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审批流程图
举办者提出申请
专业、规模、层次、地址
教育局职成股受理审核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小组及相关人员进行论证,做出同意与否决定(
下发同意筹设批复函
同意筹设批准书(
申请人填报《办学审批表》,并开始筹设
县民办教育机构小组现场考核验收
市民办教育机构领导小组现场考核验收
发同意办学通知函
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与申请人说明情况
申请报告
申办者个人情况
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章程
校长基本情况(附佐证材料)
组织机构人员情况(附佐证材料)
专兼职教师情况(附佐证材料)
办学条件(附产权及相关佐证材料)
办学注册资金(附佐证材料)
学科教学计划(教材版本)
不同意
申请验收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等级证等有效证件
资质验证
考核验收合格,报市教育局审批省厅备案
注:法定审批时限200个工作日、优化后的审批时限100个工作日。
附件4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审批流程表
委局名称
教育局
事项名称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审批
承诺时限
100工作日(含筹设期5个月)
办理流程
受理→资质验证→筹设→考核验收→备案注册→发办学许可证 (6个审批环节)
环 节
各环节操作规程
受 理
设置依据
《黑龙江省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工作内容
承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工作结论
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人姓名
曹允祥、赵鸿力
办理人职务
窗口工作人员、科员
资质验证
设置依据
《黑龙江省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工作内容
对举办人进行资质验证
工作结论
合格的准备下发筹设批准书;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人姓名
曹允祥、赵鸿力
办理人职务
首席代表
筹 设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工作内容
对举办人下发《筹设批准书》、《民办学校审批备案登记表》。
工作结论
举办人要认真填写《民办学校审批备案登记表》,要按照《黑龙江省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进行筹设
办理时限
94个工作日
办理人姓名
曹允祥
办理人职务
科员
考核验收
设置依据
《黑龙江省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工作内容
举办人申请验收,并上报《民办学校审批备案登记表》(一式3份),民办教育机构领导小组现场考核验收。
工作结论
考核验收合格,准备上报市局备案注册,不合格的说明原因。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人姓名
李长泉、曹允祥、赵鸿力
办理人职务
副局长、股长、首席代表
备案注册
设置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工作内容
根据民办教育机构领导小组局决定意见,上报市局备案注册。
工作结论
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在时限内上报备案注册。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人姓名
赵鸿力
办理人职务
首席代表
发办学许可证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工作内容
发办学许可证
工作结论
发办学许可证、办结
办理时限
即时
办理人姓名
曹允祥
办理人职务
窗口工作人员
备注:
1、此调研表每张只能填写一项审批事项,此样表中默认设置了六个环节,如果实际流程多于六个环节,则可扩充环节表格,增加相关的审批内容。
2、每项审批事项必须明确承诺时限,审批环节要填写环节时限,环节时限之和不能超过承诺时限。
3、办理人:对照相应的审批环节,必须明确办理人姓名。
附件5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审批公示信息表
事项名称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审批
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上报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黑龙江省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举办者的资质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拟任校长、拟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名单、身份及资质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民办学校审批备案登记表》一式3份。
审批条件
软、硬件达到《黑龙江省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审批程序
受理→资质验证→筹设→考核验收→备案注册→发办学许可证
法定时限
200工作日(含筹设期6个月)
承诺时限
100工作日(含筹设期5个月)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办理地点
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452-7661666
备注:
1、事项名称必须与流程中的事项名称一致。
2、许可类型和办件类型必须明确,事项的许可类型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配套服务事项;办件类型包括,承诺件、即办件、上报件。
3、如业务含有收费程序,必须明确费用的标准及依据,需要做公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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