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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单选年单选15 .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A 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考点】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考点】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司法部答案】【司法部答案】D【解析】著作权法第【解析】著作权法第 2 条是对著作权法适用范围的规定,该条规定,中条是对著作权法适用范围的规定,该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依据该条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依据该条的规定,无国籍人的作品要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只需要具备下列条的规定,无国籍人的作品要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只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第一,无国籍人经常居住地国与我国有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件之一即可:第一,无国籍人经常居住地国与我国有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第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国际条约;第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本题中,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本题中,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居住地国,如果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丙国为中国参居住地国,如果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丙国为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我国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我国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因此因此 D 项正确,项正确,ABC 错误。错误。16.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考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考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司法部答案】【司法部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解析】著作权法第 13 条第条第 1 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甲、乙合作完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说明剧本为合作作品,应当由甲乙共同享有,成一部剧本说明剧本为合作作品,应当由甲乙共同享有,A 项正确,不当选;著项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第作权法第 25 条第条第 1 款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款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五)项至第项至第(十七十七)项规定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一)项至第项至第(四四)项规定的是著项规定的是著作人身权,可见,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只能转让著作财产权,作人身权,可见,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只能转让著作财产权,B 项正确,不当项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9 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不属于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不属于“正当理由正当理由”,乙有权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因此乙有权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因此 C 项项错误,当选;错误,当选;D 项正确,不当选。项正确,不当选。17.甲公司注册了商标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确的?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B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C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D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考点】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和保护【考点】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和保护【司法部答案】【司法部答案】B【解析】商标法第【解析】商标法第 22 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注册申请。第 23 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可见,改变注册标志需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可见,改变注册标志需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而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甲公司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甲公司要将将“霞露霞露”商标改成商标改成“露霞露霞”属于改变注册标志,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属于改变注册标志,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A 项错误,项错误,不当选;商标法第不当选;商标法第 52 条第条第(一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一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甲公司的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甲公司的“霞露霞露”用于日用化妆品上,乙公司用于日用化妆品上,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露霞”为商标,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为商标,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甲公司有权禁止,的商标,构成侵权,甲公司有权禁止,B 项正确,当选;商标法第项正确,当选;商标法第 44 条第条第(四四)项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项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销其注册商标:(四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因此,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因此,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撤销而不是注销,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撤销而不是注销,C 项错误,不当选;商标法项错误,不当选;商标法第第 39 条第条第 1 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D 项认为项认为甲公司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是错误的。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甲公司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是错误的。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B。18.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 2008 年年 3 月月 1 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甲于 2009 年年 3 月月 1 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1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关于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台。关于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200 万元万元B.250 万元万元C.300 万元万元D.500 万元万元【考点】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考点】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司法部答案】【司法部答案】A【解析】专利法第【解析】专利法第 65 条规定了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该条规定,侵犯专利条规定了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该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本题中,甲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可以确定,因此甲因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本题中,甲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可以确定,因此甲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为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具体计算为:甲因乙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为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具体计算为: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少销售 100 台,甲销售每件专利产品获利为二万元,共损失为台,甲销售每件专利产品获利为二万元,共损失为 200 万元,万元,A 项正项正确,当选;确,当选;BCD 错误,不当选。错误,不当选。62.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项是错误的?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甲、丙不得申请专利B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C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D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向甲、丙支付补偿费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向甲、丙支付补偿费【考点】合作开发的成果归属【考点】合作开发的成果归属【司法部答案】【司法部答案】BCD【解析】合同法第【解析】合同法第 340 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本题中,乙不同意申请专利但是并没有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请专利。本题中,乙不同意申请专利但是并没有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因此依据规定,甲、丙不得申请专利,因此依据规定,甲、丙不得申请专利,A 项正确,不当选;项正确,不当选;BCD 错误,当选。错误,当选。63.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载该影片。丙网站开发出专门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载该影片。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载使用,学生丁利用该软件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载使用,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丙网站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丙网站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B丁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丁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C甲公司已经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甲公司已经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D乙网站可不经甲公司同意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乙网站可不经甲公司同意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考点】著作权侵权【考点】著作权侵权【司法部答案】【司法部答案】BD【解析】著作权法第【解析】著作权法第 48 条第条第(一一)、(六六)项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项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一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六)未经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可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A 项正确,当选;未经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项正确,当选;未经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构成侵权,乙网站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在其采取的技术技术措施的,构成侵权,乙网站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在其采取的技术防范被避开后,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防范被避开后,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D 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第 22 条第条第 1 款第款第(一一)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属于著作权法作品。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属于著作权法第第 22 条第条第 1 款第款第(一一)项规定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著作权,项规定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著作权,B 项错误,不当选;项错误,不当选;著作权法第著作权法第 21 条第条第 3 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五)项至第项至第(十七十七)项规定的权利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月 31 日,但作品自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甲公司作为电影愿者上钩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甲公司作为电影愿者上钩的著作权人,在保护期内其著作权当然受保护,甲公司并没有丧失著作权人主的著作权人,在保护期内其著作权当然受保护,甲公司并没有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体资格,C 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D。64.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在某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在某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据下列哪些情形可享有优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据下列哪些情形可享有优先权?权?A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B该外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该外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C该外国同中国相互承认优先权该外国同中国相互承认优先权D该外国同中国有外交关系该外国同中国有外交关系【考点】优先权【考点】优先权【司法部答案】【司法部答案】ABC【解析】商标法第【解析】商标法第 24 条第条第 1 款规定的是申请商标的优先权,该条规定,商款规定的是申请商标的优先权,该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可见,享有优先权限于以下三种情形:第一,该外国同中国签订有协议;权。可见,享有优先权限于以下三种情形:第一,该外国同中国签订有协议;第二,该外国同中国共同参加有国际条约;第三,该外国同中国相互承认优先权。第二,该外国同中国共同参加有国际条约;第三,该外国同中国相互承认优先权。因此,因此,ABC 正确,当选;正确,当选;D 项错误,不当选。项错误,不当选。65.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 2007 年年 3 月辞职到丙公司,获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 年年 1 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公司甲公司B乙乙C丙公司丙公司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考点】职务发明【考点】职务发明【司法部答案】【司法部答案】BCD【解析】专利法第【解析】专利法第 6 条第条第 1 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 11条第条第 1 款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款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是指:(三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 1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因此,调动工作后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因此,调动工作后 1 年内作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乙于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乙于 2007 年年 3 月辞职到丙公司,月辞职到丙公司,2008 年年 1 月月开发出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此时并没有超过开发出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此时并没有超过 1 年,因此乙开发出的新型汽年,因此乙开发出的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仍然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申请被批准车节油装置技术仍然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申请被批准后,甲公司为专利权人。后,甲公司为专利权人。A 项正确,不当选;项正确,不当选;BCD 错误,当选。错误,当选。2011 年年16.某诗人署名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年卷三单选第 16题)题)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B.“天堂向左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答案】【答案】C【考点】著作权的保护【考点】著作权的保护【解析】选项【解析】选项 A 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名的顺序;()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本题中,诗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署名权,且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即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本题中,诗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署名权,且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即署名“漫动的音符漫动的音符”是合法的。是合法的。选项选项 B 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本题中,诗人将自己创作的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本题中,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天堂向左天堂向左”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众的行为就是在行使发表权,该作品在甲网站上公开就已经被正式发表了。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众的行为就是在行使发表权,该作品在甲网站上公开就已经被正式发表了。选项选项 C 正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丙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正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丙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选项选项 D 错误。首先,选项错误。首先,选项 D 本身说法错误,这里不需要经过甲网站同意,因为甲网站对该诗作不享有著作权。关于是否要经过诗人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身说法错误,这里不需要经过甲网站同意,因为甲网站对该诗作不享有著作权。关于是否要经过诗人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本题中,该诗人未声明不得转载,甲网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情况下转载,但需要在转载时向该诗人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解释在)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本题中,该诗人未声明不得转载,甲网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情况下转载,但需要在转载时向该诗人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解释在 2006 年已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即若无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可以不经过同意而直接转载,只需支付报酬,注明出处。年已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即若无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可以不经过同意而直接转载,只需支付报酬,注明出处。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年卷三单选第 17 题)题)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答案】【答案】D【考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考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解析】选项【解析】选项 A 错误。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是专利申请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错误。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是专利申请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012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 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 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 单选题单选题【正确答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本题中,尽管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且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但是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作出的技术改进,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因此该改进技术受到法律的保护,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该技术。【答案解析】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本题中,尽管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且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但是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作出的技术改进,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因此该改进技术受到法律的保护,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该技术。2、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 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有著作权 单选题单选题【正确答案】【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答案解析】选项 A、B 错误。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可知,出版社需要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了错误。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可知,出版社需要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了 12种合理使用的情况,不包括公益性学术著作的情况。种合理使用的情况,不包括公益性学术著作的情况。选项选项 C 错误。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据此可知,出版社汇编的论文集构成汇编作品,出版社对论文集这一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如有人复制该论文集,不仅需要经过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出版社的同意并支付报酬,还须经过被汇编的作品(每一篇学术论文)的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错误。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据此可知,出版社汇编的论文集构成汇编作品,出版社对论文集这一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如有人复制该论文集,不仅需要经过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出版社的同意并支付报酬,还须经过被汇编的作品(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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