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伏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公司“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落实安全责任制。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站长职责(一) 站长是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向电力安装部主任负责。(二)负责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制定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四)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五)负责审定电站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六)指导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督促落实。(七)落实并
2、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八)指导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督促落实。(九)审批特殊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特殊检修项目的措施等。(十)审核、批准班组提出的安全生产奖惩建议。第四条 技术员职责(一) 在站长领导下,负责生产、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工作。(二)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三) 负责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演练,提高员工技术素质,使员工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四)协助站长组织、协调好各项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文明生产。(五)协助站长贯彻上级规定和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做到准确无误、检查认真、反映情况真实。(六)站长
3、不在时负责站内工作,代理站长职务。第五条 安全员职责(一)负责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监督制止习惯性违章和“三违”现象;(三)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发生规律,组织制定并落实“安措”计划;(四)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大检查活动;(五)负责组织安全例行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六)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八)负责组织完成电站安全方面的报告、上报材料及安全措施的审核工作;(九)监督各值安全工作监督执行情况。第六条 值长职责(一)是各值安全第一责任者,是电站各值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值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上级有
4、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二)参加电站安全例会,传达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安全活动等;(三)编制本值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负责本值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四)督促检查各值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五)负责组织本值安全例行工作,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六)参加、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七)负责上报安全方面各种信息、材料及安全措施的实施工作;(八)负责运行、检修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及时纠正生产中的不安全现象;(九)参加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十)参加事故分析,查找事故的技术原因,制定反事故的技术措施。第七条 其它生产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站运行及检修规程,并履行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二)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四)参加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五)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事故现场;(六)参加各种安全例行活动。第三章 附则第八条 本规定北京科锐800KW 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