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群防群治管理制度为了落实东湖三处东湖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地区治安防范意识,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矿区服务事业部上级的精神和物业管理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在街道综治委领导、公安派出所指导下,组建东湖八区物业保安队伍,社区相应成立和组建群防群治巡逻值班队伍,配备人员25人,保障本地区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规章制度。一、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有关综治文件精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依法办事。 二、服务命令听从指挥,严格训练,提高防范技能,防不打人骂人,不侵犯群众利益,热情为居民群众服务,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免受不法侵害
2、;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 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秩序,救死扶伤,捉拿犯罪分子。四、积极协助专门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管理治安失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五、调解民间纠纷,疏导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六、盘查形迹可疑人员,检查疑物、疑事,扭送各种违法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查嫌围捕犯罪。 七、协助群众报警,火警“119”和“110”,积极帮助求助群众排忧解难。 八、帮较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以及对依法放在社会上改造的罪犯的监督教育工作。 九、不得脱岗、溜岗;有事事先请假。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做好交接班、巡逻有关事宜。对擅自离岗者视为缺勤,扣发当天工资的5倍。 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严格密控巡逻区域治安状况,确保安全,加强防范,制止各种违法犯罪,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突发性和治安事故。 东湖物业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