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CDT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DT-TZKHPC 209 08005—2013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2013 - 07 - 30发布
2013 - 08- 01实施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布
附件5
Q/CDT-TZKHPC 209 08005—2013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
1 总则 1
2 概况 1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8
4 危急事件的预防 10
5 危急事件的应对及预案的启动 12
6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13
7 预案的修改完善 13
8 监督与检查 13
9 附则 13
10 附件 13
附录1 亭子口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联系电话 15
附录2 上级单位及地方政府机构联系电话 15
附录3 应急救援处理流程图 16
附录4 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17
附录5 亭子口水电站枢纽布置图 17
前言
为了提高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亭子口公司)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由亭子口公司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预案由亭子口公司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预案由亭子口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编写。
本预案主要起草人:林向阳
本预案主要审核人:何虎 王志勇 方景家 李红波 孙红武 潘能锴 马兴发 王永弟
王雁冰 陈安 冯磊 曾燕平 袁洋 蹇林
本预案审定人:凌洪政
本预案审批人:潘明
本预案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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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亭子口电站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山体滑坡及泥石流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DD2008-02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 /T 0219-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亭子口电站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公司统一领导和亭子口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责任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概况
2.1 亭子口公司简介
2.1.1 亭子口水利枢纽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境内,是嘉陵江干流开发中唯一的控制性工程,是以防洪、灌溉及城乡供水、发电为主,兼顾航运以及拦沙减淤等其它综合利用工程。电站共安装4台单机额定容量为275MVA的水轮发电机组,电站总装机1100MW。 亭子口公司负责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的开发建设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
2.1.2 亭子口公司主要负责亭子口水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公司共设有总经理工作部、人资思政部、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财务管理部、移民工作部、机电物资部、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安全监察部10个部门。在生产协调及设备管理方面,以设备管理部为关键部门,对设备全寿命周期负责;同时负责主设备、主要辅助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及保护系统设备、通信设备的维护管理。发电运行部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用电及辅助设备的调度及操作、水务调度管理,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模式运作。安全监督管理以安全监察部为关键部门,负责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卫监督管理等。
2.1.3 库区两岸岸坡共有38 处,总面积9.2km2,总体积2.06亿m3,其中稳定的有31 处,面积8.7km2,体积1.97 亿m3;欠稳定的有7处,面积0.5km2,体积0.09 亿m3,欠稳定的滑坡中除大营河滑坡体积较大,约710 万m3,其余体积均小于50 万m3。水库蓄水后,崩滑体全淹(滑坡后缘位于水库5%洪水位以下)的有14处,占36.8%,未淹(滑坡前缘位于水库5%洪水位以上)的有8 处,占21.1%,部分淹没(滑坡前缘位于水库5%洪水位以下,后缘水库5%洪水位以上)的有16 处,占42.1%。
2.1.4 坝址左岸老林岩~大田湾一带分布有大园包崩滑体。崩滑体顺河向长1160m,东西宽200~360m,滑体物质组成为粘土夹块石及滑移松动岩体等,滑坡体一般厚度15~30m,面积28×104m2,体积约560×104m3。
2.2 事故诱发原因及后果
2.2.1 事故诱发原因
2.2.1.1 库区38处总面积9.2km2,总体积2.06亿m3滑坡及变形体,在地震、特大暴雨、长期降雨、特大洪水及航行波浪淘刷下,可能发生大规模的山体滑坡及泥石流。
2.2.1.2 坝趾区左岸体积约560×104m3的大园包崩滑体,在地震、特大暴雨、长期降雨及特大洪水下,可能发生大规模的山体滑坡及泥石流。
2.2.1.3 前后方交通公路边坡在地震、特大暴雨及长期降雨下,可能发生大规模的山体滑坡及泥石流。
2.2.1.4 500kV口达线沿线发生地震、特大暴雨及长期降雨,将可能引发山体滑坡及泥石流。
2.2.2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件影响范围及后果
2.2.2.1 库区大型滑坡体滑坡及泥石流,可造成阻断河流、淤积水库、形成涌浪漫坝及水淹厂房等灾难。
2.2.2.2 坝址区大园包上滑体下滑将造成库首淤积,影响电站压力管道进水和底孔泄洪,下滑体下滑将造成掩埋厂房、阻断尾水等灾难。
2.2.2.3 前后方交通公路边坡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可造成前后方交通中断,影响工作人员上下班通行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
2.2.2.4 口达线沿线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可对输电铁塔形成冲击,造成铁搭倒塌,影响亭子口发电送出,引起重大经济损失。
2.3 事件级别
2.3.1 Ⅰ级 特别重大事件
库区及坝址滑坡体群同时滑坡及泥石流。
2.3.2 Ⅱ级 重大事件
库区及坝址个别滑坡体局部滑坡及泥石流。
2.3.3 Ⅲ级 较大事件
前后方交通公路边坡及口达线沿线出现局部滑坡及泥石流。
2.3.4 Ⅳ级 一般事件
库区、坝址、前后方交通公路边坡、口达线沿线出现局部滑坡及泥石流迹象。
2.4 事故应急措施
2.4.1 预警发布
2.4.1.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或其委托人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对照发布条件,下令信息联络应急处置工作组向全公司发布预警。预警信息一般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2.4.1.2 公司内预警信息发布采用电话、OA或书面通知的方式。
2.4.2 预警行动
2.4.2.1 Ⅰ级预警行动:
2.4.2.1.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值班,各专业应急小组组长负责集结全体成员待命;
2.4.2.1.2 向电监会大坝中心、电网调度中心、地方政府各办公室、海事局汇报;
2.4.2.1.3 组织转移、撤离或者疏散相关人员和重要物资;
2.4.2.1.4 调集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2.4.2.1.5 随时对地震、降雨、洪水过程加强监测;
2.4.2.1.6 随时对滑坡体和泥石流进行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分析发展趋势;
2.4.2.1.7 随时对大坝、厂房各部位进行监测,掌握大坝、厂房性能参数变化情况,分析发展趋势;
2.4.2.1.8 水调人员随时对大坝上、下游水位进行监测,了解上游水库调度情况及流域来水情况;
2.4.2.1.9 配合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降低水库水位或放空水库;
2.4.2.1.10 必要时,停止机组运行;
2.4.2.1.11 配合上级单位组织制定消除隐患方案,并组织实施。
2.4.2.2 Ⅱ级预警行动:
2.4.2.2.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值班,各专业应急小组组长负责集结全体成员待命;
2.4.2.2.2 向电监会大坝中心、电网调度中心、政府办公室、海事局汇报;
2.4.2.2.3 组织转移、撤离或者疏散相关人员;
2.4.2.2.4 调集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2.4.2.2.5 随时对地震、降雨、洪水过程加强监测;
2.4.2.2.6 随时对滑坡体和泥石流进行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分析发展趋势;
2.4.2.2.7 随时对大坝、厂房各部位进行监测,掌握大坝、厂房性能参数变化情况,分析发展趋势;
2.4.2.2.8 配合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降低水库水位或放空水库;
2.4.2.2.9 必要时,停止机组运行;
2.4.2.2.10 配合上级单位组织制定消除隐患方案,并组织实施。
2.4.2.3 Ⅲ级预警行动:
2.4.2.3.1 向电监会大坝中心、电网调度中心、政府办公室、海事局、四川分公司汇报;
2.4.2.3.2 组织转移、撤离或者疏散相关人员;
2.4.2.3.3 准备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2.4.2.3.4 随时对地震、降雨、洪水过程加强监测;
2.4.2.3.5 随时对滑坡体和泥石流进行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分析发展趋势;
2.4.2.3.6 随时对大坝、厂房各部位进行监测,掌握大坝、厂房性能参数变化情况,分析发展趋势;
2.4.2.3.7 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降低水库水位;
2.4.2.3.8 组织制定消除隐患方案,并负责实施。
2.4.2.4 Ⅳ级预警行动:
2.4.2.4.1 向电监会大坝中心、电网调度中心、政府办公室、海事局、四川分公司汇报;
2.4.2.4.2 准备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2.4.2.4.3 随时对地震、降雨、洪水过程加强监测;
2.4.2.4.4 随时对滑坡体和泥石流迹象进行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分析发展趋势;
2.4.2.4.5 随时对大坝、厂房各部位进行监测,掌握大坝、厂房性能参数变化情况,分析发展趋势;
2.4.2.4.6 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降低水库水位;
2.4.2.4.7 组织制定消除隐患方案,并负责实施。
2.4.3 预警结束
2.4.3.1 当事态未继续恶化并已得到有效控制,应对预警进行调整或发布解除预警。
2.4.3.2 预警进行调整或解除的条件对照预警级别的标准,由设备管理部主任、发电运行部主任共同提出,总工审核,总经理批准。
2.4.4 信息报告
2.4.4.1 公司内报告程序
2.4.4.1 发现人员报告中控室当班值长和主管领导。
2.4.4.2 主管领导汇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2.4.4.3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报告时事故现场的处置情况,报告人或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等。
2.4.4.2 发布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报,汇报采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汇报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每隔1小时电话汇报一次。
2.4.4.3 预警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发布采用电话、OA或书面通知的方式。同时,预警调整或结束要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报,汇报采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内容包括调整级别或结束时间、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事件造成的后果等。
2.4.5 应急响应
2.4.5.1 响应分级
2.4.5.1.1 Ⅰ级响应
当库区及坝址滑坡体群同时滑坡及泥石流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发展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当地政府请求援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是此级响应责任人。
2.4.5.1.2 Ⅱ级响应
当库区及坝址个别滑坡体局部滑坡及泥石流时,设备管理部组织抢险同时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情况协调各部门到现场处置。设备维护部主任是此级响应责任人。
2.4.5.1.3 Ⅲ级响应
当前后方交通公路边坡及口达线沿线出现局部滑坡及泥石流时,检查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设备管理部主任,设备管理部应立即组织人员、施工机械等方式清理滑坡及泥石流,当班值值长作为此级响应责任人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2.4.5.1.4 Ⅳ级响应
当库区、坝址、前后方交通公路边坡、口达线沿线出现局部滑坡及泥石流迹象将情况报告设备管理部主任,设备管理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加强监测。当班值值长作为此级响应责任人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2.4.5.2 响应程序
2.4.5.2.1 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将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等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
2.4.5.2.2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接到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报告后,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
2.4.5.2.3 当出现山体滑体及泥石流等突发事件时,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应10分钟内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告。
2.4.5.2.4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根据险情报告,召集专家组成员、政府及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4.5.2.5 当会商决定启动预案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应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
2.4.5.2.6 各应急处置小组接到启动预案的通知后,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接受任务并按各自的职责进行处理。
2.4.6 应急处置
2.4.6.1 先期处置:
2.4.6.1.1 立即启动厂房内部报警系统,发出警告通知大坝及厂房内工作人员紧急撤离。
2.4.6.1.2 随时对地震、降雨、洪水过程加强监测;
2.4.6.1.3 检查各泄水闸门电源及备用电源情况,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4.6.1.4 报告电网调度中心,做好机组停机、设备停电准备。
2.4.6.2 应急处置: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涌入库区、大坝、厂房、线路及道路时,威协着库区、大坝、厂房、线路及道路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
2.4.6.2.1 立即组织人员对险情情况进行检查,目测或测量滑坡体及泥石流速率、方向及方量。
2.4.6.2.2 根据测量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决定采用的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
2.4.6.2.3 根据现场紧急情况,若是库区、坝址山体滑体及泥石流,可采用开闸放空水库和向电网调度中心申请停机;如果山体滑坡及泥石流阻断河道,及时组织采取爆破,以疏通河道。
2.4.6.2.4 根据现场紧急情况,若是口达线线路和前后方交通道路山体滑体及泥石流,可采用向电网调度中心申请停机和调用人员、施工机械进行清理疏通作业,前后方交通可绕行剑苍路经马桑乡、亭子乡到达电站。
2.4.7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条件:
2.4.7.1 山体滑体及泥石流得到有效控制。
2.4.7.2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后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完成。
2.4.7.3 事态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宣布事故应急处理结束,设备、设施转入抢修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4.8 后期处置
2.4.8.1 后期处置原则是先生活、后生产,要积极配合人民政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救灾物资供应、卫生防疫、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在进行事故调查、生产恢复工作中,要进行相应安全评估,采取保证人员安全的措施后,方能进行相应的工作,防止二次事故。
2.4.8.2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并及时与保险机构联系,配合保险机构进行现场勘察、损失评估等,做好保险索赔相关事宜。
2.4.8.3 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相关证据和资料保存工作,处理结束后,按事故调查规定的权限,组织或配合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进行调查评估。
2.4.8.4 事件处理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处理预案及本次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等。
2.4.9 应急保障
2.4.9.1 应急队伍
2.4.9.1.1 建立专业应急技术队伍,包括水工(防汛)应急小组、安全保障应急小组、发电运行应急小组、设备管理部应急小组、生产维护应急小组和后勤保障应急小组,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培训。
2.4.9.1.2 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和义务消防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迅速调动开展救援行动,每年应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和应急培训。
2.4.9.1.3 与人民政府、海事局、消防大队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请求其给予支持。
2.4.9.1.4 与电监会大坝中心、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等专业技术单位长期合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请求其给予技术支持。
2.4.9.2 应急物资与装备
主要抢险物资有:水泵等排水设备、各类排水钢管、软管及阀门配件、炸药、雷管、土料、砂石、木料、草袋、铁丝、薄膜、照明灯、帐篷、快艇、救生设备、运输工具及交通车辆等,均存放在物资部专用仓库,专人管理。
2.4.9.3 通信与信息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通过电信电话、光纤、载波调度电话、移动电话与应急相关部门、上级单位及厂内外救援队伍进行联系。相关联系方式详见附表。设备维护部作为通信保障责任部门,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24小时值班,确保对内对外通讯的畅通,在上述通信渠道受阻时,应启动通讯应急预案,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向外传递。
2.4.9.4 经费
建立应急处置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资金及时到位。由生产费用支付。
2.4.9.5 其他
2.4.9.5.1 要加强对车辆检查、维护和管理,备足油料。当出现险情时,应急车辆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谴。
2.4.9.5.2 后勤保障应急小组汛期内须做好食品及生活物资采购、保管、加工等工作,随时保证应急状态下的各种生活食品充足供应和提供优质服务。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1.1 亭子口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下设现场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安全警戒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以上统称“事故应急小组”。
3.1.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是事故应急处理、救援的最高领导机构。指挥部成员由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生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以及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工作部、人资思政部、工程建设部、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安全监察部的负责人组成。总经理任总指挥,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不在现场时,依次由党委副书记、生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担任总指挥。
3.2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3.2.1 总指挥: 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 员: 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工作部、人资思政部、机电物资部、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安全监察部负责人。
3.2.2 日常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成 员:总经理工作部主管、人资思政部主管、安全监察部主管和专责、设备管理部安全主管、发电运行部安全主管。
3.3 主要职责
3.3.1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3.3.1.1 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1.2 负责每年组织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
3.3.1.3 提出修订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3.3.2 日常管理办公室职责
3.3.2.1 负责监督各部门对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3.3.2.2 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3.2.3 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本预案;
3.3.2.4 负责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本预案的演练;
3.3.2.5 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事故抢救现场秩序的维护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
3.3.2.6 及时向大唐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公司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向总指挥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事故简况。
3.3.3 现场抢救组及主要职责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抢险救援组挂靠在设备管理部,成员由设备管理部人员组成,设备管理部负责人是现场抢救组第一责任人,负责调动、协调本部门人员,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
3.3.3.1 当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时,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同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3.3.2 根据具体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3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现场总指挥开展其他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3.3.3.4 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3.3.3.5 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3.3.4 后勤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后勤保障组挂靠总经理工作部,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直接调度。其主要职责是:
3.3.4.1 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车辆及抢险物资。
3.3.4.2 联系地方医院医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治,组织做好伤员转移到当地医院救治工作。
3.3.4.3 平时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和物资,以备急需。保障应急救援通讯信息畅通。
3.3.5 事故调查组职责
3.3.5.1 由总指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取证工作。
3.3.5.2 事故调查组成立后,由事故调查组负责。
3.3.5.3 安全监察部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现场的拍照、取证、事故现场的示意图及收集有关资料等工作。
3.3.6 安全警戒组职责
3.3.6.1 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抽调保安人员及有关人员,负责布置安全警戒。
3.3.6.2 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3.3.6.3 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3.3.6.4 对救护车辆进行必要的引路和保持道路畅通。
3.3.7 善后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善后工作组挂靠人资思政部,人资思政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3.3.7.1 负责在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时,按国家或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口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3.3.7.2 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思想和安抚和善后工作。
4 危急事件的预防
4.1 加强滑坡体滑移前兆监测
4.1.1 大滑动之前,在滑坡前缘坡脚处,有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现象,或者出现泉水(水井)突然干枯、井(钻孔) 水位突变等类似的异常现象。
4.1.2 在滑坡体中、前部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它反映了滑坡体向前推挤并受到阻碍,已进入临滑状态。
4.1.3 大滑动之前,在滑坡体前缘坡脚处,土体出现上隆(凸起)现象。这是滑坡向前推挤的明显迹象。
4.1.4 大滑动之前,有岩石开裂或被剪切挤压的音响;这种迹象反映了深部变形与破裂。动物对此十分敏感,有异常 反映。
4.1.5 临滑之前,滑坡体四周岩体(上体)会出现小型坍塌和松弛现象。
4.1.6 如果在滑坡体上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那么大没动之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这是明显的临滑迹象。
4.1.7 滑坡后缘的裂缝急剧扩展,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
4.1.8 动物惊恐异常,植物变态。如猪、狗、牛惊恐不宁,不入睡。老鼠乱窜不进洞。树木枯萎或歪斜等。
4.1.9 测斜管、多点位移计、地表位移墩点监测滑坡体滑移量变化情况,渗压计监测滑坡体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4.2 加强滑坡体检查判断
4.2.1 已稳定的堆积层老滑坡体判断特征:
4.2.1.1 后壁较高,长满了树木,找不到擦痕,且十分稳定;
4.2.1.2 滑坡平台宽、大、且已夷平,土体密实无沉陷现象;
4.2.1.3 滑坡前缘的斜坡较缓,上体密实,长满树木,无松散坍塌现象。前缘迎河部分有被河水冲刷过的迹象;
4.2.1.4 目前的河水已远离滑坡舌部,甚至在舌部外已有漫 滩、阶地分布;
4.2.1.5 滑坡体两侧的自然冲刷沟切割很深,甚至已达基岩;
4.2.1.6 滑坡体舌部的坡脚有清晰的泉水流出等等。
4.2.2 不稳定的滑坡体判断迹象:
4.2.2.1 滑坡体表面总体坡度较陡,而且延伸较长,坡面高、低不平;
4.2.2.2 有滑坡平台,面积不大,且有向下缓倾和未夷平现象;
4.2.2.3 滑坡表面有泉水、湿地,且有新生冲沟;
4.2.2.4 滑坡体表面有不均匀沉陷的局部平台,参差不齐;
4.2.2.5 滑坡前缘土石松散,小型坍塌时有发生,并面临河,水冲刷的危险;
4.2.2.6 滑坡体上无巨大直立树木。
4.3 加强泥石流监测
4.3.1 及时掌握气象部门降雨量预报,特别注意暴雨天气;
4.3.2 加强泥石流沟上游的监测工作;
4.3.3 当听到沟内有轰鸣声或河水暴涨,应警惕泥石流的发生。
4.4 预防山体滑坡措施
根据各滑坡体的构造及分布,可采取排水工程、抗滑桩、预应力锚索、重力挡墙、格构锚固、滑坡监测等工程措施。
4.5 预防泥石流措施
可采取暴雨监测、生态保护措施和蓄水、引水工程,拦挡、支护工程,排导、引渡工程、停淤工程及改土护坡工程等工程治理措施。
5 危急事件的应对及预案的启动
5.1 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该预案,并立即通报各成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5.2 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公司内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各应急小组负责人接到总指挥的指令后,立即组织本组成员赶赴现场,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职责分工及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本组成员开展救援工作。
5.3 总指挥达到事故现场后首先要稳定事故现场的秩序,迅速对事故现场的危急情况作出正确判断,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开展抢救工作:
5.3.1 现场抢救组负责人组织人员布置、落实好事故现场抢救工作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同时实施抢救工作,迅速将人员脱离危险源并安置到安全地方。根据事故现场的秩序情况,必要时疏散无关人群、封锁事故现场;
5.3.2 安全监察部负责人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5.3.3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准备车辆、救援物资到事故现场待命,随时做好救援物资的输送及伤员的转移运送准备;
5.4 各应急小组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相应的救援工作。参与救援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临危不乱。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要及时汇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便对下一步的应急救援做出决策。
5.5 当应急救援暂告一段落时,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及目前处理进展情况用电话上报四川分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四川电监办、地方安监局、公安局、工会等。
5.6 各成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7 危急事件结束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6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6.1 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6.2 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7 预案的修改完善
7.1 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检查预案中是否存在疏漏,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7.2 为了使预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有操作性,结合生产实际和运用情况,每3年复审一次。
8 监督与检查
8.1 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掌握和落实情况每年结合春季安全检查进行检查。
8.2 对本预案有关要求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应立即纠正,并按亭子口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和处罚。
8.3 通信与信息保障
8.3.1 突发事件管理必须依靠健全、畅通的通讯网络,通讯网络包括有线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讯系统、网内载波系统、对讲机、计算机网络等。
8.3.2 应急联系电话:亭子口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839-5999666。
9 附则
9.1 突发事件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9.2 备案:本预案按照要求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四川分公司安生部、四川电监办等备案。
9.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9.4 本预案由亭子口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9.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 附件
附录1 亭子口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联系电话
附录2 上级单位及地方政府机构联系电话
附录3 应急救援处理流程图
附录4 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附录5 亭子口水电站枢纽布置图
附录1 亭子口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
岗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备 注
1
总经理
潘 明
0839-5768999
13981951998
领导小组组长
2
副总经理
熊 雄
0839-5768777
15883581986
领导小组副组长
3
副总经理
凌洪政
0839-5767888
15883526888
领导小组副组长
4
副总经理
陈建新
0839-5768666
13981257771
领导小组副组长
5
副总经理
尹天明
0839-5767666
13551636383
领导小组副组长
6
副总经理
郭增翼
0839-5861222
13908051159
领导小组副组长
7
副总工程师(兼机电部主任)
李 刚
0839-5768511
15983916266
领导小组成员
8
工程建设部主任
张小春
0839-5768922
13981217113
领导小组成员
9
人资思政部主任
漆洪波
0839-5768811
13881287468
领导小组成员
10
移民工作部主任
杜光福
0839-5768833
13980155832
领导小组成员
11
计划合同部主任
李 刚
0839-5768655
13980166063
领导小组成员
12
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
钱世萍
0839-5768699
13881297303
领导小组成员
13
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祁兴兰
0839-5768895
15284140360
领导小组成员
14
设备管理部副主任
何 虎
0839-5999099
15928183335
领导小组成员
15
发电运行部副主任
王志勇
0839-5999068
18907712065
领导小组成员
16
安全监察部副主任
方景家
0839-5999066
15183992519
领导小组成员
附录2 上级单位及地方政府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
单 位
联系电话
传 真
1
集团公司总值班室
010-66586658(66586666)
010-66586677(66586622)
2
四川分公司值班室
028-61678104
3
广元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0839-3265130
4
苍溪县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0839-5222850
5
苍溪县政府办
0839-5222401
6
苍溪县急救中心
120
7
苍溪县公安局
110(0839- 5203016)
8
苍溪县警消中队
119(0839-5615811/5615855)
附录3 应急救援处理流程图
S
现场负责人或发现人员
报告部门主管领导
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副总指挥
启动应急预案
报告日常管理办公室
现场临时救援
现场求援组
后勤保障组
安全警戒组
事故调查组
善后工作组
组织人员救
援、使伤员
脱离危险源
做好车辆、
物资供应
现场安全警戒
事故调查
开展善后工作
E
附录4 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附录5 亭子口水电站枢纽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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