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营销部组织架构及薪酬方案
一、营销部组织架构
(一)、组织架构图
(二)、人员编制及主要岗位职责说明
序号
职务
人数
主要岗位职责
1
营销总监
1
主管营销部全面工作
2
营销经理
1
负责销售、案场管理、客服工作
3
策划经理
1
负责策划、市场工作
4
推广经理
1
负责推广、平面工作,对接推广公司工作
5
销售助理
1
在营销经理的领导下制作表格,日、月报等。
6
客服主管
1
在营销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售后客服工作
7
客服专员
2
客户服务及备案、按揭、档案管理等相关手续办理
8
销售组长
2
在营销部经理的领导下带领置业顾问开展销售工作
9
置业顾问
8
客户接待、销售、回款、客户资料收集、合同签订
二、薪酬方案
(一)、目的
激励销售人员,完成销售任务,规范营销提成管理。
(二)、适用范围
营销推广部全体人员。
(三)、启用时间
201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四)、佣金结算
1、结算原则
以下几种情况下,佣金按照当月实际回款结算。当月未能回款的部分结转至下月结算,结佣比例按照当月的提佣比例计算(认购未转合同时,所交认购款不计入当月佣金,待转为合同时再进行核算)。实际回款以财务部签字确认为准。
ü 一次性付款,签订购房合同,全款到帐后;
ü 按揭贷款购房的,签订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并支付完首付款的;
ü 分期付款购房的,签订购房合同,且首期款全款到帐后;
2、退、换房佣金结算
ü 退房:退房发生,该笔交易无效处理,佣金提成不予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 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未发佣金扣除;
ü 换房:换房发生,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结算,多退少补;已发生的差额在下月结算中计算。
3、佣金发放
佣金由月销售佣金、留存两个部分构成,比例及发放如下:
ü 月销售佣金:为佣金的90%,即:销售回款*提佣点位*90%,月销售佣金于所涉及人员在完成月销售任务后,于核算完成后的下一个月随同底薪发放;
ü 留存:为佣金的10%,即:销售回款*提佣点位*10%,留存是从购买到顺利入住期间服务后,于客户顺利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发放,且发放时员工须在职。离职人员留存,由接手其客户的人员于顺利办理入住后领取。
4、辞职、离职人员底薪
ü 月销售佣金结算按离职当日前已回款部分,按照回款额核算离职结算,其余未回款部分比例为60%;
ü 留存及团队营销奖励,将不发放。
5、相关部门分工
部门
部门责任
财务部
负责确定每月实际回款数,用于确认佣金计提基数
营销部
1、 负责制定销售额,用于确认提佣点数。
2、 计算及制作所涉及人员的佣金数额。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复核营销提成是否符合本细则原则。
2、 发放佣金。
6、其它
本细则由营销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营销推广部相关人员薪酬
1、目前宜春当地项目参考薪酬
目前宜春当地项目中,碧桂园无论是底薪和佣金都是最高的,而正荣相对比较适中。为保证本项目的销售速度及质量,建议我司营销部人员的薪酬及佣金略高于正荣的水平,但是支付佣金则是严格按照回款的进度进行,同时增加更多的奖惩机制,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2、宜春项目佣金制度
序号
职务
底薪(元/月)
住宅提成
商业提成
1
营销总监
总销售额0.8‰
总销售额0.4‰
2
营销经理
总销售额0.5‰
总销售额0.25‰
3
策划经理
总销售额0.3‰
总销售额0.15‰
4
推广经理
总销售额0.3‰
总销售额0.15‰
5
销售助理
3000
无
无
6
客服主管
3000
50元/套
50元/套
7
客服专员
2500
50元 /套
50元 /套
8
销售组长(主管)
3500
个人销售额最高2.5‰,全组总提0.2‰
(当月组任务完成)
个人销售额最高1.5‰,全组总提0.1‰
(当月组任务完成)
9
置业顾问
2500
个人销售额最高2.5‰
个人销售额最高1.5‰
销售部每月应需基本工资为:38000元(不含销售经理,含客服)。营销部整体住宅部分提成为:总销售金额的4.6‰;营销部整体商业部分提成为:总销售金额的2.55‰。
销售员提成发放具体实施办法
1、销售任务制:每月5日前结合销售现状下发当月销售任务。
2、提成发放方法:采用跳点式提成发放方法进行。具体为:
销售情况
住宅发放比例
商业发放比例
当月任务<60%
1.5‰
0.7‰
60%≦当月任务)<80%
1.8‰
0.9‰
80%≦当月任务)<100%
2.0‰
1.1‰
100%≦当月任务 <120%
2.2‰
1.3‰
120%<当月任务
2.5‰
1.5‰
3、奖励制度:公司每月给置业顾问发放的佣金总额为总销售额的2.5‰(商业1.5‰),未完成任务者所扣下来的销售提成用于奖励先进,具体奖励方式按如下比例分配:
完成全组总任务的:全体组员共奖励20%,组长个人10%;
当月销售冠军:奖励20%;(需完成当月任务)
当月销售亚军:奖励10%;(需完成当月任务)
剩余:作为销售部的公积金,用于奖励日常工作中的先进个人(总金额不高于1000元/月)和团队建设基金(总金额不高于1500元/月)。
4、任务认定及提成发放比例: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清30%以上首付,且已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其合同实际成交总房款视为销售任务,计入当月销售任务中,按首付款发销售提成;放款后陆续发放剩余的销售提成,整体10%的销售提成入伙后发放。
5、抵工程款销售业绩的按每套100元结算佣金,但不计入销售任务,不参与奖励;内部客户推介销售业绩的按每套300元结算佣金,计入销售任务,不参与奖励;车库/位按150元一个提成,不计入销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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