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摘要】如今很少有人去好好的研究招标和投标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原则性问题,根本不去关心,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是不是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今天就想要对我国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如今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出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处理这这些问题的对策都做了一个探讨分析。【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对策一、前言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正是随着我国近几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逐渐开始越来越多的受到大家的重视,但是招投标工作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招投标工作也是有一些理论知识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的相关从业人员好好了解好
2、好学习的,只有更好的学习了这些理论知识,才能够更好地处理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整个行业的不断发展。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含义和特点1、招投标的含义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建设工程的经济活动中,招标人利用技术经济的一些方法,通过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市场交易方式,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成协议和订立合同,是经济活动和民事法律行为两种性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或邀请信等,发布招标信息,邀请潜在的组织投标竞价参与公平竞争,通过对投标竞争者的综合情况进行分析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者,签订合同,以节约投资、保证工程的质量。招投标,包括了招标和投标两个环节。招标与投标是相互对应的,
3、尽管世界各国的招标法律规则中只称招标,但实际上都是招标投标的简称。对于建筑工程而言,招投标是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定各个参与供应单位,节约投资,缩短工期,还提高工程质量的建筑市场交易方式。2、招投标的特点(一)组织程序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和条件,必须先设定并公布,具有法律约束效力,所有参与方都要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条件参与,且由固定招标机构组织进行。招标投标中的程序规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公平、公正、公开。建筑工程招标,目的就是寻找投标人,并择优选定中标人。整个招投标过程都要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公开评标标准,约束评标委员保证评标公正性。 (三)一次性成交。建筑工程招投标,一般投标人和招标人
4、,不会进行讨价还价,招投标是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投标人只能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时间一次性报价。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后,选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四)时限性。招投标所有的工作都是都必须按公开规定的时间进行的,有着非常严格的时限要求。(五)多目标下的系统最优化性。招投标的最终目的在于追求多目标条件下的系统最优化,是为了追求成本低、工期短、质量优、且获得寿命同期效益最佳。三、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法律和程序要公布于众,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办事;采购项目和合同的条件也要进行公告;资格预审和评价投标的标准都是要进行事先评价,并且公开的;最后就是公开开标的采购活动,并且所有的采购记
5、录要做好,以备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审查和监督。2、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指竞争者之间所进行的公开、平等、公正的竞争。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各个竞争者在同一市场条件下共同接受价值规律和优胜劣汰的作用与评判,并各自独立承担竞争的结果。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的竞争,才能发挥其巨大的作用。3、公正原则“公正”一词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在招投标工作中,公正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的授予要兼顾招投标社会目标的实现。4、诚实信用原则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市场经济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既是进行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取得
6、胜利的关键所在。主要就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都应该诚实;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应该违背招标文件的有关承诺;不得有不利于其他投标人的行为;遵循优胜劣汰原则。四、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1、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很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特征,分决策和实施两个阶段,行业和地方各管一块的条块管理格局依然存在。国家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标准,互不相认。管理画地为牢,影响了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的开放,无益于健康的招标市场体系的建立,弱化了市场竞争机制公平竞争,以及优胜劣汰。2、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不成熟或不规范 (一)建设单位行为的不规范:建设单位搞假招标,甚
7、至任意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标。建设单位利用职务之便,在招标的过程中通过种种手段弄虚作假,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手段将工程项目肢解,将一个项目弄成小项目,规避招标。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存在压价行为,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一味追求节约投资,,压低工程造价,施工单位明知不合理,依然接受,后来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和工程材料上动手脚,造成建设管理上的不畅和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吃回扣等现象也比较严重。(二)建筑施工承包商行为的不成熟或不规范建筑施工承包商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施工企业定额,在投标报价时盲目报价。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依然以国家、地方或政府定额为基础盲目性比较大;建筑施
8、工承包商在投标时围标、陪标现象严重。围标或陪标是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或损害其他招标人利益的行为,影响比较严重。(三)中介组织机构的不成熟或不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招标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招标代理机构很多都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损坏了中介组织本身应该具有的社会性和独立性。3、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不够开放,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严重我国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如今受到地方性的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还是比较严重的,整个建筑行业市场的交易开放程度不够,政策干预的影响较为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注册登记难。地方政府对于建筑施工行业的保护现象比较严重,对于外来的建筑施工企业
9、都建立了相应的地方管理办法,表面上是加强对于市场的管理,但实际上,这些政策的出台就是影响了整个市场的公平,不能够有效地公平运行,倒是很多的外来建筑施工企业,都难以进行注册登记,很难有效的参与到本地化的市场竞争当中来,这也就是保护政策的主要体现。(2)投标难。投标难关键在于资格预审难。在一些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政府官方背景的工程项目,在进行公开招标过程中,为了照顾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以各种理由将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拒之门外。(3)中标难。中标难主要体现在评标执行标准的差异上。不少招标人为了照顾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评标的过程中,对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采取差别对待,使得本地企业和外来
10、企业处于不同的竞争水平线上,造成对外来施工企业的“歧视”。(4)经营难。外来企业进入某一地区建筑市场时,普遍感觉管理环境不够宽松,政策倾向性严重,各种摊派收费多,使得外来施工企业的经营显得尤为困难,处处“捉襟见肘”。4、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的具体表现,将产品的价格交由市场来决定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形成的主要特点。建筑工程招投标作为一种典型的市场经济行为,也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的的规律,将建筑产品的价格交由市场通过竞争来决定。然而,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已普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建筑工程的承发包,但是我国建筑产品的价格却没有完全交由市场去决定,建筑工程产品的价格计算
11、确定依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算模式,即:以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编制的定额为基础,按照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与定额相应的单价,依照政府管理部门定期公布的计价程序及调整价差计算出工程总造价,在此基础上再上下浮动作为最终的标底价格或是投标报价。从整个的计价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始终主导着建筑产品的价格,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却被牢牢地束缚起来了,无法自动运行其内在的调节机制,也自然无法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5、建筑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一)约束建设单位的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除了在招标开始前可以审查建设单位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外,还
12、没有一套完整的市场机制来确保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二) 约束中介服务组织结构的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不能有效运行;建筑市场“大浪淘沙”的竞争原则,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是有效的,部分中介组织机构的不独立,使得约束机制不能有效的运行。同时,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程序繁杂,耗时耗力,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严重。五、解决问题的对策1、建立统一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监管机构多级管理机构执行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使用统一标准和规范,彻底开放行业的限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统一的进行招投标代理资格认定;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实现招标项目信息、资信的共享,便承发包双方及中介
13、机构的交易活动,利于管理。2、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一)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管和规范策略。积极努力探索和完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招标时,应对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调动起市场积极性;评标时,应对评标委员会保密情况严格的监督管理;开标定标时,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二)建筑施工承包商行为的监管和规范策略: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建筑领域的企业信誉档案;继续加大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惩处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力度;邀请舆论媒体关注整个招投标活动,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规范行业行为;敦促建筑施工承包商根据自身施工管理水平。(三)中介组
14、织机构行为的监管和规范策略:组建成立行业协会,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及行业准则,规范中介组织机构的行为;建立健全招投标代理等中介组织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推行个人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中介组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誉评价制度。3、建立以市场竞争为主导的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将建筑产品价格交由市场来决定,建筑产品价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建筑产品价格的计算的几个不确定要素确定时,要建立以市场竞争为主导的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脱离政府管理部门编制的定额而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就是市场价格;投标竞价中最大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并不断提高自己企业的管理水平。4、建立以工程担保(保险)为基础的
15、市场约束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工程担保机制,增加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根据企业实力和信誉的不同实行有差别的担保,用市场手段加大违约失信的成本和惩戒力度,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更加规范透明,有利于转变建筑市场监管方式。5、积极推行招标代理制度,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运行机制(一)脱钩改制,组建完全独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推行招投标代理制度,必须使招标代理机构脱离与政府管理部门的附属关系,组建完全独立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拥有工程建设专业领域里的各种综合性人才,以为招标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三)加强招投标代理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尽快制定
16、相关实施细则;通过完善法规制度,使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章可循。(四)加大引导与宣传力度,为推行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和完善设计招标代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展现代理招标的社会价值,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体现更多作用。6、建立健全招投标体制,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有效运转一是“组织机构”,二是“规范制度”。建筑工程招投标体制中 ,建筑工程招投标体制可定义为:由运行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各级政府管理机构、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以及确招投标机制发挥作用。其中,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宏观调控招投标运行的职能,
17、招投标机制是为招投标运行模式的设计与运行提供全面周密的思想指导,以此来规范整个市场行为。六、结束语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才能逐渐的走向一种高度的规范化。只有越来越规范的操作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才能让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更加良性,更加有序,更加前景。当然,确实中间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总会有问题不断地出现,需要不断地去解决;但是没解决一个问题,就是一种进步,就能够带来巨大发展。参考文献1 刘伟利. 工程招投标的研究J. 中外企业家. 2013(18) 2 潘新纲. 试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门窗. 2012(09) 3 刘静. 实例分析投标报价方法的运用与计算J. 中华民居(下旬刊). 2012(06) 4 邱磊,吴照学,杨智良. 论清单模式下招投标信息网络建设J.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