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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386-2022 穴位贴敷服务规范(上海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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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1.020.10CCS C 05DB31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13862022穴位贴敷服务规范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acupoint application therapy2022-12-19 发布 2023-03-01 实施 发布 出版中国标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DB31/T 13862022目 次前言.m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要求.15人员要求.26材料要求.27提供服务要求.28评价改进.3参考文献.4IDB31/T 13862022前 百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2、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牡丹江市中医医院、上海市宝山区中西医结合 医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煜、余志红、尹天威、沈卫东、赵箜、张炜、赵钢、刘力、卢根娣、孙绪武、陈拥、钱叶长、潘琦慧。皿DB31/T 13862022穴位贴敷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穴位贴敷服务的总体要求、人员要求、材料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穴位贴敷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

3、通过攵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届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GB/T 21709.92008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9部分;穴位贴敷GB/T 33414穴位贴敷用药规范YY/T 0287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YY/T 0467医疗器械保障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公认基本原则的标准选用指南YY/T 0615.1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 第1部分: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穴位贴敷 acupoint application therapy使用

4、药物在穴位上贴敷的治疗方法。来源:GB/T 217092008,3.1,有修改4总体要求4.1 服务机构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科室,并已开展相应中医药服务。4.2 服务机构应提供穴位贴敷适用症指导、穴位贴敷治疗、穴位贴敷不良反应预防及处理等基本服务 和开展服务必要的场地。4.3 服务机构治疗室应满足院感要求,清洁、安静、明亮、通风良好。治疗室空间大小应满足操作要 求,并设置一人一区,保护患者隐私。4.4 服务机构应配备实施治疗和预防意外所需的药品、器械等。4.5 服务机构应配备污物处理的废物箱。4.6

5、服务机构应配备灭火设备预防明火。4.7 服务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4.8 穴位贴敷服务操作应符合GB/T 21709.9。1DB31/T 138620225人员要求5.1 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o5.2 上岗前应接受医疗机构穴位贴敷培训I,培训后考核合格方可上岗。a)培训内容应包括操作方法、药饼制作、穴位定位、操作规范、治疗禁忌、意外事件处理等内容。b)实施培训人员应为具有一年以上穴位贴敷服务经验,并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c)培训时长不少于2学时。d)培训考核涉及:1)考核内容应以操作技能为主,辅以理论知识考核;2)考核合格的人员应

6、由医疗机构颁发证书并盖章存档。5.3 工作期间应着白大褂或统一的工作服,仪表端庄。5.4 对待患者态度认真仔细,举止大方得体,言语礼貌亲切。6材料要求6.1 药物要求6.1.1 所用饮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6.1.2 常见剂型包括软膏、硬膏等,制作和使用原则应遵守GB/T 33414的规定。6.1.3 贴敷药材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严格按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加工。药材或饮 片加工应确定药物的剂型、数量、粗细目数、赋形剂、助透剂、巴布剂等相关数据,记录备案后由委托方、加工方盖章存档。6.2 外用敷料6.2.1 药物常用外用敷料应固定于穴位保持药物作用。6.2.2 外用敷料可以

7、向具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的厂家委托定制或直接采购成品6.2.3 外用敷料的生产应符合YY/T 0287,YY/T 0467及YY/T 0615.1的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易引起 过敏的材料制作。6.2.4 出现因外用敷料引起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生产者反映。7提供服务要求7.1 治疗准备7.1.1 确认操作环境、药物、设备符合要求。7.1.2 确认患者的个人信息、治疗病种并保障患者的个人隐私。7.1.3 根据GB/T 21709.9-2008中第5章和第6章的规定,评估患者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实施治疗,检 查有无皮肤破损等不适合治疗的情况,必要时应签署知情同意书。7.1.4 应告知患者或家

8、属治疗方法、内容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7.2 实施治疗7.2.1 贴敷前应对贴敷部位和药物按治疗处方进行确认,7.2.2 贴敷前应对贴敷部位进行消毒,使贴敷部位保持清洁。2DB31/T 138620227.2.3 将药物外敷于贴敷部位时,应确认其干湿、软硬程度符合治疗要求。7.2.4 药物外敷后应紧贴于贴敷部位或用敷料固定。7.2.5 完成贴敷后应确认其与贴敷部位的贴合程度,谨防掉落。7.2.6 贴敷后应再次对贴敷部位和药物进行确认。7.2.7 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患者保暖,动作轻柔,根据患者感受及时调整。患者出现贴敷部位红肿或其 他不适时,应立即停止治疗并按不良反应处理。7.3 完成服务7.3.

9、1 查看患者有无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7.3.2 帮助患者整理衣物和清理污物。7.3.3 需持续穴位贴敷治疗的,应告知患者去除时间、去除方式、局部皮肤处理、过敏反应处理等事项。7.3.4 治疗结束后处理好医疗废物,保持治疗室整洁。7.4 不良反应处理7.4.1 出现不良反应应耐心、诚恳地向患者解释。7.4.2 处理方法遵循 GB/T 217O9.92OO8 中 4.3 和 5.12。7.4.3 处理过程应仔细认真,动作轻柔,避免造成二次伤害。7.4.4 出现不良反应应记录不良反应类型、具体症状、处理方法,及时上报并备案存档。出现群体不良 反应的,应立即报告药监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

10、监测机构.7.4.5 不良反应涉及操作不当的,应对服务人员进行教育、批评,情节严重的应撤销考核合格。7.4.6 不良反应涉及药物器械加工制备的,应告知生产商进行改进、停用该产品或更换生产商。7.4.7 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在处理完成一周内完成随访。7.4.8 随访记录应包括患者信息、不良反应类型、具体症状、处理方法及处理后恢复状况,并备案存档 处理。8评价改进8.1 服务评价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穴位贴敷评价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投诉、随访及定期评价,评价应包括医 疗机构自我评价、顾客满意度评价及社会评价。8.2 服务改进8.2.1 服务机构应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8.2.2 涉及服务人员的投诉处

11、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批评、撤销考核合格证书。8.2.3 涉及药物器械加工制备的投诉处理,应告知生产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停用该产品或更换 生产商。8.2.4 投诉处理完成后结果应及时向投诉方进行反馈。8.2.5 每年完成穴位贴敷工作后应对穴位贴敷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形成报告.3DB31/T 13862022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版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版4中医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4号)5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6上海市中医药条例7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办发 C2O12D45 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9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 C2013J36 号)C10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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