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2年XX县公共场所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公共场所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全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突发性事件应对法》
《刑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治安管理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信访条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XX市公共场所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内公共场所突然发生的,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下,造成强烈声势、压力和重大社会影响,扰乱社会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政机关工作秩序,需要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置的突发性事件。包括:
(1)当事人采取跳楼、焚身、服毒、自(残)杀等极端行为;
(2)当事人采取游行、演讲、贴标语、呼口号、散发传单等过激行为;
(3)当事人采取打、砸、抢、烧、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机关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
事件参与人超过10人以上的,按照《XX县大规模聚集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件伤害。
(2)分级负责。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机制要求,在事发后按各自职责分级负责。
(3)预防为主。及时掌握信息,在事件发生前,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强化信息。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把握事件主动权。
(5)依法处置。按照法律法规对事件性质进行研究,依法依规处置事件。
(6)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治安维护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社会负面影响。
(7)正确引导。对事件认真分析原因,引导事件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XX县公共场所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对XX范围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事件,县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处置公共场所突发性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总指挥部),统指挥事件的处置工作
2.1.1县总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县长或分管副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县府办主任,县公安、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事件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乡镇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XX县公安。
2.1.2应急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县相关部门、单位、相关乡镇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3)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乡镇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
(4)决定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中外记者采访等工作事项
(5)负责向县委、县汇报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向县委、县提出有关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县委、县交办的有关事项
(6)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有关成员部门的职责
健全和完善XX县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参与县应急总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事谁负责”、“谁引发的问题谁负责”和“涉及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
(1)公安负责做好情报信息工作,负责维护突发性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法处置事件中的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2)县消防大队负责突发性事件中的现场救援及火灾扑救工作。
(3)县委宣传部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过程听信息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事件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并参与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5)财政局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参与处置因财政政策引发的突发性事件。
(6)县司法局负责协调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调解组织参与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
(7)县监察委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开展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8)根据事件性质,涉及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2.2现场应急指挥部
在XX县境内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后,由县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公安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命令。
(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公安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3)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
(4)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
(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县委、县主要领导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3谈判专家队伍
2.3.1挑选心理素质过硬、社会阅历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谈判经验丰富的公安民警、调解员、律师及其他社会人氏,组建精干谈判专家团队,作为处置公共场所突发性事件的主力军。
2.3.2加强谈判专家队伍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系统理论、技能、心理素质训练和实战锻炼,重点培养处置难点、热点问题的手段,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
2.3.3遇有发生劫持人质及与公务人员、警务人员对峙等突发性事件时,谈判专家必须服从指挥部的调用,迅速到达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员对事件进行处置。
3预防预制
3.1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3.1.1公安制订针对突发性事件有效的预防、预警及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3.1.2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作为突发性事件信息的综合部门和中心枢纽。全面负责信息收集、报送、研究和反馈工作,迅速核实预警信息。各相关部门根据情况启动相应预案,拟订相应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在XX县城公共场所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第一时间公安、主管部门等主要领导应及时到达现场,摸清现场情况,了解掌握突发性事件参与人数、引发原因、矛盾性质、目的要求,当事人心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事发现场的动态信息。
(二)第一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建立现场指挥部,明确指挥人员和处置分工,分析判断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发生、发展后果,视情建立各个处置工作小组。
(三)第一定义指挥员要根据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以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迅速判明、确定事件的性质。
(四)第一命令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立即下达救援或处置命令,包括:
1、公安立即封锁现场,防止人员聚集,做到现场可散不可聚;
2、交警部门迅速疏通交通,防止无关人员、车辆堵塞,做到现场可解不可结;
3、医疗救护、消防、环境保护等做好待命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4、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之以法,做到可顺不可激。
(五)第一救援及时调用专业谈判专家到位,负责专业劝说、对话、谈判、疏导,消除对抗心理,稳定情绪。
(六)第一策略在救援处置过程中应当优先选择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的策略,不能形成现场混乱,防止事件升级。同时注意搜集证据。
4.2慎用警力、用好警力
(一)警力必须在公安的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使用。
(二)警力必须在关键时候以适当的规模使用。不用则已,一用一举解决。
(三)警力必须以科学方法使用,警力必须在强有力指挥部指挥下使用,根据指挥部的指挥,坚决断然制止违法行为,平息事态。
4.3异地响应
异地人员到县城公共场所制造、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当事人所在乡镇、派出所和有关单位负责人接到应急响应通知书后,要在第一时间指派相关负责人率领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
5应急保障
5.1交通保障
交警部门、交通部门要根据指挥部的要求,适时实施交通管制,分流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交通保障。
5.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为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5.3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局要根据指挥部的要求,随时提供医疗救护保障。
5.4通信、电力保障
电信局、国网XXXX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协调、提供通信和电力保障。
6信息报送和发布
根据《XX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信息发布的规定统发布信息。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级及有关成员部门对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本预案由XX县公安制定,原则上每三年进行评估一次,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修订。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或者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措施。
8.2解释和实施
本预案由XX县公安负责解释,经XX县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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