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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国有企业工人岗转专业技术岗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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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国有企业工人岗转专业技术岗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人岗位人员转专业技术类岗位人员的调整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施前提 工人岗位转专业技术类岗位,以经20KK年12月20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的岗位设置方案为实施前提。 二、实施对象 主要指在专业技术类岗位上工作的工勤人员、在专业技术类岗位上工作的见习期满待定岗人员等。 三、转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单位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满1年、专业对口的人员。 2.大专以上学历、在本单位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满5年(曾作为外单位借用到我公司的人员在本单位借用时间可合并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初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的人员。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提出转岗申请,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为专业技术类岗位。 四、转岗程序 (一)工勤人员初次安排到专业技术类岗位上工作,需按程序办理内部调动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职能部室需调动(借用)工勤人员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借用);所属各单位内部安排工勤人员从事专业技术类岗位的,需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班子会议确定后方可正式调动,同时须将有关会议纪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对于符合上述转岗基本条件的工勤人员,可申请正式转岗,程序如下: 1.对于符合转岗基本条件的工勤人员,由所在部室/单位发放转(定)岗申请表,对拟申请转岗人员的转岗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提出转岗申请并加具推荐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2.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转岗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复核后,组织对申请转岗人员进行考核(采用笔试、实操或面试等形式),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考核内容为岗位专业技能、企业管理等方面内容,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安排及实施考评工作。 (2)经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转岗人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岗,另行安排工人岗位。 3.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转岗审批申请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方案根据转岗申请的实际情况以及岗位特性等制定。 4.公司董事会对申请转岗人员考核结果以及拟转岗人员名单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转岗人员,可正式聘为专业技术类岗位。 五、具体事项说明 (一)相关学历证书的认证,原则上以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为准。 (二)专业主要按大类对应划分,如综合类岗位的对口专业为管理类相关专业,技术类(如工程、工艺管理等)岗位的对口专业为理工科类相关专业等。如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提交董事会专门研定。 (三)转岗申请提交时间:至少须在满足相应学历的最低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后方可提出。 (四)对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时间的确认 1.属招聘时直接明确安排到专业技术类岗位的人员,岗位工作起始时间自入职之日起计算。 2.属于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单位内部的工勤人员调动(借用)到专业技术类岗位上工作的,需按程序办理内部调动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职能部室调动(借用)工勤人员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借用),作为正式在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年限起始时间的确认依据;所属各单位内部安排工勤人员从事专业技术类岗位的,需经本单位班子会议确定并提交有关会议纪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作为正式在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年限起始时间的确认依据。 3.截至201F年9月30日前,已由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单位内部自行调配安排在专业技术类岗位上的工勤人员,在专业技术类岗位上工作的起始时间确认原则如下: (1)所属各单位 1)原招聘时没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安排的,起始时间自岗位安排时间起算(依据:所属各单位会议纪要或每月报备的人员情况变动表及年度考核审批表)。 2)原生产一线借用(调动)的人员及岗位借用(调动)人员,起始时间自正式借用(调动)之日起算(依据:有正规发文编号的相关会议纪要或公司董事会、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3)对于新成立的子公司,成立前在相应项目部工作的人员,岗位工作时间自项目部正式确认人员组成及到位时间起算。 4)各分公司成立前,原在各项目部或GW部工作的人员,按入职安排时间起算。 5)FXHY中心原从各厂借用的工勤人员,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时间从FXHY中心正式成立之日(201F年3月10日)起算。 (2)公司各部室 1)招聘时没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安排的,起始时间自岗位安排时间起算(依据:每月报人力资源部的人员变动情况汇总表、年度考核审批表)。 2)原属借用(调动)人员,起始时间自正式借用(调动)之日起算(依据:经公司董事会议讨论通过人员内部调动申请后正式发放的调动介绍信)。 (3)其他人员(主要指201A年6月30日前入职,暂无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时间确切记录依据的人员))。 1)属部室、所属单位内部自行调配的,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原则上一律从201A年6月30日起算,且必须提供所在部室、所属单位的内务会议记录等相关文字记录为依据。 2)属必须报经董事会审议方可调动的,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原则上自会议批准同意正式调动时间起算。 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转为专业技术类岗位的人员,相关聘用手续及待遇调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次月执行,有关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等待遇的调整按照现行的工资及薪酬制度执行。 六、见习期满待定岗人员的相关定岗工作,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对于急需补员的空缺专业技术类岗位,可采用内部招聘办法,在全公司范围内选拔人才,择优使用,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制定。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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