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 4.程序 4.1“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
2、保部。 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安全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环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门同时参加。 4.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2.4安全部、环保部、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
3、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4.3新产品开发、试制 4.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4.3.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4.3.4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
4、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4.3.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4.3.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4.3.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4.3.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4.3.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
5、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4.3.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4.3.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4.3.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4.3.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6、4.4 “三同时”的验收 4.4.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环保部、质量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4.4.2验收内容 4.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2.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4.4.2.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