第2727条),条),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调对调解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害解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害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第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第9 9条)条)、对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及不予处罚等规定、对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及不予处罚等规定(第(第1919条)条)(六)保障相对人权利原则(六)保障相对人权利原则第六条(第六条(1 1)陈述权、申辩权。行政机关及其执)陈述权、申辩权。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如法人员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如果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陈果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2 2)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 3)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相对人因行政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相对人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出赔偿要求。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裁方式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裁方式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裁方式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裁方式行政责任的承担与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冲突,两者可以同时行政责任的承担与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冲突,两者可以同时适用。也就是说,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同适用。也就是说,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同时,因其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有关的时,因其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甲乙互殴,甲将乙打法律,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甲乙互殴,甲将乙打成轻微脑震荡,花去医疗费成轻微脑震荡,花去医疗费320320元,并造成其他损失元,并造成其他损失160160元元。县公安局对甲处拘留。县公安局对甲处拘留5 5天,并处罚款天,并处罚款200200元。乙出院后要元。乙出院后要求甲赔偿损失求甲赔偿损失480480元,乙相对人不得以已受过罚款处罚作元,乙相对人不得以已受过罚款处罚作为杜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为杜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第7 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1 1、学理分类、学理分类(一)人身自由罚(一)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 、劳动教养、劳动教养3 3、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二)行为罚(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二)行为罚(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 、科以相对方某种作为义务、科以相对方某种作为义务 (三)财产罚:(三)财产罚:、罚款:区别罚款和罚金、罚款:区别罚款和罚金 、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所得)、拆除违章建筑(胡拆除违章建筑(胡拆除违章建筑(胡拆除违章建筑(胡建淼)建淼)建淼)建淼)(四)申诫罚(名誉罚):、警告(四)申诫罚(名誉罚):、警告 、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法定种类法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吊销许可证和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学理(一)人身自由罚学理(一)人身自由罚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处罚。、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期限为日到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期限为日到日。区别于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日。区别于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劳动教养,行政机关对习惯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劳动教养,行政机关对习惯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由大够刑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由大中城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一般为到年,中城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一般为到年,必要时可延长年。必要时可延长年。关于劳动教养的性质,学界历来存在争议。目前,行政法学关于劳动教养的性质,学界历来存在争议。目前,行政法学者大多倾向于将其视为行政处罚。姜明安教材认为,将劳者大多倾向于将其视为行政处罚。姜明安教材认为,将劳动教养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一个特例来把握,可能更有利动教养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一个特例来把握,可能更有利于该制度的完善。于该制度的完善。3 3、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这是指公安、边防、安全机关对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外这是指公安、边防、安全机关对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的强令其离开或者禁止进入中国国境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的强令其离开或者禁止进入中国国境的处罚形式。的处罚形式。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边防检查条例边防检查条例对此分别作出规定。对此分别作出规定。n n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还作了一个还作了一个“兜底兜底”性的规定,即全国人性的规定,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法律、行政法规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法律、行政法规形式在六种处罚以外,规定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以达到形式在六种处罚以外,规定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方面可以保留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两个目的:一方面可以保留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的其他处罚种类,如定的其他处罚种类,如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设定的设定的“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也是行政处罚;另一方面为以后的立法留,也是行政处罚;另一方面为以后的立法留有余地。有余地。n n第第2 2、3 3种处罚形式,种处罚形式,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未明确列入处罚种类,未明确列入处罚种类,可以归为可以归为“其他行政处罚其他行政处罚”一类。劳动教养的立法成为亟一类。劳动教养的立法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 (二)行为罚(能力罚)(二)行为罚(能力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既可以针对个人,也可针对组织。既可以针对个人,也可针对组织。、责令停产停业:是对行为能力的限制;只是限制,没有、责令停产停业:是对行为能力的限制;只是限制,没有剥夺;是针对某些特定对象的,如工商企业和工商个体户,剥夺;是针对某些特定对象的,如工商企业和工商个体户,如果行为人本来就不具有生产经营的权利和资格,是无证如果行为人本来就不具有生产经营的权利和资格,是无证的非法的从事经营,则应责令其改正或限期改正,而不是的非法的从事经营,则应责令其改正或限期改正,而不是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一般附有期限整顿的要求,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一般附有期限整顿的要求,如果受罚者在一定期限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履行了法定义如果受罚者在一定期限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履行了法定义务后,仍可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般在两方面有违法:务后,仍可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般在两方面有违法:第一,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产品、商品存在安全问题;第第一,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产品、商品存在安全问题;第二,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产品、商品已经或可能危害人的健二,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产品、商品已经或可能危害人的健康和污染环境的。康和污染环境的。、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暂扣是指中止违法的持证者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待其改正违法行为或经过一段期限后,再发给你许可证,恢复其某种权利。吊销则是禁止违法者继续从事某种活动,剥夺其某种权利。(三)财产罚(三)财产罚、罚款:区别罚款和罚金、罚款:区别罚款和罚金 、没收财物(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财物(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n n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以违法手段取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以违法手段取得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收归国有。(如通过赌博或者销售伪得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收归国有。(如通过赌博或者销售伪劣产品获取的钱物)劣产品获取的钱物)n n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如非法出版物、淫秽物品、腐烂变质的销售食品、在品(如非法出版物、淫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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