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州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为保证我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一、必须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伤风败俗的信息。不得向学校、单位或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在使用因特网接入时,应遵守互联网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政策法律,自觉不看、不传、不下载各种“黄、毒、赌”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法律部门
2、处理。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四、在国际互连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校园内的光缆及其它网络设施应妥善保护, 避免人为损坏。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各种谣言等。所有上网用户有义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一切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五、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网安全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运行。校园网用户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学校,以防造成更大的影响。六、任何人都有爱护校园网络设备的责任和义
3、务,禁止任何破坏网络设备的行为;未经学校的批准,不得更换、修理网络设备;由于客户端不正当使用网络及其资源所造成的设备破坏,由客户端维护人和使用人根据破坏程度予以赔偿。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七、为保证网络安全, 应加强应用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和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网络操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校园网管理机构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经验。八、对于违反本管理规范的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上报高一级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新州镇中心小学 制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