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授权委托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兹有我公司 下述员工,为本公司提货指定人: 提货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本人签名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上述人员在本公司与贵公司发生的一切提货行为(以签名之发货通知单为依据),均为我公司行为,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提货人发生变更,本公司将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书面通知贵公司。因上述人员的提货及人员变更未书面通知贵公司确认,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我公司承担。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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