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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
目 录
1总则 1
3管理制度 3
3.1现场管理 3
3.2安全管理 8
3.3质量管理 10
3.4技术管理 11
3.5文明施工管理 12
3.6治安保卫管理 15
3.7消防安全管理 17
3.8临电管理制度 18
3.9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25
3.10物资管理制度 25
3.11工程工期管理制度 26
3.12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7
3.13资料管理制度 27
3.14对分包方的资金管理制度 30
3.15总包OHS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结果一览表 31
4例会管理 48
5检查制度 49
6备注 50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工程二期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各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使工程项目的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发展,便于参与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二期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顺利进行施工,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项目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施工总承包合同,三方合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系列总包管理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二期项目”工程施工的所有分包方,任何分包方均须遵照执行。
1总则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工程唯一的总包单位,负责对其他所有分包单位(含独立分包)的技术、质量、进度、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与卫生、签证索赔等内容实行全方位管理,直接对甲方负责。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管理,服从总包所有的规章制度,并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技术、质量、进度、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与卫生等内容实行自我管理,配合总包管理。
总包管理的原则为“对业主负责,理解和接收业主及设计方意图和要求,对参与本工程的所有分包商进行目标管理和全过程的控制,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1.1本工程要求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确保质量等级达到要求合格标准, 所有分包方必须遵从总包方为此目标所做的一切安排并分担相关费用。
1.2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按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因此各分包方除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和施工配合协议外,还应依照本管理办法服从总包方在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要求。
1.3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在管理人员的配置方面应与总包方对口设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生产、安全保卫、质量、技术、临水临电、资料员等,并按国家规定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分包方应向总包方上报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如需更换时,应提前5天上报总包方,经许可后方可更换。
1.4分包进场施工前,须及时按总包方各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有效证件、施工方案和人员名册),办理施工进场手续(具体详见后附入场须知),并签定各项包保协议(具体要求见下文相关管理要求),在各部门会签进场许可后,方准许进场施工,如有手续不全或未按要求办理的一律不得进场施工。
1.5任何分包方如果不服从总包方的正常管理或在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CI形象、成品保护等方面不能满足总包方的整体目标时,总包方有权责令其限时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将处以罚款(罚款详情见工程项目文明安全施工奖罚细则),严重不符合的分包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有权处以分包单位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罚款详情见工程项目文明安全施工奖罚细则),整顿完毕后报之总包,总包组织管理公司等共同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6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检验,无条件地提供人员和相应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7分包方必须配合总包方接受工程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8分包方应主动向总包方的各部门了解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包方进场后将被认为对总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已有了充分了解,任何分包方不得以不了解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接受总包单位的管理。分包方违反总包方的管理制度时,总包方将依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9分包方如触犯国家法律,给项目相关施工单位造成损害,该分包单位将对所有分包单位进行经济赔偿,并接受国家执法部门的处罚。
2人员构架
3管理制度
3.1现场管理
总包对现场进行整体的管理,各分包配合总包,听从总包的管理;总包现场管理主要负责施工计划、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以及技术质量管理等管理。分包负责各自施工范围内的施工计划、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以及技术质量管理,对现场存在的进度、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总包和有关领导汇报,由总包进行协调解决。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现场,各分包必须严格遵从。
⑴分包方应按照分包施工合同的进场时间准时进场施工,进场前应提前两周到总包单位领取进场会签表,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入场须知)、签署各项包保协议,然后办理进场手续(详见附件入场须知),经总包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见进场会签表)。若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未获许进场,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2)分包单位人员进厂申请流程(安全+行政)
工人:总包培训→总包考试→总包负责人到行政领取胸卡(二期施工出入证);
厂商管理人员(含工艺)如需进入办公区,遵循行政要求;如需进入生产区,需技术部门陪同;
(3)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需穿着规定服装,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着施工反光马甲( 左胸前、后背印刷公司名称和编号),佩戴胸卡,不满足要求的不准进入;施工人员出入必须按照指定通道进出厂区,如不符合要求者将不允许进场。人员路线图详见下图:
(4)分包单位进场后,可向总包单位提交搭设或使用临时设施申请(临建搭设位置在场外规划区域),经总包方同意后,各分包上报搭设方案给总包,方案通过后方可施工,搭设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临建搭设标准,否则总包方不同意投入使用。未经许可私搭乱建的将一律被拆除,该分包方将承担拆除费用和因此给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
场外临建区域布置图
详见下图
各分包材料码放必须进行分类放置整齐,并摆放材料标志牌。例如
(5)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协调、安排。分包方必须无条件为整个工程的关键工序提供施工方便,总包方及其他分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交叉作业或不同分包的工程有前后衔接关系时,应按总包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分包方未做到工完场清,总包方有权指派其他队伍搞好该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分包方承担。经验收或中间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接收。
(7)每个区域就近给每家分包提供一个水源、一个电源接驳点,分包方按照总包方的要求自行接驳施工所需的各级水管、水表及电箱、电表,并负责管理和承担包括水电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分包方在施工中需使用临水、临电设施时,应事先通过填写“临水、临电使用申请表”的形式,书面向总包方提出申请,总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指定其使用的接驳点。或指定一家分包进行现场临电、临水布置,进场所有施工单位进行均摊费用。
现场临水、泄水点位置图如下:
现场临电点位置图如下:
室外临电布置图
室内2夹层临电布置图
室内3、4层临电布置图
(8)分包方如需独立使用吊车、货梯、吊装口等材料运输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总包方责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责任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合理安排使用。运用搬入口进行材料运输时,必须拉设警戒线并配备安全员在场旁站监督。如未按要求进行材料运输是,总包有权将其驱逐出厂,并处以罚款(罚款详见工程项目文明安全施工奖罚细则)。
车辆运输路线图
(9)分包方材料进厂申请采用officenet上“进门证”和“出门证”,审批流程:
发起人→科长→安全保卫负责人(出厂时需附进门证底板)。未经总包方同意,分包方不得自行进脚手架材料等同类周转物资,如需使用,可按总包方的物资部要求做好标识,由总包方物资部管理人员、分包负责人、总包方劳务物资负责人共同清点核对数量签字认可后进场使用(退场手续相同)。
(10)施工现场任何分包方的标识,须上报总包,总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1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北门卫西侧的封闭式垃圾棚(垃圾棚的位置详见上图:车辆运输路线图),做好活完场清工作。如果未按要求做到活完场清的,没有达到要求的,首先先进行警告提醒,并限期限时进行清理,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完毕的将处理罚款(罚款详见工程项目文明安全施工奖罚细则)。
(12)分包单位项目主管领导要按时参与总包方组织的各项检查,各项协调会,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执行会议精神。
现场检查:
日期
现场专业检查
参加人员
时间
星期一
外围、支持区、核心区
CM、总包及承包商专业负责人
9:00-11:30
星期二
外围、支持区、核心区
CM、总包及承包商专业负责人
9:00-11:30
星期三
外围、支持区、核心区
CM、总包及承包商专业负责人
9:00-11:30
星期四
外围、支持区、核心区
CM、总包及承包商专业负责人
9:00-11:30
星期五
外围、支持区、核心区
CM、总包及承包商专业负责人
9:00-11:30
星期六、日
外围、支持区、核心区
CM、总包及承包商专业负责人
9:00-11:30
(13)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不按时整改,总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鄂尔多斯市的处罚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具体处罚条款见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4)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运输时应提前一天向总包方责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总包根据运输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规划材料运输路线(路线见车辆运输路线图),运输过程中需要配备至少一名看管人员。
3.2安全管理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为创建“鄂尔多斯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安全无事故,杜绝死亡、火灾、设备、交通等重大事故;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有组织系统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实施,实现项目安全目标。
对整个施工区域,总包负责总的安全管理,各分包听从总包安排和管理。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与总包单位一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完全遵守总包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⑴分包方进场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有效证件、施工方案和人员名册,报到总包相关部门。
⑵分包方应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且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总包方检查。
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焊工等。机械设备应挂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维修保养台帐。
⑷各分包施工人员严禁乱拆乱动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且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自己工作面的安全防护。如有需要拆除临边防护施工时,需向总包申请,由总包批准后并做好其他临边防护措施,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现场需有安全员看管,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做好相应保护措施。
⑸各分包方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蛮干;操作面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搞好安全防护。
各分包单位50人以下的队伍设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另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巡查员,做好自己的安全生产工作。
⑹总包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分包方的施工部位和作业面的文明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如隐患比较严重或较多时,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各分包方的文明安全施工在总包方的项目巡检中必须达标。
⑺分包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将受教育人员花名册、教育试卷、教育内容于进场前报到总包方安全部备案登记。
⑻分包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并将安全管理体系上报总包方安全部。
⑼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工长签字后,到保卫部门办理动火证,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⑽分包单位对自己作业区域消防箱、消火栓、喷淋、烟感等安全防护设施要加以监督保护,对其他分包单位在自己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拆除破坏现象,应加以制止。如有不听劝阻的,可上报至总包,由总包对其进行处罚,并对检举人员进行奖励。
⑾总包方将组织分包单位进行工作面的书面交接,并签订交接单,分包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否则,总报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⑿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总包方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总包方将清退出场。
⒀因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方自行承担。
⒁因分包方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乱动机械设备和消防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己承担。
(15)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总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鄂尔多斯市的处罚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具体处罚详见工程项目文明安全施工奖罚细则)
(1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详见《总承包安全管理规定》。
3.3质量管理
总包对施工现场的整体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对于进出场的材料进行检查,并要求各分包将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报于总包,由总包上报至监理,由监理进行审核。各分包负责各自施工区域的质量把控,做好自检、交接检,如实填写好表格上报总包,总包组织监理方后予以验收;并将相关资料上报于总包。
⑴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工程二期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创过程精品。
⑵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上报总包,方案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⑶分包方必须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持有效证件),负责质量检查、成品保护、材料进场检测、资料报验,各种报验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并及时向总包方质检部汇报工作,否则总包对其所施工的工程不予验收。
⑷分包方自行采购进场的材料必须是绿色环保材料,具有有效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等,并及时向总包报验。无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或不合格材料严禁用在工程上。各分部分项检验批经总包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者或进场材料未检验通过强行施工者将令其返工,并由其承担造成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
⑸分包方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并报监理公司、总包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
⑹分包方的技术人员、工长、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交接检,如实填写好表格上报总包方后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不满足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⑺分包方必须按设计、施工方案、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前向总包方提供自己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当以上几种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较高要求为准。不按时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者不允许施工。
⑻施工中如出现不合格品、不合格项,总包将向分包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和不合格品通知单。分包要针对其编制整改措施,经总包审批后,在规定的限期内组织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者,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同时将对分包方处以500~2000元罚款。
⑼施工过程中,总报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会议,分包单位的主管领导或者质检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⑽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费用。
⑾各分包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总包方将对分包方处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行政责任,并加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和材料浪费的将根据损失浪费情况处以5倍罚款。
3.4技术管理
总包对各分包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方案进行审查,并将资料上报监理,如果方案不符合要求,总包单位将责令其重新编写,直至合格。各分包要听从总包的安排,按总包要求进行相应方案的编制与报审。分包在现场碰到的技术问题及时向总包技术部反应,总包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协商或请监理、甲方、设计院参加的技术专题会解决。技术专题会议所形成的决议由项目技术部负责会签、分发和落实。
⑴分包方应接受总包方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⑵分包方在正式施工前7个工作日须将施工方案提交管理公司、总包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执行。经管理公司、总包评审后的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⑶分包方收到总包审批的施工方案后,必须立即组织学习,并细化分解,依据方案编制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制定工艺流程图。
⑷如分包方对评审的施工方案有异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在没有得到更改指令书前,必须执行原施工方案。未经许可私自更改的,总包方将下发整改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己承担。
⑸分包方在人员配备、方案编制、技术交底、问题反馈等方面均应认真完成,对总包方负责。
⑹特殊工艺和重要部位,分包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管理公司、总包方评审。
⑺分包方须设置专职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由总包方资料员统一领导,并接受总包方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报总包方复查。分包方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必须及时并与工程同步,资料内容和整理满足质量目标要求。
⑻分包方分包的工程交工时,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及影像、图片等,要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要求及时交总包归档。如分包方施工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总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方整理,分包方有义务给予配合,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⑼分包方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错误,一切后果自负。
3.5文明施工管理
为保证现场施工环境,总包制定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包单位也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组织领导个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总包负责整个施工管理区域的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设门卫。
(2)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平面图。
(3)施工现场严格划分施工区和生产区,并用栏杆隔开,场地道路绘制马可线。
(4)施工区搭设护头棚,搭设垃圾棚。
(5)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6)施工现场配置门卫,并安排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人员、材料、设备的出入等,总包负责整个厂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7)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8)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需穿着规定服装,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着施工反光马甲( 左胸前、后背印刷公司名称和编号),佩戴胸卡,进行现场教育,要求工人举止文明,各分包方之间团结合作,施工管理人员对工人应平等尊重,使整个施工场区营造出一个紧张向上的氛围。
(9)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材料:施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材料,对于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材料要求当天使用当天进场,下班后并拉出厂区;
非易燃易爆的材料: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各种料具均要按总包方要求进行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并做好材料标示。砌体材料码放不得超高,砂石等散料要成堆并妥善覆盖。
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要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施工用料及设备配件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供应进场,严禁过早进场,压占施工现场,影响场容。
(10)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设专人进行现场内及周围道路的清扫工作,以保持现场及周边空气清洁。运输车辆不带泥浆及其它污物出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己承担。
(11)所有施工垃圾由总包方统一外运,费用由各分包方承担,收费标准按施工配合协议执行。现场施工垃圾必须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放置到垃圾棚。施工垃圾严禁混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够一车时必须出厂。
(12)总包方将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分包方下发整改通知,该分包方应按时完成整改,未按时整改的分包方进行罚款(罚款详情见工程项目文明安全施工奖罚细则)。
(13)总包在施工现场4层搭设4个吸烟室,吸烟室位于卫生间旁边,吸烟室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如灭火器、水桶等应急物资;吸烟室和卫生间由总包配备清理和管理人员。卫生间及吸烟室位置详见下图:
(14)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各项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控制和减小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使施工能够正常地进行,现场文明施工也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
分包负责各自施工管理区域的文明施工范围:
(1)分包方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文明施工检查,总包方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分包单位必须参加,积极配合总包方搞好检查工作,对总包方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各分包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需穿着规定服装,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着施工反光马甲( 左胸前、后背印刷公司名称和编号),佩戴胸卡,进行现场教育,要求工人举止文明,各分包方之间团结合作,施工管理人员对工人应平等尊重。
(3)各分包要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4)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的有关资料。
(5)各分包所有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进出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如手续不齐全、没有工具出入证明文件的一律不准出入。
(6)各分包施工操作面要求施工操作、行走方便,搬运材料畅通无阻,每天做到活完场清。如有脚手架,必须将脚手架放到指定位置或房间内,保证走廊通道畅通。
(7)各分包严格遵守总包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减少防尘、防噪、防火、防水等污染。
(8)防止建筑材料的污染措施:采用经国家或鄂尔多斯市认证的绿色环保材料,严格现场材料验收制度,杜绝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进入现场,用于本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材料性能,对混合后会发生反应,生成有毒害物质的材料应分开存放,并严禁混合使用。
(9)防止大气及水污染: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要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车辆要封闭,以防止遗撒、飞扬。
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所有废水须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在厂区外的临建材料堆放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质,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10)防止噪音污染: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因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扩散。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扰民。
3.6治安保卫管理
总包负责整个厂区的治安保卫管理,并配备治安管理人员,各分包方要严格遵守总包的各项管理制度,听从总包的管理。各分包按照总包的要求上报资料,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⑴分包方负责人必须掌握其所有进场人员的情况,严禁使用童工和来历不明人员;严禁使用或窝藏在逃人员。如果发现在逃犯,分包方要及时向总包方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如果有隐藏不报或资助罪犯逃逸的,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由分包方自负。
⑵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鄂尔多斯市暂住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凡进入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工程二期项目部的分包单位的外省市人员,必须两证(暂住证、身份证)齐全。如不按照规定办理,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分包方人员被区域公安机关扣留,总包方概不负责。
⑶所有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周内,必须先将本单位职工花名册、身份证、劳务合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送总包方保卫部(同时报劳资管理员)注册登记后,办理施工胸卡。如胸卡丢失必须马上报告,注销补办。并按照项目劳资管理员的要求进行人脸识别录入。人员离场时,在五日内交回施工胸卡,逾期不交的总包方将扣留管理保证金,直至交回胸卡。如果办证资料暂不齐全或施工时间不超过一星期的,确属工程急需时,经生产经理以及项目书记审批同意后,由保卫部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的有效期为10天。未办理施工胸卡或临时出入证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⑷分包方进场时,应将本单位所需进场的物资、机械设备进行逐一登记(《分包单位物资、机械设备进场清单》及《分包单位易燃易爆物品进场申请单》),报总包方保卫部、物资部备案,否则将一律不准进场。分包所有出场的物资、设备,必须经总包方生产经理审批,物资部核实无误后,凭物资部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场。
⑸分包方的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或车量相关证件,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管理。到施工现场办事的外来人员要出示相关证件,并到门卫室进行登记,由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领进施工现场。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车辆,门卫有权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⑹对无理取闹的人员现场保安、门卫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或漫骂、殴打门卫、保安者,总包方保卫部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勒令出场;同时对当事人单位处以严重的经济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方负责。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交区域公安机关处理。
⑺对总包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整改意见,分包方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堵塞漏洞。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如给总包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总包方将追究肇事方的经济责任。
⑻分包方负责人要对所属人员经常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及法制教育,加强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自身队伍的人员素质。进入施工现场的队伍严禁参与色情、赌博等违法活动。平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宿舍、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大量的现金及有价证券,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⑼凡进入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工程二期项目的分包队伍,严禁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现象。如有打架、斗殴者,总包方将对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双方单位各罚款2000~5000元;如发生群殴现象,总包方将对双方单位各罚款2000~10000元,并将全部队伍清除出场;构成违法犯罪的交区域公安机关处理。
⑽各分包单位必须负责本方的成品保护和物资保管工作,并协助其他分包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毁。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不得破坏和偷盗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和设施等,如发现或查获分包人员有破坏或偷盗行为,总包方将按该产品的5~10倍的价格,对当事人所属单位进行索赔,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所属单位给以严重的经济处罚。对偷盗者除索赔、罚款、清除出场外,对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总包方将按材料的实际价格5~10倍的价格对当事人进行索赔,还要对当事人罚款200~1000元,并开出工地,同时还要追究乙方的领导管理责任和罚款处理。对偷盗者除索赔、罚款、清除出场外,对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⑾治安保卫管理也要严格遵守《治安、消防、交通协议书》。
3.7消防安全管理
⑴分包方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总包方制定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制度。严禁乱动和破坏施工现场的所有消防器材;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
⑵分包方所使用的仓库、加工车间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报总包方登记。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油漆配料等的库房,一律设置在厂区外的临建区域,分包方必须有专人看管,必须有严格的防火制度和防火措施。分包方应根据所存放物品的特点,按消防法规和总包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足量的合格的消防器材。各类库房严禁使用明露的高热强光灯具。
⑶各分包方的电气焊工进场后,要到总包方安保部备案。在从事电气焊作业前,要到总包方安保部开取动火证(每日早7:00~晚17:30为白天开取动火证时间,时效为日间作业,需夜间加班者,于晚6:00另行开取动火证)后方可动火。动火时要对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或采取隔离等措施,并配备看火人和灭火器(自备)。作业完毕后,必须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去。对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消防器材、高处作业无接火盆的,总包方将对操作人员罚款100~2000元,对其所在单位除以5000~20000元的经济处罚。如造成火灾的分包单位,所有一切后果将由该分包方承担。
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点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严禁存放氧气瓶、乙炔瓶、油漆桶,现场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⑷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严禁躺着吸烟,违者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200元。
施工工程内严禁住人,违者对当事人罚款200~500元,并勒令退出现场。同时对当事人单位罚款500~2000元。
现场严禁私自搭设库房,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总包方将对违规分包方罚款500~2000元。
⑸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后,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⑹各分包单位在搭设库房时,须报总包批复,且采用非易燃材料支搭。对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储存,分类码放,并保持库内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废弃料应及时回收、妥善处理。
⑺分包单位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及防火安全交底,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调配油漆、稀料及防水用的底油须在指定部位,且须设专人管理,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油漆、防水作业时,严禁与电气焊工交叉作业。
⑻消防安全管理也要严格遵守《治安、消防、交通协议书》。
3.8临电管理制度
1、施工用电供配电系统设计要求
基本要求:现场供配电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进行供配电,从现场实际出发,尽量满足相间负荷平衡,各用电工区的施工用电分布均匀。临时用电由专业队伍组织施工,保证供电质量,满足施工用电及安全要求。
技术要求:(1)现场供配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原则进行设计施工,PE线与N线严格分开使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姆。
(2)所有用于临电设施的材料及元器件必须为合格品,出厂证件齐全,并经过国家劳动检测部门检测。
(3)配电箱要求:①现场内配电总箱、配电分箱及开关箱均为标准铁制配电箱(配电箱可按要求购置)。箱内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及刀闸开关要与负荷功率、容量相匹配(一般为用电电流的1.5倍),使用专用保险。②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上一级保护动作值较下一级动作值略大一些,设定为50mA)。③箱内开关间距100A以下不小于3cm,150A以上不小于5cm.④分配电箱设在负荷中心区域,回路数量按设备开关箱数量而定,一个用电分区一般设置一台分电箱。⑤移动式配电箱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宜为0.8~1.6m,端子距地面不小于0.6m。
(4)现场敷设电缆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根据现场实际按规范要求进行架空或桥架敷设。
2、 负荷计算
(1)机电包
包商需求表:
项目
计划功率(KW)
用途
需用时间
用电位置
加工区用电
100
配件及与之加工使用
2015.10.1-2016.7.30
堆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300
施工现场安装机械使用
2015.10.1-2016.7.30
厂区
办公区&工人生活区:荣泰光电设置
加工区: P= K1∑P1 = 0.7*100=70KW
I = P /(1.73Ucos ∮ )=70*1000/(1.73*380*0.75)=142A
设一个总箱,选择额定1.5倍左右,取200A断路器,总配电箱受入电缆:YJV—4×120+1×70.
由嘉利堆场总箱接驳。
厂区施工用电: P= 1.11 K1∑P1 = 1.11*0.75*300=250KW
I = P /(1.73Ucos ∮ )=250*1000/(1.73*380*0.75)=507A
设两个总箱,选择额定1.5倍,取2*400A断路器,总配电箱受入电缆:YJV—4×240+1×120.
总配电箱分别位于南支持区2M层及北支持区3层,可分别提供若干供电回路分布于施工区域,开关容量自行设计,总负荷不得超过总配电箱。
(2)洁净包
包商需求暂未提供,预计如下:
项目
计划功率(KW)
用途
需用时间
用电位置
加工区用电
100
配件及与之加工使用
2015.10.1-2016.10.30
堆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300
施工现场安装机械使用
2015.10.15-2016.5.15
厂区
核心区临时照明用电
100
核心区施工期间临时照明
2015.10.15-2016.5.10
核心区
办公区&工人生活区:荣泰光电设置
加工区:(与机电包相同)
设一个总箱,取200A断路器,总配电箱受入电缆:YJV—4×120+1×70,由嘉利堆场总箱接驳。
厂区施工用电: (与机电包相同)
设两个总箱,取2*400A断路器,总配电箱受入电缆:YJV—4×240+1×120.
核心区临时照明用电:I = P /(1.73Ucos ∮ )=100*1000/(1.73*380*0.75)
=203A
设两个总箱,选择额定1.5倍左右,取2*160A断路器,总配电箱受入电缆:YJV—4×70+1×50.
施工及照明总配电箱分别位于洁净区下夹层南侧偏东及北侧偏西,可分别提供若干供电回路分布于施工区域,开关容量自行设计,总负荷不得超过总配电箱
(3)装饰包
办公区&工人生活区:荣泰光电设置
加工区:从机电或洁净包总箱内接2级箱,独立挂表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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